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大法官任命案引起的争议中,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说谎成为一个被人们热议的话题。提到说谎,人们常会听到另一个词汇---相信,这是因为一个人谎言是否有效取决于他人是否相信他的谎言。但是,人们常忽略了与谎言有关的另一个层次上的“相信”的意义。 比如一个从不相信应该在生活中牺牲自己帮助弱势的政客,当听到别的政客说他们是牺牲自己帮助弱势时,他可能根本不会把那当回事,但是当他自己讲自己一贯牺牲自己帮助弱势时,他会非常地慷慨激昂,完全发自内心,因为在那一瞬间他确实认为自己就是那样的人。 相信自己是自己根本不相信的人,或不相信自己是自己明知自己是那样的人,是说谎的最高境界,是测谎仪无法测出的。这种境界并非只存在于政客身上,而是日常生活中普通人身上也常会表现出来的,而这样的表现最常出现在两种状况下:1)一个人在与人吵架等发急的状态下;2)一个在讲述应该如何做人的大道理的状态下。在第一种状态下,人们常会发现有些人一急就容易冒出些平时不太用的大词汇用于指责对方及表白自己,这时不论是要求对方的标准还是对自己的表白都可能属于他平时既不相信也不会常用来对照自己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当有些人谈论应该如何做人时,他们会发自内心地将应该如何做人讲的非常动听,这是因为他们在那种情况下心里想的是他人应该如何做人尤其是他人应该如何对待自己,尽管他们自己的行为完全与之不配套。当然,也有些人不需要在上述两种特殊情况下也常能达到说谎的较高境界。 虽然我们或许可以说这些现象应该算是人性的一种表现,只不过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候表现出来的程度不同而已,但不幸的是我们似乎常可以发现在上述的说谎境界方面表现的比较突出的,或者说相对来说在日常生活种比较经常可以达到或接近上述的说谎最高境界的人在社会上比较容易通达。这不是说因为政商名流中那样的人的比例比较高,而是因为如果人们稍微注意一下,可能会发现自己身边的一些在其它专业技能方面并不突出但在这方面比较突出的人会一步步地变得比较通达。换句话说,人类的社会逻辑具有一些比较偏爱具有说谎时不认为自己在说谎的才能的人的成分。 所谓测谎仪的原理是当一个人知道自己在说谎时,他会出现生理上一些异样。但是,如果一个小偷把自己的盗窃行为看得很高尚的话,测谎者问他昨天你有没有去偷张三的手机,他可能会毫不犹豫地说“没有”尽管他确实偷了,只不过他心目中不把那叫做“偷”,如果你再问的具体一些:“昨天下午一点三十分时你有没有在对面商场的二楼拿了张三的手机?”,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没有”,因为他才不在乎什么张三李四,甚至不在于那么准确的时间,他想的就是你问什么他都没做过因为他根本不是你以为的小偷。 测谎对于根本不认为自己在说谎的说谎者是无效的,而那些最高境界的说谎者们从来不会认为自己在说谎。只有不具备那种说谎境界的人,尤其是善良的普通人,特别是敬畏上帝的人,才会说谎时心里觉得别扭。 但另一方面,如本博客在讨论口是心非时曾指出过,即便是正常人也会出现自己实际表达出来的与自己以为自己所说的不同的现象,那是由人类的语言的局限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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