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诛心指的是在没有确实证据的前提下,对某人的言行背后的目的进行臆测,并根据这样的臆测对该人进行攻击甚至加害。这是一个在任何社会环境中都可能出现的,因此人们并不会感到陌生的现象。而本文所提的容心其实也是人类社会一种极为普遍存在的现象,那就是在假设对方是好心或至少是没有坏心的前提下,如果所说的话不严格或有漏洞,那就将他的话严格地按照好话去解释,如果所做的事不周到,也加以宽容;甚至如果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中有明显的失误,也会向好的方面进行解释。 从上述的描述中可见,所谓的诛心与容心的共同点都是在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对方的言行符合某种价值判断,但是假设对方的言行背后的用意是符合某种价值判断(即恶意或好意),然后依据这样的判断给予对方相应的对待。 而决定诛心与容心行为差别的是对于用意的假设,假设为恶便产生诛心,假设为善便产生容心。很显然,一个宽容的社会在一般情况下应该鼓励容心而避免诛心。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诛心会导致冤假错案,而且被诛心的人,不论是否被冤枉,因为对方并没有铁打的证据而会奋力反击,因而制造人间间的紧张对立;而容心则可避免错怪好人,即便对方谈不上感激你也不会因此而憎恨你,因而即便没有创造和谐也至少不会增加对立。另外,相应地,社会文化中诛心与容心的风气可以塑造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氛围,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诛心的风气可以创造一个人们彼此猜忌,人人自危,互不相容的文化氛围,而容心的风气则可以创造一个彼此信任,相互友善,互帮互助的生活环境。 那么诛心与容心为什么会具有社会的普遍性呢? 诛心与容心的所针对既可以是言论也可以是行为。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言论,更确切地说是语言,与诛心及容心之间的关联。 其实,由于诛心及容心在人类的日常社会活动中之普遍性,诛心或容心与语言之间的关联是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理论哲学家们所忽略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造成过去数千年来人们对于哲学的价值与意义的困惑的原因之一 --- 尽管对于文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以及普通人(包括不在进行理论活动的理论哲学家们)对于诛心和容心的现象丝毫也不陌生。这主要是因为理论哲学家们在努力追求理论的真理性的同时,忽略了真理或任何理论实际发挥作用的条件及过程。被认为缺乏严格性的东方哲学,如同东西方的诗人与小说作家们一样,虽然能够将与诛心或容心相关的过程接受为真理的一部分,其实也没有认识到这背后所涉及的语言机制与诛心及容心现象的普遍性之间的关系。 其实,即便是所谓的严肃或甚至号称严格的哲学理论都有其建构的前提,诛心及容心只不过省去了严格的理论为了建构所进行的文字处理而采用基于平时的经验及直觉之上的关于对方的用心的判断作为思考的建构前提而已。当然,这里也涉及到进行诛心或容心之士的主观素养。有的人的宽容心大,就比较容易倾向于容心,有的人心胸狭隘就比较容易倾向于诛心。但是,这种主观素养的影响是非常相对的。一个再宽容心大的人面对一个明显有敌意的人的时候,也不容易用容心来对待,而一个心地狭隘之士在不得已之时也不敢轻易地诛心,反而会在有明显可疑迹象时进行自我欺骗以求获得对方的好意。 站在哲学思考的角度来看,一方面,由于诛心和容心的预设前提不具备而且通常也不需要有严格的语言建构,不但可能经常会随着对象的不同而出现偏差,而且其表达形式也经常会对旁人造成误导,尤其是当进行诛心或容心的当事人进行判断的环境条件变化了之后。比如,当一个人对你说要“活在当下”时,他或许是因为你处在忧愁中而进行的善意劝解,但是当赌场的广告上说“活在当下”时,他们想的可能就是要掏空你口袋里的钞票。鉴于此,自古以来的理论哲学家们所追求的理论的严格性及真理性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也正因为那样的追求催生了近代与现代或后现代的科技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忽略了本文所讨论的诛心和容心的作用机制的现实性,那么所产生的哲学理论就必然会因为缺乏对于真理的作用一个重要机制的认识而存在严重的缺陷,而这正是目前为止的理论哲学界的一个严重的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