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有些所谓的掌握了现代化管理的或深谙民主机制的人士声称个人的错误远比制度的问题严重,制度是可以避免错误的最有效的途径。这些人士或出于天真或出于无知,似乎忘却了哪怕在最残暴的奴隶社会也是有着各种规矩制度的。
这里不打算就个人与制度的问题做广泛深入的比较,只是要指出最能表明两者之不同的一个要点:
在现代文明社会,如果个人出错或作恶,他通常不敢公然为自己的错或恶辩解,极少数嚣张狂妄之士如果公然夸耀自己所做的错或恶,必然会引起公愤,因而最终为自己的错或恶付出代价;
但是,如果有人按照一个既定的制度伤害了他人,他可以大言不惭毫不羞愧地告诉你:这是我们的制度,我也没办法!而且,被伤害的一方也还真就因为那是制度而拿对方没脾气。不但执行制度的人可以这样说,就连制定制度的人都照样可以拿制度来作为借口:我总不能自己违背自己定下的制度吧?
当然,如果一个制度是由上层制定的,人们多少还可以追究定制度者之责任,至少可以要求他改变制度;但是,如果一个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具备所谓的程序正义,那么,人们面对制度所造成的任何恶任何伤害都连叫骂的理由都被剥夺了。。。。。。
相关链接:
个人的恶和制度的恶 (http://blog.creaders.net/user_blog_diary.php?did=MTczNTg2)
管理企业与治理社会的根本区别在哪里?(http://blog.creaders.net/user_blog_diary.php?did=MzE2MTYx)
有道理。。。但是,活人常斗不过死制度。。。关键是在理论上首先不要过度崇拜人的制度。。。
你的运气好,但这个问题的逻辑并不由你的运气决定。。。不论在政府最高层次,联合国最高层次,还是最低的依据习俗的乡村,制度之恶,即便是表面看来公平的制度之恶的是由它的内在逻辑决定的。。。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不是万能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具体问题具体解决,才是明智最明智的。
一个公司的某种行为明明不合理,但是办事的那个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告诉你:没办法,这是我们的制度。
出国后, 这种情况我遇到过多次, 结果都很好, 只要是要求是合理的, 制度不允许, 办事人总会帮我想个办法, 放我一码.
而中国各级官员则专门那制度作为借口, 和人过不去. 只为上级, 金钱, 和熟人办事.
特博好!
作为一篇短文未及深入探讨其中的逻辑。。。我在其它地方好像有提过:人类的最后的也是最难对付的敌人就是自己。。。当别人出错时,finger point不难,但是,当发现错在自己时往往是要么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要么其实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也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
所谓的由民主程序得出的制度就是把制度变成名义上是每个人自己的决定的后果,因此如果错了,那么谁也别怪,大家活该。。。。。。
即便不是民主程序决定的制度,一旦成为制度就成为一个借口。。。一个公司的某种行为明明不合理,但是办事的那个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告诉你:没办法,这是我们的制度。。。他有可能真是没办法,也有可能只是一个借口。。。但不论怎么说,现实的结果就是你就拿他没脾气,人家的制度是这样的,谁也没法怪。。。
完全同意博主的观点!
个人的错误是局部感染,制度的错误是病毒扩散。
制度比人强的前提是:制度是正确可行的。但很多人把制度绝对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