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应不应该视患者如亲人? 上篇博文,新医生十诫,编译自流传于美国住院医圈子里的一个座右铭。其中第一条,“对待每个患者都像亲人”,实际有点翻译迷失(Lost in translation)。原话是,“对待每个患者都应像你妈(treat every patient like your mother)”,其中至少部分含义是,要是做得不好,你妈会不加客气的教训你(别人就做不到)。经过编译,说成“对待每个患者都像亲人”意思就有了出入,更像是在进行医德教育。 的确,“视患者如亲人”可以算作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许多宣传医生的故事有意无意的都在如此引导,甚至直接这么说。可是,中国传统智慧里又有“医不自治”之说。言外之意,如果真想对患者负责,医生就不应该视患者如亲人,因为那样就相当于“自治”。 那么,医生究竟应不应该将每一位患者视为亲人?实际上,文献中曾经对这个题目 做过科研。研究方式是比较医生在向患者建议处理方案时,是否与为自己所做的选择相同。其中的差异就应该视为决定医患关系性质的基础之一。 这项研究发表在内科杂志上。研究的假定诊断是禽流感或是结肠癌,要求一组医生假定自己就是患者而为自己选择诊疗方案,而另一组医生则为患者做选择。对于结肠癌,两个治疗方案都是手术,但是其中一个的治愈率比另一种小4%,而并发症的风险同样降低4%。对于禽流感,假定的治疗可以降低死亡率与住院风险各50%,但是其致命副反应风险为1%,下肢瘫痪风险4%。要求医生们选择治还是不治。 结果呢?医生们在为自己做决定时偏向于挑选死亡率高而并发症低的方案,而推荐给患者的却相反。为什么会这样?作者认为是认知偏差。这类偏差在心理学上称为“背信规避”(一个出于预防目的的人为行动反而导致伤害时会产生出更为强烈的受伤感觉)或是“忽略偏差”(进行治疗反而造成伤害时其悔恨程度会强于不予治疗而引起的同等程度的伤害)。医生在为自己做选择时这些心理活动会比为患者做选择更为占上风。 确实,人为别人所做的决定往往优于为自己或自己亲友所做的决定。其它很多研究的结论同样类似。正因如此,医生应该医不自治,不为亲友手术,不为妻女助产,甚至不应该为自己开处方。也就是说,医学教育中过分强调“对待每一位患者都应该象自己的亲人”不见得值得提倡。 理想状态下,医疗决定应该基于充分的证据,在充分体现患者的信仰与价值的同时,还应该不违背医生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想满足所有这些标准,一位负责的大夫必须同时做到以下两项:1)不带感情色彩的评估证据,包括一项干预所可能带来的各项利处与害处;2)应该让医患关系中的医与患双方都有足够的自主。如果像对待自己或自己亲友那样对待患者(也就是说要让患者感受的亲切,尊重和同情)显然是达到第二个标准所必须的。然而,正如上述研究结果所提示的,与此同时,第一个原则又势必受到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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