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紫色王家思絮絮-*-  
我思无邪、我行无悔  
网络日志正文
初等数学在官司中应用一例:殡仪馆该建在哪? 2013-05-21 13:50:25
没事灌桶水。先说明一下,“初等数学在官司中应用一例”和“殡仪馆该建在哪”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话题,不过却是同一话题派生出来的。

话说去年这个时候,或者比这稍早一点的时候,住在附近的某位不太熟悉华人按响了俺门铃,后面还跟着一个老外。

俺开了门。这位海华开始是东拉西扯地聊天,久久没有告别的意思。正当俺狐疑之际,这位海华低笑道,俺们是来寻求你的帮助,希望你慷慨解囊,赞助些律师费。又云俺附近的邻居很多都捐了 $100,有个印度人甚至还捐出了 $500。

希望我慷慨解囊,赞助些律师费?这位朋友笑道,是啊,有个可恶的资本家在咱们这个 Town 里买了一片土地,说要是在那建造个殡仪馆,你肯定不愿意是吧?说着又具体描述了那片土地的位置。原来离我住的地方大约有 1.5 英里。

我说当然不愿意,就算是修个普通的 supermarket,俺也不愿意,何况修个殡仪馆?朋友拍手一笑,道,着呀,大家其实都不愿意。你想啊,若建个殡仪馆,就算你的房价只拉下 1%,很保守的估计是吧?即使这样你就得损失大几千。再说就算你不在乎这点损失,但是 Town 里这么近的距离建了个殡仪馆,你心理感觉总不会好,对吧?

嗯,没错,是这样的。那里附近的居民什么态度?难道他们不首先集结起来反对么?我当然也反对,可是毕竟相距了两公里了。

朋友道,他们怎么没集结起来反对?他们早就在 2009 年打赢了那场官司。他们还专门弄了个投票网站反映民意呢!据说那次居民打赢官司的主要理由是,根据县政府的法律,位于 rural area 的 septic tank 房子旁边不能新建 business,于是法庭将建殡仪馆的 petition 给否决了。

朋友笑了笑,继续滔 滔不绝地道,你会说这是好事,对不对?问题是后来那里新增设了一家银行。银行如何取得 permit,咱们不去追究,但是这计划盖殡仪馆的却不干了。你们既然允许在 Septic Area 建银行这样的 business,为啥却以这个理由否决我建殡仪馆?于是一张状纸重新提交到县法庭,要求取得许可证。当然,他们有他们的理由,我们也有我们反对的理由。 这次我们最主要的武器就是依据县政府的另一规定:建造殡仪馆至少得有 3 英亩的土地,现在我们有位高中学生用海伦公式证明了那片土地不超过 2.8 英亩,不是他们所声称的有 3.2 英亩。

哇!啥是海伦公式?名字听着耳熟,但是忘记了。朋友笑道,就是 Heron 公式啊,s 乘以 s-a 乘以 s-b 乘以 s-c,然后开平方啊,s 是三角形周长的一半,说起来你肯定记得。然后拿出一张图纸,道,你看,这就是他们 lot 的 sketch 图,大体上是个不规则的四边形。

如果你照图那样连接一条对角线,长度记为 x,那么 475 < x < 786


 
看到了没?这个不规则四边形的面积不会超过 2.8 英亩,肯定不到法定要求的 3.0 英亩。所以我们对重新赢得这场官司是有信心的。不过话虽如此,因为对方有专业律师,所以我们还是觉得最好雇佣一位专业律师,将我们的意见,包括海伦公式的 这个推论,用更专业的方式表达出来,增加胜算。专业律师很贵的,所以我们希望我们大家都慷慨解囊......

后记:
1) 现在这个官司貌似还在悬着,自那以后至少开庭了两次,但是对方处于不利地位,原因之一就是那个不足三英亩的硬伤。绝大部分的居民确实在反对 (有网络投票为证),只是不知这样的“民意”对法庭裁决起多大的作用。对方只得指责我们一方的测量不准确,再加上狡辩那并非一个四边形。这样一个小 case 官司都打了五年,而且没有 close,真够厉害的。

2) 很明显,对方既然在多年前就买了地、计划建造个殡仪馆,那就基本上表明在这里建个殡仪馆有市场,所以这就能很大程度上 justify 在这里建殡仪馆的合理性
只 是他们事先没有预料到会遭到居民顽强的阻击而已。假设法庭将民意当裁决的主要依据,那么比较肯定的是,就算那块地超过三英亩,那么殡仪馆也建不成;如果法 庭在有限程度上参考民意,那么这个殡仪馆就有可能建成。我们来看一下这所谓的“多数人暴政”的定义/诠释 (摘自维基百科):

多数人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又称为多数人暴力,群体暴政,是讨论民主制度及“少数服从多数”制度的词汇之一,用于批评由多数人作决定的、媲美寡头和专制主义的制 度,并在该制度中将多数人的利益置于少数持异见者的利益之上。需要注意的是多数人暴政与“少数服从多数”制度有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少数服从多数”制度 制定的规则相同适用于多数人和少数持异见者,但多数人暴政曾对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规则。

显然这里的要点是,“少数服从多数制度制定的规则相同适用于多数人和少数持异见者”,用稍微形式化的语言说,就是在别的条件一样的前提下,不同样本的投票人的投票结果应该是 comparable 的,例如在日本全国投票表决
琉球是否应该独立就是典型的多数人暴政,因为一万琉球人和一万东京人投票结果不会一样。类似的,如果居民投票表决决定殡仪馆是否应该建,这也明显属于不合理的多数人暴政而且这个简单的例子似乎表明了,基于一人一票 (亦即权重均等) 的投票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不了多数人暴政这个问题。
浏览(3649) (0) 评论(8)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紫荆棘鸟 留言时间:2013-05-22 09:12:50
嗯,谢 提供 URL,原则上应该是那个意思...
回复 | 0
作者: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留言时间:2013-05-22 08:06:16
从统计学的弃真纳伪错误看朱令案
http://blog.creaders.net/url169/user_blog_diary.php?did=149049

为了跟得上刘少奇,看来我还要抓紧学习数理化啊!
回复 | 0
作者:紫荆棘鸟 留言时间:2013-05-22 07:14:00
谢 CB,这哪里谈得上文笔哟,就是灌水而已。
回复 | 0
作者:紫荆棘鸟 留言时间:2013-05-22 05:31:50
工科教授好,谁用统计侦破朱令案了?
世界变化快,俺是只要一小时不学习,就赶不上少奇同志。
回复 | 0
作者:coolboy 留言时间:2013-05-22 05:30:04
“朋友笑了笑,继续滔滔不绝地道,……” --- 好文笔,描述得挺逼真的。
回复 | 0
作者: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留言时间:2013-05-21 20:02:20
初等数学应用在殡仪馆官司?
统计学用来破朱令案?

唉,我真是三天不学习,就跟不上刘少奇啦 : - )
回复 | 0
作者:紫荆棘鸟 留言时间:2013-05-21 18:12:42
回西岸,这个我不清楚 (Council 权力到底多大),但是这样看起来很小的事情就是闹到了法庭,前后都好几年了。去年这个时候我还出了庭一次。这是我在美国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上法庭。
回复 | 0
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3-05-21 16:10:55
挺奇怪的,这个事情弄到了法庭的程度,你们那个town的console是吃干饭的?
一般town的console的权力是很大的,尽管只有几个人。尤其是建什么东西的事情,不给permit就是了,甚至连铁路能否运什么通过都有权力决定。
如果对方财力太大能收买console成员,那也是可以使用公投的方式决定,而建一个殡仪馆档次的也看不出能有多大的财力。
另外,这事总是可以先由任何反对的人要求召开town meeting吧,那么console成员里什么人赞成就一般知道,就可能有生意或竞选的麻烦。
当年在加州民主城,城里的小商贩就是不允许任何连锁店进入,弄得十几万人买点东西要跑出城至少七个mile以外,结果对方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发起了公投,最后通过在城边上建了一个Target。
你们这事公投是最省钱的,哪用请律师。
回复 | 0
我的名片
紫荆棘鸟 ,124岁
来自: 芙蓉之国
注册日期: 2008-05-03
访问总量: 2,871,863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信手涂鸦,自娱自乐,谢绝转载。
最新发布
· 高中同学 H
· 狗尾续貂:万维十四钗
· 闲侃(12):雅礼中学、义和团与庚
· 再侃:普通高学历海华 vs 高学历
· 琅琊榜:万维会员之毕业学校
· 童趣之七:小南瓜的投资理论
· 琅琊榜:万维会员都喜欢神马颜色
友好链接
· 艺萌:艺萌的博客
· 小满时节:小满时节的博客
· 杭州阿立:杭州阿立
· 木桩:木桩的博客
· 杨蔸湖:杨蔸湖的博客
· 甯宁寧:甯宁寧的博客
· 云乡客:云乡客的博客
· 慌兮兮:慌兮兮
· 敬丘:敬丘的博客
· 海天:海天之间
· 华蓥:华蓥的博客
· 芹泥:芹泥
· 安博:安博的博客
· 沐岚:沐岚的博客
· 瑾子:瑾子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良石:良石的博客
· 天蓉:天蓉的博客
· 思羽:思羽的博客
· 雪山下的绛珠草:雪山下的绛珠草
· 嘎拉哈:嘎拉哈的博客
· 施化:施化的博客
· ladybug:ladybug
· 北雁高飞:北雁高飞的博客
· 老冬儿:老冬儿的博客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coolboy:coolboy9的博客
· 马黑:马黑的博客
· 特有理:特有理
· 山哥:山哥的文化广场
· 昭君:昭君的博客
分类目录
【绕指行歌】
· “借花献佛”给皮肤
· 宁静之缘
· 你音乐的俘虏
· 思乡谣之漂泊者
· 贝壳
· 泰戈尔"爱者之贻"写意
· 如梦令*羞涩
· 菩萨蛮*小山泉
· 云中谁寄锦书来(思君谣之四)
· 献给姐姐的歌(1-3)
【诗赋】
· 狗尾续貂:万维十四钗
· 秋(古绝一组)
· 写给朋友的五绝十手
· 笔名凑趣(七绝八首)
· 对联一个:徐才厚 vs 郭伯雄 (
· 地名无情对
· 唐诗和广韵之三:王昌龄诗歌的押
· 唐诗和广韵之二:答冬儿的问题
· 唐诗和广韵之一:唐诗中大约有多
· 次韵绿云清筝 (外一)
【词曲】
· 念奴娇:笑侃毛院作家培训班
· 瑶华
· 金缕曲
· 品令(二首)
· 菩萨蛮三首:秋分
· 天香 - 给小梦加油
· 生查子两个(to几位博友)
· 油版探春园园谱 (38个笔名)
· 苏幕遮*小梦写意
· 关于词的孤平、尾三平、以及可平
【如水行板】
· 高中同学 H
· 童趣之七:小南瓜的投资理论
· 童趣之六:不想任何人分享爱
· 童趣之五:长大了要和妈咪结婚
· 美国前首都:小城安纳波利斯
· 几个图片:点滴岁月
· 童趣之四:my strongest weapon
· 袁亚湘趣事一则
· 哈帕斯渡口
· 童趣之三:剪纸,摔倒
【无疆拓扑】
· 闲侃(12):雅礼中学、义和团与庚
· 闲侃(11):普通高学历海华 vs 高
· 说说助词“的”和“底”
· 闲侃几句中美城市的级别
· 当选美国科学院院士的大陆学者
· 马约拉纳,一位离奇失踪的超级天
· 推介荷尔德林之《塔楼之诗》
· 闲侃(8):郭汉英(之五,完)
· 闲侃(8):郭汉英(之四)
· 文人小吏大闹网站记
【咸嘉旧语】
· 诗歌所追求的真实感
· Winter Days
· 老诗两个,保存到这里(2)
· 旧日恋情 (数年前的一组,之二)
· “借花献佛”给皮肤
· 老诗两个,保存到这里
· 解语花
· 月宫里的桂花树
· 湘水河滨之恋曲
· 飘零的桃花 (组诗)
【鸟眼之红尘】
· 椰子、昭君、荷米娅和沙金等斗诗
· 在大大寒家作客的故事(之二):
· 在大大寒家作客的故事(之一):
【史之颜玉】
· 推介一下日军侵华第二大惨案:厂
· 清华、北大昔日在长沙的校园旧址
· 一些亚洲古代文物(奥巴马就职日
· 地球上早期的生命 (图文, II)
· 地球上早期的生命 (图文, I)
· 为什么中国古代没有产生自然科学
· 为什么中国古代没有产生自然科学
· 被遗忘的城市(1-6)
【朝花夕拾】
· 闲侃(12):雅礼中学、义和团与庚
· 闲侃(11):普通高学历海华 vs 高
· 闲侃(10): 从初等数学题到引力
· 闲侃(9):从芝诺悖论到民主法
· 闲侃(8):郭汉英(之五,完)
· 闲侃(8):郭汉英(之四)
· 闲侃(8):郭汉英(之三)
· 闲侃(8):郭汉英(之二)
· 闲侃(8):郭汉英(之一)
· 闲侃 (7):从先乘除后加减,到汉
【群英谱】
· 万维群英谱 22):冷冰儿大闹考场
· 万维群英谱 21):冷冰儿大闹考场
· 万维群英谱 20):屠颀策问岳蔚(
· 万维群英谱 19):屠颀策问岳蔚(
· 万维群英谱 18):南二楼和屠老七
· 万维群英谱 17):天马山前
· 万维群英谱 16):潇湘乡试会馆
· 万维群英谱 15):冬儿初下峨眉
· 万维群英谱 14):冷冰儿辞别师叔
· 万维群英谱 13):小妖女阿胖
【淙淙流水】
· 高中同学 H
· 再侃:普通高学历海华 vs 高学历
· 琅琊榜:万维会员之毕业学校
· 童趣之七:小南瓜的投资理论
· 琅琊榜:万维会员都喜欢神马颜色
· 邢燕子 vs mingcheng99 的大哥
· 给 mingcheng99 说几句
· 日本兵库县加西市的枫叶
· 嘎子:Love Trumps Hate(图片)
· 灌水:贴几个图片
【之唱之和】
· 狗尾续貂:万维十四钗
· 杂古·春阑闲忆紫荆棘鸟(ZT,by
· 金缕曲
· 天香 - 给小梦加油
· 生查子两个(to几位博友)
· 老万素描(万维网那些消失了的网
· 笔名凑趣(七绝八首)
· 风油精误入arendt之右眼(打油诗
· 五味众生相之二:点点滴滴见智慧
· 五味众生相之一:大侠秦腔
【他山之玉】
· 芝诺悖论解决了吗?(ZT,by 应
· 杂古·春阑闲忆紫荆棘鸟(ZT,by
· 寒山诗选 99 首 (转贴)
· 素手添香: 回首看景……2014年原摄
· 费曼:科学的价值 (ZT)
· 数学史十八传奇之费马: 黄裳 (ZT
· 数学史十八传奇之笛卡儿: 达摩祖
· 数学史十八传奇之阿基米德 (ZT)
· 素手添香: 2012年两牙风光月历 (
· 素手添香:2011年摄影月历 (新疆
【NoteBook】
· 老革命遇到新问题:怎样删除主贴
· Test 视频
存档目录
2019-06-11 - 2019-06-11
2019-03-25 - 2019-03-25
2017-07-26 - 2017-07-26
2017-02-06 - 2017-02-27
2016-12-06 - 2016-12-06
2016-11-01 - 2016-11-11
2016-10-13 - 2016-10-13
2016-09-06 - 2016-09-19
2016-08-11 - 2016-08-30
2016-06-02 - 2016-06-02
2016-05-03 - 2016-05-17
2016-04-10 - 2016-04-12
2016-03-08 - 2016-03-08
2016-02-01 - 2016-02-01
2016-01-29 - 2016-01-29
2015-11-01 - 2015-11-14
2015-10-01 - 2015-10-28
2015-09-05 - 2015-09-26
2015-08-06 - 2015-08-31
2015-07-08 - 2015-07-21
2015-06-01 - 2015-06-28
2015-05-08 - 2015-05-28
2015-04-02 - 2015-04-22
2015-03-04 - 2015-03-19
2015-02-02 - 2015-02-24
2015-01-13 - 2015-01-13
2014-12-16 - 2014-12-17
2014-11-03 - 2014-11-10
2014-10-20 - 2014-10-29
2014-09-18 - 2014-09-19
2014-08-13 - 2014-08-27
2014-07-01 - 2014-07-28
2014-06-30 - 2014-06-30
2014-05-05 - 2014-05-29
2014-04-23 - 2014-04-28
2014-03-05 - 2014-03-10
2014-02-06 - 2014-02-21
2014-01-06 - 2014-01-23
2013-12-02 - 2013-12-30
2013-11-04 - 2013-11-26
2013-10-01 - 2013-10-30
2013-09-03 - 2013-09-23
2013-08-01 - 2013-08-28
2013-07-05 - 2013-07-31
2013-06-04 - 2013-06-28
2013-05-10 - 2013-05-23
2013-04-16 - 2013-04-16
2013-03-28 - 2013-03-28
2013-01-02 - 2013-01-09
2012-12-02 - 2012-12-14
2012-11-13 - 2012-11-30
2012-10-30 - 2012-10-30
2012-09-10 - 2012-09-27
2012-08-02 - 2012-08-24
2012-07-11 - 2012-07-16
2012-06-11 - 2012-06-11
2012-05-08 - 2012-05-31
2012-04-18 - 2012-04-18
2012-01-03 - 2012-01-17
2011-12-01 - 2011-12-30
2011-11-01 - 2011-11-30
2011-10-03 - 2011-10-31
2011-09-23 - 2011-09-28
2011-04-06 - 2011-04-26
2011-03-01 - 2011-03-25
2011-02-01 - 2011-02-28
2011-01-03 - 2011-01-31
2010-12-13 - 2010-12-30
2010-11-01 - 2010-11-12
2010-10-04 - 2010-10-26
2010-09-03 - 2010-09-28
2010-06-01 - 2010-06-30
2010-05-12 - 2010-05-28
2010-04-01 - 2010-04-29
2010-03-23 - 2010-03-29
2010-02-18 - 2010-02-18
2009-12-16 - 2009-12-23
2009-09-24 - 2009-09-28
2008-11-01 - 2008-11-28
2008-10-05 - 2008-10-31
2008-09-03 - 2008-09-30
2008-08-03 - 2008-08-24
2008-07-01 - 2008-07-28
2008-06-03 - 2008-06-29
2008-05-03 - 2008-05-29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