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了,同學們考上了不同的學校,從此各奔東西,各拼前程。紅粉知己,藍顏知己,還有早戀的,或許還能保持聯繫。其他關係的,大多一去便音迅全無,影蹤難覓。
時間飛逝,一晃就上大二了。一天下午,正欲穿過學校操場,從側門出校園,上大街玩時,碰到了高中倆同學,一對戀人。
久別重逢,格外興奮,高興,二話不說就上前伸手從背後攬住了女同學,側着腦袋,一臉堆笑,熱情地說道,好久不見,歡迎到我們學校玩。問候結束了,也不等人家回答,緊接着問他們兩個考去哪裡了,學什麼專業…等等。可是,這位女同學卻非常冷淡,只嗯哼兩聲,啥也不說。
不過,我很大條,以為在她男朋友面前,這女同學要裝淑女,文雅,小鳥依人等等,不要象我這樣,大大咧咧,嘻嘻哈哈,全然沒有一副女孩子該有的樣子,也就沒在意她的默默無語,冷冷冰冰。
可是,這男孩子和我就有話擺了。因為,高中時,他就坐我後排,我們還是家門,平常免不了會你來我往聊個天,相互幫助做個作業啥的,彼此混得有點熟,有那麼一點點同學友情在。
我和女同學的男朋友不時打着哈哈地天南海北地聊着,八卦着班上同學都考去哪了,誰和誰又一對,誰和誰鬧掰,散火了等等。我還開玩笑,問他倆是如何好上了,高中時怎麼就沒一點你倆的“桃色新聞”呢。
這位男同學,打着哈哈,告訴我,他們是意外都考上了同一所高校後才交往頻繁,最後,水到渠成,不久前才確定關係,正式戀愛的。難怪,兩人的關係看上去並不是“老夫老妻”態,女同學還有點裝,不太放得開,廬山真面目還在霧裡雲里遮遮掩掩着呢。
聽男同學講完他們的故事後,我說,那敢情好,現在正是熱戀,甜蜜的時候,我就不打撓你們了,你們去找你女朋友的閨蜜好好玩吧,我現在也該趕緊走了,不然電影院就進不去了。
因為,我再傻,再馬大哈,到這個點上也感覺,看出了女同學已經難以掩飾她的不悅和不爽。當然,男同學也不傻,早就察察覺到了他女朋友的異樣和不快。看得出,他很迷惑,不知道為什麼他女朋友對我很不感冒。
我們倆雖不是戀人,但高中時前後排坐了一年多的深厚友誼,知彼知己,某種時候,彼此心有靈犀一點通還是會有的。
見我匆忙說再見,男同學也順水推舟,回應再見便牽着女同學的手向校園深處走去。
其實,我並沒有要去看電影,出校門只不過是晚飯後上街去隨便走走玩玩而已。
走在街上,我拼着命地想,也想不明白為什麼這女同學會這樣對我,即根本就不想理我,和我說話。
使勁地想啊想,直到逛街回到學校宿舍,到底也沒想出是為啥。其實,我和這位女同學不僅僅是高中的同班同學,初三也是一個班的。我自己覺得我倆的關係處得還可以。
該熄燈睡覺了!我躺在床上,腦子還浮現着這位女同學那副冷冰冰的面孔。突然,想起來了,我的確的確得罪過她,我倆吵過幾句嘴。其實,高中畢業前,她是不和我說話的。
媽呀!看我這個心大的,簡直就不是心,好吧?完全就是一個大漏斗!和別人拌了嘴,住同一個寢室,人家都不跟我講話這麼大的事件,居然忘得乾乾淨淨,心裡,腦里連點影子也沒留!我真就是一個馬大哈,一個沒心沒肺的傢伙!該打!
事情是這樣的。快畢業時,一天早上正吃早餐時,這位女同學和同寢室的另一位女同學干架了。她倆來自同一個地方,同一個生產隊。不知道為什麼,這倆人總搞不到一塊兒,經常幹仗。但是,旁觀者清,這位女同學就是一貫霸凌對方。因為,聽說這位女同學的父親是公社書記,有點橫。
又干架了!大家都習以常,並沒有勸架,反正動嘴皮子吵架也不傷筋動骨,她們愛怎麼吵儘管吵,只要不和自己吵就行。
可是,誰都沒想到,這天的吵架越界了,因為一方動粗了!這位女同學居然把一碗熱乎乎的浠飯潑了對方一身,搞得地板上,甚至其他同學的床上都是浠飯。本來,我早就看不慣她這種驕橫跋扈,老欺負,霸凌弱小老鄉的行為,好幾次差點要她閉嘴,放別人一馬。可是,每次都忍了。然而,她這浠飯一潑,可把我最後的“不管別人瓦上霜”的底線捅破了,當即便站起來批評她不應該把浠飯潑人身上,欺負人太過了。
她不買賬,凶得很。但我根本不想跟她理論,便跑去把班主任老師叫來,讓班主任老師來處理。
然而,這女同學卻是惡人先告狀,見老師來了,立馬就變成了潑婦一個,躺倒地上打起滾來,並一邊大哭,一邊向老師告狀別人怎麼怎麼欺負她。她這突如其來的表演,驚呆了眾人。偏偏這個班主任老師又是一個沒能力,不會解決問題的人,看到這個女同學躺地上耍潑哭鬧,只一味勸她別鬧,有話起來好好說。
這女同學根本不聽勸,不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哭鬧得更狠更凶。很明顯,她的意思就是要老師給出別人錯,她有理才肯罷休。見老師那個熊樣,我和其他幾位女同學實在看不下去了,紛紛站出來說是這位女同學的錯,並告訴老師她是如何一貫欺負別人的。尤其是今天,明明是她潑了別人一身浠飯還要強詞奪理,惡人先告狀,根本就是不要臉。有同學還說,再怎麼在地上打滾也是她沒道理,她的錯,應該向別人陪理道歉。
最後,也許是眾怒難犯。這位女同學總算是停止了哭鬧,並在眾人的氣憤中,不但把地板打掃乾淨,還給被她弄髒了被子衣服的人陪了理,道了嫌。但是,到底她就是不肯向那位她總欺負的女同學道歉。
其實,早就聽別人講,這兩家有世仇,所以,才會兩家兒女常干架。
可是,我們大家都認為這位女同學太霸道,蠻不講理。
後來,事實也證明我們的看法很正確,因為,這女同學大學畢業工作後不久,其父因貪污罪被判了七年。
當然,我的家門同學也並沒有娶她。這個,我早就料到,因為,這個家門同學到底不是蠢貨。
事實上,也不是我心大才忘記了和她的“吵嘴”,或叫“過節”,而是我都不知道那是不是“吵嘴”或“過節”。因此,才忘記了她當年記恨我,不和我說話一事。而且,當時,也快畢業了,大家都也各忙各的,沒多少時間,或多少機會可以說話,聊天。自然,她不和說話也就沒什麼印象和記憶。
往事如煙,不堪回首。但所有的一切總歸會煙消雲散 不復存在。記不住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根本就是一件好事,幸福快樂的事情。
希望自己真的都能夠做到吵完架就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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