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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对诽谤罪诉讼与索赔原则的划时代裁决 2026-03-09 20:11:54

美国最高法院对诽谤罪诉讼与索赔原则的划时代裁决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在美国近代司法史上,美国最高法院于1964年3月9日,在《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中,做出全票一致的划时代裁决:政府官员与公众人物,不得以诽谤罪提起诉讼和要求赔偿。

除非有证据说明两种例外情况:

第一:该文字或语言是属于实际上的恶意(Actual Malice);

第二:该文字或语言已经造成了原告实际性的损失。

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当中,推翻了英国《普通法》惯例,要求原告在诽谤诉讼中担负举证的责任。

稍有美国司法概念的人都知道,在判例制度的美国,推翻一个判例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有许多不信邪的人,硬是凭着财大气粗,固执地实行滥诉,其失败的后果自是在意料中之事。

现任总统唐纳德.川普就是那种不信邪的典例。

20世纪80年代,财大气粗的唐纳德.川普高调地宣称,要在纽约市曼哈顿区兴建一栋一百五十层、一千九百四十尺高、号称全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楼。

外观设计公开后,引起议论纷纷。1984年8月12日《芝加哥论坛报》记者保罗.加普(Paul Gapp)发表评论说 : 一种极差的审美能力! 使唐纳德.川普的所谓摩天大楼看起来,就是一栋糟透而丑陋的怪物(an atrocious ugly monstrosity)。

财大气粗的唐纳德.川普看后,恼羞成怒,找了一位极富盛名联邦检察官出身的律师大卫.伯杰(David Berger)入禀美国联邦法院,起诉《芝加哥论坛报》和保罗.加普 , 法理居然是“这种虚假而诽谤性的言论,像鱼雷攻击弹一样地破坏唐纳德.川普先生的声誉与建楼计划。”要求赔偿五千万美元的名誉损失费。

《芝加哥论坛报》创始自1847年,号称世界上最伟大的新闻报纸,是美国第八大新闻刊物,在刊头上印有美国国旗,国旗下面是座右铭 : 一份美国人的美国报纸。

这份强悍的美国报纸,当然不会被一纸诉状吓到,随即聘请著名的诽谤法律专家劳伦斯.根纳尔斯(Lawrence Gunnels)出庭辩护。

劳伦斯.根纳尔斯不仅是律师,也是《芝加哥论坛报》母公司论坛公司(Tribune Company)的副总裁,论坛公司同时拥有另外一份舆论重镇的《洛杉矶时报》。

主审法官是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Edward Weinfeld),一位备受全国司法界尊重的地道的纽约客,1901年5月4日在纽约出生,1988年1月17日病死在任上,享年八十七岁。

爱德华.温菲尔德毕业自纽约大学法学院后,大部分时间任职纽约议会为法律顾问。

1950年7月10日,哈里.杜鲁门总统提名爱德华.温菲尔德出任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三款法官,美国参议院在1950年8月1日通过他的提名,仅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四天后收到委任状。一直到病逝为止,在任三十七年,素以判案公平和严谨著称。

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年轻时家境清贫,他白天工作,晚上读夜校进修,因而养成终身勤奋的习惯。

爱德华.温菲尔德在当了美国联邦法官后依然如此,每周最少工作六天,有时连周日或假期,他都在办公室工作,每天大约工作十二个小时,他习惯在天亮之前摸黑进入办公室。

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审案严谨而认真,许多律师都惧怕在他的法庭办案,他的办案座右铭是 : 每一件案子都是重要的案子,穷人的小额官司与富人的巨额诉讼,同样的是要平等处理。

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个性温和,但是却有威武不能屈的正义。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麦卡锡主义的淫威下,大部分的美国知识分子生活在白色恐怖中,当美国国会调查小组查办作家科利斯.拉蒙特(Corliss Lamont)时,他坚定地下令:麦卡锡美国参议员的调查小组,没有权力任意调查一位作家,必须立即停止对科利斯.拉蒙特的骚扰与迫害作业。

科利斯.拉蒙特是一位极左的美国作家,长期亲苏,是美苏友好协会的骨干人物,他写有大约三十本著作,但都是一些没有实际价值,甚至于拿不上台面的廉价商品文章。

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是一位心胸宽广的法官,一直坚定地支持移民和他们的宪法权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布伦南曾夸奖他说 : 爱德华.温菲尔德是美国司法史上最优秀的美国法官。

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在法庭上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1988年11月16日,他在审理一件税务欺诈的案子时,癌症发作,摔倒在法院的走廊上,于是不得不回家休养。

有关这位重要法官的书籍并不多,2004年,威廉.纳尔逊(William Nelson)写了一本《追求正义和权利:爱德华.温菲尔德的律师和法官生涯(Pursuit of Right and Justice: Edward Winfield as Lawyer and Judge)》,应该是关于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的仅有著作。

唐纳德.川普控告《芝加哥论坛报》与保罗.加普的所谓诽谤案,由于落在了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手里而出现了凶兆。

案情不仅没有按照唐纳德.川普的意愿发展,恰好是反其道而行之:连庭审都没有开始,就因劳伦斯.根纳尔斯一纸动议,被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将整件案子,丢出法院大门外。

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的裁决六大法理是:

第一:唐纳德.川普是公众人物,与政府官员一样,不得任意借用诽谤的理由,提起诉讼要求经济赔偿;

第二:对于公众人物与政府官员来说,保罗.加普的审美观点即使带有羞辱性的抨击,也同样受到《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言论与出版自由的保护;

第三:审美观因人而异,保罗.加普的评论是一种个人意见,而个人意见不能被指为诽谤;

第四:保罗.加普认为唐纳德.川普的大楼极其丑陋,正是被告在文章里想要表达的个人意见;

第五:对于读者来说,必须要说明的是在审美观的角度来说,一个人的掌声,可能是另外一个人的倒彩;

第六:法律无法强制个人的审美观标准。

爱德华.温菲尔德法官引用的主要判例,就是影响美国新闻报道自由权利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唐纳德.川普打的官司,数以千计,但是这件无聊的所谓诽谤官司,却是他的司法滑铁卢。

1960年3月19日,《纽约时报》头版刊出了一篇以《关注那些上升的声音(Heed Their Rising Voice)》为主题、极具争议性、号称前所未见的恐怖大潮的政治广告: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了,数以千计的南方黑人,为了争取《美国宪法》与《权利法案》赋予的平等权利,纷纷采用非暴力公民抗命手段维护其尊严。

只为了拒绝他们应该拥有这些文件里的权利,在他们努力争取这些天赋权利时,在全世界关注的现代自由模式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怖打击浪潮---。

在南卡罗莱纳州的奥兰士堡(Orangesburg),当四百位学生在闹市区的一家甜饼咖啡店前举行和平抗议示威时,他们被当局使用催泪弹,强行驱逐,在冰冷的寒日里,使出强力消防水喉,使他们全身冰冷,在进行拘捕时,把他们成群地驱赶到铁丝网围成的露天空地里,任由寒风吹袭。

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学生们,在议会大楼台阶上高唱《这就是我的国家(My Country, T is of Thee)时,学生领袖被学校开除,军用卡车装运着持有催泪弹装备的大量军警开进校园,实行军事包围,如临大敌。

学生们集体抗议,拒绝重新登记,当局则将饭堂加上卡锁,任由他们饥饿无助。

在塔拉哈西、亚特兰大、纳什维尔、萨凡纳、格林斯博罗、孟菲斯、里士满、夏洛特与其他南方城市的年轻人,为了民主,全部勇敢地站了出来。

这些鼓励和使人惊讶的力量,影响了数以百万计的人民,并赋予民主崭新的尊严。这些违反法律的南方治安当局,就像他们害怕新兴起的投票权利运动一样。

他们害怕这些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新战士的力量,是不足为奇的。他们决定要摧毁一个远比任何人都不一样的人,他代表着席卷南方的新精神,一 位全世界著名的蒙哥马利巴士抗议运动的领袖---马丁·路德·金牧师。

马丁·路德·金用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领导着美国人民,一波又一波地静坐抗议。

马丁·路德·金也是南方基督徒领袖会议的创办人和总裁---在金博士的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指导与影响之下,这个组织领导学生们,发动了一波继一波争取投票权利运动。

一次又一次南方乱法者,对马丁·路德·金非暴力公民抗命和平运动回应,是直截了当的恐吓和暴力。

他们对马丁·路德·金进行个人袭击,他们炸毁了他的家园,他的妻子与孩子们险些丧命。

他们拘捕了马丁·路德·金七次,罪名包括超速、闲荡等类似的所谓罪名。现在又用伪证罪再度起诉他---这条重罪,可以最高将他关押十年。

明显地,他们真正之目的,是要让这位学生和数以百万计人民的领袖彻底消失,使他们无法得到指引和支持,并给未来的南方运动领袖来个恐吓式的下马威。

他们的策略是将方兴未艾的民权运动斩首,使黑人民权运动失去斗志,削弱其斗争意志。

金博士是南方非暴力静坐示威运动的精神领袖,维护他是整个南方自由运动主要构成部分。

正派的美国人虽然无助于事,却对学生们与马丁·路德·金的英雄事迹,喝彩不已。但在今天这个自由风暴的历史时刻,不仅仅是喝彩就能取得荣耀,而是必须去做些事情。

在世界上有着良好声誉的南方美国人,是在维护宪法中传统的自由,这是我们的美国,也是他们的美国---。

我们必须关注那些上升的声音---但也要加上我们自己的声音。对于那些为了重新确认《美国宪法》与《权利法案》而冒险犯难的人,他们已经面临监狱甚至于死亡,我们必须延续这种道德与物质上的支持。

我们敦促你与美国南方的美国人携手,用你的金钱来达到三个目标:

第一:保护马丁·路德·金牧师;第二:支持为美国民权奋战的南方学生;第三:为了全民的投票权利而斗争。

就是现在---你的帮忙是紧急而需要的 --- !!”

发起人是《捍卫马丁.路德.金与争取南部自由委员会(COMMITTEE TO THE DEFEND MARTIN LUTHER KING AND THE STRUGGLE FOR THE FREEDOM IN THE SOUTH)》。

委员会的实际负责人是菲利普.伦道夫(Philip Randolph)和贝亚德.鲁斯汀(Bayard Rustin)。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贝亚德.鲁斯汀是一位真正的政治远见者、终身为民权运动的献身者、也是真正的马丁.路德.金思想创造者,包括马丁·路德·金最为著名的华盛顿《我有一个梦》演讲与游行,全是出自他的大手笔杰作。

早在20世纪60年代,贝亚德.鲁斯汀就已经毫不掩饰地公开宣布自己是同性恋,并经常发表惊人预言说 :“时间将证明,不正常的不是同性恋,而是那些反对同性恋的人。”抚今思往,在同性婚姻已经全面合法化的今天,对这位民权先锋,人们更多的是怀念、尊敬与佩服。

《纽约时报》在当天广告的编辑按语中说 :

“在南方来说,由黑人主导的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是一件新鲜的事物,而这些是可以理解的---让国会听听这些上升的声音,他们的声音应该被大家听到。”

就是这几句编辑按语,使美国南方种族主义者兼白人至上主义者认定《纽约时报》就是那些麻烦制造者的帮凶,于是将之列为诽谤被告之一。

在表面上的广告词是由约翰.默里(John Murray)和格尔森.阿伦逊(Gershon Aronson)两人共同撰写,菲利普.伦道夫批准,实际上是由贝亚德.鲁斯汀独自执笔完成的。

当时整页的广告费用是四千八百元。为了避免滥用舆论和虚假讯息诽谤他人,《纽约时报》接受广告时,有着严格的审核程序和标准,该广告在经过了业务部、编辑部、法律部的批准后,于1960年3月19日见报。

论者认为,这是一则极具争议性的广告,其理论根据的确有些远离事实。

比如说广告声称,马丁·路德·金被阿拉巴马治安当局拘捕过七次是错误的,实际上只有四次。

广告说黑人学生因在议会台阶上唱《这就是我的国家》而被开除,实际上是因为黑人学生们,参与了静坐示威而被开除,两者的分别是极其巨大的。

而当时学生们唱的歌,并不是《这就是我的国家》而是现在的美国国歌《永不落的星条旗》。

这则政治广告将美国近代的民权运动斗争战场,从街头厮杀转移至法院较量,再缠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是为美国近代司法史上影响巨大的《纽约时报 诉 苏利文案》。

四年的司法较量和最高法院9比0的划时代裁决,为美国的诽谤诉讼官司立定了一个不算完美、但至少可以持续引用的案例。

这个演变既有偶然的原因,也有必然的成分。无论是偶然还是必然,有一点是确定的 :没有任何人预料到后来的事态演变和其产生的深远影响。

或许从案件的两造主角、广告起源的时代大背景、司法介入的律师、各级法官资历来观察,或许有助于了解本案的来龙去脉,和美国最高法院这件划时代裁决是如何彻底改写整个美国司法诽谤概念的重要性。

政治广告的起源是来自美国南方种族主义者,对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在种族歧视依然极其严重的美国南方,尤其是阿拉巴马与密西西比州,更是美国执行种族歧视的领头羊。

不平则鸣,理所当然。哪里有暴政,哪里就有反抗。1960年2月1日下午4:30,在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博罗市北卡罗莱纳农业科技大学,四位年轻黑人

第一位是:大卫.里士满(David Richmond);

第二位是:富兰克林.麦凯恩(Franklin McCain);

第三位是:埃泽尔.布莱尔(Ezell Blair);

第四位是:约瑟夫.麦克尼尔(Joseph McNeil)。

在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感召下,决定有计划地挑战北卡罗来纳州的种族隔离暴政。

美国主流新闻媒体称他们为“格林斯伯勒四勇士(Greensboro Four)”。

四位年轻黑人走进伍尔沃斯百货店(Woodworth Store),挂有“白人专用”牌子的餐厅里面,礼貌地要求提供午饭服务。

女服务员告诉他们离开,四位有备而来的黑人青年拒绝命令。经理来了,再度命令他们离开,当然没有结果。于是爆发了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著名的静坐示威运动(sit-in movement) :

在马丁·路德·金公开鼓吹并鼎力支持的旋风下,三个月之内,在美国南方十三个州五十五个城市里,全面爆发。

参与者不全是黑人,还有优秀的新生代白人学生,他们只认真理,只讲对错,不看肤色。

马丁·路德·金住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于是成为种族主义者必除之以后快的首选目标。

在马丁·路德·金公开宣布支持静坐示威运动两周后,一幕可以将马丁·路德·金关进监狱十年的伪证罪阴谋丑剧,拉开了序幕。

阿拉巴马州大陪审团,突然宣布将以两项伪证罪起诉马丁·路德·金。

K党法官并凭此签发了对马丁·路德·金的拘捕令。

法理是马丁·路德·金在1956年与1958年填报个人所得税时,有不实填报。每项罪名最高可判五年,如果两罪分期执行,就是十年。

非暴力公民抗命式的静坐示威行动,不是自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博罗市开始的。

早在1939年8月,黑人民权律师塞缪尔.塔克(Samuel Tucker)就在维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图书馆,牛刀小试,显示过其威力。

1942年,种族平等协会(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在芝加哥、1949年在圣路易斯、1952年在巴尔的摩、1958年在堪萨斯州威齐塔(Wichita),就成功地迫使达肯药店(Dockum Drug Store)取消歧视黑人的政策。

1959年圣诞节期间,约瑟夫.麦克尼尔在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博罗市灰狗巴士站,被羞辱性地拒绝后,就决心联合同志进行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全力冲击种族歧视怪兽。

这些历史性的胜利,加上马丁·路德·金的道义与强力支持,使四位黑人青年敢于挺身而出,大胆挑战北卡罗来纳州的种族歧视政策。

经过了几个月的沙盘推演,决定了以伍尔沃斯百货店为对象。那天,四位学生首先进去买了些牙膏等小物件,居然没有发生意外。于是再进入白人专用的咖啡室,要求点餐和饮料。

白人女服务员直接告诉他们,这里不招待有色人种。四人要见经理理论。白人经理克拉伦斯.哈里斯(Clarence Harris)也拒绝为他们提供服务。

于是四人就静坐在那里,拒绝离开,直到晚上关门。

次日1960年2月2日早上11点,四位学生召集了十二位非洲裔美国人年轻人,又到伍尔沃斯百货店咖啡室静坐抗议,要求提供服务。

再度被拒绝后,就在那里一边做功课,一边忍受白人的羞辱和谩骂,直到下午三点。

和平抗议的第三天得到了最大的收获,就是引起了新闻电台和警察的到来,事情立即传遍了每一个角落。

当天晚上四位学生,在北卡罗莱纳州农业科技大学大礼堂里,宣布成立了学生正义行动委员会(Student Executive Committee for Justice),统一行动,指挥非暴力公民抗命不合作斗争。

1960年2月3日,来自三所大学共六十位学生,其中三分之一是女性黑人学生,又群集在伍尔沃斯百货店咖啡室静坐抗议,要求提供服务,当然被拒。

这天的气氛,因为北卡罗来纳州三K党头子乔治.多赛特(George Dorsett)亲自出马,领着一大帮子三K党徒,带着武器,汹涌而至,霎时变得紧张起来。

乔治.多赛特是北卡罗莱纳州种族仇恨暴力组织三K党的主要头子,同时也是美国联邦调查局付款的线人特务。

在新闻报道中,经常见到乔治.多赛特身穿三K党三角帽子长袍,脖子上挂着特大号的十字架,手持《圣经》的标准丑态,与其他的三K党徒的唯一分别,就是他不蒙脸,敢以真面目示人。

同一天,伍尔沃斯百货店总部宣称:他们“将遵守当地的传统习惯”,意思就是不做任何让步,继续其种族隔离政策。

1960年2月4日,来自三所学校共三百余人的抗议人群,全部静坐在伍尔沃斯百货店咖啡厅里面,进行和平抗议,使之彻底瘫痪,无法营业。

抗议行动进一步扩展中。这一天,来自北卡罗来纳州大学女子学院(Woman's College of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三位女学生吉恩.西曼(Gene Seaman)、玛丽莲.罗富特(Marilyn Loft)和安.迪尔斯利(Ann Dearsley)宣布:

由即日开始,非暴力公民抗命抗议运动,将扩展至格林斯博罗市克拉斯百货店(Kress Store)。

当天,伍尔沃斯百货店、克拉斯百货店、学校行政部与学生代表们召开联席会议,在两家百货店都坚持不肯废除种族隔离政策下,没有达成任何结果。

1960年2月5日,事情接近情绪爆发点。伍尔沃斯百货店咖啡室早上一开门,就有五十名白人进驻,霸占半边的咖啡厅,对着三百名黑白组合的抗议学生,进行挑衅性谩骂。

下午3:15点,警察在警告无效后,强行驱逐两名暴跳叫骂的白人三K党离开咖啡厅,下午5:30时,又拘捕了三位挑衅白人。

当天晚上,三方代表又坐在谈判桌上,但又以无结果告终。

事情不断恶化。1960年2月6日是个星期六,一大清早,有一千四百名黑白学生,聚集在北卡罗来纳州立农业科技大学哈里逊礼堂,群情汹涌地声讨种族隔离的罪恶,大家一致投票通过,继续到伍尔沃斯百货店咖啡室进行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示威抗议。

当天中午,有一千余名学生,涌进了伍尔沃斯百货店咖啡室静坐抗议。

下午1:30分,忽然惊传店里有炸弹,所有学生立即表决,为了安全和不被吓倒,他们立即撤离现场,但将抗议对象转到克拉斯百货店去,吓得这两家百货店立即借机宣布提前休业,关门避难。

事情不会就此结束。学生们在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公民抗命抗议运动和平示威下,在极短时期内,将抗议的野火,蔓延至南方五十个城市。

学生们不仅使用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手段争取宪法权利,还公开呼吁全国人民参与抵制这些种族隔离的百货店,一周之内,整个南方杂货店的业绩,受到严重冲击,营业额平均下降35%。

1960年7月25日,在损失掉二十万元---现在价格是一百九十万元---的利润后,北卡罗莱纳州的白种商人终于妥协:

识时务的伍尔沃斯百货店经理,安排了三位黑人员工,脱下制服,假扮成顾客,坐在咖啡厅里,接受白人服务员微笑着的服务。

这个戏剧性一幕的出现,拉开了美国南方所有大城市饭店与服务行业里,种族隔离传统崩溃的序幕。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现在那家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市的伍尔沃斯百货店,已经改装成国际民权博物馆

使用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一举摧毁美国南方种族隔离四位黑人学生英雄铜塑像,永远陈列在北卡罗莱纳州立农业科技大学的校园里,接受后人的肯定、景仰和歌颂。

1993年,部分当年被四位黑人学生抗议时使用过的咖啡厅椅子,被史密森博物院永久收藏。其余的家具被国际民权中心与博物馆全部收藏。

咖啡厅隔壁的一条街,被市政府更改名字为2月1号街(February One Place),二月一日,正是静坐示威抗议运动的首日。

1960年,在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市发生的学生静坐示威运动,共有七万余名黑白学生参与,在全美五十余个城市里,摧毁了当地不人道不公义的种族隔离制度,为全国铲除种族隔离制度余孽的《1964年民权法案》,铺垫了道德与法理上可行的政治大环境。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1960年的北卡罗来纳州学生静坐示威运动,占有无比重要的地位:那是推倒美国丑陋的种族隔离主义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北卡罗来纳学生发动非暴力公民抗命示威运动争取宪法权利,在马丁.路德.金公开宣布全力支持后的两个礼拜,阿拉巴马州大陪审团突然宣布,批准阿拉巴马州检察官起诉马丁.路德.金的两项伪证重罪,当地法院同时签发拘捕令,将马丁.路德.金缉拿归案。

让历史事实来说明所谓的伪证罪是什么。

在美国大部分的起诉黑社会犯罪集团的案例中,检察官难以在法庭上证实什么是黑社会,因而多以逃税、伪证、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将之判刑了事。

马丁.路德.金的所谓伪证罪,就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最佳写照。

在美国任何人都知道逃税行为是一种后果严重的错误(crippling mistake)。

盘踞在阿拉巴马州政府里的三K党或准三K党徒们,完全无法忍受马丁.路德.金公开领导的抵制蒙哥马利公交运动三百余天的长期抗议,成功地摧毁了三K党或准三K党们在公交上的种族隔离政策。

在马丁.路德.金公开宣布支持北卡罗来纳农业科技大学学生静坐运动,促使阿拉巴马州政府里的三K党或准三K党徒们,采取了实际行动:为了达到防范马丁.路德.金继续制造麻烦之目的,最佳的方法,就是将他关进监狱。

在政治放大镜的彻查下,阿拉巴马州政府里的三K党或准三K党徒们,惊喜若狂地发现马丁.路德.金在1956和1958两年报税记录中,有两笔来自蒙哥马利改进协会(Montgomery Improvement Association)和南方基督徒领袖会议的捐款,没有申报。

阿拉巴马州司法部公开宣布,马丁.路德.金1958年的收入是四万五千元,那两笔捐款的应交税是一千七百元。

阿拉巴马州大陪审团的法理是:马丁.路德.金在报税表上签字,是在知道伪证罪惩罚条例后的签字(signed under penalties of perjury)。

《蒙哥马利改进协会》和《南方基督徒领袖会议》是马丁.路德.金的政治大本营,他们同时宣布说,阿拉巴马州司法部的说法不准确,马丁.路德.金并没有那么高的收入,也没有亏欠什么应交税款。

依法律层面,在阿拉巴马州的司法史上,从来就没有这种案例。即使亏欠一千七百元税款属于事实,尤其是初犯者,美国税务局多要求补交税款与利息,最多也就是轻微地罚款了事。

以亏欠一千七百元理由来控诉马丁.路德.金两项刑事重罪,不仅是阿拉巴马州司法史上的首例,也是美国司法史上的首例。

马丁.路德.金并没有采取任何认罪息事宁人行动,而是直接亲自在法庭上与之理论。

1960年5月25日开预审庭时,马丁.路德.金向法庭出示法理依据:按照阿拉巴马州法律,所有向马丁.路德.金捐赠的钱,是不需要交税的。

马丁.路德.金拒绝律师的反对提议,他亲自出庭作证说,那位调查他税务问题的专员,自己也向他承认,他的老板要他“确保找出马丁.路德.金的报税漏洞“。

由全是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只用了三小时四十分钟,就达成马丁.路德.金无罪的一致裁决,彻底击碎了伪类们的阴谋诡计。

马丁.路德.金在得知裁决后,公开发表声明说 :

“这个事实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希望,我在多次的场合说过,在美国的南方那里,有着数以千万计有正义感的白人。”

在法庭审判后,阿拉巴马州司法部立即处于极其不利的地步,他们意识到一个事实:看来在众目睽睽下,用伪证重罪将马丁.路德.金关起来的邪恶阴谋勾当,是有点不太现实的幻想。

对付马丁.路德.金的阴谋诡计陷害,并没有因为全白人陪审团裁定无罪而停止。

《纽约时报》的政治广告,适时地为阿拉巴马州的三K党或准三K党陷害马丁.路德.金,提供了另一次难得的黄金机会。

阿拉巴马州公众安全行政长官(Alabama Public Safety Commissioner)莱斯特.沙利文(Lester Bruce Sullivan),迫不及待地发动所谓的诽谤索赔诉讼案件对象有五:

第一位是:《纽约时报》;

第二位是:拉尔夫.阿伯内西(Ralph David Abernathy);

第三位是:所罗门.西伊(Solomon Seay);

第四位是: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Freddie Lee Shuttlesworth);

第五位是:约瑟夫.洛厄里(Joseph Lowery)。

在莱斯特.沙利文意图使用诬告的法律手段,陷害美国南方民权领袖之后,为了配合陷害与打击民权运动,时任阿拉巴马州长的约翰.柏特逊(John Malcolm Patterson)也立即跟进,控告被告诽谤,同时把马丁.路德.金也捎上,成为第六位被告。

如果了解六位被告、两位原告、两位政治广告主要推手的个人出身和大时代背景,将有助于透视《纽约时报 诉 苏利文案》幕后的庐山真面目。   

莱斯特.沙利文于1921年3月5日在肯塔基州路易斯郡出生,于1977年6月11日,死于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郡,活了五十六年。

莱斯特.沙利文是20世纪中期,美国南方白人至上种族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阿拉巴马州是一个盛产种族歧视的妖孽之地,自古如此,至今依然。

阿拉巴马州第二十七、第三十一任最高法院院长罗伊.穆尔(Roy Stewart Moore)就是最具典型的例子。

唐纳德.川普竞选总统时,启用来自阿拉巴马州美国联邦参议员杰斐逊.塞申斯(Jefferson Beauregard Sessions)为贴身顾问,两人穿着一条裤子,一拍即合,都是臭味相投的白人至上种族主义分子。

唐纳德.川普当选后用之为美国司法部长,杰斐逊.塞申斯一上台就因通俄丑闻嫌疑,不仅变成了跛脚部长,也变成了美国司法史上最无能的美国司法部长,最后与唐纳德.川普以翻脸告终。

杰斐逊.塞申斯当了美国司法部长,辞去美国联邦参议员职位。2017年,阿拉巴马州依法补选。罗伊.穆尔以为自己的春天到了,使尽全力要在特别选举中挤进美国参议院,却因性丑闻缘故,败在民主党对手戈登.琼斯(Gordon Douglas Jones)之手。

罗伊.穆尔就是一位不具三K党之名,实际上比三K党还要三K党的白人至上种族主义分子,至今依然迷信种族隔离是合乎美国宪法精神,美其名为“白人的选择权利”。

2001年,罗伊.穆尔意外的当选为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院长,他一上任,没有与任何人商榷,就置放了一块刻着圣经十戒的大理石阿拉巴马州司法大楼(Alabama Judicial Building)圆形大厅里,彻底违反了美国政教分离立国原则。

挨告后,美国联邦法院下令必须将这块圣经十戒的大理石移走,嚣张跋扈的罗伊.穆尔居然抗命,坚决不移走圣经十戒大理石,结果被阿拉巴马州司法法院(Alabama Court of the Judiciary)炒了鱿鱼。

坚定不移相信巴拉克.欧巴马不是在美国出生的罗伊.穆尔,是一位伪基督教徒、白人至上主义者、种族歧视者、有色人种、黑人、天主教和穆斯林仇恨者,主张美国白人有种族隔离的选择权利者。

1992年,罗伊.穆尔当选为阿拉巴马州第十六巡回法院法官,2000年因天怒人怨被炒鱿鱼。

在寻求竞选阿拉巴马州长公职失败后,于2013年,意外地当选为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院长,2017年因公开抗拒美国最高法院同性婚姻全国合法化裁决,再度被逼下台。

莱斯特.沙利文的父亲亨利.沙利文是一位农夫,后来在当地混上了警长职位,他母亲波琳.沙利文是一位小学老师。

莱斯特.沙利文在肯塔基州长大,中学毕业后,当过建筑工人,干过药房杂役,1941年参军,退伍后在阿拉巴马州空军基地干过宪兵小军官,开始了他的警察生涯。

1947年,莱斯特.沙利文加入阿拉巴马州公安部。时来运转,受到公安部部长马尔科姆.帕特森(Malcolm Rice Patterson)的器重,自此平步青云,宦途顺利。

1950年马尔科姆.帕特森当选为阿拉巴马州长,次年即提名莱斯特.沙利文为阿拉巴马州公众安全行政长官,职责监管警察、消防、监狱、衡量和坟场长达五年之久。

这段时期莱斯特.沙利文开始他的宦途生涯,也正式加入了三K党,成为阿拉巴马州臭名昭著的种族主义分子。

莱斯特.沙利文动用所有的权力,使尽所有的手段来仇视非洲裔美国人,也使出所有的卑鄙手段来陷害民权领袖,这些行为恰恰旁证出莱斯特.沙利文内心扭曲的丑陋心态。

《纽约时报》政治广告事件,为莱斯特.沙利文提供了一次陷害民权领袖的黄金机会,于是祭出司法大棒,却意外地造就了一件美国司法史上异常重要的案例。

种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使用,双方俱伤,无一幸免。莱斯特.沙利文就是一个现成的最佳例子。

在他主政阿拉巴马州警政期间,多有建树,尤其是在社会治安、官员贪腐上,可谓政绩过人,屡建功勋。

然而莱斯特.沙利文的三K党背景和白人至上种族歧视思想,不仅暗淡了他正面的业绩,还把他变成了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的罪人。  

马尔科姆.帕特森与莱斯特.沙利文是一丘之貉,两人狼狈为奸,俱是美国当代坚定地执行种族歧视犯罪勾当的典型人物。

马尔科姆.帕特森于1921年9月27日在阿拉巴马州高德维尔郡(Goldville)出生,今年九十八岁了,依然活着。

马尔科姆.帕特森没有像阿拉巴马州第四十五任州长乔治.华莱士(George Corley Wallace)那样,晚年时大彻大悟,公开忏悔自己干下的种族仇恨、偏见、歧视的罪孽,并以实际行动,提拔大量的黑人进入他政府各个部门,弥补自己的愚蠢错误。 

马尔科姆.帕特森的父亲艾伯特.柏特逊是一位凤凰城律师,在上世纪50年代的凤凰城,律师能够存活下去,只有接那些如为赌场或黑社会辩护的高风险案件,而艾伯特.柏特逊的客户群,更是一群声名狼藉的黑社会头目。

1954年,艾伯特.柏特逊获得民主党提名成为下任阿拉巴马州司法部长候选人,他的政见就是要清扫凤凰城的黑社会和地下赌场。

这个政见不幸地为他带来了杀身之祸。1954年6月18日,在光天化日之下,艾伯特.柏特逊被贪污腐败、包庇流氓、时任副警长的阿尔伯特.富勒(Albert Fuller)和地下赌场老板吉米.马修斯(Jimmy Mathews),联手狙击,暗杀毙命。

这件凶杀案震惊全国。阿拉巴马州长詹姆斯.福尔瑟姆(James Elisha Folsom)下令国民军进驻凤凰城,调集全州警力,彻底清除了盘踞在当地的黄黑两道人马,自此凤凰城脱胎换骨,成为美国治安优良之地。

1955年,马尔科姆.帕特森借势而上,继承父志,宣布竞选阿拉巴马州司法部长公职,哀兵必胜,毫无对手,顺利当选。八年后,马尔科姆.帕特森更上一层楼,当选为阿拉巴马州第四十四任州长。

大概流年不利,马尔科姆.帕特森命运多劫,在1959年1月19日宣誓就任阿拉巴马州第四十四任州长后,还没有开始推行政治理念,就被通奸、贪污与腐败丑闻搞得焦头烂额。

加之当时的阿拉巴马州尚未修州宪,不允许在任州长直接竞选连任,只得一任了事。

马尔科姆.帕特森自此沉沦,直到现在,这位已经被世人几乎遗忘了的九十五岁老人,还在他阿拉巴马州一千两百英亩的农场里,靠着怀念早已消逝的回忆,度其余生。

就像所有的种族主义者一样,马尔科姆.帕特森心胸狭窄,鼠目寸光,因而终身未登大雅之堂。别人从政是为了舒展抱负,但是马尔科姆.帕特森的从政目的有二:

第一:是为了报仇而且是为了报一己的私仇;

第二:是推动种族仇恨,那种因白人至上主义与种族歧视混合出来的罪孽仇恨。

2017年6月24日,九十三岁马尔科姆.帕特森在接受记者蒂姆.奇特伍德(Tim Chitwood)采访时,对那些六十余年前的恩恩怨怨,依然耿耿于怀,他居然格格大笑地说 :

“复仇就是我参政的动力。在我一生中都没有如此强烈过,我迫不及待地要将他们干掉!

我有那种动力,整个欲望就是要复仇。我也知道这种复仇欲望不是正常人的态度,但我就是那样力尽不知疲地工作着,甚至彻夜不眠,就是为了复仇。

为了达到平衡自己,报仇雪恨是一种强烈的欲望,不是很糟糕吗?这不是为了正义而复仇吗?你认为上帝会如此认同吗?”

种族歧视与白人至上的邪念,彻底使马尔科姆.帕特森丧失了人性和良知,陷进堕落的无底深渊,万劫不复。

别看马尔科姆.帕特森资历显赫,当过阿拉巴马州参议员、司法部长、甚至在2004年时,罗伊.穆尔因为拒绝美国联邦法院勒令他将树立在阿拉巴马州司法大楼大厅的十戒石碑移走而被炒了鱿鱼,他居然被提名接替罗伊.穆尔的位子,但是他依然不是政治家,甚至于连普通政客都称不上,只能说是一位既无才又无德的美国南方政治小丑。

莱斯特.沙利文是马尔科姆.帕特森的政治打手与狗腿子,任何打击民权运动的勾当,两人都当仁不让,马尔科姆.帕特森加入莱斯特.沙利文的诽谤诉讼行列,而且顺手把马丁.路德.金扯进去,毫无使人惊讶之处。

莱斯特.沙利文控告四个所谓诽谤他的牧师,是所罗门.西伊、拉尔夫.阿伯内西、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和约瑟夫.洛厄里。

四位被告有着八个共同点:第一:全是非洲裔美国人;第二:全是基督教牧师;第三:全是民权运动领袖;第四:全是阿拉巴马州白人至上主义者暴政眼中的麻烦制造者;第五:全是阿拉巴马州白人至上主义者暴政刻意要整肃的对象;第六:全是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信奉者; 第七:全是马丁.路德.金的支持和信奉者;第八:全是奉公守法的美国公民。

巧合的是,《纽约时报》广告中的发起人,也有白人,但是莱斯特.沙利文等人没有看到,或许假装没有看到,一个都不告,或者一个都不敢告。

比如说罗斯福夫人安娜.埃莉诺(Anna Eleanor Roosevelt)就是白人,就是发起人之一,阿拉巴马州的白人至上主义者马尔科姆.帕特森和莱斯特.沙利文,敢向她提出所谓的诽谤诉索赔讼吗?当然没有。

毫无疑问,这个事实说明了莱斯特.沙利文等人的所谓诽谤索赔司法诉讼是有有选择性的,这个选择性就是专以美国黑人民权领袖为特定对象。

通过这五位所谓诽谤罪的被告大背景,可以清楚地看出,当年以马尔科姆.帕特森和莱斯特.沙利文为代表的黑暗势力,其嚣张跋扈,横行霸道,狂妄无耻。

俗语说得好:老子英雄儿好汉。此话用在所罗门.西伊和他儿子所罗门.小西伊(Solomon Seay‚Jr.)身上,真是恰当不过。

所罗门.小西伊是土生土长的阿拉巴马州人士。他于1899年1月25日在麦肯郡(Macon County)出生,毕业自阿拉巴马州塔拉迪加大学(Talladega College)。

上世纪40年代,所罗门.小西伊不仅成为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锡安山基督教堂(Mount Zion 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的牧师,也是“黑带领域(Black Belt region)”大舞台上耀眼生辉的主角。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黑带领域”是一个泛泛而称的政治名词,指的是美国南方阿拉巴马、阿肯色、佛罗里达、乔治亚、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德克萨斯、马里兰和维吉尼亚十一个州,这也是美国历史上蓄奴最多的州,更是种族歧视最为严重的州。

历史因素和政治格局,使“黑带领域”成为民权运动斗争的焦点舞台。

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锡安山基督教堂,初建于1899年,是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摇篮,是马丁.路德.金与众多非洲裔美国人牧师的政治发祥地。

1955年,为支持罗莎.帕克斯(Rosa Louise McCauley Parks)在公车上拒绝让位给白人,由蒙哥马利改进协会与马丁.路德.金联手领导的抵制蒙哥马利公共巴士运动,就是在这家教堂里面决定下来的。

1965年的从塞尔玛到蒙哥马利大游行,中途休息站就是在这家教堂,如今这家小教堂已经成为阿拉巴马州的重点历史保护建筑,更是美国近代民权运动领袖们心目中的圣地。

所罗门.小西伊对于抵制公共巴士运动并不陌生。1943年,他在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Knoxville),就领导过以推翻在公共巴士种族隔离为诉求的抵制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但为日后在蒙哥马利的抵制公共巴士运动提供了难得的实战经验教训。

1955年蒙哥马利抵制公共巴士的成功,迫使诺克斯维尔自动在1956年宣布废除在公共巴士上的种族隔离政策。

1949年在蒙哥马利,爆出有两名黑人少女,被两名白人警察强奸的丑闻。所罗门.小西伊悍然挺身而出,发动社会各阶层抗议暴政,虽然没有成功,但给世人启示了他不畏暴政的勇气和胆色,也使他成为风口浪尖的政治人物。

在平凡中见其宏伟,在艰苦里磨练其意志。所罗门.小西伊自小与弟兄们出门干苦力活养家,矿场、铁路、工地,餐馆等,到处可以见到他们辛苦劳动的身影。

所罗门.小西伊利用半工赚回来的钱,到洛马克斯神学院(Lomax Hannon School)取得了学位,成为职业牧师。

1956年2月24日,在抵制蒙哥马利公共巴士运动中,所罗门.小西伊与其余的八十八位支持者,同时被阿拉巴马州检察官以破环治安罪名提起公诉。

1961年5月20日,来自首都华盛顿的“自由乘客(Freedom Riders)”巴士,一到蒙哥马利,就被带着攻击武器的三K党暴力攻击,导致大量年轻人受伤。所罗门.小西伊在这里显示出他优越的领袖才能,将伤者全部接到家里,给予治疗和安抚。

从协助阿拉巴马州本地非洲裔美国选民登记,到插手被白人暴力强奸的黑人女性,寻求正义,处处可见所罗门.小西伊的英勇身影。

为此,所罗门.小西伊付出几度险些被三K党暗杀的代价。有一次在自己家门口,被驾车经过的K党开枪击中胸部,但是命大,逃过了鬼门关。

为此,马丁.路德.金公开发表了致约翰.肯尼迪总统的抗议信。

所罗门.小西伊深受马丁.路德.金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的感召,成为他的忠诚追随者。

当莱斯特.沙利文假借《纽约时报》的政治广告,而采取法律手段来迫害民权运动时,所罗门.小西伊自然成为四大被告之一,这个结论毫无使人惊讶之处。

在马丁.路德.金的资料和《阿拉巴马百科全书》中,保存着有关所罗门.小西伊的大量资料。

所罗门.小西伊于1988年4月8日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麦迪逊花园自己家中,安详辞世,享年八十九岁。

马丁.路德.金多次美誉所罗门.小西伊,是“美国民权运动的精神之父(spiritual father)”。

1990年,所罗门.小西伊去世后两年,他的自传《在神的恩典下我曾到达那里(I was there by the grace of God)》出版。.

这本只有两百九十六页的书,不是畅销书,由于只印一版,数量又少,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肯定了他的历史地位。

因而《在神的恩典下我曾到达那里》成了研究所罗门.小西伊历史的稀品,价格节节攀高,目前在旧货摊的市价,该书已经叫价高达九百八十余美元,可谓一件不可思议的杏坛盛大轶事。

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诉求,是简单的追求《美国宪法》赋予的平等权利。

《美国宪法》的精神就是普世价值的基础。历史的发展已经清楚地说明,美国民权运动的精神就是文明世界的普世价值。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人才济济,英雄辈出,其中领导潮流而成就显赫者,则以两大族群为主流:第一是律师,第二是牧师。

在法庭上为普世价值赢得一次又一次诉讼胜利者,非律师莫属,在社会或街头上领导群众振臂高呼争取权利者,多是牧师。

所罗门.西伊的儿子所罗门.小西伊就是最佳的写照。《阿拉巴马百科全书》介绍所罗门.小西伊说 :

 “所罗门.小西伊是一位杰出的民权律师,他经办的案件包括塞尔玛到蒙哥马利大游行、自由乘客运动、公校种族混合运动、与地标性的《李 诉 梅肯郡教委案(Lee v. Macon County Board of Education)》等。”

所罗门.小西伊与他父亲一样,同是阿拉巴马州土生土长的居民,他于1931年12月2日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出生。

1957年,所罗门.小西伊在美国首都霍华德法学院(Howard University)毕业后,就继承父亲的民权运动大业,返回阿拉巴马州,专业办理民权案件。

所罗门.小西伊在华盛顿霍华德法学院住宿费和学费,全由阿拉巴马州政府包办,原因不是阿拉巴马州对黑人格外开恩,而是担心如果允许黑人在阿拉巴马大学读法学院的话,会影响他们纯白人学术化的所谓优势。

阿拉巴马大学在1875年开始增开设法学院,当然是清一色的白人法学院。

三年后,为了方便白人们去当律师,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颁发命令,凡是拥有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毕业证书者,不需再度考试,即可自动成为阿拉巴马州执业律师。

这种为白人大开方便之门的种族歧视勾当,在1963年11月11日开始出现崩溃的前兆:

那天阿拉巴马州长乔治.华莱士,带着一批州警,亲自上阵,站在阿拉巴马州大学门口,阻挡黑人学生詹姆斯.胡德(James Hood)与维维安.马伦尼(Vivian Malone)进入学校,为美国最高法院下令全国学校必须种族混校,做出最后的负隅顽抗。

美国最高法院已经宣判《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员会》多年,阿拉巴马州联合美国南方十州强行抵制,拒绝执行,阿拉巴马州长乔治.华莱士在光天化日下,表演出一幕划时代的丑剧。

两位黑人学生持有美国联邦法官哈伦.格鲁姆斯(Harlan Hobart Grooms)必须允许入学,与乔治.华莱士州长不得介入干涉的法庭命令。

于是美国副司法部长尼古拉斯.卡岑巴赫(Nicholas DeBelleville Katzenbach),率领三卡车的美国联邦军警,手持美国法院与美国最高法院两道裁决命令,大声警告站在礼堂大门挡路的乔治.华莱士立即让路,否则武力伺候。

擂台拳击手出身的华莱士,虽然三番五次地向阿拉巴马州白人保证,要誓死捍卫白人的特权、选择权利和优良传统。

但事到临头还是不敢直接招惹美国联邦军警,在闪闪发亮的刺刀威胁下,只得像个撒气的小丑一样,无奈地靠边站,用他一生中最恶毒的眼光,看着詹姆斯.胡德和维维安.马伦尼进入阿拉巴马大学---也看着阿拉巴马州种族隔离政策彻底崩溃历史性时刻的来临。

同一年,田纳西州坎伯兰(Cumberland)法学院,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开设分校,打破了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独占市场的局面。

为了不让黑人毕业生得到免考即可成为执业律师的优势,阿拉巴马州悍然废除了一直沿用的毕业即免考制度。

在美国南方傲慢白人的眼里,无论是黑人律师或黑人厨师,只要是黑人就是没有分别的黑人。

所罗门.小西伊在取得阿拉巴马州执业律师执照后,办理第一件民权案件时,就尝到了被白人当面歧视和羞辱的滋味。

所罗门.小西伊在他2009年出版的自传《我在克劳法下当民权律师的故事(Jim Crow and Me, Stories from my life as a civil rights lawyer)》第4章里,就写了一个亲身经历过的故事:

橡木花园(Oak Park)是蒙哥马利市一座历史悠久的公众花园,也是一座严禁有色人种进入的白人专用花园。

1957年9月15日,十六岁的马克.吉尔摩(Mark Gilmore)为了避免上班迟到,用快速的脚步穿过花园,虽然没有停留,但还是被愤怒的白人警察发现了,于是将他直接拘捕,暴打一顿后,丢进监狱。

马克.吉尔摩本人对于民权运动并没有什么兴趣,但他的母亲却是热心之人。

在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抵制蒙哥马利公交运动三百余天里,吉尔摩太太每天以点心或茶水,招待那些排队抗议的人群,因而引起白人政府官员对她的仇视和反感。

所罗门.小西伊刚开始为执业律师时,家里清贫,寒碜得连一套像样的出庭西装都买不起。

吉尔摩太太笑着说 :“你是律师,就要穿得像个律师。”于是掏钱为这位青年律师买了一套黑色西装作为贺礼。

吉尔摩太太出事,所罗门.小西伊自然是吉尔摩太太的辩护律师,他决定在1957年10月8日开庭前先礼后兵,向社会提出温情控诉,争取舆论的同情和支持。

所罗门.小西伊以吉尔摩太太与数十位黑人的联名方式向蒙哥马利市政府提出四大诉求:

第一:公众花园开销来自纳税人,黑人也是纳税人,当然有权进入;

第二:不允许黑人进入公众花园,是违法的种族歧视行为;

第三:在纳税人支付开销的公众花园拒绝黑人进入,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公平保护原则;

第四:公众花园的种族隔离歧视政策有违《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平等保护原则,必须废除。

按照阿拉巴马州议事程序,蒙哥马利市必须在1957年9月17日召开听证会。

所罗门.小西伊提前到达市政府议事厅,静坐在前排,思考着如何说服市政府那帮子嚣张傲慢而种族歧视的白人至上主义白人。

大批的黑人和支持种族隔离的白人,陆续进入会议厅,按照惯例,白人坐在前几排,黑人则坐到后面。

会议开始,三位负责会议官员之一的克莱德.塞勒斯(Clyde Sellers)到场,当他发现黑人所罗门.小西伊居然坐在白人专用的前排座位后,立即显得非常的不痛快,用鼻音向大家宣布说 :“有个黑鬼坐在前排那里了!”。

说完就坐到会议桌上,很明显,这位傲慢的白人官员,并不知道这位黑人就是要求召开听证会的那位民权律师。

所罗门.小西伊并没有理会克莱德.塞勒斯,两眼直视,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待在那里犹如一座大理石雕像。

片刻后,他缓缓地站了起来,走向会议桌,大大方方地坐在律师位子上。

巧合的是,所罗门.小西伊的位子正好在克莱德.塞勒斯的正对面。

克莱德.塞勒斯发现自己居然与一个有色人种近距离地坐在一起后,惊吓得像赤脚踏到了一条毒蛇,脸上带着难以形容的厌恶神情,赶紧离开,远远地站在大门口外的走廊上,侧着耳朵聆听所罗门.小西伊发表要求在公众花园废除种族隔离的宪法理论和社会公义。

所罗门.小西伊陈述完,就带领着旁听的黑人离开会议厅,但还未到达走廊,就清楚地听到会议宣布结果:“本委员会绝对拒绝管理一个种族混杂的公众花园。”

所罗门.小西伊毫不妥协,立即提起集体诉讼,将蒙哥马利告进美国联邦法庭。

蒙哥马利市政府明知理亏,到了美国联邦法庭肯定会输,但为了坚持白人拥有先天性的选择权利,干脆将蒙哥马利市所有的公众花园全部关闭,长达九年之久。

当莱斯特.沙利文在阿拉巴马州法院以诽谤罪起诉拉尔夫.阿伯内西(Ralph David Abernathy)、所罗门.西伊、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与约瑟夫.洛厄里四位黑人牧师时,所罗门.小西伊是被告们的辩护律师。

诉讼案件在阿拉巴马州法院全盘败北后,民权律师们将案件一直缠诉至美国最高法院,而所罗门.小西伊则将全部精力集中到《李 诉 梅肯郡教委案(Lee v. Macon County Board of Education)》上。

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以9比0划时代裁决,一举将全美各州学校的种族隔离制度送进了历史焚化炉。

瑟古德.马歇尔一战成名,万古流香,声望如日中天,为自己日后成为美国司法史上首位黑人大法官,奠定了无可替代的道德与威望基础。

彻底改变美国文明面貌的美国最高法院《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是由五件集体诉讼合并审理的超级大案:

第一件是来自堪萨斯州发动的《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

第二件:是来自南卡罗莱纳州的《布里格斯 诉 埃利奥特案(Briggs v. Elliott)》;

第三件:是来自维吉尼亚州的《戴维斯 诉 爱德华王子郡教委案(Davis v. County School Board of Prince Edward County)》;

第四件:是来自特拉华州的《格布哈特 诉 贝尔顿案(Gebhart v. Belton)》;

第五件:是来自首都华盛顿的《博林 诉 夏普案(Bolling v. Sharpe)》。

《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的战略蓝图,就是来自所罗门.小西伊经办的《李 诉 梅肯郡教委案》。

这件1963年地区民权案子,犹如一声春雷,惊醒了沉睡的美国民族良知,激发了人性的伦理,浩大的声势像滚雪球一样,在极短时间内,波及全州各地的小学、中学和大学。

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中全票裁决,在公立学校里的黑白种族隔离政策,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赋予全民的公平保障,必须立即废除。

次年,在《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二案》中,再度确认《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的裁决无误,并将裁决范围涵盖全美各校。

1956年,阿拉巴马大学罔顾美国最高法院的《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二案》裁决,依然拒绝奥瑟琳.露西(Autherine Lucy)的继续就读。

奥瑟琳.露西与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立即发动一场长达三年的民权诉讼。

奥瑟琳.露西的案例是一个白人至上种族主义者的闹剧兼笑话。

1929年10月5日奥瑟琳.露西在阿拉巴马州马伦戈县希洛(Shiloh, Marengo County)出生,家道小康,父亲弥尔顿.露西(Milton Lucy)是一位善于制造斧头的铁匠,母亲米妮.何西亚(Minie Hosea)是家庭主妇。

奥瑟琳.露西有十个兄弟姐妹,全家生活在一个一百一十英亩的辽阔农场里。

奥瑟琳.露西读书优良,塞尔玛大学毕业,1952年度伯明翰迈尔斯学院(Miles College)英语系学士学位。

同年,在她讲演课老师波莉.迈尔斯(Pollie Myers)鼓励下替她和自己在阿拉巴马大学报了名,进修教育系硕士课程。

1952年9月13日,奥瑟琳.露西得到接到入学通知书。

1952年9月19日,在预交了五元的住宿费,到校务处办理入学手续时,阿拉巴马大学才发现奥瑟琳.露西原来是一位黑人。

阿拉巴马大学招生主任威廉.亚当斯(William Adams)惊吓之余,当场拒绝了奥瑟琳.露西的办理入学手续,威廉.亚当斯现场要将五元的住宿费退还,但被奥瑟琳.露西拒收。

阿拉巴马大学意识到一场种族歧视大案,即将在美国联邦法院爆发,于是在威廉.亚当斯的歪主意下,用公费聘请了几位私家侦探,彻查奥瑟琳.露西与波莉.迈尔斯二人整个家族的背景。

在显微镜的四处查探下,居然找不到任何与奥瑟琳.露西有关的道德或操守麻烦,但是阿拉巴马大学却惊喜地发现,波莉.迈尔斯在年青时曾经非常不道德的未婚怀孕。

阿拉巴马大学的非常不道德的惊人发现,很快就被美国联邦法院泼了使阿拉巴马大学蒙羞的冷水。

1955年6月29日,美国联邦法官哈伦.格鲁姆斯,只开庭半天时间就下达了裁决令:阿拉巴马大学败诉,必须允许奥瑟琳.露西与波莉.迈尔斯与及其他族裔的合格学生入学。

1957年,伯明翰黑人牧师、民权领袖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Freddie Lee Shuttlesworth),因为阿拉巴马州各地学校尚有十四位黑人学生被以肤色理由拒绝入学。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自己两位儿子,也因为被全白人的学校以肤色的理由拒收,于是又发动一场宪法维权大战,是为著名的美国最高法院《沙特尔斯沃思 诉 伯明翰教育委员会案(Shuttlesworth v. Birmingham Board of Education)》判例。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的抗议是两路并进的。除了在美国联邦法院的挑战外,他还策划着在1963年4月,在伯明翰发动一场街头抗议示威游行,抗议阿拉巴马大学的制度化种族歧视政策,但是伯明翰政府拒绝了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游行许可证申请

公共安全专员总裁西奥菲勒斯.康纳(Theophilus Eugene Bull Connor)公开宣布,不仅是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的游行许可证不准,任何其他的抗议示威游行许可证申请,也一律不准。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被三K党法官判刑三个月的苦役监禁,并且罚款。

阿拉巴马州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个裁决。但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认为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罪有应得,恢复了三个月的苦监刑期和罚款。

1963年的耶稣受难日,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罔顾西奥菲勒斯.康纳的禁令,悍然率领五十二位同志,在伯明翰大街上游行示威。

西奥菲勒斯.康纳将之全部拘捕,提起公诉。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将案件一路缠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1958年11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以简易判决(per curiam)的形式,在有限的理由上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

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解决公共教育中种族歧视问题的重要性,以及所有儿童无论种族都应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的必要性。

美国最高法院以8比0裁决,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Potter Stewart)在裁决意见书中指出,虽然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没有游行许可证,但明显的是伯明翰政府之拒绝签批,是一种对以种族歧视方式实施的言论事先限制。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哈伦(John Marshall Harlan)对此表示赞同,认为 :

“如果宪法法律被允许违宪适用,那么受委屈的公民,就没有动力通过行政和司法程序进行审查。相反,他们会效仿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的榜样,只能是违反法律。

基于这样的理论,即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没有义务援引不能给予他有效救济的程序,而西奥菲勒斯.康纳反复无常和歧视性地适用有关法令,危及了一项《美国宪法》基本权利。”

出身电台运动播音员的西奥菲勒斯.康纳,是阿拉巴马州臭名远播的白人至上种族歧视领军人物,也是当地的三K党几乎没有一场示威游行见不到西奥菲勒斯.康纳满肚子的坏水主意。

西奥菲勒斯.康纳的职位监管着警察局和消防局,因而在强行对付黑人游行示威时,他最拿手的绝招,就是使用警察局的警犬撕咬游行示威群众,和使用强力救火水喉攻击游行示威者。

1964年6月3日年,作恶多端的西奥菲勒斯.康纳居然当选为公共安全专员总裁,但在1966年12月7日突然中风,导致他必须终身要靠轮椅代步。

1973年2月26日,种族主义余孽西奥菲勒斯.康纳又再中风,这次不需要轮椅了,因为他已经进入昏迷状态。

1973年3月10日,这个祸害阿拉巴马二十三年的美国南方三K党种族恶霸,呼吸困难,一口气憋不上来,活活憋死了。

阿拉巴马州梅肯县塔斯基吉高中(Tuskegee High School)罔顾美国最高法院《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和《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二案》在公立学校与全美各地撤销种族隔离裁决,依然拒绝包括亨利.李(Henry Lee)和安东尼.李(Anthony Lee)两兄弟在内的十四位黑人学生入学。

1963年1月28日,阿拉巴马州黑人民权律师弗雷德.格雷(Fred David Gray),入禀阿拉巴马中区美国联邦法院,控告梅肯县教委会违反《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公平保护权利,是为著名的《李 诉 梅肯郡教委案》。

阿拉巴马州派出了司法部长里士满.弗劳尔斯(Richmond Flowers)出庭辩护,却被弗兰克.约翰逊法官(Frank Minis Johnson)全盘否定,裁定梅肯县教委会因违宪而败诉,梅肯县教委会必须向所有的族裔开放。

这个案件的合宪裁决彻底激怒了阿拉巴马州州长乔治.华莱士。

9月2日是第二季度学期的开课日,乔治.华莱士突然下达《阿拉巴马州长行政命令》,勒令开课日期延后一个星期,就是为了阻止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并派遣国民军进驻各学校,确保彻底执行他的命令。

约翰.肯尼迪总统直接军事介入,下令所有的国民军立即撤出校园,返回军营。

弗兰克.约翰逊法官的回应是强硬的。

1963年6月22日,弗兰克.约翰逊法官召集一个由五名美国联邦地区法官组成的特设司法小组,联名对乔治.华莱士发出临时限制令,禁止他干涉包括莫比尔(Mobile)、伯明翰和塔斯基吉的学校废除种族隔离的进展行动。

一个月后的1963年7月22日,,五位美国联邦法官共同签署了永久性禁止乔治.华莱士干涉学校废除种族隔离进展的法庭命令。

在美国联邦法官的命令与当地警力的护卫下,阿拉巴马州莫比尔、伯明翰和塔斯基吉学校等九家全白人学校,开始允许黑人学生入学,阿拉巴马州所谓美国南方优良传统的黑白种族隔离政策,自此彻底崩溃,走进历史。

《李 诉 梅肯郡教委案》在阿拉巴马中区美国联邦法院,遇到了三位美国近代司法史上最伟大的美国联邦三款法官:

第一位是:詹姆斯.卡特总统提名的弗兰克.约翰逊

第二位是:哈里.杜鲁门总统提名的理查德.里夫斯(Richard Taylor Rives)

第三位是:德怀特.艾森豪总统提名的哈伦.格鲁姆斯(Harlan Hobart Grooms)。

三位美国联邦法官联名,借助《李 诉 梅肯郡教委案》的旋风,顺势签发了全面废除阿拉巴马州种族隔离的命令。

美国最高法院在1967年12月4日裁决的《华莱士 诉 美国案(Wallace v. United States)》中,确认了弗兰克.约翰逊、理查德.里夫斯和哈伦.格鲁姆斯三位美国联邦法官的裁决合宪无误。

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美利坚民族开始华丽转身,自我升华,唾弃歧视,大步朝着现代文明前进,六十余年的全民努力成绩,远远超过以往两百五十年来的总和。

《李 诉 梅肯郡教委案》之后,美国联邦司法部将阿拉巴马州锁定为司法改革的重点州,派出大量美国联邦官员进驻全州各地郡政府,督促执行种族混合的常年大计。

直到2013年,尚有五十家阿拉巴马州的学校,依然保留在美国联邦司法部的监管名单上。

所罗门.小西伊对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贡献,于此可见,这位民权巨人于2015年9月11日谢世,享年八十三岁。

最值得后人歌功颂德的是弗兰克.约翰逊法官,这位美国民族的脊梁,是笔者最敬仰和尊重的美国联邦法官之一,笔者曾就他的丰功伟绩与维宪裁决写成长篇,发表在笔者的《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一书里。

1995年,威廉.克林顿总统在白宫,亲自把美国公民最高等级的总统自由勋章,挂在已经八十四岁弗兰克.约翰逊法官脖子上时,笔者第一个感慨是:他早在三十年前就该得了,但迟来的正义和认可总比完全没有的好。

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是在三大主流体系下同步迈进的。

第一个主流:是以马丁.路德.金为代表的非暴力公民抗命街头抗议运动;

第二个主流:是以马尔科姆.艾克斯(Malcolm X)为代表的以力抗力以暴易暴震慑宣传运动;

第三个主流:是以瑟古德.马歇尔为代表的在法院里的依法维权运动。

三个主流,手段相异,目标一致:争取种族平等和宪法权利,依法维权运动看起来软弱,事实上,远比街头抗议运动和以暴易暴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所罗门.小西伊返回老家从事民权律师时,整个阿拉巴马州只有十名黑人律师。

在蒙哥马利市,连他在内全城只有三名黑人律师,其余的两位是弗雷德.格雷(Fred David Gray)和查尔斯.兰福德(Charles Douglas Langford)。

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南方,黑人律师的窘迫处境,有点像现在第一代的华裔律师 :白人是不会聘请一位黑人为辩护律师的,而黑人在重大案件时,由于从心底里就不相信黑人律师有辩护能力而缺乏信任感,也不会聘请他们为辩护律师。

因而造成黑白律师比例严重不平衡:每十五万名白人律师中,才有一名黑人律师。

造成这种现象有多种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来自偏见,而这种偏见就是来自种族歧视。

从一个小故事里,可以看出当年的美国白人,是如何看待黑人律师议题的。

马尔科姆.艾克斯在《马尔科姆.艾克斯自传》中说,在他就读八年级时,白人老师要大家填未来的职业构想,马尔科姆.艾克斯填下了“律师”。

白人老师在他的卷子上批道 : “一个黑人想当律师是一件不切实际的事情”。

马尔科姆.艾克斯受到了严重的自尊打击,自此破罐子破摔,干脆离校,到外面去坏事干尽,吃喝嫖赌,最后以监狱为收场。

在民权意识逐渐抬头的20世纪50年代,美国黑人律师极度匮乏,也极度的需求不调和。

伊利诺伊是美国黑人律师的最大集中地,也不过是一百八十七名而已、纽约州是一百一十七名、俄亥俄州是九十四名、首都华盛顿是九十四名、密西根州是六十三名、印第安纳州是六十二名、维吉尼亚州是五十七名、密尔沃基州仅有一名、密西西比州有六名、路易斯安那州有八名、佛罗里达州有十名、乔治亚州有十四名、南卡罗莱纳州有十四名、阿肯色州有十六名、德克萨斯州有二十名、田纳西州有二十六名、北卡罗莱纳州有二十七名。

1930年时,美国全国共有十六万六百零五名律师,包括二十四名女性黑人律师在内,仅有一千二百四十七名黑人律师。

从律师与人口的比例中,可以看出社会文明的程度。全球八大文明国家中,美国独占鳌头,堪称律师大国。

其余的七国是巴西、新西兰、西班牙、意大利、英国、德国和法国。

2016年时,美国人口三亿三千九百万,律师有一百二十四万四千名,平均每两百六十五人中,即有一位律师。

律师在美国政治中占有惊人的比例:在过去的四十四位总统中,有二十五位是律师出身,而在美国国会中,有36%的议员是律师出身。

学位不是衡量一个人知识的唯一标准。耶稣没有任何学位,佛祖也没有文凭,穆罕默德是众人皆知的文盲,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除了有一张测量官的执照外,在学术上是一片空白,写起文章更是错字连篇,但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德高望重,无需竞选,不必拉票,在总统选举中100%得票率,至今无人打破其记录。

历任的美国总统中,第五任的詹姆斯.门罗、第九任的威廉.哈里森、第二十五任的威廉.麦金利、第三十三任的哈里.杜鲁门,虽然勉强挤进了大学,但都没有毕业。

第七任的安德鲁.杰克逊、第八任的马丁.范布伦、第十二任的扎卡里.泰勒、第十三任的米勒德.菲尔莫尔、第十六任的亚伯拉罕.林肯、第十七任的安德鲁.约翰逊,和第二十二任的格罗弗.克利夫兰等,全都没有踏进大学一步。

从这些数据可以得出,美国人选择他们的最高国家元首的标准,首要是能力而不是学位。

在独裁专制的国度里,权力就是财富,就是知识,就是圣人,在现代文明的社会里,知识就是财富,就是权力。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已经拥有一百五十二年历史的首都华盛顿霍华德大学,是一间专门培养黑人人才的学校,单从著名的八位校友名单中,即可见一斑:

第一位加利福尼亚州美国联邦参议员卡玛拉.哈里斯(Kamala Devi Harris);

第二位是:美国司法史上首位美国最高法院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

第三位是:在《马歇尔》电影里饰演瑟古德.马歇尔的著名演员查德维克.博斯曼(Chadwick Aaron Boseman);

第四位是:美国著名音乐家肖恩.库姆斯(Sean Love Combs );

第五位是:著名演员塔拉吉.汉森(Taraji Penda Henson);

第六位是: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兼作家克洛伊.莫里森(Chloe Anthony Wofford Morrison);

第七位是:前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长、前联合国大使、美国民权运动领袖安德鲁.杨(Andrew Jackson Young);

第八位是:代表马里兰州第七选区连任十三届的美国联邦众议员伊利亚.卡明斯(Elijah Eugene Cummings)。

这些社会精英俱是霍华德大学培养出来的声势显赫当代楷模。

目前学生超过一万人,2016年的捐款额超过六亿八千五百万的霍华德大学,虽然人才济济,但却以介入美国近代民权运动闻名于世,造就闻名于世的动力来自霍华德法学院,尤其是来自首任院长查尔斯.休斯顿(Charles Hamilton Houston)。

休士顿对于律师的态度,深深影响了几代法学院学生的司法观 : “律师如果不成为社会的工程师,就变成社会的寄生虫。”

查尔斯.休斯顿拥有哈佛大学法学院LLB、LLM和SJD三个学位,是名副其实的法学博士。

在美国的法学院里,LLB指的是法学学士(Bachelor of Laws),LLM指的是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SJD指的是需要博士论文和答辩程序的法学博士(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毕业的乔治.梅特卡夫(George Rich Metcalf),在他的《黑人档案(Black Profiles)》书里,赞美查尔斯.休斯顿和霍华德法学院说 :

“那是一所培养黑人领袖的西点,在那里学会了平等的法理,然后在法庭上与种族隔离斗争。”

1934年,查尔斯.休斯顿离开华府,前往纽约出任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特别法律总干事,带着八位几乎全是霍华德法学院出身的年轻律师,展开有计划有步骤地摧毁祸害美国的种族隔离、白人至上主义和种族歧视的长期斗争作业。

八位少壮派的律师是:

第一位詹姆斯.纳布里特(James Madison Nabrit);

第二位是:斯波茨伍德.罗宾逊(Spottswood William Robinson);

第三位是:阿洛伊修斯.希金波坦姆(Aloysius Leon Higginbotham);

第四位是:罗伯特.卡特(Robert Lee Carter);

第五位是:威廉.哈斯蒂(William Henry Hastie);

第六位是:乔治.海耶斯(George Edward Chalmer Hayes);

第七位是:杰克.格林伯格(Jack Greenberg);

第八位是:奥利弗.希尔(Oliver White Hill)。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请看实例:这批敢向黑暗挑战的年轻律师,无不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第一位的詹姆斯.纳布里特回到母校霍华德法学院出任校长;

第二位的斯波茨伍德.罗宾逊:成了首都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第一位黑人院长;

第三位的阿洛伊修斯.希金波坦姆:成为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第四位的罗伯特.卡特:成为美国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法官;

第五位的威廉.哈斯蒂:成为首位美属维吉岛黑人州长和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第六位的奥利弗.希尔:从事民权律师六十年,1999年,威廉.克林顿总统在白宫授予他总统自由勋章,实至名归;

第七位也是最出类拔萃的是瑟古德.马歇尔: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位黑人大法官;

第八位的乔治.海耶斯:在1954年的《博林 诉 夏普案(Bolling v. Sharpe)》获得胜利后,不仅奠定了导致全美种族混校的《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会案》法理基础,还出任美国首都公用事业事务委员会部长;

第九位的杰克.格林伯格:曾在美国最高法院辩论过四十余件案件,在1961年接任瑟古德.马歇尔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特别法律总干事职位,继续攻打种族歧视怪兽,在位三十二年,功勋盖世。

1940年,三十二岁的瑟古德.马歇尔在美国最高法院取得《钱伯斯 诉 佛罗里达案》的胜利后,到纽约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接任退休的查尔斯.休斯顿职位,为美国近代民权运动掀开了崭新的纪元。

在摧毁美国种族歧视的《吉姆.克劳法》上,查尔斯.休斯顿起了精神导师与革命领袖的作用,美国媒体多以“吉姆.克劳终结者”雅号美誉之。

美国梦是普世价值与文明社会的写照,而缔造美国梦是一项艰难重重的民族事业。这批司法精英是使美国人民脱胎换骨的导师,也是缔造美国梦的勇者和推手。

莱斯特.沙利文控告诽谤罪之一的是拉尔夫.阿伯内西牧师。他于1926年3月11日在阿拉巴马州林顿郡(Linden)出生,家境小康,共有十二位兄弟姐妹,他排行第十,双亲有农地五百余亩。

以及拉尔夫.阿伯内西与印第安土著领袖素有深交。1973年2月27日,位于南达科他州伤膝(Wounded Knee),有两百余名奥拉勒族(Oglala)人,在领袖罗素.米恩斯(Russell Means)和丹尼斯.班克斯(Dennis Banks)率领下,与美国联邦调查局武装对垒,全副武装的美军将之层层包围,局势危险。

拉尔夫.阿伯内西应美国政府要求介入斡旋,成功地化解了一场血腥屠杀。    

拉尔夫.阿伯内西是马丁.路德.金的伯乐。1954年,二十五岁的马丁.路德.金在波士顿取得神学博士学位后,前往蒙哥马利市德克斯特大道浸信会教堂(Dexter Avenue Baptist Church)出任全职牧师。

适逢罗莎.派克斯在公交上不让位白人而被拘捕,引起轩然大波。

拉尔夫.阿伯内西与马丁.路德.金等人组成蒙哥马利改进协会,并亲自推荐马丁.路德.金出任领袖领导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抵制蒙哥马利市公交。

马丁.路德.金的斗争策略是两路并进,一是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一是在街头上使出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抵制公交。

在法庭上一路缠诉至美国最高法院。1956年12月13日《布劳德 诉 盖尔案(Browder v. Gayle)》在美国最高法院取得胜利裁决:阿拉巴马州在公交上施行的种族隔离政策违宪。

奥里莉亚.布劳德是(Aurelia Shines Browder)一位短命的民权运动家,1971年2月4号谢世时才五十二岁。

奥里莉亚.布劳德的抗暴精神可谓美国的民权先锋,1955年4月19日,奥里莉亚.布劳德比罗莎.派克斯在公交上不让位白人还要提前八个月,被拘捕后就在法庭上继续抗暴。

为奥里莉亚.布劳德辩护的两位黑人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和罗伯特.卡特,后来都是功成名就。

瑟古德.马歇尔成为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大法官。

1972年6月15日,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提名罗伯特.卡特出任纽约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三款法官,1972年6月21日美国参议院快速通过提名,四天后获得终身法官委任书,由提名到上任全程仅十天,为美国司法史上仅见的案例,从而看出罗伯特.卡特的朝野敬重声望和在司法界的德高望重。  

威廉.盖尔(William Gayle)虽然在美国陆军拥有准将军衔,但是在民主党里乃一小丑型人物,当时是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市长,因而成为被告。

1956年12月20日,距离圣诞节前五天,在经过了三百八十一天的抵制,在经济上重创蒙哥马利市政府公交后,宣布全面胜利,自此蒙哥马利市公交的种族隔离变成历史。

自此共同信仰非暴力公民抗命运动的拉尔夫.阿伯内西与马丁.路德.金,从战友同志变成知己好友,将这套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斗争艺术,推广到乔治亚州的奥尔巴尼(Albany)、阿拉巴马州的塞尔玛、密西西比州的伯明翰、佛罗里达州的圣奥古斯丁、伊利诺州的芝加哥和田纳西州的孟菲斯

田纳西州孟菲斯孟菲斯有一家叫洛伦(Lorraine Motel)的小旅馆,楼高两层,其貌不扬,但因拉尔夫.阿伯内西与马丁.路德.金经常喜欢住此,尤其是它的306房间,因而拥有“阿伯纳西.金套房”的美誉。

也就是这个原因,为刺客提供了一个可以精准行动的最佳目标。

1968年4月4日下午6:01分,马丁.路德.金在房间外面,被从对面房间射出来的一颗子弹击中,立即昏迷倒地。拉尔夫.阿伯内西从房间里面冲出来,把马丁.路德.金从血泊中抱起,搂在怀里,流泪祷告,祈求主的恩典,使他度过生死难关。

十五分钟后,送进圣约瑟夫医院,经抢救无效,下午7:05分,一代民权领袖,就此与世长辞,享年仅三十九岁。

拉尔夫.阿伯内西在马丁.路德.金死后,出任南方基督徒领袖会议主席,继承马丁.路德.金的遗志,推动民权,但终因能力有限,领导无力,被逐渐淘汰在民权运动主流之外。

1989年,阿伯纳西的自传《墙将狂倒(And the Walls Came Tumbling Down)》出版,使世人见识了许多马丁.路德.金的个人性丑闻。

这是一件至今无法达成一致共识的无头公案:拉尔夫.阿伯内西是马丁.路德.金公认的死党、兄弟、同志、战友、政治继承人,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甘背骂名,也要彻底地抹黑和出卖马丁.路德.金?将来出土的资料或许会提供一些更准确的答案。

1990年4月17日,拉尔夫.阿伯内西病逝于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享年六十四岁。在他的墓碑上,仅写下了不伦不类的“我试过了 (I TRIED)”两个字,是自我嘲笑,还是嘲笑别人?

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飞机场用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来命名,并没有带来什么激情或荣耀,因为提名人是丑闻远扬、劣迹斑斑的拉里.兰福德(Larry Langford)。

拉里.兰福德于1946年3月18日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出生,此公讨厌同性恋,是一位充满了争议性的地方小政客,靠当电视记者闻名。

2007年11月13日,靠着民主党的力保以一百七十票的微弱优势,当选为伯明翰第三十任市长。

市长的椅子还未曾坐热,就迫不及待开始了官商勾结,伙同前民主党高官阿尔伯特.拉皮埃尔(Albert LaPierre)与威廉.布朗特(William Blount),狼狈为奸,贪污受贿,干起死命捞钱的犯罪勾当。

拉里.兰福德在位不到两年,就东窗事发,被检控一百零一条联邦重罪,美国联邦调查局在三人家里搜出七百六十万元现金,证据确凿。

2010年3月5日,因包括利用职权收取十五万六千元现金与贪污、腐败、洗钱、漏税、贿赂等联邦重罪,被判入狱十五年,罚款十二万元。

拉里.兰福德惊吓与羞惭交加,使他几乎病死在监狱里。2018年12月28日,法官以人道理由,将之减刑释放,但自由之后不出十天就死了。

拉里.兰福德靠着一张黑脸得来的同情票而当选市长,他唯一为世人关注的就是将机场改为纪念民权运动的名字。

拉里.兰福德不仅披着民权运动的外衣招摇撞骗,见钱眼开,伸手就拿,还悍然地公开违反美国政教分离政治原则,居然允许使用市政府议事厅举办查经班,表面是在感恩上帝,实际上是祸害人民。

1931年开始服务的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飞机场,原先称伯明翰市机场,二战时因每年只收一美元的代价,租予美国陆军为军事用途而逐渐闻名。.

1948年8月交还伯明翰市政府,1993年因为飞行班次扩展到墨西哥和加拿大,改名为伯明翰国际机场。

2008年6月23日,伯明翰黑人市长拉里.兰福德为了纪念苦难的民权运动先贤,提议改名为伯明翰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国际机场,2008年7月16日,机场委员会通过改名动议,2009年4月3日,美国联邦航空局批准动议,至今没有改变。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牧师是被莱斯特.沙利文控告诽谤的四位被告之一。他于1922年3月18日在阿拉巴马州梅格斯出生,1961年取得牧师资格,与马丁.路德.金共同在阿拉巴马州推动民权运动,几乎每一场维权运动,都可以看见他身先士卒的身影。

1956年5月,阿拉巴马州白人政府勾结种族主义的法官签发禁止令,将在全国推动民权运动的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赶出阿拉巴马州。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立即与战友爱德华.加德纳(Edward Gardner),组成阿拉巴马基督徒人权运动协会,全面接收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遗留下来的业务,因而受到三K党的仇视

阿拉巴马基督徒人权运动协会经常使用法庭诉讼和街头抗议手段,直接挑战白人的种族歧视政策。

1956年11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阿拉巴马州在公交上种族隔离政策违宪后,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立即向伯明翰提出挑战书,要求立即开始雇用黑人警察,伯明翰的三K党,用十六支管型强力炸药,来回应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的要求。

1956年12月25日是圣诞节,当炸药在他卧室窗口外面引爆时,恰好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在外面溜步,躲过一劫。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愤怒地站在屋外,看着燃烧成灰烬的家园。一名三K党警察,慢悠悠地小步走过来,站在他身边,温柔地警告说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立即离开这里,越远越快越好!”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用眼睛盯着这位三K党警察说 :“请你转告三K党们,我是不会离开的,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有逃跑过!”

1953年至1961年,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是伯明翰伯特利浸信会教堂(Bethel Baptist Church)全职牧师。

这间小小的教堂,成为美国南方民权运动的议事场所,因而声名远播。

顺理成章,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也成了三K党必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伯明翰伯特利浸信会教堂被前后用炸弹爆破三次。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的处理方法是炸了再修,修了再炸,炸后再修,就是坚强地站在那里,就是拒绝投降,就是拒绝妥协。

1957年,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计划着将孩子送进一所全是清一色白人的公立学校。

仅仅这个意图就已经彻底惹火了三K党头子鲍比.切里(Bobby Cherry),于是带着打手,设好埋伏,就在大街上用车链子和铜棍,把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殴打得满身青紫,几乎残废。

心狠手辣的鲍比.切里直接用刀子,将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的妻子鲁比.基勒(Ruby Keeler)砍成重伤。

奇诡的是,整个社区好像从来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一样,更没有警察到来问询。

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亲自开车,将妻子鲁比.基勒送进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

几个孩子在病床前哭喊,愤怒着要复仇,但被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制止住了,他告诫孩子们说 : 不仅不可以复仇,更要原谅凶手们,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在携手祷告后,大家情绪恢复平静。

2011年10月5日,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病逝于阿拉巴马州伯明翰普林斯顿浸礼医学中心,享年八十九岁。

仁者无敌,伯明翰国际机场用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来命名,实至名归。 

六年后,三K党头子鲍比.切里,又在伯明翰十六街教堂地库外面,安置了十六条威力强大的炸药,轰然一声,将四名正在唱圣歌的黑人小女孩,炸得血肉横飞,惨死现场。

笔者曾将这段种族仇恨的历史悲剧,兼同鲍比.切里的活报应典故,用中文详细地记录下来,收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书里,使这批白人至上者的种族主义分子,永远刻在华文世界的耻辱柱上。

被莱斯特.沙利文以所谓诽谤罪起诉的第四位被告是约瑟夫.洛厄里牧师。

这位民权老前辈于1921年10月6日,在阿拉巴马州翰兹维尔郡(Huntsville)出生,目前依然健在,是一位极具幽默的勇者。

在美国,或许由于肤色是一个敏感话题的缘故,出现一个很特殊的社会现象:黑人调侃白人是幽默,但白人调侃黑人就是歧视。

有一次,约瑟夫.洛厄里对朋友开玩笑说 : 所有的白人都该下地狱 ! 结果引起轩然大波,虽然约瑟夫.洛厄里公开道歉多次,并一再解释是在开玩笑,但这个黑色幽默形象却如影随形地跟随了他一生。

芝加哥促进神学院(Chicago doctorate of divinity)神学博士约瑟夫.洛厄里,可谓政治世家,他的妻子伊芙琳.吉布森(Evelyn Gibson)是一位著名的女权运动健将。

伊芙琳.吉布森从俄亥俄州杨斯敦大学毕业,曾与丈夫全程参与1965年塞尔玛至蒙哥马利大游行。

1979年组织女性平等运动协会(Women's Organization Movement for Equality Now),成为南方基督徒领袖会议的姐妹组织。

约瑟夫.洛厄里的老丈人哈里.吉布森牧师(Harry Gibson),是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孟菲斯分部负责人,也是田纳西州民权运动资深领袖。

南方基督徒领袖会议是美国民权运动的大本营,马丁.路德.金由创建开始至遇刺身亡为止,一直紧紧抓住大权不放,是有道理的。

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后,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接任成为第二任领袖,第三任领袖就是约瑟夫.洛厄里,他几乎参与了20世纪60年代全部的民权运动。

1977年,约瑟夫.洛厄里组成黑人领袖论坛(Black Leadership Forum)并出任首任总裁,将民权运动扩展至国际领域层次,第一个黑人领袖论坛要摧毁的对象就是南非白人政府的种族隔离国策。

1984年11月21日,自由南非运动开始采取实质行为,抗议南非白人政府暴政,约瑟夫.洛厄里与黑人领袖论坛全力支持与声援,在南非驻华盛顿大使馆前示威游行。

华盛顿乔治城法学院教授埃莉诺.诺顿(Eleanor Norton)与部分代表在大使馆里面,与南非驻美大使伯纳德.福里(Bernardus Gerhardus Fourie)谈判,众人要求南非政府立即释放监狱里的全部政治犯,并声明在得到答案前,拒绝离开南非大使馆。

南非大使馆立即向美国国务院求救,于是派来了军警,实施强行驱逐和拘捕,约瑟夫.洛厄里率领部下在馆外抗议,由于他站在第一排,于是成为五名被拘捕者的第一位。

1959年,莱斯特.沙利文控告约瑟夫.洛厄里的所谓诽谤官司,在阿拉巴马州法庭上大胜。.

莱斯特.沙利文闻讯大喜,迫不及待地就采取进一步的司法行动,要将约瑟夫.洛厄里的住家扣押,准备拍卖。

但在最高法院下令阿拉巴马州法院裁决撤销后,莱斯特.沙利文一场欢喜一场空,除了落得败坏名声外,一无所得。

五性权利是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任何反对五性权利而号称是民权维护者,必然是冒牌的假民权运动。

约瑟夫.洛厄里不是同性恋也不是双性恋,但却是坚定的五性权利维护者。真正的民权推动者,就像真正的知识分子一样,能够坚持原则,不会以是否得到当前短暂的掌声为得失。

2006年,在马丁.路德.金遗孀科雷塔.斯科特(Coretta Scott)的世纪葬礼上,约瑟夫.洛厄里是主要悼词演讲者。

当他站起来走向圣坛时,全场起立,用目光和掌声来肯定这位民权老前辈。

在全世界的直播镜头、包括乔治.小布什在内的四位美国总统面前,约瑟夫.洛厄里用平静的声音说 :

“我们都知道那里没有什么大规模杀伤武器存在,但是金夫人科雷塔.斯科特和我们都知道,这里依然有误导大众的武器存在。数以百万计的人民依然没有健康保险,依然充满了贫穷。花了百亿金钱在战争上,但却置本国的贫穷于不顾。”

乔治.小布什总统的脸上虽然挤出来一丝苦笑,但面色是沉重的,因为事实已经证明,侵略伊拉克的所谓大规模杀伤武器理由,完全是一个破产的政治谎言。

2009年1月20日,是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非常特殊的一个日子,美国首位非洲裔美国人宣誓就任第四十四任总统,在就职典礼上,为美国人民和就任总统宣读祝福词的就是约瑟夫.洛厄里。

2009年7月30日,巴拉克.欧巴马总统在白宫,为约瑟夫.洛厄里颁发了象征美国公民最高荣耀的总统自由勋章,成为一时盛事。

在了解了两位原告全是美国南方充满种族歧视的白人的三K党徒,到四位被告全是当代黑人民权运动领袖,及二十世纪中期美国时代大背景之后,再仔细观察莱斯特.沙利文用纳税人的钱提起的所谓诽谤罪,并要求庞大的经济赔偿,其意图在于阻吓新闻报纸,不得介入南方种族隔离政策之动机和目的,已经一目了然。

政治广告不是莱斯特.沙利文第一次提起的诽谤诉讼。惹祸广告来自《纽约时报》,导火索事件也是来自《纽约时报》。

1960年4月12日,也就是在政治广告发表后的两周,《纽约时报》在头版上,发表了记者哈里森.索尔兹伯里(Harrison Salisbury),标题为《恐惧与仇恨纠缠着伯明翰(Fear and Hatred Grip Birmingham)》的文章:

“今天的纽约客,永远无法想象伯明翰的实际状况。白人与黑人依然在街道是行走,但是街道、自来水和下水道,是他们唯一可以分享的公众设施。

和图书馆一样,公众花园和计程车是种族隔离的。任何图书上的黑白两色兔子是在禁止之内的。白人电台也不准播放任何黑人音乐。

所有的通讯设施甚至所有的中立事务,每一个合乎情理的接触,每一寸的中立地带全被种族主义辗压成碎片。为了重建这种高压而罪恶的体系,鞭子、刀片、枪械、炸弹、火炬、匕首、铁棍、黑社会、警察、是治安当局惯用的手段。”

这篇文章促使莱斯特.沙利文下定决心起诉《纽约时报》和哈里森.索尔兹伯里。

这个三K党徒胃口不小:入禀蒙哥马利法院,要求哈里森.索尔兹伯里赔偿他一百五十万元,《纽约时报》赔偿三百一十五万元的名誉损失费。

《纽约时报》的1960年3月19日政治广告中,全文并没有提到莱斯特.沙利文三个字,但是这个无耻的三K党徒,却硬是自我对号入座,认为被黑人民权领袖侮辱了,是他一生中的奇耻大辱,必须要用庞大的金钱来挽回他所认为的尊严。

20世纪60年代,《纽约时报》的总发行量是六十五万份,其中只有三百九十四份送至阿拉巴马州的报摊上。其中有一份邮寄到《阿拉巴马日报》办公室。

主编雷.詹金斯(Ray Jenkins)看见后,于是转载了出去。当《蒙哥马利广告报》主编格罗弗.小霍尔(Grover Hall, Jr.)看到后,就在办公室跳了脚,大骂起来,一场轩然大波,就此爆发。

格罗弗.小霍尔是一位介乎保守与激进间的地方小新闻人员,他的父亲格罗弗.霍尔是当地的著名记者,曾因大力抨击与揭发三K党徒暴行而荣获普利策新闻奖。

有一次,一位黑人妇女被一位三K党徒当街打伤脑袋,格罗弗.霍尔把流血的黑人妇女照片,刊载在次日的头版上,并附加大字标题说 : 白人暴徒殴打黑人妇女,警察在旁视若无睹。

莱斯特.沙利文读后大怒,致电报社抗议不该刊出那张照片。格罗弗.霍尔公开回应说 :“ 莱斯特.沙利文的问题不是那张照片,而是那位用棍子打人的家伙。”

格罗弗.霍尔父子两代人有着两种迥然不同的种族认同标准,格罗弗.小霍尔以维护美国南方传统为骄傲。

所谓的维护美国南方传统,就如所有种族主义者挂在嘴边的“选择的权利”一样,意图建立以肤色为标准的白人特权阶级,将所有非白人划分为二等或三等公民,所谓的选择的权利,只不过是一块种族歧视勾当的遮羞布。

莱斯特.沙利文是一位好话说尽、坏事做尽的伪善执法官僚。当黑人学生发动在整个南方十一州进行自由乘客运动时,有记者询问莱斯特.沙利文的态度,他说 :“这是学生们的权利,当他们来到蒙哥马利时,我当然会保护他们。”

事实并非如此。1961年5月20日,当学生到达蒙哥马利车站时,莱斯特.沙利文下令撤掉所有的警察,而大批持着凶器的三K党徒,则埋伏在车站附近,见学生就打,包括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助理约翰.西根塔勒(John Seigenthaler)在内,全部挂彩。

按照阿拉巴马州的法律,在取得立案前,原告需要用书面方式要求诽谤者提出公开的道歉、更正、撤回的要求和警告。

1960年4月8日,莱斯特.沙利文用挂号信给《纽约时报》和四位黑人牧师,同时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必须用整版篇幅,刊出为其严肃的错误行为公开道歉的声明。

这封信是三K党莱斯特.沙利文亲自写的,写得很情绪化,激动得把本应为“四月”写成了“三月”。

这里出现了一幕使人迷茫的场景:四位黑人被告牧师在接到莱斯特.沙利文的警告信后,才知道自己曾经是那份政治广告的发动者,他们甚至于不知道,居然还有这份政治广告的存在。

《纽约时报》并没有刊出更正或撤销的文章。相反地《纽约时报》的律师路易斯.勒布(Louis Melville Loeb),在1960年4月15日给莱斯特.沙利文回信说 :

“我们实在困惑,怎么那份广告就牵涉到阁下呢?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告诉我们你所声称的指控,又是如何影响到你的?”

莱斯特.沙利文没有再回应。1960年4月19日,他直接入禀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郡巡回法庭,控告《纽约时报》和四位黑人牧师---拉尔夫.阿伯内西、所罗门.西伊、弗雷迪.沙特尔斯沃思和约瑟夫.洛厄里---所谓的诽谤,要求赔偿五十万元名誉损失费。

1960年的五十万元,折合目前的市价是四百五十七万元。

1960年5月9日,与莱斯特.沙利文是一丘之貉的阿拉巴马州长马尔科姆.帕特森难耐寂寞,用莱斯特.沙利文相似的口吻致书《纽约时报》,说他以现任阿拉巴马州长、前教育部长、前警察总监的身份,认为该篇政治广告也诽谤了他,要求《纽约时报》撤回该广告,并郑重公开道歉。

《纽约时报》并没有坚持,终归州长的牌子要比警察总监来得更大。

1960年5月16日,为了息事宁人,《纽约时报》刊出了向马尔科姆.帕特森道歉的启事。

同一天《纽约时报》董事长奥维尔.德里富斯(Orvil Eugene Dryfoos),亲自把剪报连同自己的道歉信寄给马尔科姆.帕特森。

《纽约时报》的撤回启事与奥维尔.德里富斯的亲笔道歉信,并没有起到本以为息事宁人的作用,反而被视为理亏和示弱的讯号。

两个星期后,马尔科姆.帕特森入禀阿拉巴马州法院提起被诽谤的诉讼,要求《纽约时报》与四位黑人牧师赔偿一百万元的名誉损失费。

对于马丁.路德.金并没有因伪证罪被关起来这件事,马尔科姆.帕特森异常地伤心难过,于是顺势把马丁.路德.金也扯进去,成为第五位被告。

在莱斯特.沙利文和马尔科姆.帕特森提出诽谤诉讼后,又有三位阿拉巴马州政府官员趁机加入索赔行列:

蒙哥马利市长厄尔.詹姆斯(Earl James)、蒙哥马利警长弗兰克.派克斯(Frank Parks)、蒙哥马利前警长克莱德.塞勒斯(Clyde Sellers) ,齐声宣布他们也是受害者,《纽约时报》与那些黑人牧师们,严重地诽谤了他们的名誉,要求每人赔偿五十万元。

阿拉巴马州官员们之所以咬住五位黑人牧师不放,有两个主要是防范的原因:

第一:要给民权运动一个沉重打击,使他们不敢再惹事生非;

第二:美国国会授权美国联邦法院拥有州际管辖权,尤其是跨州的诽谤诉讼,美国联邦法院必须接案。

但是如果把几位全是阿拉巴马州的本地居民告进案里,那么案件就只能在阿拉巴马州法院审判,而阿拉巴马州的法院是不会同情民权运动的,更不会对一份批评南方种族歧视的北方报纸客气。

南方的政治暴徒们忘记了一个美国司法体系的原则,在州级最高法院败诉后就有权直接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纽约时报》在阿拉巴马州并没有办事处。但狡猾的原告律师发现,虽然没有办事处,但有一位叫做唐纳德.麦基(Donald McKee)的《蒙哥马利日报》记者,同时也是《纽约时报》在阿拉巴马州的特约记者。

在法言法,就将所有的传票全送到唐纳德.麦基手里,因而《纽约时报》也就成了阿拉巴马州的本地被告。

其实唐纳德.麦基被卷进诉讼案件是冤枉的---那年他才赚了《纽约时报》九十元。

《纽约时报》并不害怕诉讼,数十件的大小诉讼使报馆不认为是一件什么事,在陪审团的裁决下,大多数的诉讼全以胜诉结束。

但这一次,《纽约时报》的律师路易斯.勒布觉得问题有点严重,必须谨慎处理。

路易斯.勒布是纽约市一间律师楼的执业律师,由于长期为《纽约时报》提供法律服务,而且他唯一的客户就是《纽约时报》,他几乎每天都在报社出现,所以导致许多人误以为他也是报社的职工。

罗普首先需要在蒙哥马利市找到一家律师行来代表《纽约时报》,但许多律师行在发现抗辩的对象是地头蛇三K党政客后,多不愿接案,以免被秋后算账,打击报复。

经过多次联系,终于找到了一位专为黑人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埃里克.安布里(Eric Embry),愿意在阿拉巴马州作为《纽约时报》方的辩护律师。

当罗普飞到阿拉巴马州与恩布里签约时,在整个伯明翰对《纽约时报》充满了仇恨的大环境下,恩布里不敢住在当地,在离开伯明翰很远地方的小酒店,使用假名,租了个房间。

《纽约时报》给埃里克.安布里的办案原则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击败这起滥诉!

但是在三K党白色恐怖和暴力淫威下,除了合伙人罗德里克.贝多(Roderick Beddow)外,埃里克.安布里居然在蒙哥马利市,找不到任何其他合作的律师。

埃里克.安布里的诉讼策略是不以莱斯特.沙利文为对象,而是直接挑战阿拉巴马州伯明翰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这种挑战必须在诉讼案件早期进行才有效力。

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各州拥有独立的司法系统。甲州的公民在本地法院控告乙州的公民,乙州的公民如果不出庭应诉,甲州法院有权颁布对乙州公民缺席审判和裁决赔偿。

甲州公民可以将法庭的赔偿裁决到乙州法院,要求司法认可(full faith and credit),如果此时乙州公民再去挑战甲州的管辖权,为时已晚,如果乙州法院发现案件的确是与甲州有关,那么即使乙州公民没有出庭应讯,但依然会被裁决要支付所有的损失赔偿和法庭费用。是为长臂管辖权法理。

埃里克.安布里深知这种法理,所以直接向伯明翰法院提出撤案的动议。他向蒙哥马利郡上诉法院沃尔特.琼斯法官(Walter Burgwyn Jones)解释说 :

“《纽约时报》共发行有六十五万,只有三百九十份在本郡,并不见得全部售出,《纽约时报》每年的广告收入是三千七百五十万元,其中只有一万八千元是来自阿拉巴马州。”

任何了解阿拉巴马州政治大环境和沃尔特.琼斯背景的人,都可以猜出结果是什么了:沃尔特.琼斯是一位彻头彻尾的白人至上种族主义者。

沃尔特.琼斯于1888年10月16日,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出生,在1963年8月1日死亡,活了七十五岁。

1909年从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毕业,1919年以民主党的身份当选阿拉巴马州众议员,次年出任伯明翰上诉法院法官,1935年升职为院长。

沃尔特.琼斯出版过八本法律书,其中在《阿拉巴马的认罪与实践(Alabama Pleading and Practice)》中,明确注明像莱斯特.沙利文这种案件,阿拉巴马州法院是没有司法管辖权的。

但是在审理莱斯特.沙利文控告《纽约时报》案时,为了维护白人至上者种族主义的传统,除了裁决有特派员就是与本州有关的证据之外,全程的审判犹如三K党小组会议,只听到他赞美白人政治的如何高明,种族歧视官司之如何无聊,至于法理,避而不谈。

沃尔特.琼斯对于这些法理毫无兴趣,甚至于没有兴趣去聆听,因为在开庭前,就打定了否决任何被告动议的主意:莱斯特.沙利文的所谓诽谤案,必须由阿拉巴马的法院进行审理。

沃尔特.琼斯的父亲托马斯.琼斯是前阿拉巴马州长,曾参加过南方战争,在南方叛军统领罗伯特.李将军部下任职。

1865年4月9日,罗伯特.李在维吉尼亚州阿波马托克斯(Appomattox)向尤利西斯.格兰特将军举手投降时,就是托马斯.琼斯带着南方叛军国旗和降书到尤利西斯.格兰特将军总部呈递的。

凭着这份不光彩的小丑角色,却使竖子成名,在新闻报纸渲染下,人人皆知其名,战后凭着负面人气和拥护蓄奴白人的支持,居然当选为阿拉巴马州长。

沃尔特.琼斯在他的《美利坚联盟国的依恋(The Confederate Greed)》书中说 :

“我看见了星星,也看见了横条,那是美利坚联盟国光荣的标志,在南方的微风中飘摇,那是自由的象征,也是坚定追求宪法权利的象征,更是荣誉和个性的象征。”

1961年,蒙哥马利为了纪念美利坚联盟国一百周年,举办重演当年成立时的典故话剧,在那场南军头子杰斐逊.戴维斯(Jefferson Finis Davis)宣誓就职为第一任总统时,沃尔特.琼斯亲自粉墨登场,为杰斐逊.戴维斯监誓。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沃尔特.琼斯的丑陋动作可谓磬竹难书,他下令将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赶出阿拉巴马,下令自由乘客运动不得进入阿拉巴马,甚至下令不准美国联邦司法部专员,到阿拉巴马州检查选民登记记录,下令他自己在法庭上审案时,必须严格采用黑白隔离的座位。

1956年5月9日,沃尔特.琼斯以法官兼庭长的身份,下令蒙哥马利公交车不必理会美国联邦法院与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可以照样坚持种族隔离、黑白分坐的所谓优良南方传统。

在蒙哥马利市长厄尔.詹姆斯控告《纽约时报》的初审时,黑人旁听者故意坐在白人专用的位置上,来挑衅这位种族主义分子。

沃尔特.琼斯当时铁青着脸没有发作,但第二天终于忍不住了,在法庭上破口大骂那些黑人,是一批“挑动种族混乱的暴徒”,下令庭警严格把关,务要坚持种族隔离传统,黑白不得混坐。

接着颁发裁决书说 : 此案必须在本庭审判,但是要按照阿拉巴马州的法律而不是按照什么《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来进行审理。

接着沃尔特.琼斯眯着眼睛赞美白人的司法说 : “这种司法早在数个世纪前就在英国诞生了,是安格鲁-撒克森人种带到这个国家的。”

埃里克.安布里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这场所谓的官司从一开始,沃尔特.琼斯就是幕后的推动者,因为几位原告几次进入沃尔特.琼斯的办公室,关门密议,捏造证据。

《美国联邦法官行为守则》明文规定,法官只能在法庭和办公室两处谈论案情,更严格禁止与原告或被告单独见面讨论案情,违反者不仅会受到停职调查,还需要担负刑事责任。

有关管辖权的庭审,在1960年7月25日开庭。

老狐狸沃尔特.琼斯为了不被授人以柄,首先裁决自己《美利坚联盟国的依恋》书里的法理,是违反阿拉巴马州宪法因而不得采用为法理证据。

这一下子把埃里克.安布里的有力证据打掉,导致全场处在被挨打的不利局面。

1960年8月5日,沃尔特.琼斯裁决埃里克.安布里法理不足,案件必须要留在阿拉巴马州法院进行审理。

《纽约时报》没有了选择,只得面对现实,全力以赴地在阿拉巴马州法院与三K党政客较量。

这段时期,唯一的正面好消息就是在五月底时,马丁.路德.金的所谓伪证罪被全是白人的陪审团裁决证据不足而撤案。

20世纪60年代的阿拉巴马州,任何涉及民权或宪法的案件,都会被视为洪水猛兽甚至是敌对势力。

《纽约时报》与五位黑人民权牧师的案件,在这里全盘败北是再正常不过之事。

1960年11月1日至3日,所谓划时代的诽谤大案,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上诉法院开庭。

莱斯特.沙利文聘请了三位当地拔尖的律师:莫顿.纳赫曼(Merton Nachman)、罗伯特.斯提纳(Robert Stiner)和卡尔文.怀特塞尔(Calvin Whitesell)为主控律师。

时年三十八岁的莫顿.纳赫曼,是挑起这场世纪官司的关键人物。他是蒙哥马利最拔尖的诽谤法诉讼专家,也是阿拉巴马州最有权威的大牌律师。

哈佛法学院出身的莫顿.纳赫曼,刚毕业就在阿拉巴马州司法部长办公室任职。

莫顿.纳赫曼在二十七岁时,就代表阿拉巴马州,在1951年美国最高法院辩论一件与州权有关的大案:《阿拉巴马州公众服务委员会 诉 南方铁路局案(Alabama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v. Southern Railroad)》。

按照美国最高法院的传统规矩,出庭辩论律师的最低要求,就是必须持有律师执照两年以上,而莫顿.纳赫曼成为律师只有一年,没有资格出庭。

美国最高法院院长弗雷德里克.文森(Frederick Moore Vinson)怜其勇气和才华,下令免其资格特准出庭。

莫顿.纳赫曼刚开始演说他的法理,就听到菲利克斯.弗兰克福特大法官(Felix Frankfurter)对着另一位大法官抱怨说 : “既然有了规矩而恣意不遵守,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立这种规矩呢?”

在美国最高法院诉讼的胜利,使莫顿.纳赫曼成为全国的风云人物,在阿拉巴马州被誉为最拔尖的青年律师。

莫顿.纳赫曼自称是一位稳健派政治人物,实际上是一位种族主义分子,日益壮大的民权运动使他更关注来自北方报纸的影响。

莫顿.纳赫曼与莱斯特.沙利文狼狈为奸,成为莱斯特.沙利文的政治白手套 : 凡是莱斯特.沙利文看不顺眼的,他就找个理由,利用与同是种族主义分子的法官的特殊关系,极尽打击民权运动之能事。

莱斯特.沙利文与另外两位主管警务的委员,拿着《纽约时报》那份政治广告去找莫顿.纳赫曼寻求咨询。

莫顿.纳赫曼当场就告诉莱斯特.沙利文等人说,即使广告中没有提到他的名字,但毫无疑问《纽约时报》与广告幕后操作人,已经明显地对他有恶意诽谤,在阿拉巴马州法院取得胜利,应该是顺理成章之事。

这番所谓的法理使莱斯特.沙利文下定了决心,要借此良机收拾掉《纽约时报》和民权运动领袖。

莱斯特.沙利文与另外两位原告委员,决定,聘请莫顿.纳赫曼为律师,进行诽谤索赔诉讼。

莫顿.纳赫曼在阿拉巴马州司法部长办公室任职六年后,即自开律师楼,几乎所有的主要报纸,皆聘请他为法律顾问,他擅长于反驳任何以诽谤罪挑战阿拉巴马州新闻报纸的指控。

如今莫顿.纳赫曼反过来控诉《纽约时报》诽谤,使人觉得有点滑稽,他自己也觉得滑稽,所以在介入这场诽谤案件前,他亲自走访所有的报纸客户,以经济为理由,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所谓接案理解。

《纽约时报》与四位黑人民权牧师的律师,除了埃里克.安布里是白人外,其余的三位律师全是黑人,或者说是蒙哥马利市仅有的三位黑人民权律师:

所罗门.小西伊、弗雷德.格雷(Fred David Gray)和弗农.克劳福德(Vernon Zionchek Crawford)。

在沃尔特.琼斯的指示下,阿拉巴马州的书记员,在呈交给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的审讯记录上,同样是律师,但称呼不同:对莱斯特.沙利文的白人律师们全称之为“先生”,比如莫顿.纳赫曼先生,罗伯特.斯提纳先生等;但在称呼黑人律师时则改称为“律师”,比如弗雷德.格雷律师,所罗门.小西伊律师等。

一种律师,两种称呼,因为沃尔特.琼斯深深认为黑人是有色人种,不配称之为有尊严有身份的“先生”。

在选择陪审团时就出现了异状,在从三十六位候选人中选出十二位陪审员。

在三十六位候选人中有两位是黑人,但在第一轮的筛选中,莱斯特.沙利文的白人律师莫顿.纳赫曼在沃尔特.琼斯的点头同意下,就将那仅有的两位黑人否决出局,因而剩下来的全是白人。

《阿拉巴马日报》立即在次日的头版上,刊出十二位全是白人的名字和团体照,埃里克.安布里立即提出动议,以会社会风气和舆论审判会压迫陪审团做出倾向原告的决定为理由要求重新筛选。

沃尔特.琼斯没等看完动议,就以“没有法理与事实可以证明这种假设为事实”理由,将之否决。

在开场白时,莱斯特.沙利文的首席律师莫顿.纳赫曼在向评审团宣读《纽约时报》的政治广告全文前,首先声明说 :

“原告控诉被告诽谤,并要求恰当的名誉损失赔偿,其目的在于要阻止类似的诽谤事件和以后更多的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宣读该份广告时,莫顿.纳赫曼故意将“黑人(negro)”读成是“黑鬼(nigger)”,弗农.克劳福德立即站了起来,大声提出严重抗议。

沃尔特.琼斯微笑着问莫顿.纳赫曼 :“阁下是否故意或特意放纵地夸张?”

.纳赫曼居然一本正经的回答说 :“没有!我大半辈子都是这样去称呼他们为黑鬼的。”

四位民权牧师的律师弗农.克劳福德,交叉盘问说 :“ 莱斯特.沙利文先生,你是否认为你的警察是一些南方违反法律者?”

莱斯特.沙利文回答说 :“当然不是。”

弗农.克劳福德继续逼问 :“那么,莱斯特.沙利文先生,你是否认为自己的警察总监就是南方违反法律者?”

莱斯特.沙利文回答说 :“无论是否在南方或是其它的地方,我都不是违反法律者。”

莱斯特.沙利文的律师莫顿.纳赫曼,配合他的调子问 :“你认为那份广告与你有关吗?”

莱斯特.沙利文回答说 :“当然有关了。那份广告说,有大卡车的警察在拘捕人们,我感到就是与我有关。因为那份广告影响了我的能力和廉洁,不光是我自己,还影响了其他的委员和社区。”

埃里克.安布里认为莱斯特.沙利文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 :“在广告刊出后,你曾被任何人嘲笑过吗?有因而生病吗?当你走在蒙哥马利的大街上时有什么不自在吗?”

莱斯特.沙利文回答说 :“至今为止,尚没有任何人因为该广告而向我表达过嘲笑。”

埃里克.安布里问道 :“广告刊出后,在餐馆、朋友家、或是在公众场合,是否有人故意回避你?”

莱斯特.沙利文回答说 :“我不记得了。”

关于广告里说马丁.路德.金的住家被炸毁一事,莫顿.纳赫曼引导莱斯特.沙利文问 :“你有参与起诉马丁.路德.金的作业吗?”

莱斯特.沙利文回答说 :“从来没有。”

莫顿.纳赫曼又问 :“在你任职时期,你或你的警察是否曾介入过炸毁马丁.路德.金住家的行动?”

莱斯特.沙利文回答说 :“绝对没有。”

埃里克.安布里抗议这个问题 :“广告里从来没有说,阿拉巴马警察是炸毁马丁.路德.金住家的主谋。”

沃尔特.琼斯制止了继续发问。

四位黑人民权牧师的法律责任是整个案件的关键点。

四人齐齐声明,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那份广告里,也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人代表自己去联系这个“捍卫马丁.路德.金与争取南部自由委员会”,更没有授权任何人采用自己的名字。

在交叉盘问广告的作者时,原作者之一的约翰.默里,在法庭上说出了真相 :

有二十个名字原来不在广告名单上的,贝亚德.鲁斯汀在看完原稿后很不满意,拉开抽屉,取出一张写好了的名单,叫约翰.默里加上去。

约翰.默里问他如何去联系这些南方牧师,贝亚德.鲁斯汀回答说 :“没有必要再花时间去联系,因为这些牧师本身就是这场运动的一部分。”于是定稿版的广告就刊出了。

弗雷德.格雷在四位黑人民权牧师作证后,立即要求法庭撤销他们的诉状,但是被沃尔特.琼斯拒绝了。

在最后的结案陈情时,弗雷德.格雷大声说 :“要求这些被遗忘了的牧师,去撤回他们从来就不知道的事情,如何来操作呢?他们根本全与本案无关!”

但是莱斯特.沙利文的律师罗伯特.斯提纳在结案陈情时却说 :

“在四位被告中,拉尔夫.阿伯内西和所罗门.西伊都是来自本地,说明了不可能脱得了关系。也说明了那广告说的就是莱斯特.沙利文。报纸是一种很好的东西,但报纸必须说真话,只有叫他们的钱包疼一下,他们才会注意这些新闻原则。”

沃尔特.琼斯连连点头,认可了这种只不过是本地黑人居民,就不可能脱得了关系的所谓的法理。  

沃尔特.琼斯告诫陪审团说 :

“你们不必考虑那份广告内容是否在诽谤了,因为那就是一些事实上的诽谤(libelous per se)。毫无疑问,无论那则虚假而诽谤的广告中说的是谁,都是一种伤害,伤害了名誉、声誉及其职业。既然是直接的诽谤,莱斯特.沙利文则无需证明自己是否受到了伤害,其赔偿是必要的。评审团唯一需要考虑的,是该赔偿的数目是多少。”

埃里克.安布里在结案陈情中,对着十二位白人陪审团说 :“这份广告有导致莱斯特.沙利文痛苦吗?没有!他在社区里有被嘲笑吗?没有!”

全由阿拉巴马州白人组成的十二位白人陪审团效率很高,只用了两小时二十分钟就达成了共识:《纽约时报》与四位黑人民权牧师被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需要赔偿莱斯特.沙利文五十万美元元。

埃里克.安布里立即提出动议,要求陪审团逐条解释,这五十万美元赔偿金的法理依据是什么?其中多少是精神赔偿?多少是实际损失赔偿?精神和实际损失赔偿的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沃尔特.琼斯对于这些烦人的问题很不高兴,只是以“无需再解释与是事实诽谤”为法理,拒绝了埃里克.安布里的动议。

这个无理的拒绝,为《纽约时报》在未来的美国最高法院上诉当中,埋下了使九位大法官在法理与人性上集体倾斜于《纽约时报》的正面动力。

《纽约时报》在千里之外的阿拉巴马州法院败诉的消息传遍全美,震撼着所有的报刊和杂志,人人自危,深恐同样事情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报纸必须说实话的说法,传遍了全国每一个角落。

在沃尔特.琼斯法官的白人至上种族仇恨妖风之下,一时间,即使远在千里之外的北方州,也不敢任意批评美国南方十一州种族隔离暴政,连电视和广播电台都把民权节目撤了下来。

阿拉巴马州利用司法滥诉的手段,作为扼杀全国批评种族主义与种族隔离的武器,起了杀鸡儆猴的政治效果。

1960年时候,莱斯特.沙利文的五十万美元赔偿金,不仅是阿拉巴马州司法史上最高赔偿纪录,也是全国最高赔偿额之一。

这只是利用滥诉来达到不光彩目标的一个开始,尚有四件针对《纽约时报》与四位黑人牧师的诽谤诉讼,正在进行中。

阿拉巴马州控告《纽约时报》与四位黑人牧师案例,成为美国南方十一州样板戏码,纷纷仿效。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在新闻联播中说,黑人在阿拉巴马州想登记成为选民比登天还难。

阿拉巴马州立即提起诽谤诉讼,要求赔偿一百五十万美元名誉损失费。

196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沙利文 诉 纽约时报案》裁决前,美国南方十一个州所谓诽谤索赔费总数已经高达三亿美元。1964年的三亿美元,等同目前市价的二十四亿美元。

1963年,由《泛公民委员会(The Inter-Citizens Committee)》出版了一本仅六页纸的小册子,爆出了阿拉巴马州政府的内部文件,证明了阿拉巴马州政府是有计划的使用个人诉讼手段来压迫民权运动的阴谋。

《泛公民委员会》在小册子里,说出了一件残忍得使人惊出冷汗的故事,从这个小故事里,可以看出阿拉巴马州所谓的诽谤诉讼是什么性质,当年美国南方白人种族主义者,是如何的嚣张跋扈、残暴冷血和人性尽丧。

西奥蒂斯.克里姆斯(Theotis Crymes)是一位奉公守法的二十六岁黑人。1960年3月19日下班后,从伯明翰开车回蒙特瓦洛(Montevallo)家。

在没有任何违规情况下,被一位穿着警察制服、叫做罗伊.达姆龙(Roy Damron)的家伙,在四周无人的地方拦截下来,命令他下车,把双手按在警车顶上,然后掏出手枪,不由分说,从他背后射击,导致他从腰部以下终身残废,必须靠轮椅活动。

西奥蒂斯.克里姆斯躺在血泊中问 :“为什么你要开枪射击我?”

这位为人民服务的白人公务员的回答,只有冷冷的一句话 :“闭上你他妈的黑鬼臭嘴巴!”

美国联邦调查局介入侦查,确认凶手罗伊.达姆龙原来不是普通警员,而是阿拉巴马州海伦纳郡(Helena)的现任警长。

美国司法部对罗伊.达姆龙向大陪审团提起公诉,但在审案时,十二位阿拉巴马州全白人陪审团,一致以合理合法的自卫法理,宣布这位人民保护者无罪,立即释放回家。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罗伊.达姆龙在无罪释放后,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要找个报复的对象来索赔。

1963年10月14日,伯明翰白人助理检察官威廉.汤普逊(William Thompson)向市长提出秘密意见书,认为发行那本小册子的《泛公民委员会》,应该第一要以刑事诽谤罪提起公诉,第二需要对罗伊.达姆龙警长的名誉损失负起全部的责任。

《纽约时报》的律师埃里克.安布里,在十二位全是白人的陪审团裁决后,立即递上动议,要求重审,被白人至上主义者兼种族歧视的沃尔特.琼斯法官拒绝。

于是埃里克.安布里将案件上诉至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

埃里克.安布里试图力挽狂澜,但徒劳无功。

1962年8月30日,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颁布裁决:完全认同沃尔特.琼斯法官的裁决。同时在裁决书里强调 :

“对于莱斯特.沙利文先生来说,由于《纽约时报》的非常不负责任,因而五十万美元元的名誉赔偿费没有过分,也没有任何的不妥。”

埃里克.安布里在法庭上辩护说,《纽约时报》的广告言辞,是受到《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言论自由保护的。

但是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裁决却说 :“《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并不保护诽谤言论。“

20世纪60年代,这种《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并不保护诽谤言论的法理,不仅被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采用,也被几乎全美国各州各层的法院共同普遍采用。

树欲静而风不息。《纽约时报》与四位黑人民权牧师,在没有回避空间下,在面临三百万赔偿金的压力下,将案件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是唯一的选择。

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一位法学家横空出世,震惊了美国,也改变了美国---他就是代理《纽约时报》在美国最高法院进行辩护的律师赫伯特.韦克斯勒(Herbert Wechsler)。

在美国司法界里,当人们提起赫伯特.韦克斯勒时,第一个印象就是强大、可怕、难缠、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美国拔尖律师

赫伯特.韦克斯勒被美国司法界与新闻界美誉为“美国司法界的巨人”,毫不为过。

赫伯特.韦克斯勒是一位典型的纽约客,他于1909年12月4日在纽约市出生,在2000年4月26日在纽约谢世,享年九十岁。

赫伯特.韦克斯勒十五岁就考进了纽约市城市大学,十八岁毕业。毕业后申请留校教法语,但被拒绝,于是改考进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二十岁时出任《哥伦比亚法学评论》总编。

1931年自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赫伯特.韦克斯勒即罕见地成为留校教授。

次年辞职,出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哈伦.斯通(Harlan Fiske Stone)的法律助理。

一年后返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直到1940年加入美国司法部为止。

赫伯特.韦克斯勒自1933年加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为教授,教育英才,一教就是四十五年。

赫伯特.韦克斯勒的学生中有一位特别优秀的女青年,她就是后来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露丝.金斯伯格(Joan Ruth Bader Ginsburg)。

在美国司法史上,露丝.金斯伯格是继桑德拉.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 )后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也是第一位犹太裔美国人女大法官。

在任职美国司法部期间,适逢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下令关押十一余万在美日人进集中营,引起大量的诉讼,其中1944年最著名的《是松 诉 美国案》,就是赫伯特.韦克斯勒代表美国政府在美国最高法院强行辩论。

二战结束后,赫伯特.韦克斯勒协助组织国际法庭审判战犯。他出任美国法官法理与技术顾问。

回国后的十年,长期出任美国法律研究所(American Law Institute)总监,改写大量美国法典条例。

1964年成为《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辩护律师,一战功成,千古流芳。

《纽约时报》决定将如此重大的案件,交给这位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赫伯特.韦克斯勒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他不仅是美国法学界的泰斗,也是美国法学界的宪法权威。

任何处理美国最高法院案件的律师都知道,只有没有判例而影响重大的案件,才能够挤进美国最高法院的大门,因而只有2%左右的上诉案件被接纳,被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的上诉案件,则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为最终定案。

在将上诉案件递进美国最高法院书记处时,必须附带有一份案件的《简要陈述书(brief)》,而这份案件的《简要陈述书》,往往就是决定案件是否被美国最高法院接受的最关键所在。

在美国最高法院所有的划时代大案中,每一份案件的《简要陈述书》,都可以成为一本教科书。

《简要陈述书》的好坏,决定了案件的生死和成败,优秀的《简要陈述书》必须要像一本精彩的小说一样,使人一开卷就放不下,直到结尾。

《简要陈述书》必须把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各级法院的裁决与法理对错,浓缩成一篇精简且极具可读性的文章,引经据典,描述案情,并提出为什么美国最高法院必须审理此案的法理和依据。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简要陈述书是一篇集体创作,主笔是赫伯特.韦克斯勒、他的妻子桃乐丝.韦克斯勒(Doris Wechsler)、助理埃里克.安布里、路易斯.勒布、马文.弗兰克尔(Marvin Frankel)、赫伯特.布劳内尔(Herbert Brownell)、托马斯.戴利(Thomas Daly)和纳德.戴安纳(Ronald Diana),同是《简要陈述书》的撰写参与者。

赫伯特.韦克斯勒的非常有信心,自己的这份《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简要陈述书,将会是美国司法史上划时代教科书材料,而这些法理,全会出现在未来的裁决书中。

后来事实的演变,有力地证明了他的高瞻远瞩:《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裁决书,完全没有离开赫伯特.韦克斯勒的《简要陈述书》法理、论断与案例范畴。 

当美国最高法院在1963年1月7日,颁布《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诉讼文件移送命令(Certiorari)时,整个夏天的审判日期已经排满,这意味着开庭的日子,最快也要排期在十月以后。

这对赫伯特.韦克斯勒来说是有利的,因为他在九月的截止期前,恰好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休假期,使他有充分的时间来撰写《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简要陈述书。 

在这之前的十年间,美国最高法院已经拒绝受理类似的诽谤上诉案多达四十四件之多,因而没有任何人可以预料,本案是否会被美国最高法院接纳。

1963年9月6日,赫伯特.韦克斯勒将九十五页纸的法理和二十五页纸的案例与法例递交给美国最高法院书记处。

赫伯特.韦克斯勒在案例中着重标出四十年前芝加哥政府官员为了制止《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的常年攻击,于是采取法律手段向伊利诺州法院提起诽谤赔偿诉讼,在伊利诺州法庭取得胜利,但在伊利诺州最高法院里却踢到了钢板,被裁决全部败诉。裁决书说 :

“在这个国家,没有任何判例与法庭曾经裁决过说,一份报纸批判政府官员需要付出经济赔偿的代价,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每天的政治对话与沟通已经成为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赫伯特.韦克斯勒知道只用硬邦邦的《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法理,绝对无法推翻阿拉巴马州巡回法院的裁决,必须出奇制胜,从美国宪政史和立法史中不合理之处提出挑战,才会引起九位大法官的兴趣和认可。

于是赫伯特.韦克斯勒选中了1798年的美国法典《煽动叛乱法(Sedition Act)》,作为整件案件的突破口。

虽然两百余年来,尚没有律师成功地在美国最高法院挑战这条声名狼藉的恶法。 

在美国司法史上,1798年的《煽动叛乱法》是一条恶名昭彰的临时恶法,是政客们利用法律打击异己,图利私党的武器。

《煽动叛乱法》是在联邦党人控制下的第5届国会,于1798年7月14日强行通过的。

这条临时的联邦法律名称,就充满了杀戮之气 : “一条惩罚若干对抗美国的法律”。

这是一条无良政客害怕民间舆论反射下的时代恶法,主要的诉求是报纸舆论不得批评政府,与现代所有各地共产党的反党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政治黑帽子,异曲同工。

詹姆士.麦迪逊总统的强力支持下,美国国会的联邦党在民主党全力封杀下强行通过四条恶法:

第一:《归化法案(Naturalization Act)》;

第二:《外国朋友法(The Alien Friends Act)》;

第三:《外国敌人法(The Alien Enemies Act)》;

第四:《煽动叛乱法》。

其中触犯《煽动叛乱法》者,最高罚款五千美元与坐牢五年。

美国最高法院两度裁决为非法条款不得执行。美国国会也通过立法程序,宣布其为非法条款。天怒人怨,人神共愤,此法于1801年3月3日,因属《落日条款》而自动失效。

党争祸国,荼毒民主,中外皆如是。这已经是不需要什么政治家来解释的事实,这也是美国开国先贤如乔治.华盛顿与詹姆士.麦迪逊等人一直反对政党政治的主要原因 :

“政党不仅伤害到民主体制,因为个人与党派利益,将会使其效忠对象,从国家倾斜到政党,而这正是国家民族与民主制度灾难的开始。”

《煽动叛乱法》的第二款说 :

“任何促成、协助、修改、书写、印刷、出版虚假的、可耻的、恶毒的对抗美国政府、总统、国会的文字,而意图进行诽谤、破坏声誉、或者对于仇恨美国人民的言论,或表达出幸灾乐祸、或故意煽动叛乱、或心怀敌意、或鼓励与配合外国政府、外国公民敌对美国者、或触犯任何美国法律、或反抗任何美国法律者,皆视为重大的刑事轻罪。”

违反此重大的刑事轻罪者,可罚款最高五千美元或入狱最高五年,情况严重者或两者并罚。

1798年的五千美元,如果以市值计算,相当于现在的三百七十八万美元。

《煽动叛乱法》之残暴,可见一斑。

仇恨移民的《煽动叛乱法》授权美国总统可以使用美国总统行政命令,无需审判即可关押或驱逐非美国公民的移民。

并将合法移民有权归化成美国公民的居住年限,从五年增加到十四年,这意味着一位新移民要归化成美国公民的话,至少需要十五年以上的等待时间。

律师出身的约翰.亚当斯总统,对于联邦党人炮制出来的《煽动叛乱法》一贯持着极度反对的态度,他在任内,从来没有执行或使用过任何一次的这种总统特权。

赋予美国人民言论自由、出版和宗教自由的《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已经在1791年生效。八年来,联邦党人从来没有将其看在眼里,视之为废纸一张。

《煽动叛乱法》的出炉,正是联邦党人赤裸裸地藐视和挑战《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底线的卑鄙勾当。

1789年法国爆发所谓的大革命,1793年英国对法宣战。美国与法国正在打没有宣战的战争,互相扣押资产和船只,勒索对方。

美国人民厌战也惧怕被卷入战争。1796年的总统大选改变了美国的政治体制,在不成熟的选举法下,约翰.亚当斯以微小票差当选为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当选为副总统。

约翰.亚当斯痛恨暴力的所谓法国大革命,托马斯.杰斐逊则唱高调公开支持法国对抗英国。

由两个各怀鬼胎的政治死敌一齐来管理国家,若能合作,才是怪事。

约翰.亚当斯总统深知战争危害国家的经济和声誉,急于解决与法国之间的不宣而战状况,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为主导的国会议员,借鉴英国平民侮辱英皇属于刑事重罪的法律,并在没有与约翰.亚当斯总统商量的前提下,强行通过了这条使美国蒙羞的《煽动叛乱法》。

盛怒的约翰.亚当斯用辞职来要挟 ,“叫托马斯.杰斐逊和你们去干吧!”

最后虽然击败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阴谋诡计,但也赔上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输了连任的机会。

美国最高法院1964年1月6日,对《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颁布9比0的划时代全票裁决,不仅再次向世人宣示谁是美国宪法的最终释法者,也强硬地宣布了《1798年煽动叛乱法》的彻底死亡。

赫伯特.韦克斯勒在《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简要陈述书中,除了猛烈抨击1798年的《煽动叛乱法》外,还直指阿拉巴马州巡回法院的裁决,就是现代《煽动叛乱法》的翻版,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简要陈述书又指出其九大违宪法理: 

 第一: 两百多年前的《煽动叛乱法》是美国司法史上的羞耻,任何错误的美国法律都不应该允许重演;

第二:《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赋予美国人民的出版、言论、集会与宗教自由,当然包括舆论监督政府官员的权利,这种监督政府官员的言论,即使是错误的与未曾核实过的,亦仅是一种意见,而意见并不是诽谤;

第三,《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赋予美国人民公平保护的权利,理所当然的包括肤色在内,而阿拉巴马州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显然是基于被告的肤色而不是基于美国法典,更不是基于《美国宪法》精神;

第四: 鉴于《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赋予的言论与出版自由权利不得剥夺,新闻舆论是人民监督与抨击政府不可让渡的宪法权利;

第五: 恰恰相反,在宪政民主体系下,政府与政府官员,并没有这种监督与抨击人民的权利和权力;

第六: 如果我们国家需要监管言论的话,应该是舆论监管政府,而不是政府监管舆论;

第七,:《煽动叛乱法》与《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是直接违背《美国宪法》精神,既然现代的社会与司法伦理,不允许《煽动叛乱法》的存在,那么,阿拉巴马州巡回法院的裁决就因失去法理而该被下令撤销; 

第八: 1940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坎特韦尔 诉 康涅狄格州案(Cantwell v. Connecticut) 》中,一位被告在天主教堂外面猛烈辱骂天主教,美国最高法院认为任何的政治观点和意见,不能控以破坏和平或恶意诽谤罪,较之阿拉巴马州巡回法院的裁决,更需维护《美国宪法》的精神、价值和尊严;

第九: 阿拉巴马州巡回法院裁决数以百万的赔偿金,完全没有法理与判例依据,而是一种仇恨与压迫的反射,违反《美国宪法第8修正案》不得残酷惩罚宪法原则,纽约州法院审理的《福柯 诉 红色频道案(Faulk v. Red Channels)》就是最经典的案例。

20世纪50年代,美国政治大背景下,最受历史学家关注的,首推因国际共产党的盛行而出现的麦卡锡主义。

1938年美国众议院成立了非美国人活动委员会(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专职调查美国境内包括政府官员平民百姓的法西斯和共产党的秘密活动,自此开始了美国式的白色恐怖主义。

1969年,非美国人活动委员会改名为国家内部安全委员会(Committee of Internal Security)。

1975年受到太多国内民权运动与自由主义分子的舆论压力,宣告解体,但其实际业务转交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继续操作。

美国式的白色恐怖主义,始于威斯康星州美国联邦参议员约瑟夫.麦卡锡(Joseph Raymond McCarthy)。

1953年1月3日就任美国参议院政府运作委员会主席,在他两年的任内,大搞所谓的麦卡锡主义,使美国的声誉堕于谷底。

时至今日,阴魂不散的麦卡锡主义,依然是美国式白色恐怖主义代名词。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论使美国民权与自由蒙羞的莫过于麦卡锡主义。

在麦卡锡主义白色恐怖阴影下,成千上万包括荷里活影视界在内的美国人,如果被挂上亲共、亲法西斯的标签---意味着不仅事业和前途的结束,也意味着可能被拘捕入狱,和严重司法麻烦的开始。

1950年6月22日《红色频道》在白色恐怖的麦卡锡主义撑腰壮胆下,发表了美国电影电视广播界一百五十一人的所谓亲共份子名单,开启了假借打击共产主义的名义,去执行政治迫害之实的勾当,是为美国近代民权发展史上恶名昭彰的《荷里活一百五十一人黑名单事件》。

只要上了《荷里活一百五十一人黑名单》就没有人或公司敢再雇佣,也就是间接地宣布经济死亡。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台著名主播约翰.福克(John Henry Faulk),在1953年被这份依赖麦卡锡主义横行霸道混饭吃的恶棍刊物诬陷说:他在四十年代开始,就支持过几次亲共的集会,和共产党是同路人。

约翰.福克为了自保,立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美国联邦法院还他清白,与红色频道赔偿他的名誉损失。

诉讼开始后,约翰.福克在美国境内支持共产党的流言,传遍了美国每一角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台不敢得罪政治流氓,只得开除约翰.福克,取悦麦卡锡主义政治恶霸。

由于约翰.福克背负着亲共的政治包袱,一连数年找不到工作,约翰.福克知道只有诉之法律才能突破现状。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副总裁爱德华.默罗(Edward Roscoe Murrow),对于《红色频道》这帮子败类,早就深感厌恶,于是为约翰.福克提供法律资金,在法庭上全力打击《红色频道》,终于一举消灭了荷里活黑名单。

《福克 诉 红色频道案》缠诉五年,终于得到美国联邦陪审团的认可:红色频道赔偿福柯三百五十万美元实际与名誉损失费。

《红色频道》不服,认为赔偿金额太高太不合理,纽约区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同,将赔偿金额降低到五十万美元,两造都疲于诉讼,就此结案。

在扣除了律师费用、开支、债务后所剩无几,约翰.福克到手的只有区区的七万五千美元。自此世人得到一个有关诽谤诉讼官司的概念:两造全是输家,唯独肥了律师。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在1964年1月6日开庭辩论,于1964年3月9日,颁布9比0裁决《纽约时报》胜诉,推翻阿拉巴马州上诉法院所有的裁决。

主要的裁决法理是《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赋予的出版与言论自由 ,《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公平保障原则,与新闻刊物报道包括并非事实的言论,均不得以诽谤罪诉讼之。

在这个法理的延伸之下,裁决书更指出:政府官员不得假借文字的评论,甚至包括羞辱性指责在内提起诽谤诉讼,更不得要求经济赔偿,法理有二:

第一是:美国公民有权对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提出不同的意见,而意见并不是诽谤;

第二是:凡事皆有代价,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代价,就是得接受舆论监督和批评,受到舆论监督的应该是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而不是新闻舆论。

唯一可以提起诉讼与要求经济赔偿的例外有法理二:

第一:如果有证据说明言论或文字是出于真实的恶意

第二:必须有证据说明这种真实的恶意已经造成了实际上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在《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裁决三年后的1967年6月12日,美国最高法院又在另外一件诽谤案《柯蒂斯 诉 巴特斯案(Curtis Publishing Co v. Butts)》裁决说:

“抨击公众人物的法理与政府官员和新闻媒体一样,受到《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言论自由与公平保障。

《柯蒂斯 诉 巴特斯案》是美国近代司法史上的经典诽谤诉讼之一。

导火索来自1963年3月23日《星期六晚报(Saturday Evening Post)》一篇运动新闻报道:

乔治亚大学足球队教练沃利.巴特斯(Wally Butts)与阿拉巴马大学足球队教练贝尔.布赖恩特(Bear Bryant),在幕后联手串联大搞玩假球的阴谋诡计。

沃利.巴特斯与贝尔.布赖恩特分别提起诽谤诉讼。沃利.巴特斯要求赔偿一千万美元,赢得了州级法院的官司,判决赔偿他三百零六万美元,到了美国第五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后还是胜利,只是赔偿金被减为四十六万美元。

贝尔.布赖恩特要求赔偿一千万美元,后在庭外和解,拿了三十万美元走路,撤案了事。

事后看来,在极度艰难取胜的诽谤诉讼中,接受庭外和解方案往往是上策。

虽然扣掉律师费和个人所得税后已经所剩无几,但总比被美国最高法院彻底推翻来得好。

在美国公众人物有两种广泛的定义 :

第一种:是法律术语多应用在诽谤案件上;

第二种:指的是因为介入公众事务或丑闻,甚至于重大的诉讼或犯罪嫌疑人。

《剑桥英文词典》对公众人物下的定义是 : 经常在报纸或杂志发表文章,或经常出现在电台或电视里的著名人物。

《韦伯恩特大字典》则直截了当地认为 : 大家都熟悉的人物就是公众人物。

《维基百科》则认为 : 政客、名人、企业领袖与从事公益与社会活动的人全是公众人物。

第十四任美国最高法院院长厄尔.沃伦,在《柯蒂斯 诉 巴特斯案》中,为公众人物与公众人物诉讼厘定法理说 :

“在三年前《纽约时报》案中,我们确认了任何州级法院,除非证实了确有实际上的恶意之外,不得违背《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原则而裁决任何的经济赔偿。这件案件牵涉的不是政府官员而是公众人物。

我们都同意一点,那就是任何州法中的诽谤条例,只要是政府官员或是公众人物,必须要以《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精神为大前提。

在我看来,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区别,就是两者如果使用不同标准的话,则同样是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精神。

所以我坚持《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政府官员原则,也就是公众人物的原则。”

自《柯蒂斯 诉 巴特斯案》后,几乎所有受理诽谤诉讼、尤其是滥诉案件的律师,首先询问与确认的就是三个诉讼原则问题:

第一:对方是否新闻媒体?第二:是否是政府官员?第三:是否是公众人物?

一旦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对方是公众人物,立即会处于绝对的优势,在强大的数件划时代判例下,恶意滥诉者很难不得到尘归尘土归土的必然结局。

2006年10月21日,一件最为著名的公众人物诉讼,在佛罗里达州上演。

经常在网络上与网友辩论的艾莉莎.托马斯(Elisa Thomas),因为丈夫在家里脑部意外受伤而残废,被两家本地电台质疑,是否有其他因素在内。

艾莉莎.托马斯觉得被诽谤了,于是控告两家电台诽谤要求赔偿。

在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著名媒体律师乔治.盖博(George Gable)从一开始接案,就锁定了艾莉莎.托马斯是公众人物,不得要求经济赔偿的法理与诉讼策略。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一种既有远见又有案例的正确办案方向。

结果这件意图使用诽谤的理由滥诉来达到索赔的案件,被佛罗里达州上诉法官凯伦.科尔(Karen Cole)当庭撤销掉。

凯伦.科尔引用的法理,就是美国最高法院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与《柯蒂斯 诉 巴特斯案》判例 :

艾莉莎.托马斯是公众人物,两家电台是新闻媒体,她无法证明两家电台的评论已经满足了是真实的恶意的原则,更没有证据指出艾莉莎.托马斯的实际经济与精神损失是什么。

艾莉莎.托马斯发动毫无法律意义的司法滥诉结果,不仅没有捞到任何的经济赔偿,连对方的律师费也要赔了进去。

美国最高法院在1963年1月7日批准了《纽约时报》上诉案件诉讼文件移送命令,确定在1964年1月6日开庭,九位大法官聆听两造律师的法理辩护。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分两天在美国最高法院进行辩论。

1964年1月6日是第一天,主要的是《纽约时报》与莱斯特.沙利文之间的法律纠缠。

1964年1月7日是第二天,主题是《阿伯纳西 诉 沙利文案(Abernathy v. Sullivan)》。

此案是四件诉讼案合并处理,同一批大法官与同一批律师,出庭辨证主审的九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第一位是:美国最高法院院厄尔.沃伦(Earl Warren);

第二位是:雨果.布莱克(Hugo Lafayette Black);

第三位是: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rville Douglas);

第四位是:托马斯.克拉克(Thomas Campbell Clark);

第五位是:约翰.哈伦(John Marshall Harlan);

第六位是:威廉.布伦南(William Joseph Brennan);

第七位是:波特.斯图尔特(Potter Steward);

第八位是:拜伦.怀特(Byron Raymond Whizzer White);

第九位是:阿瑟.高德伯格(Arthur Joseph Goldberg)。

厄尔.沃伦是最高法院第十四任院长,他曾出任过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利福尼亚州司法部长、后被德怀特.艾森豪总统提名进入美国最高法院。

他在1962年前是共和党,后来跳槽为民主党,一直到1974年7月9日,以八十三岁高龄病死在任上为止。

民主党的雨果.布莱克是一位极具争议性的大法官,但在本案中高瞻远瞩,附加意见书撰写得字字珠玑,使世人看到了一位成熟的法学家,而不是当年的三K党混混。

哈里.杜鲁门总统提名的托马斯.克拉克,曾是哈里.杜鲁门总统的美国司法部长,在美国最高法院诸多大法官中,托马斯.克拉克属于一位勉强及格的官僚大法官。

晚年时,为了自己儿子能够当上林登.约翰逊总统的美国司法部长,与白宫达成台底交易:提前退休,腾出位子,以便林登.约翰逊总统可以成为第一位提名黑人瑟古德.马歇尔出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总统。

约翰.哈伦是共和党,被共和党总统德怀特.艾森豪提名前,是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普林斯顿大学与纽约大学法学院出身,这个背景使他在提名听证会上,被十一位美国参议员投票反对,其中有九位是来自南方州。

约翰.哈伦的提名是在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布朗 诉 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后不久,而南方诸州正全力地垂死挣扎,不肯依法废除种族隔离之际,南方州政客担心如果约翰.哈伦上台后,会对南方州采取严厉执行裁决政策,于是全力要将他扼杀在提名之上。

事实证明南方州政客失败了,1955年3月17日,美国参议院以71票同意11票反对通过了他的提名,次日就将美国联邦三款法官委任状颁发予约翰.哈伦。

哈佛大学法学院出身的威廉.布伦南是民主党,共和党的德怀特.艾森豪总统1956年大选之前提名他,完全出于选票的考虑,那时候他是新泽西州最高法院大法官。

在一次的演讲中,有一位叫赫伯特.布劳内尔(Herbert Brownell)的听众,对威廉.布伦南留下极其温和又保守的印象。

赫伯特.布劳内尔是威廉.布伦南的伯乐:他是德怀特.艾森豪总统的特别法律顾问,他主要的工作就是为美国总统物色出色的联邦法官人才。

事实证明他们全看走眼了,威廉.布伦南不仅不保守,而且是旗帜鲜明的开明派大将。

耶鲁法学院出身的波特.斯图尔特是共和党,也是德怀特.艾森豪总统的提名。

在美国近代司法史上,有两位不受政治意识形态影响,不按常理出牌,仅凭道德良知与法学知识裁决案件的大法官,一位是刚退休的安东尼.肯尼迪,一位就是波特.斯图尔特。

波特.斯图尔特在刑事司法改革、现代民权意识、法院讯息公开、与《美国宪法第4修正案》新法理方面,有着丰碑式的建树。

拜伦.怀特是民主党,被民主党总约翰.统肯尼迪提名是顺理成章之事。耶鲁大学法学院出身,橄榄球运动的沙场大将,在出任约翰.肯尼迪政府司法部副部长期间,即深得约翰.肯尼迪总统的器重。

民主党阿瑟.高德伯格是官场老手,他虽然被约翰.肯尼迪总统从劳工部长职位上调到美国最高法院,但他并没有留恋这份终身职位的工作,干了三年,就接受林登.约翰逊总统的邀请,到联合国当全权代表去了。

阿瑟.高德伯格个性急躁,不喜欢磨磨蹭蹭,处理起事情来倾向于速度。他有句名言说 :“哥伦布如果有一个顾问小组的话,现在可能还停留在码头上。”

阿瑟.高德伯格对于法理的执着,可以从他的另外一句名言中看出来 :

“认为法理不为权力服务是一种幻象,但是权力不被法理管制则是一种威胁,尤其是在核子时代,后果是我们无法承受的。”

美国最高法院是一个半政治半司法的美国政府,德高望重的大法官奥利弗.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曾感叹 :“美国最高法院就是一个风暴中心”。

维吉尼亚州立法学院政府与外国事务系教授大卫.奥布莱恩(David O'Brien),著有一本研究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与案例的代表作,书名就叫《风暴中心(Storm Center)》,该书已经发行了十余版。

在这么一个政治组合下的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纽约时报》全面胜诉,阿拉巴马州的警察总监莱斯特.沙利文全盘败诉,恰好说明阿拉巴马州的种族隔离政策,已经到了人神公愤天理难容的地步。

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案件,没有作证和律师之间的交叉,多是代理律师与大法官之间的法理辩论。

每一场美国最高法院的地标性案件,在辩论时都有其精彩之处,往往使人惊讶不已。

唯独《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辩论,没有任何使人觉得惊讶之处,两天的庭审,全是在重复阿拉巴马州上诉法院与最高法院的陈腔滥调。

笔者翻阅数遍原始资料,居然找不到值得介绍的法理辩论。

全案的法理有二:第一:美国宪法是否允许新闻报纸拥有抨击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第二: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可否被引用诽谤法律进行索赔?

威廉.布伦南大法官是《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裁决书的撰稿人,他在此案中创造了一个著名的司法术语 : 犯错的权利(right to be wrong)。

其法理是说新闻报道时,只要不是实际上的恶意,即使是错误的甚至于是羞辱性的言辞,亦在《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言论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之内,不得以诽谤罪诉讼之。

1964年3月9日,威廉.布伦南大法官在裁决书中说 :

“我们第一次被要求就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被抨击,而提出个人诽谤案并要求金钱赔偿,在宪法保障言论与出版自由前提下,州权是否允许裁决政府官员因公职行为,而以诽谤罪提起诉讼的议题做出裁决。

原告莱斯特.沙利文是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三位公众事务委员之一,他在作证时自称工作是管理警察、消防、坟场与衡量。

他提出这个民事诉讼,被告们全是黑人,也全是阿拉巴马州的神职人员,另加《纽约时报》一份总部在纽约发行的新闻报纸。

蒙哥马利郡巡回法院的陪审团,裁决被告诽谤罪名成立,判予原告五十万美元的赔偿金,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认可这项裁决。

原告投诉被告于1960年3月29日在《纽约时报》头版,刊出全版的广告对他进行了诽谤。那份广告目的有三:

第一:支持学生运动;

第二:为有投票权斗争,与为民权领袖金博士在蒙哥马利的伪证罪指控诉讼而筹募法律费用;

第三:签署广告的十六位当中有两位是来自南方神职人员。共有六十四人出现在广告发起人名单上,大多数是从事公众事务、宗教、贸易、新闻界的知名人物。

被告的指控并非属实。即使该没有指名道姓的广告言辞,是在指控阿拉巴马警察而属实,但广告内容并无任何可以争论的地方。

黑人学生在州议会台阶上唱什么歌,是他们的自由权利,并无触犯任何的法律。九位黑人学生被阿拉巴马州教育局开除学籍,与在州议会台阶上唱歌无关,实际上的原因是他们参与静坐抗议运动。许多学生曾多次参与示威活动,但并没有在校园里拉帮结派的证据。

马丁.路德.金并没有被拘捕七次,实际上只有四次。其中三次的拘捕,是在原告出任警察总监职务之前。事实上,马丁.路德.金博士的住家曾被炸弹攻击两次,而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在里面。

阿拉巴马州警察不仅暗示爆炸是有阴谋,还在同时加强其对当事人的拘留行动。马丁.路德.金被拘捕四次,有两次是属于伪证重罪,每一罪足可使他入狱五年。

庭审法官在审判时直接告诉陪审团说,在阿拉巴马州的法律来看,那份广告已经是实质上的诽谤。

基于这种安排,陪审团只要认可了该广告的真实性,便可宣布原告无 需再提出实际性的损失证据,即可得到实际上与精神上的赔偿裁决。

阿拉巴马州法庭判决的任何精神赔偿,必须用证据证明该诽谤是恶意,但是法官却指示:疏忽和不小心,不得作为此案洗脱恶意诽谤的理由,因而陪审团只得被说服和屈服。

阿拉巴马州法官更拒绝向原告解释实际性和精神上的赔偿分别是什么。法官更无视律师指出他的裁决,已经实际性地删减了《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赋予的言论与出版自由与及平等保障的权利。

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确认了地区法官的指示与裁决。在拒绝被告律师提出诽谤案件有违《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公平保障的时候,地区法官的裁决是《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并不保护出版物的诽谤言论,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是直接对抗国家行为的法律,但不是个人行为。

因为本案牵涉到重要的宪法原则议题,所以我们批准了《纽约时报》与其余数位被告的诉讼文件移送命令。

我们撤销了所有阿拉巴马州法院的裁决。我们承认由政府官员在阿拉巴马州法庭,为公职行为的诽谤案件里,没有使用《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要求的出版与言论安全保障和平等保护权利程序。

我们更进一步承认,阿拉巴马州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失职,在没有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即进行裁决。

我们要把阿拉巴马州法院的《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是直接对抗国家的行为,但不是个人行为的法律彻底清除掉。这种命题,在本案中毫无作用。

尽管这是一件两造之间的民事诉讼,但是阿拉巴马州法院却错误地使用州法,禁止被告使用宪法赋予的出版与言论自由权利。

阿拉巴马州法院从《纽约时报》的角度来看,由于该广告是属于商业付费性质,因而宪法赋予的出版与言论自由保障在此案中被禁止引用。

该广告并非是一个纯商业行为。其内涵是在表达意见、交流讯息、列举委屈、反抗虐待、为推动高层次的公众利益而募款。

这种对抗性讯息来源的广泛宣传,就是给《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戴上了镣铐。

为了避免使自由表达意见权利成为残缺,我们声明,即使该表达意见是出自付款的商业广告,亦在宪法保障之内。阿拉巴马州法院在本案中使用该州法中的事实上的诽谤,导致陪审团只能在广告是否存在上来决定诽谤罪名是否成立。

原告是政府官员,抨击的是其公职行为,没有证据可以说服性地指出,政府统治集团的名誉有任何的损失。

一旦事实上的诽谤成立,除非能够说服陪审团,该出版物的内容全属事实,被告根本无法就事实展开辩护。

被告的特权就是可以证明该刊物是公平的评论,这是难以办到的,因而普通的损失便可成立,而法官可以据此顺理成章地、在不需要证明原告的实际损失直接裁决精神赔偿金。

良好的动机与对真相的描述不得成为恶意诽谤的法理。

我们面对的议题是政府官员,向批评其公职行为的公民提起金钱的诽谤诉讼,这明显的是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与平等权利保障。

原告在法理上,在阿拉巴马州法庭上,也在本庭上,着重依赖宪法并不保护刊物的诽谤言论。

在本庭,这些议题无法排除我们的宪法要求。没有任何的法律可以限制出版物对政府官员公职行为的批判。美国宪法不允许任何法庭因为诽谤罪裁决金钱赔偿予政府官员。

对于公众人物来说,有责任和义务承担任何舆论的责难与批评。

就像曾经在本庭挑战过的社会暴乱、藐视法庭、非法集会、破坏和平、猥亵淫乱、推销非法业务等太多的案例,及诽谤罪是否可以在法定的宪法范围之内,得到允许依赖于该衡量是否到达满足《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的要求而定。

本庭早就在有关自由表达意见权利议题上,属于《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出版与言论自由保护范围,已经多次做出清楚无误的裁决。维护对于政府官员行为的自由探讨与监管权利,不仅完全合乎法律,更是我们这个共和国宪政体系的基本原则。

对于公众事务的探讨,应该是无拘无束的、粗野的和广泛公开的,在过程中有可能是猛烈的、刻薄的、甚至于会对政府与其官员造成不愉快的锋利抨击。

阿拉巴马州政府陪审团和政府官员,始终如一地拒绝《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的保障权利。

该呈堂证据的政治广告表达了对于抗议者的冤情。在我们这个时代,那是一件公众关心的大事,明显地是属于宪法保护的范围之内。

虽然《煽动叛乱法》成立以来,从来没有人在本庭挑战它,但是由于该法本身触犯《美国宪法》,最终被国会以违反宪法原则为法理,已通过立法程序将之撤销。

阿拉巴马州有一条刑事法律,任何触犯诽谤法者视为刑事罪责,最高可罚款五百美元和入狱六个月。

假设来说,触犯此刑法者可以享受刑事罪名有关的各种权利保障,最少要经过大陪审团批准起诉这一关,这一关的关键就在于必须提出强硬的犯罪证据。

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就没有这种有关的权利保障。法官在此案中的裁决,不需要证明原告是否有金钱上的损失即可得到裁决,而其罚款却比刑事法规定的最高罚款金额超出一千倍,甚至于比《煽动叛乱法》的最高罚款金额也超出了一百倍。

在民事诉讼中并没有像刑事中有不得一罪两罚原则(double-jeopardy limitation)的限制,在同一个出版物中有不只一个的赔偿裁决书,且不论一份新闻报纸能否度过如此残酷的裁决赔偿难关。

当他们要抨击政府官员时,大量的惧怕导致了胆怯,也导致了《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的出版与言论自由的难以生存。如果抨击政府官员公职行为的出版物必须建立在事实上的话,那么这些没有限制而使人痛苦的赔偿裁决,实际上将是新闻报纸的自我审查。

合乎宪法保障的美国联邦条款要求,禁止政府官员对于公职行为的批判,与假借诽谤理由要求金钱赔偿,除非证明了该言论或刊物是实际上的恶意。

我们的结论,这些特权是合乎《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保护原则的。

我们今天在宪法权限下,向州级法院设定一个标准:任何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且不论对错,均不得向公民裁决任何的实际与精神损失赔偿金,除非能够证明是有实际上的恶意情况。 

既然是行动,任何与政府官员公职行为有关的诽谤诉讼,必须首先证明本质是否实际上的恶意。就像阿拉巴马州法院一样,在裁决一般的损失赔偿时,不得将实际上的恶意视为或假设为就是实际上的诽谤。

这种假设反复无常,不得成立。

联邦法规是创造假设的法理权力,并不意味着可以避开宪法保障范围的禁止。审案法官没有向陪审团清楚地解释一般损失与精神损失之间的差别,导致陪审团在做出裁决时的混乱,使两种损失赔偿金无法分别。

基于这种不确定性,我们必须要将其裁决全部撤销,但保留被告的上诉权利。

被告曾寻求案件的重审,我们视之为司法体系有责任要检讨有关的证据,看看被告在宪法权利保障下的裁决是否得到恰当的支持。

本庭的责任不只是简单地详细阐述宪法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在恰当的案件中,检阅那些证据是否达到宪法原则的基本要求。

本案就是如此,尤其是已经触犯到宪法保障言论与出版自由的底线,即使这些底线是经过立法程序合法形成的。

关于《纽约时报》我们有也类似的总结,在事实上没有证据说明这已经达到实际上的恶意。

阿拉巴马州法官裁决意见书中说,《纽约时报》傲慢地无视广告内容的虚假为坏的信仰而高兴,由此推论出是恶意的结论,裁决书并没有拿出证据,说明《纽约时报》否定该广告,在大体上是正确的,也没有证据指出被告善意刊登广告的不妥当。

《纽约时报》没有按照原告要求立即撤回广告,虽然后来在回应马尔科姆.帕特森州长时许诺要将之撤销。无论是否撤消广告,都在法理范畴之内,法理有二:

第一:是《纽约时报》的回信有所值得怀疑,是什么句子诽谤了原告;

第二:是该信只是开启沟通的初步交流,并非最后的结论。

最后《纽约时报》在刊出广告前,并没有检查事实真伪的指控,不能成立。由于名单上的人物,几乎全是拥有名望的知名贤达或社会名流,这已经足够成为允许刊登广告的最好理由。

这里的议题是由原本针对政府的抨击避开了障碍,变形为对政府官员的个人诽谤。原告在诉状中说 : 这不仅是针对我与其他委员的恶意诽谤,也有影响其他社区安宁的作用。

即使在司法魔力之下,我们也看不到任何可信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荒唐的指控。即使对政府的抨击不存好意,政府即对抨击者加以惩戒,阿拉巴马州法庭并没有依法提出宪法保护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

我们裁决这个议题为违宪,否则任何抨击政府的言行都将被视为对政府官员的个人诽谤。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的裁决,全部撤销。”

这是一篇温和但坚定的划时代裁决书。

笔者认识威廉.布伦南大法官,在他生前,曾有幸聆听他老人家谈及此案的高见。

文如其人,威廉.布伦南大法官是一位儒雅而谦虚的正人君子。

在美国最高法院里,他是美国司法史中第一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的最佳拍档。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是9票同意0票反对的全票裁决,但是由于威廉.布伦南的温和,在他的裁决书上,只有五位大法官背书。

另外四位大法官怀疑威廉.布伦南大法官过于温和,温和得有点接近懦弱。

雨果.布莱克大法官在附加意见书中说 :

“我同意撤销这份对《纽约时报》与四位被告的所有裁决。在撤销裁决的同时对于舆论抨击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我们坚定地认为宪法规限州级法院,不得引用诽谤罪法理判予金钱赔偿。

我投票将裁决撤销的基础,是坚信在《美国宪法第1与第14修正案》保障之下,不应该只是规限州级法院不得引用诽谤罪法理判予金钱赔偿,而是应该彻底地禁止州级法院拥有这等裁决的权力。本庭认为,在能够证明确有实际上的恶意前提之下,州级法庭依然有权使用诽谤罪做出合乎宪法规范的赔偿裁决。

实际上的恶意是一种抽象难以捉摸的概念,既难以证实,也难以否定。即使证明了确有实际上的恶意行为,在公民拥有批判政府官员与自由讨论公众事务权利上,只能提供短暂的保护,这并没有达到已经具体化了的《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坚定的保护措施要求。

因此我之所以投票支持撤销裁决,基于《纽约时报》与四位被告拥有绝对的、无条件的宪法权利,及出版该广告并且质疑和抨击蒙哥马利任何政府官员公职行为的权利。

我之所以投票支持撤销裁决,并非基于那些在广告上签字的被告,如何质疑和抨击蒙哥马利市警察局,或是否将火力瞄准了管理警察业务的莱斯特.沙利文,我假定这些都已经被确认了,也非基于那份五十万美元的赔偿金额裁决数目没有什么问题,如果阿拉巴马州宪法明文规定是那种赔偿金额的话,就该依法裁决。

我知道联邦法典或宪法里并没有允许联邦介入州级立法的权力,也没有限制或禁止任何州法的损失赔偿数字。

那五十万美元的损失赔偿金额,已经戏剧性地产生了作用,那些州级的诽谤法已经对那些有气概的美国新闻界,胆敢刊出关于公众事务的意见,或者胆敢质疑和抨击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起到了恐吓与威胁的效果。

本案实际性背景,是在当前的这个国家已经发生的暴行威胁。其中严重而情绪化上升到影响到许多人民,甚至于包括那些政府官员在内,那就是在公立学校和其他的公众场合,由州政府主导的种族隔离政策,他们根本无视本庭三令五申的裁决:《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公平保障条款,绝对并严格地禁止这些行为。

众多广泛散播这种种族隔离与仇视宪法的地区中,蒙哥马利是最为臭名昭著的地方。

这种种族歧视使他们厌恶州外的干预,他们有一个所谓的惯用名词,叫外来的捣乱者(outside agitators) ,指的就是类如《纽约时报》的刊物,即使其发行地是在千里之外的纽约。

在法庭的交叉盘问记录中,看不出莱斯特.沙利文有过什么实际上的损失,而在精神赔偿的法理上,这种仇外心态敌视宪法,可以解释为精神惧怕的理由。

陪审团裁决了全额赔偿苏利文的后果,意味着公开警告那些未来胆敢质疑和抨击政府官员的新闻报纸。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阿拉巴马州尚有十一件起诉《纽约时报》的诽谤案,要求赔偿金的总额高达五百六十万元,另有五件起诉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诽谤案,亦索赔一百七十万美元的赔偿金。

此外这成为阿拉巴马州政府官员用来骚扰和惩罚自由新闻报纸的恶行---现在看来已经是可行的了---这种恶行不仅使用在其他领域里,尤其是在裁决外州报纸的赔偿金时更加管用。

我的意见是美国宪法处理这些残害新闻自由的办法,就是彻底赋予新闻出版业质疑与抨击政府官员公职行为的绝对豁免权。

我同意本庭的意见,自从《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实行以来,关于公民质疑与抨击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美国法典远比州级法律更有处理诽谤诉讼的管辖权力。

在我看来,在这个议题上,自从《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实行以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功能绝对是零。

国会试图挑战这个议题,于是在1798年通过了《煽动叛乱法》。此法的重点是将质疑与抨击政府官员或联邦政府的人物或报刊,视之为刑事重罪,是为煽动性诽谤(seditious libel) 。

自从《美国宪法第1与第14修正案》付诸实行后,我们不再允许联邦或州级法院,只因公民或报纸质疑与抨击政府官员的公职行为据而裁决赔偿金。

我必须要指出公民或舆论对于公众事务的自由评论,甚至于抨击的权利,是《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最低限度的基本保障。

对于本庭依然留有斡旋余地,未能到达使自由出版权利绝对没有被骚扰和破坏,只有遗憾了。”

雨果.布莱克的一生是充满了争议的一生,也是充满了传奇的一生。从一个阿拉巴马州南方小政客到美国联邦参议员,以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铁杆票闻名于世,凡是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提案,不论是什么,也不问是非对错,都全力以赴地护航。

1937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尔斯.范德万特(Wills Van Devanter)宣布退休,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法律顾问为他提供了三位候选人:

第一位是:美国司法部长斯坦利.里德(Stanley Forman Reed);

第二位是:美国联邦参议员谢尔曼.明顿(Sherman Shay Minton);

第三位是:美国联邦参议员雨果.布莱克。

后来三人全前后当了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这个提名的人选名单注定了雨果.布莱克的时代到来。

富兰克林.罗斯福看了看单子后,笑着说 :“一点火气都没有的斯坦利.里德怎么能够胜任?”

而谢尔曼.明顿又公开宣布说他目前还没有兴趣,于是就剩下了唯一的候选人雨果.布莱克。

1937年8月12日,富兰克林.罗斯福宣布了雨果.布莱克的提名后,所有的麻烦开始了。他的三K党背景犹如乌云笼罩在华府政坛的每一个角落。

1853年以来,美国参议院有一个潜规则:任何现任美国参议员如果被美国总统提名出任美国最高大法官的话,不开听证会,口头表决,通过了事。

但是语言傲慢刻薄而到处树敌的雨果.布莱克,却打破了这个已经使用了八十四年的潜规则:没有任何美国参议院同事敢为他背书,也没有任何同僚胆敢提起传统的提名潜规则。

雨果.布莱克的提名按照一般正常程序进行。1937年8月16日,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13票同意4票反对,通过了允许进行全院表决的动议。

美国参议院在经过了六个小时的激辩后,但没有能够提出他曾是三K党的实际证据,以63票同意16票反对通过了任命。

1937年8月18日,雨果.布莱克宣誓就任,直到1971年7月17日病逝在任上为止,长达三十四年之久。

雨果.布莱克的政治麻烦不因为已经宣誓就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而结束,而是新麻烦的刚刚开始。

《匹兹堡公报(Pittsburg Post-Gazette)》记者.斯普里格尔(Ray Sprigle)发表头版新闻,指控并公布了雨果.布莱克曾是三K党的新闻。

.斯普里格尔因此得了当年的普利策新闻奖。

被捅了马蜂窝的雨果.布莱克像咬了钩的活鱼一样,立即陷进他政治生涯中最大的危机。

1937年10月1日,被逼在电台低调地含含糊糊地忽悠一顿,逐渐平息众怒。

自此雨果.布莱克专心工作,不再与任何人谈论这段不光彩的历史。但三K党党徒的恶名,自此尾随雨果.布莱克一辈子。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是一件全民关注的黑白种族冲突敏感大案,又是来自雨果.布莱克的老家阿拉巴马州,更加引人瞩目。

在雨果.布莱克来说《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雨果.布莱克投下的支持票与及他的附加意见书,一扫他背负三K党恶名的包袱,使人敬佩,自此无人再以三K党之名谴责之。

五十五年来,在《纽约时报 诉 苏利文案》判例的震慑之下,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在法庭上自找麻烦,发动滥诉。

任何有经验的美国律师在处理诽谤官司时,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原告或被告的三大先决条件:第一:被告是否是公众人物或政府官员?第二:是否作家或新闻媒体?第三:是否有经济能力?

关于第一点:公众人物或政府官员的来源是受到美国最高法院《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的影响,这个9比0的划时代裁决,为纷纷扰扰的诽谤诉讼定下了一个稍微简化的认定原则。

全美五十个州另加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除了美国联邦层次的《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之外,都立有《新闻记者特权保护法》,加上发表意见与陈述事实不是诽谤的判例原则,使政府官员或公众人物几乎不可能因诽谤诉讼而得到金钱赔偿,而控告作家或新闻媒体的法律行为变得更加艰难;

关于第二点:民事官司尤其是诽谤官司,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打的就是钞票消耗战。律师费要钱,赔偿费要钱,经济实力往往就是诽谤案件胜负的重要决定因素,在两造长期的拉锯战中,律师往往成为最大或许是唯一的赢家;

关于第三点:且不论是政府官员或是富豪商霸,在法治与文明的美国司法体系里,绝对没有使用特权的空间,任何意图使用司法霸凌手段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无可避免地会以惨败为收场。

在现实环境下,几乎没有律师愿意在诽谤案件中接受条件分成式(contingency case)收费方式,原因还是钱,因为即使赢得了官司,取得了赔偿裁决,但是对方没有钱,或有钱但技术处理后的话,恐怕还是很难拿到钱。

在美国追讨欠款是一门极其困难的司法作业,较之诽谤官司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因而绝大部分的律师,不肯以分成式来接诉讼诽谤案。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是笔者最具兴趣的美国最高法院案例。十余年来,几乎阅读完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专著,另加大量的各类原始第一手资料,对于案情有着深刻的理解。

案中人物,几乎全已作古,多年来在资料和在文献中与之接触,虚幻世界,恍如神交好友。

笔者曾数度撰写过有关《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文章,但多是扼要简评,甚至于是一些连扼要简评都说不上的短文,自己回顾,有一种写了也是白写的感叹。

笔者告诉自己,如果再写此案,必要避开篇幅长短的框架与限制,务要将时代背景、影响后果、尤其是介入案件的原告、被告、律师、法官、审判程序、与及有关的判例和法理认定等都交代清楚。

在正文中,笔者刻意不写两造律师在美国最高法院的法理辩论,因为实在是一场毫无激情的烦闷过场戏。

几乎所有的辩论没有离开被告律师向美国最高法院递交的案情简报范畴。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波特.斯图尔特大法官问莱斯特.沙利文的律师 :“阁下认为是诽谤的言论,在阿拉巴马州法律上是否属于刑事范畴?”

莱斯特.沙利文的律师回答说 :“是的。是可以据此而推论成为刑事案件的。”

波特.斯图尔特大法官吃惊地说 :“阿拉巴马州的刑事定罪标准,难道不是引用证据而是推论出来的?”

莱斯特.沙利文的律师哑口无言,无法自圆其说。

《纽约时报 诉 利文案》的主要参考资料,除了法院档案、直接第一手资料、新闻报道、司法评论、美国最高法院博客、法庭之友等观点外,专著书籍有十三本:

本是约瑟夫.刘易斯(Joseph Anthony Lewis) 的《不得立法:沙利文案与第一修正案(Make No Law : The Sullivan Case and the First Amendment)》;

第二本是 :克米特.赫尔(Kermit Lance Hall)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第三本是 :哈维.法尔赛德(Harvey Feuerzeug Fireside)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第四本是 :苏珊.戈尔德的(Susan Dudley Gold)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第五本是 :凯瑟琳.麦格隆的(Catherine McGlone)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第六本是: 伯内特.尼古拉斯的(Burnett Nicholas)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第七本是 :斯莫拉.罗德尼的(Smolla Rodney)的《控告新闻媒体:诽谤、新闻媒体与权力(Suing the Press: Libel, the Media, and Power)》;

第八本是 :所罗门.西伊的(Solomon Seay)的《吉姆克劳与我(Jim Crow And Me)》;

第九本是: 史蒂芬.韦米尔的(Stephen Wermiel)的《后代(The Progeny)》;

第十本是 :弗兰克.霍德克的(Frank Houdek)的《宪法中的诽谤行动极限(Constitutional Limitation on Libel Action)》;

第十一本是 :卡尔文.怀特塞尔的(Calvin Mercer Whitesell )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

第十二本是: 埃里克.伊斯顿的(Eric Easton)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近观》;

第十三本是 :威廉.霍普金斯的(William Wat Hopkins)的《四十年后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 Forty Years Later)》。

在这些群书中,约瑟夫.刘易斯的《不得立法》无疑是一部划时代的巨著。

任何研究《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学者,很难绕得过这部巨著的观点和评论。

约瑟夫.刘易斯是典型的纽约客。他于1927年3月27日在纽约市曼哈顿出生,1948年哈佛大学毕业之后,加入《纽约时报》为周日版编辑。

四年后因政治理念辞职,为阿德莱.史蒂文森(Adlai Ewing Stevenson)的总统竞选助选。

阿德莱.史蒂文森落选后,约瑟夫.刘易斯任职《华盛顿每日新闻报》为记者。

新闻记者的天职,除了客观地报道新闻外,还需担负着主持社会正义,和监督政府的功能。

在这份地方小报上,由于内心的正义,促使他猛力抨击美国海军,揭发了一件冤假错大案,为二十八岁的约瑟夫.刘易斯赢来了人生第一份荣誉:所有新闻记者都梦寐以求的普利策新闻奖。

犹太裔美国人亚伯拉罕.查萨诺(Abraham Chasanow),是一位麦卡锡主义的受害者。

他于1910年12月1日在美国首都出生,于1989年6月11日病逝,享年八十八岁。

毕业于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后,亚伯拉罕.查萨诺加入美国海军担任文职官员,如果没有这场麦卡锡主义灾难,恐怕不会有人知道这位普通美国人的名字。

1953年7月29日,在海军水道部门任职二十三年后,祸从天降:一封“此人有左倾思想并曾参与共产党活动”的匿名检举信,使亚伯拉罕.查萨诺和家人陷进白色恐怖的生活中。

1954年4月7日,美国海军以“有安全危险”为理由将他无理革职查办。

亚伯拉罕.查萨诺的所谓罪名有三:第一:思想极度左倾; 第二:曾参加西班牙退伍军人筹款聚会;第三:在老家马里兰州格兰比尔特(Greenbelt)庇护过共产党分子。

但是查无实证,除了匿名黑信外,美国海军安全局找不到任何足以指控的证据,只得全票决议亚伯拉罕.查萨诺无罪。

美国海军为了面子,不肯公开认错,将决议书搁置一旁,草草结案了事。

亚伯拉罕.查萨诺数度交涉毫无结果,于是接受律师约瑟夫.法尼利(Joseph Fanili)的建议,将自己这件冤假错案情,向社会大众公布。

时任地方小报记者的约瑟夫.刘易斯,立即介入案件的调查和评论,连续报道,穷追不舍,造成轩然大波,全国各地的舆论压力迫使美国海军,不得不在1954年5月4日,召开亚伯拉罕.查萨诺事件特别听证会:结论是一件冤、假、错交集的黑信诬陷案子。

1954年9月1日,美国海军助理部长詹姆斯.史密斯(James Smith)向亚伯拉罕.查萨诺签发官方道歉书,除了补发所有的薪水与官复原职外,并保证立即开始改革美国海军的安全作业程序,绝对不容重犯类似的错误。

亚伯拉罕.查萨诺发表感叹说 :“我犹如做了一场噩梦,醒来后发现美丽的太阳又再升起来了!”

亚伯拉罕.查萨诺再三强调说,没有约瑟夫.刘易斯的对抗黑暗勇气,就没有自己今天的清白结局。

整件冤假错案是在约瑟夫.刘易斯的舆论压力下重见天日的,没有约瑟夫.刘易斯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亚伯拉罕.查萨诺事件将在麦卡锡主义的黑暗当中发生,也在黑暗当中消逝。

约瑟夫.刘易斯为此而荣获普利策新闻奖,可谓当之无愧也。

一举成名后,《纽约时报》驻华盛顿专员詹姆斯.雷斯顿(James Reston),重金邀请约瑟夫.刘易斯加盟,出任派驻美国最高法院特派员。

1956年,詹姆斯.雷斯顿派他前往哈佛法学院进修美国最高法院课程。深厚的法学修养使约瑟夫.刘易斯的美国最高法院案情精辟分析和报道,更加出类拔萃。

詹姆斯.雷斯顿在自己的回忆录《截稿时刻(DEADLINE)》中回忆说 : 有一次美国最高法院的菲利克斯.弗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大法官来电话表扬约瑟夫.刘易斯说 :

“我简直无法相信这个年轻人的成就!在这个法庭里,难得有一两位法官,拥有像约瑟夫.刘易斯这种对于案件的理解和领悟能力。”

由于约瑟夫.刘易斯报道美国最高法院民权案件的精辟见解,不仅树立了自己德高望重的新闻记者地位,也使他在1963年二度荣获普利策新闻奖。

2001年1月8日,威廉.克林顿总统在白宫颁发总统公民奖予约瑟夫.刘易斯,锦上添花,使他的人生与事业达到无人可比的巅峰。

约瑟夫.刘易斯著作等身,但广为流传的只有三本。

第一本是:《十年肖像:第二次美国革命(Portrait of a Decade: 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

第二本是:《基甸的号角(Gideon's Trumpet)》;

第三本是:约瑟夫.刘易斯的代表作《不得立法》。

《十年肖像》是约瑟夫.刘易斯从美国最高法院记者的角度,来观察与记录美国民权运动在司法战场上的案例,研究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这是一本必读的著作。

现代文明的基本法则是人人平等,尤其是在法律面前更要人人平等。在众多的美国最高法院案例中,能够改变美国甚至于改变全球文明国家司法制度的,则有两大判例 :

第一个判例:1963年的《基甸 诉 佛罗里达州案(Gideon v. Florida)》;

第二个判例:1966年的《米兰达 诉 亚利桑那州案(Miranda v. Arizona)》。

《基甸的号角》写的是改变美国司法面貌的《基甸 诉 佛罗里达州案》。

这个判例规范了政府必须为没有经济能力的刑事嫌疑犯提供免费的律师协助。

《米兰达 诉 亚利桑那州案》判例硬性规定了执法人员,在拘捕或审讯刑事嫌疑犯之前,必须朗读《米兰达权利》:嫌疑犯拥有保持沉默的律师协助的权利。

更有教育意义的是,这两件判例的原告,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市井小民,米兰达是一位强奸刑事犯,基甸是一位罪案累累的流浪汉,美国司法不以人废法,维护了他们的司法尊严和宪法权利。

一本书的名字就像一个人的面孔,给人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不得立法》的书名源自《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的精华 :“国会不得立法去建立国教或者禁止自由行使、限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或者人民的和平集会权利、与向政府因冤屈而要求赔偿的权利。”

《不得立法》的副书名是 : 《沙利文案例与第1修正案》。仅就书名而论,《不得立法》是笔者认为最佳的命名,使人拍案赞叹。

凡是阅读过《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条款的人皆会顾名思义,望书知意,贴切而恰当,罕见其他书名能够与之相比。

约瑟夫.刘易斯有两次婚姻,第一任妻子是舞蹈艺术家琳达.兰内尔斯(Linda Rannells),育有三位子女。

第二任妻子玛格丽特.马歇尔(Margaret Hilary Marshall)是一位来自南非的了不起女性。

从这位使人肃然起敬的女性身上,看到了一场现代版的美国梦,也看到了美国民族伟大的另一面。

玛格丽特.马歇尔从一位丧家之犬似的政治难民,到全美国第十五大州的最高法院院长,仅仅用了三十年的光阴,辉煌成就,世所罕见。

玛格丽特.马歇尔于1944年9月1日在南非纽卡斯尔(Newcastle)出生,她是南非学生国家联盟(National Union of South African Student)的领袖,这是一个在南非推动以铲除种族隔离暴政为宗旨的民权运动组织,因而成为南非暴政治安当局必将之除而后快的眼中钉。

玛格丽特.马歇尔曾抨击南非白人小统治集团说 :

“南非没有任何可以得到司法正义的途径,只有少数白人律师胆敢接受政治性刑事案件,总的来说,只要你是黑人,在南非就没有什么司法正义可言,死刑裁决是为不成比例的特定人数而定做的,许多刑事罪名就是专为黑人而量身定做的。”

1966年,为了躲避南非政府的政治迫害,玛格丽特.马歇尔逃亡到美国寻求政治庇护。

1969年在哈佛大学取得硕士学位,1976年在耶鲁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归化为美国公民,1976年开始在波士顿从事律师业务,1991年出任美国最早最老的波士顿律师协会总裁,1992年出任哈佛大学法律总顾问,自此盛名远播。

1996年,共和党州长威廉.韦尔德(William Floyd Weld)提名玛格丽特.马歇尔出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成为出任该职位的第二位女性。1999年,共和党州长阿尔吉奥.塞卢奇(Argeo Paul Cellucci)提名玛格丽特.马歇尔出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院长,是为三百余年来出任该职位的第一位女性,也是历史上第一位女政庇难民出任该职位。

玛格丽特.马歇尔在任内勤奋工作,亲自撰写裁决书多达两百余篇。

最为世人熟悉的是2003年11月18日《古德里奇 诉 公众卫生局案(Goodridge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此案裁决了马萨诸塞州宪法必须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个前卫裁决使马萨诸塞成为全美五性权利第一州。

2010年7月21日,为了在家照顾深为帕金森病魔缠身的约瑟夫.刘易斯,悍然辞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院长职位,返朴归真,洗尽繁华,从灿烂归于平淡,为她缔造的美国梦,画下了一道更绚丽的彩虹。

约瑟夫.刘易斯2013年3月25日病逝马萨诸塞州剑桥,享年八十五岁。

在美国近代新闻史上,约瑟夫.刘易斯享有无与伦比的无冕皇帝地位,他是新闻记者心中的楷模,是新闻系学生心中的偶像。

约瑟夫.刘易斯主持社会公义,鼓吹司法正义,使他成为美国的民族英雄,黑暗势力的克星,多位历史学家皆以“美国民族的脊梁“誉之。

《不得立法》全书共有二十章:

第一章:关注那些上升的声音;

第二章:蒙哥马利的反应;

第三章:隔离但公平;

第四章:开庭审判;

第五章:新闻界的自律;

第六章:自由的定义;

第七章:煽动法案;

第八章: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九章:福尔摩斯(Holmes)与布兰德斯(Brandeis)的反对意见;

第十章:激发的自由;

第十一章: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第十二章:永远没有合适的时候;

第十三章:请庭上允许我说话;

第十四章:第一修正案的核心意义;

第十五章:本案的意义;

第十六章:法院内部意见;

第十七章:公众与私下;

第十八章:舞蹈停止了;

第十九章:重回绘图版?

第二十章:结论。

从这份目录中可以看出,约瑟夫.刘易斯对《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著作论述,是着重于整个时代背景和案件人物,从多位法官到多位律师,从历来的有关案例到各种法理、到未来的各种影响,再到结论章中指出:在诽谤案件中取证的困难和只有两造律师独肥的观点。

真正论述案件审判的不足三章。

笔者十年前阅读《不得立法》时,深深被约瑟夫.刘易斯的深厚法学理论与写作风格所折服。

后来再阅读他的《基甸的号角》与《十年肖像》,从此影响自己的思路和风格,这种潜移默化,促使笔者决定在撰写美国最高法院重大案例时,避开自己写了数十年短论格局,采取长篇大论的格式,务要准确和详细。

司法独立是文明社会的奠基石。为了达到法官能够彻底独立,与不受外力干扰之目的,美国开国先贤们在缔造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时,特别规定美国法官的终身制。

美国法官职位终身制有点像婚姻,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制度,但在找到更好的替代制度前,似乎是一种可以接受的必然之恶制度。

这个理论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有着详细的理论说明。

虽然《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是9比0全票裁决,但这种全票裁决在美国最高法院里并不是罕见,因为有多达三分之一的裁决都是全票裁决。

在现代社会里,文明是脆弱的,是需要法律保护的,因而司法独立尤为重要。

法律更是维护文明改造社会的武器。同样一部《美国宪法》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诠释,而美国最高法院的职责之一,就是根据实际社会情况来诠释美国宪法的全新定义,坚持用两百多年前的时代背景观点来裁决现代的案件,必将得出荒唐而不切实际的结论。

由于美国最高法院拥有最终的宪法诠释权,而其诠释权又是来自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因而必然会引起议论和反对意见,乃文明社会极其普遍而自然之事。

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犹如九座律师楼,各成体系,权力平等,无分大小。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虽然是供全国各级法院裁决案件的共同标准,但并非不可推翻。推翻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是:美国最高法院自我以新判例推翻旧判例,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美国最高法院自1790年2月10日成立以来的两百二十九年间,已经自我推翻四百余次;

第二种是:国会有权修改包括宪法在内的任何联邦法律,也有用宪法修正案方式来推翻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案例,唯一的前例就是《美国宪法第11修正案》的法理来源事件。

美国最高法院是司法机关,只有诠释权而没有立法权,如果国会成功地立法,美国最高法院只能依法裁决。

美国国会虽然对法院的裁决无能为力,但却有权将在位法官以弹劾的方式解职。

在美国司法史上只发生过一次:美国国会在1804年时对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蔡斯(Samuel Chase)进行弹劾,但以失败告终。

相对之下美国联邦法官,就没有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那么幸运了。

开国以来,美国国会曾弹劾过十四次美国联邦法官,其中有八位被弹劾下台,三位见势不妙自动辞职,另外三位罪名不成立。

素有老熏肉脸与马里兰雄辩家雅号的塞缪尔.蔡斯,是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提名的大法官 ,《独立宣言》签署者之一。

弹劾案是一件托马斯.杰斐逊总统打击异己加塞缪尔.蔡斯的傲慢个性激发出来的一场私怨政治闹剧。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裁决的半个世纪以来,曾在法庭被挑战多达八次,但依然没有动摇这个判例。

但是好景不长,这个案例在今年二月份时,出现了开始崩溃的预兆,事情的源头是由一件强奸与诽谤案引发出来的。

2018年的美国娱乐圈和法院,几乎被八十岁的荷里活老艺人威廉.科斯比(William Henry Cosby)性骚扰案件垄断,包括八十年代超级名模贝弗利.约翰逊(Beverly Ann Johnson)、凯瑟琳.麦基(Katheine Mac McKee)和珍妮丝.迪克森(Janice Doreen Dickson)在内超过二十余位女性,趁着“我也是!”反性骚扰热潮,指控威廉.科斯比的种种非法性丑闻。

事情的是非对错不是本文的范畴。凯瑟琳.麦基的律师威廉.萨洛(William Salo)入禀马萨诸塞州美国联邦法院,控告威廉.科斯比诽谤,但不被接纳的法理有四:

第一:欠缺足够证据;

第二:撒谎是一种个人意见,而个人意见不得视为诽谤;

第三:凯瑟琳.麦基主动与亲自向新闻界爆料,已经确定为有限度的公众人物(limited-purpose public figure);

第四:根据《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公众人物与政府官员,不得在没有证明对方是实际上的恶意与能够证明已经有了实质上的损失下,要求经济赔偿。

凯瑟琳.麦基不服,向美国第一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被三位上诉法官以同一法理,将之全票驳回,维持原判。

凯瑟琳.麦基依然不服,再委托加州洛杉矶著名律师迪伦.埃斯珀(Dilan Esper)和查尔斯.哈德(Charles Harder),继续将案件上诉至首都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依然不被受理。

按照美国法律,凡是被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的案件,以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为最终定献。

戏剧化的发展不是在意料之中的凯瑟琳.麦基败诉,而是在美国最高法院的拒绝受理意见书里,附有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Clarence Thomas)的反对意见书 :

“《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判例,使政府官员几乎没有在诽谤诉讼中取得胜利和赔偿的可能。该判例并没有任何宪法法理基础,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意见实际上是冒名顶替了宪法原则。

《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通过后的一百七十五年来,直到1964年之前,大部分的州都视诽谤为刑事罪名范畴,这是完全正确的,这是提供所有人保护名誉不被伤害的合理途径,美国最高法院应该将这个不合理而荒谬的裁决推翻。”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的意见,除了引起新闻界的短暂热议外,没有得到任何其他大法官的评论或支持。

但已经释放出一个严峻的议题:在未来的短暂日子里,《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判例,会再度受到冲击与挑战。《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的前途并不乐观。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也不是唯一的反对意见者。2016年突然谢世的安东尼.斯卡利亚大法官(Antonin Gregory Scalia),也有着与克拉伦斯.托马斯同样的法理和观点。

《美国宪法》制定于1789年,至今已经二百三十年,包括推翻本身宪法的一条外,共有修改条款三十三次,已经付诸实行的有二十七次,修改的原因是适应当时的社会实际需要。

因而可以说,宪法尚且可以修改,何况是判例?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寿命,平均是四十五年左右就被新判例推翻,《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已经五十五年,可谓高寿。

人为的因素将决定《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的前途。目前的美国最高法院因2017年4月10日,尼尔.戈萨奇(Neil McGill Gorsuch)与2018年10月6日布雷特.卡瓦诺(Brett Michael Kavanaugh)的就任,而开始向保守主义倾斜。

在目前的九位大法官中,有三位已经超过了退休年龄,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Samuel Anthony Alito)今年已经六十九岁了,在任十三年,随时有退休的可能,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今年七十岁,在位二十九年,这位美国司法史上第二位的黑人大法官,已经多次传出有退休意向的政治风球。

与前两位相比,真正随时会宣布退休或健康出现问题的,是今年八十六岁的露丝.金斯伯格(Joan Ruth Bader Ginsburg),她在位二十六年,是自由主义派的超级大将。

从这三位大法官的年龄来看,正恰明年的总统大选,新总统非常有可能拥有提名两至三位大法官的机会,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个人意识形态和司法观点,将会是裁决案件的主要依据,这也无法不与《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的前途捆绑在一起。

尼尔.戈萨奇与布雷特.卡瓦诺两位新上任的大法官,从他们过去判案经常引用《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为法理的记录来看,应该不会对《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有什么反对之处。

2017年3月,在尼尔.戈萨奇的提名听证会上,代表明尼苏达州民主党女美国联邦参议员艾米.克洛布彻(Amy Jean Klobuchar)质问 :“你认为除了实际上的恶意外,《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禁止政府官员或公众人物在任何情况下起诉新闻媒体,是对的吗?”

尼尔.戈萨奇很恳切而正面地回答说 :

“这是一件五、六十年的案例了。你是知道的,地标式的《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的判例,已经戏剧性地改变了这个国家的诽谤诉讼模式。

与一般的大陆法不一样,对新闻媒体来说,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有着特殊的保护意义,当采访政府官员或报道政府官员的官方行为时,因要求必须证明具有实际上的恶意而拥有更多的宪法权利保护。”

素有风暴中心外号的美国最高法院,是一个半政治半司法的机构。从成立以来,权力斗争就没有停止过。

美国共有十三座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分由九位大法官掌管。全世界瞩目的美国第九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是自由派的司法大本营,笔者曾多次专文介绍过,其顶头上司就是来自纽约的埃琳娜.卡根大法官(Elena Kagan)。

在意识形态与政治冲击下,多达79%的裁决被美国最高法院打了退票,因而不得执行。

与《纽约时报 诉 沙利文案》判例命运一样受到严峻冲击的,还有美国妇女的堕胎权,从最近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必须为拿掉的胎儿安葬或火化的裁决来看,应该没有人能够准确地预测到未来妇女堕胎权的发展会是什么。

高胜寒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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