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返回目录) 星期六晚上,男孩回到市内的家里,帮父母挑水、干家务活。 男孩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是七个孩子中倒数第二个,下面还有一个14岁的弟弟白明伟。 小时候,父亲在城里作工,母亲带着几个孩子住在郊区农村。母亲原本出身于一个没落地主之家,天性聪明,识过字,读过私塾,举止不凡,但独特任性,十几岁时,才貌双全的大小姐却迷上了当时在家中打短工的男孩的父亲,并与父母闹翻最后离家出走嫁给了这个男人。开始几年,母亲靠着变卖从娘家带出的首饰贴补家用,日子还勉强能撑过去。后来孩子太多,就一年不如一年了。由于家境困难,男孩和弟弟在乡下时没有去上小学,由母亲自己在家教他们。 因此,男孩十三岁才到N城读小学。那时的他还没有发育。但长得眉清目秀,大眼睛,瓜子脸,看上去像一个羞怯的漂亮小姑娘。 那次,在N城师范读书,比他大四岁的二姐白明琳,笑眯眯地,一手提着书包,一手轻轻按着男孩的头,把他介绍给她的学长,在贤普寺小学当教导主任的陈联群。 后来,经过考试,没有进过正轨小学的男孩,顺利地成了五年级的插班生。 开始的时候,在算术课上,遇到一些麻烦。比如说,他完全不懂四则运算规则,也不知道运算式中的各种方括号、园括号、花括号是干什么用的,只是按数字顺序胡乱做加减乘除。当然,他很快地克服了这些困难。第一个学期便成为了班上唯一的“优等生”,享受到一学期免去两块五毛钱学费的待遇。 男孩不仅遗传了母亲的相貌,也继承了她性格中的那种诗情画意:爱幻想、喜开玩笑、好写诗。另外,在乡下时,他也读了很多武侠小说。对行侠仗义,打抱不平的侠客,非常崇拜。“忠、孝、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做人的准则,深深地植根在他的潜意识里。 这个周末回家来,一是帮母亲干活,二是从学校带回了几件自己的衣服给弟弟明伟穿,再就是带小侄女薇薇出去玩。 十三岁的白明伟就已经赶上了明志的个头,妈妈说他衣服都穿不下去了,今年的布票早就用完,先让哥哥男孩拿两件旧的来应付几个月吧。这个弟弟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都与明志完全不同,在身材和相貌方面,他应该是继承了父亲那边的遗传因子。但是父亲性格内向,脾气随和。明伟却遗传了母亲性格中急躁任性的一面。 五岁的薇薇是在北京部队里工作的二哥的女儿。一双发亮的眼睛,特别可爱。二嫂原来是一位‘上海小姐’,出身资本家。抗美援朝时,十五岁的她背着父母,偷偷爬上了运新兵的火车,一直跟到新兵营地。最后如愿以偿,留在志愿军里当了卫生兵。再后来调到装甲兵学院,认识了二哥,成了男孩家的‘二嫂’。 二哥二嫂工作很忙。二嫂经常要到各营地巡回医疗,为战士看病,很难抽出时间照顾女儿。因此,薇薇出生后,便一直在N城由婆婆照顾。薇薇当时是全家所有人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男孩天性喜欢孩子,每逢星期天都要回家来看薇薇,或买东西给她。 中饭后,男孩和二姐带着小薇薇刚走出门,正好碰见中学时的同班女同学张芬芬来找他。于是,四人一行去逛‘五四’公园。 张芬芬长得很漂亮,能歌善舞,高中还没有毕业就被总政文工团的舞蹈队选去了。每次从北京回N城时,都要单独来找男孩,对他好象有那么点儿意思。张芬芬美丽大方、善解人意,妈妈、二姐、以及在北京工作的二哥二嫂,都很喜欢她。在高中时,她也是和男孩玩得最好的男女生朋友之一。但是,这几次见面,男孩却觉得互相越来越‘话不投机’了。 这次,张芬芬兴致勃勃地报告文工团的大新闻: “上星期,哇,一个大首长到我们舞蹈队视察,还单独和我谈了半个多小时哦,非常地和蔼可亲……你知道他是谁吗?” “谁呀,值得你这么激动……” “是刘XX呀,指挥打下美国U-2飞机有功的空军司令……他对我说……” 张芬芬热情洋溢地表达了一阵对刘司令的崇拜之心,但却见男孩不太感兴趣,之后,便稍微转了转话题: “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吧,这是关于我个人的了:上级组织已经批准了我的入党申请,下星期就要宣誓啦!” “啊?那……祝贺你!” “你呢?写入团申请书了吗?” “还没……” “得积极要求进步,争取入团、入党,政治生命很重要啊……” “…………” 男孩也认为政治生命很重要,但却不高兴她每次总是用‘要求进步’一类的政治说教来‘教育’他。因此,沉默无语,闷着头不作声。 旁边牵着薇薇的二姐感到了男孩心中的不快,便想缓和气氛,对张芬芬问起了她们总政文工团目前正在排练的歌剧《江姐》,以及排练场中的一些趣闻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