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零阶公平分析就是大家所熟悉的直接以具体事件的公平性为对象的讨论分析,零阶公平分析也可简称为公平的述求。而一阶公平分析指的是以公平为目标或基本依据对社会问题进行的分析,它并不一定是直接以某些事件的公平为显性议题,但公平是整个分析的基本依据。尽管它并不是简单地要求某种公平,而只是把公平作为一种说理的逻辑依据来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甚至在论理过程中不必明确地提及公平,但是它的思路脉络却是明显地按照公平的逻辑来展开,或者说如果你对它的显性的论据进行诘问的话,那么公平便是对于相关诘问的直接回答。其中比较典型而又具有系统性的文章是大家熟悉的洛克的《政府论》,在它的第二篇里,洛克从一个最基本的前设条件出发,然后按照公平的思路来展开整个的论述。虽然洛克并没有很多地直接使用公平一词,但是从他的论述的一开始公平就显然是一个处于核心地位的潜台词,也就是他的文章的基本思考逻辑。 由于对零阶级与一阶公平分析来说,公平都是终极目标,都可以被看作是对于公平的一种述求,我们可以将零阶公平分析与一阶公平分析统称为一阶公平分析,在二阶公平分析出现之前的涉及到公平问题的分析文章基本上都属于一阶公平分析。 与一阶公平分析不同,二阶公平分析,也就是过去几年里本博客里发表的有关公平议题的分析,所侧重的不是公平的目标的本身,而是公平的目标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其实,如果一本讨论公平分析的书或一篇讨论公平分析的文章可以先对一阶公平分析进行比较系统的回顾的话,会更有利于读者们理解二阶公平分析的理论。不过当年我在最初发展公平分析(即二阶公平分析)时,并没有找到比较合适的系统地运用一阶公平分析的理论,当初我对洛克的文章缺乏了解,而其它的有关公平的文章通常只是直接地讨论某些具体的议题的公平性,即零阶公平分析,其特点都是在公平的逻辑分析上相当零散,不像洛克那样是运用公平的逻辑来展开他的整篇文章的讨论。而洛克在他的《政府论》中并未明确地把公平作为他的主题(尽管那是他的实际核心依据),因此后世的哲评人员,包括所谓的洛克专家们也未把洛克的哲学作为一种公平分析来介绍给世人。因此,当我在若干年前从第二手读物中接触到洛克的哲学时也未注意到它其实是一本公平分析的经典;而当我在为我的公平分析文章做文献调研时,也未发现其它的如洛克哲学那样的可以称为系统的公平分析的案例。相应地,我当时就没有明确意识到在人类的哲学发展过程中其实是先有着系统的可以被称为一阶公平分析的部分,因此我就直接将我所发展出的相关理论称作公平分析而没有在意去划分一阶或二阶公平分析。 过去这些年里我一直在为读者们不能理解我的公平分析理论感到困惑,直到后来研读了洛克的《政府论》原著(这回不是哲评人员所写的第二手读物)时才意识到,从逻辑上说,公平分析应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们所熟悉的直接以具体议题的公平性为对象的讨论,可以称其为零阶公平分析,第二阶段应该是洛克的分析那样的并非以直接的显性公平为议题但仍然是以公平为依据进行的社会问题的分析,应该称为一阶公平分析,第三阶段才是我所发展的对于公平述求的影响的分析,可称为二阶公平分析。 这一新发现使我理解了人们之所以对我所提出的公平分析感到费解的原因,那是因为人们所熟悉的只是零阶公平分析,对一阶公平分析已经缺乏了解,而我直接跳入了二阶公平分析,因此使读者感到费解。故特作此文对过去的偏失略加弥补。 另外再提一句与之有些关联的题外话。洛克的哲学在过去几百年里成为研究民主的学者或追求民主的斗士的经典指导,但是,由于对洛克的哲学的论证思路缺乏了解,不但民主实践的追求者而且民主理论的研讨者,包括所谓政治学的研讨者,对洛克的哲学的民主意涵往往有很多误解,因而相关的哲评性介绍文章也存在很多偏颇,关于这一点日后再加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