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谢谢来就本博客“什么是存在”一文进行讨论。 你说:“存在是客视的,不因主观的感知而存在的。但客观又必须经过主观感知和理性推断而存在。这是一个悖论。这个悖论起始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因为意识也是客观存在,信息是载体。客观信息存在入于主观意识中的,所以由信息反映的感知和意识,也兼具客观和主观的特性。” 你说的话在原则上没错,大多数人都知道也认同你的说法,但是大多数人与你一样也都没有体会到这里的问题的复杂性并不是那些哲学家曾经试图否认你所强调的客观性。我见过很多人,包括专业哲学家煞有介事地批判那些讨论存在的哲学家,说人家否认存在的客观性,其实是他们完全没有搞清楚这里的问题的要点。 将西方近代哲学史上与之相关的一些观点列出来可能会对于比较全面地理解这个问题有所帮助(如你所知,我一贯反对列表式的哲学表达,黑格尔也明确表示反对那样的做法,但是在有些时候,列表式的表达也有它的长处,只不过前提是不能用列表式的表达来取代完整的哲学论述和思辨): 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强调人们对于客观的感受本身可能不一定真实,他举的一个例子是你看到伸入水中的船桨是曲折的,拿出来其实是直的。但是,有一点是真实的,那么就是你在思考这一点是真实的,而这一真实也表明了你的存在是真实的,否则你不会思考。这一结论本身当然是一种逻辑的判断,但是这并没有否定其它事物存在的客观性,只是强调了人的认识的局限性而已。 康德:我们对客观的认识并非如自古以来人们所以为的那样是对客观的真实反映。我们其实并不知道客观的真实是什么,我们知道的只是按照我们自身的思维特点将我们所感受到的客观现实进行组织之后所得到的知识------关于这一点,我在“我们吃的苹果到底是什么”一文中已经指出从他的合理性及不足之处。 黑格尔:我们的知识根本就是我们的意识和思维活动的内容,谈论什么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客观(物自体)这件事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既然我们的知识就是我们的意识和思维的内容,那么我们的知识是否正确就不是由康德所说的物自体的存在而决定的,我们的认识的错误是由于其它的原因导致的。为了避免认识的错误,我们一方面需要从现象学的角度看问题,也就是说强调我们的知识是我们的思维意识的活动结果并对于意识活动的基本特点有所了解,另一方面要有正确的逻辑,那就是他的被称为辩证逻辑的内容------对于黑格尔来说,自然与精神这两个方面之所以是统一的是因为它们都是绝对理念的表现,唯有绝对理念是真实的存在。 海德格尔:基于上述的种种观点,我们可以肯定人的意识是真正的存在,其它的都是人们所认识到的being而已。 萨特尔:每个人都是真正存在的主体,因此人们不应该受到包括宗教与传统在内的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设计者,每个人的选择决定了自己的本质,所以说存在先于本质。 罗素: 我们每个人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都构成了一个私世界(private world),不同的人的私世界彼此之间又是相关的(correlated)因为客观世界本身是独立于我们的私世界而存在的。 霍金:我们根本不可能象捡起一块石头那样地捡起一个基本粒子。所以,我们对于基本粒子的真实性的信心是建立在我们对于所掌握的理论的真实性,测量所得到的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我们的逻辑思考的正确性的信心之上的。而不是我们能抓住具体的基本粒子,而整个物理世界是由基本粒子构成的,因此对于基本粒子的真实存在的信心也是我们对于现实世界的真实存在的信心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