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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先花點篇幅節外生枝回答一下青鞋兒同學的問題。
這兩三天太忙了,顧不上碼字,抱歉。鑑於青鞋兒的問題比較有代表性,所以將回帖整到主帖里......說實話,我碼這幾個帖子的最初動機,是“紫檀靈”同學在俺帖子下跟了個跟帖後,俺忽然記起了紫檀靈曾經碼過一首“清平樂”,其時大家討論了紫檀靈所用的清平樂的詞譜問題 (見 http://bbs.creaders.net/poem/bbsviewer.php?trd_id=770179),因為紫檀靈那裡的詞譜標註為“中中中仄仄”的格式,這像龍先生的,但是龍先生的詞譜偶數字的平仄一般不含糊,區分得清楚,而欽定一般是用些圓圈記號。紫檀靈後來說是欽定,俺那時就開始琢磨欽定為啥要在第二字上標註個“中”亦即可平可仄。這幾篇文章不過是“琢磨”後的點滴隨筆而已。老實說,以前我覺得欽定太寬鬆,龍的詞譜嚴謹些,所以習慣於用龍的詞譜。但是自從上次“琢磨”後,俺的觀點可能變化了些。這個變化就是,我開始覺得欽定詞譜 is more “useful”,因為我發現,從很寬鬆的欽定出發,在可平可仄的選取上注意幾個“約定” (主要是前面所說的,忌諱孤平,以及更主要的,就是後文我將要說的平仄選取的兩個規則),那麼基本上就能從“邏輯上”推導出龍的詞譜;再考慮到龍先生的詞牌收集不如欽定的全,而且就龍先生所收錄的詞牌中,有個別詞牌的詞譜太過狹窄 (例如浣溪沙),所以我以後基本上會依照欽定了 ---- 儘管這是個人偏好。
好,現在回到青鞋兒的問題:“平韻詞牌中的尾三平也應該避免,除非它是詞譜硬性規定的......”既然詞譜都能”硬性規定”尾三平,一定要避免尾三平的道理何在?
首先俺說明一下,詞中避免孤平和尾三平(至少是平韻詞中應該這樣) 是個人建議。為啥要避免呢?那是因為從欽定出發,在那些可平可仄的字眼選擇上,歷史上遺留下來的詞極少有孤平和尾三平的,例如如菩薩蠻,俺統計了四十來首,只有一首的某句犯了孤平。這和“硬性規定”是不一樣的,例如壽樓春首句,就是“平平平平平”,沒得選擇,而像那些看起來應該避免孤平或者尾三平的地方,是諸如一些“中平平仄平、◎○⊙●○ ⊙○⊙●○、 ●⊙○◎”等形式,你有個選擇的餘地。而這個“選擇的餘地”就給了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表達個見的機會。
可能有的同學會問,為啥像壽樓春那樣的詞譜,首句就規定成“平平平平平、○○○○○”,而不給出幾個(特別在奇數字上)可平可仄的選擇呢?我想這個問題就複雜了,而且估計會很 specific,例如和此詞牌的起源有關。拋開這些很 specific 的原因,從“統計、歸納”這個層次看,我想如果某個詞牌流傳不廣,沒有幾首例詞,而且這些例詞的平仄一樣,那詞譜很可能就不會有“可平可仄”,而是每個字的平仄都限定了 (當然,即使這樣,後人在填詞時,將某個七言句子的首字平仄改了,也不算多大的事),例如詞牌“三台”就這樣。但是問題在於,許多詞牌是流傳甚廣的,例如滿江紅、菩薩蠻、浣溪沙等。這樣的詞,很多人寫,於是平仄 (特別是奇數位置上的字的平仄) 就難免有差別。這種差別是可以預見的、也是合理的,因為像詩,其律簡單,但是其奇數位置上的字眼平仄相對就不重要,因而就有了很多“可平可仄”的可能,甚至還有出拗後如何救的理論。流傳很廣的詞也是這樣,在奇數位置上平仄不同,太可能了;不光如此,有的冠以同一詞牌的詞,甚至連字數、押韻都有差別。但,差別歸差別,現在你若有個任務,從歷史上留下的諸多菩薩蠻 (say) 中總結出規律,你很可能就得到了像欽定那樣的結論:
⊙○◎●○○● ⊙○◎●○○● ◎●●○○ ◎○⊙●○
◎○○●● ◎●⊙○● ⊙●●○○ ⊙○⊙●○
這些例詞的平仄差別,主要集中在奇數字眼上,主要集中在每句的前幾個字眼上 ----這和詩的可平可仄是一致的 (當然,有的例詞差別太大,例如連字數都不一樣,就只能歸結於變格去了)。而像“◎○⊙●○”這樣的句式,雖然有兩個字眼上可平可仄,實際上這兩個字眼上的平仄選取不是獨立的,你不宜兩個自都選仄,只能最多一個地方選仄,以避免孤平,而這些,在詞譜中是很難以體現的。就如同作詩一樣,因為奇數位置上的字相對而言比較次要,所以大家就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一說。這個說法通常是有效的,但是也不是總有效,特別是平韻詩中的對句里,你得保證不出現尾三平、孤平等大忌,這時五言詩歌的第三字、七言詩歌中的第五字,其平仄就受很大的制約了。
詩詞句中的律格,實際上就是音節的平穩諧和,沈約說:“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就是這個意思。而孤平的引入,實際上是在此基礎上對平韻詩詞中的韻句中平聲字個數的保護,原因之一就是在中古韻中仄聲字比平聲字多不少。
另外補充一句,嚴格說來,像“平仄”、(詩詞)“格律”這些概念,是和中古韻捆綁在一起的。基於普通話的新韻,從狹義而言是和平仄、格律沒有什麼關係,它們彼此不搭界。對這個說法,可能很多同學覺得驚異,也可能不服氣,但是事實上就是這麼回事情。只不過,比較明顯的是,詩詞的格律可以比較獨立地分成“平仄規則”和“韻表”兩部分,新韻、詩韻新編等無非是保留了前者、取代了後者而已。很多人拒絕新韻,就是這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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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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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荊棘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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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6-18 10: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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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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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6-18 0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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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見詩人,紫色王!你的這三篇關於詞的講解,很詳盡。謝謝!我要慢慢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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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荊棘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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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6-18 06: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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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如夢如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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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6-17 17:5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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