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高胜寒博客  
气势磅礴,壮吞河山的独立知识分子!夹豪霸之笔,写绝世文章!欢迎讨论、指教!  
https://blog.creaders.net/u/4026/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检察官不得隐藏任何的呈堂证据 2020-01-03 03:52:07


蔡秀玲在中国大使馆外抗议新土八路司法不公,被美国司法部以 “进入私地罪” 提起公诉,检方扣留了重要的录像机证据,使用各种理由,不肯归还。录像机的录影,可以有力地证明被告一直是站在公地上,并没有进入任何的私地,因而成为案情的焦点所在。

无论在情理在法律,美国司法部都是站不住脚的。一来录像机是私人财产,二来有违美国司法惯例:1963年最高法院在《柏德里 诉 马里兰州案(Brady V Maryland) 》死刑案件中裁决,基于《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保证公平原则,检方不得隐藏任何的呈堂犯罪证据,即使是检方自己单方面得到的犯罪证据,亦需与辩方律师共同分享。

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平均寿命是四十年,即被新的判例所推翻,但这个判例却历久尤新,自有其独特的价值。五十七年来,这个普遍的游戏规则,已经成为美国司法文化与法庭规则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柏德里规则(Brady Rule)。

厉害的律师,可以利用检方这个致命的漏洞,要求因程序不正义而撤案,即使撤不了案,最少也可以置检方于被动和弱势。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高胜寒 2020年1月3日

www.gaoshenghan.com


浏览(1076) (1) 评论(12)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丝丝 回复 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7 21:00:44

【好像自己懂法律?】

是你自己以为自己懂法律吧?说说你受过什么样的法律训练和处理过什么样的法律案件?

【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说辞,美国法律如何定罪的最主要的依据之一 是看被告有没有 konwingly, willfully (or intention), 要是一个啥法律都不懂的被告在一定的情况下或许还可以钻一下空子,说自己不懂法,或不清楚自身行为是在犯罪等之类辩护。】

就你这鸡贼式的思维方式,就别来跟我谈美国法律了!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5 03:25:32

再看看李文和案件,最后法官在李的判刑听证会上的宣判中,其中有一段就提到,大致意思是:有些东西是永远被隐藏而看不到了(连我法官也看不到了),这是美国的法律过程中的特点所决定的。

其实,是变相警告李文和,丫你不要动脑筋玩花样将来去上诉了,咱们还有许多猛料没有用呢!

李最后是认罪的,按他自己说法是被懵逼而认罪的,其实李文和远远 不是个啥华人英雄,不服可以不认罪,相信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宇宙中最好的就不要认罪而干到底嘛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回复 丝丝 留言时间:2020-01-05 03:08:32

好像自己懂法律?

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说辞,美国法律如何定罪的最主要的依据之一 是看被告有没有 konwingly, willfully (or intention), 要是一个啥法律都不懂的被告在一定的情况下或许还可以钻一下空子,说自己不懂法,或不清楚自身行为是在犯罪等之类辩护。

但如果被政府知道被告是“懂法”的,那辩护的难度就成几何级上升了

===

作者:丝丝 回复 高胜寒留言时间:2020-01-03 21:03:33

哦,那可能还真的有点麻烦。。。。不过蔡好像自己懂法律,诉讼策略上,应该知道应对重点?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5 03:00:02

录像机的录影是可以有办法来呈见公堂的,要用 due process (the Fifth Amend) 和前面我提到的 Rule 16,以及 the Fourth Amend 等作为依据来打官司,千万不要用什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得侵犯来说事,否则检察官要开心死了,面对一群法盲还何须担忧呢?

我不很了解该官司,但在这里,实在看不出录像机的录影和 Brday materials 有什么关系? 还不如直接用 the14th Amend 去争一把呢!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5 02:49:49

补充一句,刚刚说了,多少被告能坚持到trial 而不“认罪”呢? 美国政府公布的数据是 低于3%的被告(联邦刑事被告)能坚持到底(其实连美国政府都知道那97%认罪的大部分是被逼的,不是铁证如山心甘情愿认错的)!

只有3%不到的被告可以“享受”陪审团审议,怎么能说美国审案是陪审团制度呢?很荒唐哦,就像100个零件只有3个事合格的,不能说这批产品是合格的吧?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5 02:43:56

又是一个误区!

事实上法律给了检察官可以隐藏证据的权利,会很通常发生的,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不说太复杂的,就说著名的 3500 materials 吧,按规定政府可以拖到 trial 前 7天 给对方律师,换句话说,如果被告因为种种原因坚持不到trial阶段就“认罪”投降了呢? 那政府就不需要提供这部分证据了嘛,好,有多少被告能坚持到trial 而不“认罪”呢? 美国政府公布的数据是 低于3%的被告能坚持到底(其实连美国政府都知道那97%认罪的大部分是被逼的,不是铁证如山心甘情愿认错的)!

即便,坚持到底的被告就能看全部的100%的证据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总之,证据的提供是分阶段的,坚持到那个阶段就看到那个阶段的所谓证据(也不是该阶段应该提供的100%)。

当然,你可以去挑战政府提供证据的任何决定,让法官来裁定,但要花许多额外的律师费了,大家都知道,话费最大的部分在 Trial,一般力求减少Pre-Trial阶段的费用! 而公费的律师不会去挑战的。

===

检方不得隐藏任何的呈堂犯罪证据,即使是检方自己单方面得到的犯罪证据,亦需与辩方律师共同分享。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5 02:17:42

私有财产神圣不得侵犯是最大的谎言,因为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财产“变成”不是私有就行了(政府办案的证据就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了,成为政府的“财产”了),就和 the First Amend 的言论自由一样,法官说你的言论不在“自由”的范围内(而那自由的定义恰恰又不在人民的手上 - 恰恰在政府的手上),被告就立马死翘翘了一样虚伪!

很奇怪哦,骗骗生活在美国以外的人还可以,生活在美国有一段时间的人就不应该很容易被误导了吧? 当然,不学美国的法律也没有用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5 02:05:39

是“站得住”脚的的!

根据 Fed. R. C. P. - Rule 16, Discovery and Inspection 已经规定了什么可以作为证据被扣留的,被扣留的东西什么条件下 Disclosure of Evidence, and Subject to Disclosure...

按法律,从理论上讲检察官办案时可以扣留任何东西,只要号称是证据就不是私人财产了,而且只要政府愿意,可以永远不归还。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办案都是如此,当然,根据 Rule 16,你可以去挑战政府的关于什么是证据的任何决定,让法官来裁定,但要花许多额外的律师费了,公费的律师不会去挑战。

====

无论在情理在法律,美国司法部都是站不住脚的。一来录像机是私人财产,

回复 | 0
作者:连_山 留言时间:2020-01-05 01:40:18

Brady materials 早就被玩烂了,按当年的标准,现在Brady Violation 是处处可见了。。。总之,可以玩Brady, 但就像玩 First Amendment 一样,别抱太大希望就是了

回复 | 0
作者:丝丝 回复 高胜寒 留言时间:2020-01-03 21:03:33

哦,那可能还真的有点麻烦。。。。不过蔡好像自己懂法律,诉讼策略上,应该知道应对重点?

回复 | 0
作者:高胜寒 回复 丝丝 留言时间:2020-01-03 12:48:26

开庭在即。

回复 | 1
作者:丝丝 留言时间:2020-01-03 08:10:35

起诉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回复 | 0
我的名片
高胜寒
注册日期: 2010-07-08
访问总量: 1,398,757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种族歧视筛选的大陪审团和陪审团
· 美国永不落星条旗挥之不去的梦魇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分类目录
【高胜寒 音频】
【《缔造美国梦》】
· 种族歧视筛选的大陪审团和陪审团
· 美国永不落星条旗挥之不去的梦魇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美国军人不得干政与不执行非法命
· 泛非洲主义黑人权力之父马尔科姆
· 泛非洲主义黑人权力之父马尔科姆
【《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
· 司法的叛乱与民权的升华
· 融入家庭婚姻体制与改变家庭婚姻
· 四性权利征服伪善的维多利亚时代
· 从非法的异族通婚到合法的同性结
· 影响四性权利的二十件最高法院案
· 大江东流挡不住的美国同性婚姻合
· 四性团体最高法院划时代维权大案
· 勢如破竹的四性权利民权运动
· 《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主要
· 宪法权利与国家安全间的选择
【高胜寒 文集】
· 兰兰(小说)
【《夏威夷群岛王国王朝风云》】
· 百年孤独 诈尸回魂
· 国之将亡 群魔乱舞
· 是非功过 谁能述说
· 与天比高 日裔争锋
· 国会认罪 美国道歉
· 脱胎换骨 走向联邦
· 落花流水 烟消云散
· 旧瓶新酒 共和岛国
· 一言丧邦 百年饮恨
· 降旗撤军 复辟旧制
【高胜寒 政论】
· 俄罗斯寡头们的至爱豪宅
· 华裔前贤依法维权不缺席
· 党派立场鲜明的参议院三款法官听
· 即将生效的《法院道德与透明度法
· 代价沉重的羞辱性种族语言
· 新港贼旧港贼都是一贼不如一贼的
· 独裁者陷阱下的马格尼茨基法案威
· 乌俄战争正走向越南战争的后尘
· 没有由一人按钮就使用核武的神话
· 禁律党与《美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
存档目录
2024-04-21 - 2024-04-21
2024-02-14 - 2024-02-24
2024-01-01 - 2024-01-20
2023-12-29 - 2023-12-31
2022-05-05 - 2022-05-07
2022-04-02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29
2022-02-26 - 2022-02-26
2021-09-28 - 2021-09-30
2021-05-01 - 2021-05-01
2021-03-05 - 2021-03-09
2021-02-06 - 2021-02-25
2020-11-26 - 2020-11-26
2020-08-18 - 2020-08-18
2020-05-01 - 2020-05-27
2020-04-13 - 2020-04-30
2020-03-06 - 2020-03-15
2020-02-05 - 2020-02-24
2020-01-03 - 2020-01-08
2019-12-08 - 2019-12-16
2019-11-03 - 2019-11-29
2019-10-04 - 2019-10-29
2019-09-01 - 2019-09-01
2019-08-02 - 2019-08-15
2019-07-22 - 2019-07-22
2019-06-01 - 2019-06-24
2019-05-04 - 2019-05-12
2019-02-03 - 2019-02-03
2018-12-24 - 2018-12-24
2018-11-18 - 2018-11-19
2018-10-01 - 2018-10-28
2018-09-03 - 2018-09-24
2018-08-04 - 2018-08-27
2018-07-03 - 2018-07-31
2018-06-11 - 2018-06-17
2018-05-30 - 2018-05-30
2018-04-17 - 2018-04-26
2018-03-23 - 2018-03-23
2018-02-03 - 2018-02-28
2018-01-06 - 2018-01-13
2017-12-04 - 2017-12-28
2017-11-04 - 2017-11-30
2017-10-14 - 2017-10-22
2017-08-07 - 2017-08-26
2017-07-04 - 2017-07-09
2017-06-07 - 2017-06-29
2017-05-04 - 2017-05-31
2015-12-03 - 2015-12-06
2015-11-12 - 2015-11-29
2015-10-18 - 2015-10-18
2013-09-09 - 2013-09-15
2013-08-24 - 2013-08-24
2013-02-05 - 2013-02-05
2013-01-30 - 2013-01-30
2012-12-18 - 2012-12-18
2012-10-28 - 2012-10-28
2012-09-09 - 2012-09-21
2012-08-23 - 2012-08-23
2012-07-03 - 2012-07-28
2012-05-02 - 2012-05-25
2012-04-10 - 2012-04-28
2012-03-01 - 2012-03-01
2011-12-09 - 2011-12-09
2011-10-05 - 2011-10-14
2011-09-02 - 2011-09-30
2011-08-21 - 2011-08-31
2011-07-04 - 2011-07-23
2011-06-02 - 2011-06-08
2011-04-03 - 2011-04-12
2011-03-02 - 2011-03-25
2011-02-08 - 2011-02-26
2011-01-04 - 2011-01-31
2010-12-02 - 2010-12-22
2010-11-04 - 2010-11-27
2010-10-05 - 2010-10-29
2010-08-03 - 2010-08-26
2010-07-09 - 2010-07-09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