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教悲劇 從1957年起中國實施勞動教養制度。名為行政處罰,實是警察濫權恐怖治國。無須經過法院起訴審判等司法程序,單位保衛科和派出所合議一下,跳過司法審訊即可定罪。可將公民用繩索捆綁或武裝押送到與社會完全隔離的偏遠勞教場所。期限為一至四年。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從事苦累危險的勞動,沒有工資報酬,與古代奴隸無異。 我從1958年到1964年六年期間,旁聽過數起勞教發布大會。其中三起案件至今印象深刻、記憶猶新。 一 青島台東醫院羅大夫勞教案 羅大夫是一位50年代末期大學畢業分配到台東醫院的一位內科女大夫。30多歲口快心直,許多工人都喜歡找她看病。聽說她與醫院領導關係不好,曾與醫院書記公開吵嘴。 有一天警察來醫院開會宣布對羅大夫進行勞動教養,會上當眾戴上手銬。會後她被押上囚車送往勞改集中營。 二 青島29中學體育教師張XX勞教案 1960年初,當時我還是17歲的一名中學生。有天下午校方組織學生參加對體育老師張XX的鬥爭會。張XX是一個剛滿20歲的新參加工作的青年教師。二條罪名:一是頂撞校長和書記。二是偷竊學生的二支鋼筆。張XX承認自己頂撞校領導的事實,但對偷竊二支鋼筆做了分辨。他承認未經學生同意就拿了學生鋼筆去使用,但其中一支鋼筆沒有鋼筆帽,事實上只是一支半鋼筆。這一爭辯引起全場大笑。 會後警察還是給他戴上手銬押走。 三 青年工人季XX流氓勞教案 1959年前後青島國棉九廠青年徒工季XX與同廠女工XXX談戀愛。有天女方向車間主任反映:男方與她約會中有動手動腳不軌行為。上報廠保衛科後認定季某是流氓行為於是上報公安局。 一周后廠方和警方共同開會宣布對季XX勞動教養的決定。 22歲的季X X 被發往千里之外的煤礦下井挖煤三年落下風濕病。解除勞教回家已柱上了雙拐。父母見了老淚縱橫。 文革期間勞教釋放人員一律戴壞分子帽子 勞教人員被釋放後喪失了工作,失去了生活來源。除在街道被列為管控對象外還一律戴上壞分子帽子。黑五類中地富反壞右中的壞就是專指他們。勞教釋放人員的帽子要戴;一輩子。他們走到哪裡都是下等人。
據稱全國有350個勞教所,被勞教人員達數十萬人。 2013年中國政府終於宣布廢止了實行50多年的勞動教養制度。這悲慘的50多年裡至少有二代人的青春在是在恐懼和非人道的待遇中度過的。 悲劇啊!我的國。 厲害啊!秦始皇加馬克思。 人類史的恥辱,世界史的奇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