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4 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虽然说的是“意见”,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决定”。这项决定就好像重重地踩了一脚刹车,把那列疾速奔驰的“校外培训”快车给停了下来。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而且是早就应该采取的措施。 我一向反对那种“应试教育”的副产品 - 校外补习班。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这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而“应试教育”是对义务教育的反动。 先说说这“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规定的“不收学费、杂费”原则,是否所有学校都能够严格执行,相信家长们大概心里都有数。但这还只是一项相对较低的额外开支,由于“应试教育”的功利主义驱使,家长和学子们所要面对的“教育之路”才更难走,代价也更为高昂。 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假如你选择回乡务农或者当个学徒工学门手艺,那你无须接触我接下来所要讲的事物。如果你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或者现代人说的“读书改变命运”,那么你不可避免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选项 - 选学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家长中刮起一阵“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风。他们认为把孩子送进了一个“好学校”,孩子就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于是他们挖空心思,千方百计要把孩子送进他们心目中的“好学校”。由于在很长一段时间,考试分数是入学的唯一标准,当某些孩子的分数离录取标准有点距离,有些学校就会弹性地采用“交赞助”的方式作为“补分”的手段,这也是一种弊端,不过这点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我要说的是那种为孩子们应付考试,获取高分而蓬勃发展的“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是一种比较时髦而且予人“高大上”的叫法,其实不过就是由来已久的“补习班”的新版本。小女九十年代初在香港念小学的时候,由于我们夫妇都有工作,女儿放学我们都还没下班,所以我们把她送到一家教会办的“学童托管中心”。在那里有辅导员指导孩子们做功课,也会给孩子们安排一些群体活动,还提供茶点。这种“托管中心”为没有家佣,也没有老人照顾孩子的双在职夫妻提供了很实在的服务。当时香港已经有一些针对学生群体的“补习班”,虽然还没有演变到后来以什么“补习天王”做广告的地步,但明显地是以拼分数为主要目的,可以归类于“应试教育”的衍生物。这类所谓的“校外培训机构”逐渐形成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于是就如某播主所说的,有如雨后的狗尿苔,长得到处都是。稍有名气的“机构”所标榜的往往是经过他们的“培训”,出了多少个“会考状元”或优异生。也有吹嘘某位补习老师“猜试题”的准确度等等应付考试的“捷径”。后来有部分培训机构被揭发勾结考评局的官员,事先掌握考题范围甚至考题等猫腻,人为地营造出高效的神话。但是不少家长还是趋之若鹜。 还有些课外培训补习班与学校有某种程度的关联,客观上会导致部分老师在课堂上无心教课,倒是热衷于把孩子们引流到这类培训班里头,给他们“开小灶”。这样的例子多不胜数,港台都有,这里就不再赘述。问题是,即便您家的孩子进的不是“学店”,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路上就一定风调雨顺,甚至旱涝保收了吗?至少家长们是心怀如此这般的憧憬。至于孩子们是否享受这样的学习方式,相信很多家长都不太关心,毕竟他们的初心都是“为了孩子的美好将来”。 这次关于校外培训的《意见》,一下子就刨到了根子上。《意见》的第四节《 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明确规定: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这真是“打蛇打七寸”,直接把借培训为名,行捞金为实的所谓“培训机构”打出了原形!这一点从最近这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股价表现很明显地看出《意见》的威慑力。 有人对于这项措施极度不理解。譬如某位播主认为,“读书改变命运”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而“赢在起跑线”也是家长们的企盼。因此,《意见》一刀切的做法只会导致这类“补习社”转入地下,到时家长恐怕要为孩子的校外培训付出更高的代价。我反对这样的看法。首先,观念的改变总要有一个起点,持之以恒,就会有变化。成书于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教育专著《爱弥尔-论教育》提出了从婴儿期到青年时期的各种教育内容。现代的教育方针则归纳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怎么就被简化成分数为上的死读书了呢?这种观念不打破,对于孩子们的戕害还会延续下去。何况教育部针对可能出现的阳奉阴违状况成立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个别的漏网之鱼也许会有,大面积鱼目混珠的日子则一去不复返了! 《意见》的第二节讲的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第三节则是要求《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其他各条目巨细无遗地全面考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习情绪。假如教育界中人以及家长、学生都能够真心领会并实施《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假以时日,必定会产生深远的正面效果。
衷心希望《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真能切实执行,为家长与孩子减轻负担,让孩子快乐、健康的学习、成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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