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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先花点篇幅节外生枝回答一下青鞋儿同学的问题。
这两三天太忙了,顾不上码字,抱歉。鉴于青鞋儿的问题比较有代表性,所以将回帖整到主帖里......说实话,我码这几个帖子的最初动机,是“紫檀灵”同学在俺帖子下跟了个跟帖后,俺忽然记起了紫檀灵曾经码过一首“清平乐”,其时大家讨论了紫檀灵所用的清平乐的词谱问题 (见 http://bbs.creaders.net/poem/bbsviewer.php?trd_id=770179),因为紫檀灵那里的词谱标注为“中中中仄仄”的格式,这像龙先生的,但是龙先生的词谱偶数字的平仄一般不含糊,区分得清楚,而钦定一般是用些圆圈记号。紫檀灵后来说是钦定,俺那时就开始琢磨钦定为啥要在第二字上标注个“中”亦即可平可仄。这几篇文章不过是“琢磨”后的点滴随笔而已。老实说,以前我觉得钦定太宽松,龙的词谱严谨些,所以习惯于用龙的词谱。但是自从上次“琢磨”后,俺的观点可能变化了些。这个变化就是,我开始觉得钦定词谱 is more “useful”,因为我发现,从很宽松的钦定出发,在可平可仄的选取上注意几个“约定” (主要是前面所说的,忌讳孤平,以及更主要的,就是后文我将要说的平仄选取的两个规则),那么基本上就能从“逻辑上”推导出龙的词谱;再考虑到龙先生的词牌收集不如钦定的全,而且就龙先生所收录的词牌中,有个别词牌的词谱太过狭窄 (例如浣溪沙),所以我以后基本上会依照钦定了 ---- 尽管这是个人偏好。
好,现在回到青鞋儿的问题:“平韵词牌中的尾三平也应该避免,除非它是词谱硬性规定的......”既然词谱都能”硬性规定”尾三平,一定要避免尾三平的道理何在?
首先俺说明一下,词中避免孤平和尾三平(至少是平韵词中应该这样) 是个人建议。为啥要避免呢?那是因为从钦定出发,在那些可平可仄的字眼选择上,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词极少有孤平和尾三平的,例如如菩萨蛮,俺统计了四十来首,只有一首的某句犯了孤平。这和“硬性规定”是不一样的,例如寿楼春首句,就是“平平平平平”,没得选择,而像那些看起来应该避免孤平或者尾三平的地方,是诸如一些“中平平仄平、◎○⊙●○ ⊙○⊙●○、 ●⊙○◎”等形式,你有个选择的余地。而这个“选择的余地”就给了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表达个见的机会。
可能有的同学会问,为啥像寿楼春那样的词谱,首句就规定成“平平平平平、○○○○○”,而不给出几个(特别在奇数字上)可平可仄的选择呢?我想这个问题就复杂了,而且估计会很 specific,例如和此词牌的起源有关。抛开这些很 specific 的原因,从“统计、归纳”这个层次看,我想如果某个词牌流传不广,没有几首例词,而且这些例词的平仄一样,那词谱很可能就不会有“可平可仄”,而是每个字的平仄都限定了 (当然,即使这样,后人在填词时,将某个七言句子的首字平仄改了,也不算多大的事),例如词牌“三台”就这样。但是问题在于,许多词牌是流传甚广的,例如满江红、菩萨蛮、浣溪沙等。这样的词,很多人写,于是平仄 (特别是奇数位置上的字的平仄) 就难免有差别。这种差别是可以预见的、也是合理的,因为像诗,其律简单,但是其奇数位置上的字眼平仄相对就不重要,因而就有了很多“可平可仄”的可能,甚至还有出拗后如何救的理论。流传很广的词也是这样,在奇数位置上平仄不同,太可能了;不光如此,有的冠以同一词牌的词,甚至连字数、押韵都有差别。但,差别归差别,现在你若有个任务,从历史上留下的诸多菩萨蛮 (say) 中总结出规律,你很可能就得到了像钦定那样的结论:
⊙○◎●○○● ⊙○◎●○○● ◎●●○○ ◎○⊙●○
◎○○●● ◎●⊙○● ⊙●●○○ ⊙○⊙●○
这些例词的平仄差别,主要集中在奇数字眼上,主要集中在每句的前几个字眼上 ----这和诗的可平可仄是一致的 (当然,有的例词差别太大,例如连字数都不一样,就只能归结于变格去了)。而像“◎○⊙●○”这样的句式,虽然有两个字眼上可平可仄,实际上这两个字眼上的平仄选取不是独立的,你不宜两个自都选仄,只能最多一个地方选仄,以避免孤平,而这些,在词谱中是很难以体现的。就如同作诗一样,因为奇数位置上的字相对而言比较次要,所以大家就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一说。这个说法通常是有效的,但是也不是总有效,特别是平韵诗中的对句里,你得保证不出现尾三平、孤平等大忌,这时五言诗歌的第三字、七言诗歌中的第五字,其平仄就受很大的制约了。
诗词句中的律格,实际上就是音节的平稳谐和,沈约说:“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就是这个意思。而孤平的引入,实际上是在此基础上对平韵诗词中的韵句中平声字个数的保护,原因之一就是在中古韵中仄声字比平声字多不少。
另外补充一句,严格说来,像“平仄”、(诗词)“格律”这些概念,是和中古韵捆绑在一起的。基于普通话的新韵,从狭义而言是和平仄、格律没有什么关系,它们彼此不搭界。对这个说法,可能很多同学觉得惊异,也可能不服气,但是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情。只不过,比较明显的是,诗词的格律可以比较独立地分成“平仄规则”和“韵表”两部分,新韵、诗韵新编等无非是保留了前者、取代了后者而已。很多人拒绝新韵,就是这个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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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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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荆棘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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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6-18 10: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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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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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6-18 0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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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见诗人,紫色王!你的这三篇关于词的讲解,很详尽。谢谢!我要慢慢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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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荆棘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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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6-18 06: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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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如梦如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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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06-17 17:5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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