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第十八章)
瑟谷德·马歇尔的大学第二年,较之第一年,更是胡闹和好玩,他和几个情投意合的死党,整日就是研究着如何去玩耍、恶作剧和吊膀子,由于胡闹过度,差点造成被学校开除的严重后果。 有一次,马歇尔又和几个死党在玩追逐急速奔驰中的卡车并跳上跳下的游戏,要互相比比谁最有种,谁的胆子最大,马歇尔为了展示他的大丈夫气概,不顾车子的速度,咬着牙就从车尾往上跳!这一跳,的确是有了胆色,的确是有了气概,但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为车子开得太快太急,马歇尔没拉好,突然落地太猛而受了伤,结果是失去了一只睾丸! 马歇尔只得停学,在家静心养伤。这场意外使他从荒唐岁月中清醒了过来,他意识到什么才是自己该走的道路。在康复后重返校园,继续自己的学业,自此马歇尔远离损友,拒绝胡闹,专心读书。 在马歇尔的同班同学中,有几位出类拔萃的人物,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成为著名作家与诗人;凯布·卡洛韦(Cab Calloway)成为音乐家;克瓦米·恩克鲁玛(Kwame Nkrumah)成为加纳共和国总统。 ≈≈≈≈≈≈≈≈≈≈≈≈≈≈≈≈≈≈≈≈≈≈≈≈≈≈≈≈≈≈≈≈≈≈≈≈≈≈≈≈≈≈≈≈≈≈≈≈≈≈≈≈≈≈≈≈≈≈≈≈≈≈≈≈≈≈≈≈≈≈≈ 1929年,二十岁的马歇尔红鸾星动,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妻子。在费城的一家冰淇淋店里,马歇尔被一位身材惹火、腰细腿长、曲线玲珑的维维安·伯雷(Vivian Burey)吸引住了,那一年她只有十七岁,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教育系读一年级。 这个笑容灿烂、声音甜美、眼睛会说话、后来被马歇尔向他的朋友们戏称之为驯马师(Buster),并替她起了一个外号束手无策(Stuck)的伯雷,一下子就把马歇尔这匹野马给套住了。当她接受了马歇尔的晚餐邀请时,伯雷就知道了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高大而英俊的年轻人,已经走进了自己的生命。 1929年,在经常向同学们吹嘘自己最少已经订过十次婚后,马歇尔和伯雷在费城的第一非洲浸信会教堂(First Africa Baptist Church)结婚,他的同学兼同室好友詹姆斯·墨菲(James Murphy)为伴郎。 婚后受到妻子的鼓励,马歇尔的人生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把新婚的妻子送回巴尔的摩老家与父母同住,自己返回林肯大学攻读学位。自此以后,马歇尔不再胡闹,全力以赴地学习,绝不辜负爱妻的期望。1930年1月马歇尔以全校荣誉生的资格毕业。 1929年华尔街股票市场大崩溃,开始了美国近代史上著名的经济大萧条,马歇尔在这种环境下毕业,正应了一句在同学间互相取笑毕业即是失业的戏言,要找份工作,实在是件难事。有了家庭就有了负担,也就有了经济压力。 马歇尔没有赋闲在家的客观条件,只有到一家保险公司去当保险推销员,在经济大萧条的环境下去推销人寿保险,那可比向阿拉斯加爱基斯摩人推销冰块还要难。 马歇尔的大学教授替他在纽约找到了一份银行职员的工作,可是周薪只有二十元。那是自己在吉布森岛时,那个嚣张跋扈的联邦参议员一顿晚饭给的小费。马歇尔思考至此,为了家庭的负担,他毫不犹豫地返回吉布森岛去当全职的餐厅服务员。 马歇尔是个有思想有抱负的人,当餐厅服务员对他来说,是一件游刃有馀的事,但他自己知道,这只是自己逼于无奈之下的过渡时期,绝不会终老于此。马歇尔在吉布森岛工作之时,下定了决心,除了要赚钱养家之外,还要赚钱去交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的学费,可是理想与现实之间,永远有着那么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 马歇尔的母亲希望他能进马里兰大学法学院去读书,因为一来那是一家名校,二来离家也不太远,对家里也可以有个照顾。 马歇尔的看法并非如此。他是从客观和实际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这件事的,他认为在自己目前的环境之下,马里兰大学法学院并非是最佳的选择,因为一来,马里兰大学法学院已经用“从来不收黑人学生”的理由拒绝了自己;二来,马里兰大学法学院的学费虽然较其他名校尚算便宜,但亦远远超过自己和家人所能承受范围。 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有史以来只有两名非洲裔美国人在那里毕业,而自从1890年以来,就没有接受过任何非洲裔学生的入学。在马里兰州民主党人的控制之下,虽然表面依然挂着教育英才招牌,骨子里是推行种族歧视的大本营。 那段时期,封建、愚昧和落后的马里兰州民主党徒们,蠢血上升地倒行逆施,大开民权倒车,为了更有效地推行《吉姆·克劳法》这个反动的种族歧视法律,更雷厉风行地在全州各地彻底地执行起来。 在马歇尔出生的1908年所通过一系列的黑白种族隔离政策的《吉姆·克劳法》中,连火车和公共场所的洗手间,黑人和白人都要分开使用,任何非洲裔美国人如果胆敢使用白人专用的洗手间,哪怕只是撒泡尿,都有可能被刑事起诉,其流毒之深,由此可见一斑。 马歇尔告诉自己,有朝一日,等到自己拿到了律师执照后,一定要回来收拾这个既封建又丑陋的马里兰大学。 ≈≈≈≈≈≈≈≈≈≈≈≈≈≈≈≈≈≈≈≈≈≈≈≈≈≈≈≈≈≈≈≈≈≈≈≈≈≈≈≈≈≈≈≈≈≈≈≈≈≈≈≈≈≈≈≈≈≈≈≈≈≈≈≈≈≈≈≈≈≈≈ 马歇尔几经研究,最后决定去首都华盛顿霍华德大学读法学院。霍华德大学是由南北战争名将奥力弗·霍华德将军(Oliver Howard)于1867年成立的。 霍华德将军在南北战争后,出任专替自由后的黑奴们安排食宿、工作、教育、福利和医疗等的弗里德曼管理局(Bureau of Refugees, Freedman, and Abandoned Lands)行政长官。霍华德大学建成后,美国人民为了感激霍华德将军对该校的贡献,遂以其名字命名。 亚伯拉罕·林肯在宣誓就职总统后,以总统行政命令的形式解放了美国的黑奴。为了贯彻这个政策,林肯总统在国会推动了两条重大立法:《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和《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Freedman’s Bureau Bill)》。 前者是用法律的形式把奴隶制度在美国大地上连根拔起,后者是以美国政府的财力为自由后的黑奴提供教育、医疗、住家和就业等方面的辅助,使这些黑奴们尽快适应新美国公民的环境。 为了避开封建势力的阻扰、抵制和捣乱,林肯总统下令把弗里德曼管理局置于战争部----现在国防部的前身----体系之内,并命令霍华德将军统一指挥之。 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利曼·特朗布尔在1866年1月5日在参议院提出《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参议院在1866年2月2日,以33票赞成12票反对的票数通过,幸樵涸�1866年3月13日以111票赞成38票反对34票弃权的结局通过,但是这条众望所归的《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却被伪善而奸诈的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在1866年3月27日否决掉。 1866年4月6日参议院反弹,以33票赞成15票反对的票数,成功地反否决了约翰逊总统的否决,三天后,幸樵阂�122票赞成41票反对21票弃权的票数,废止了约翰逊总统的否决,使《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立即成为美国法律。 国会和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之间,为了《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的否决和反否决政争,种下了日后弹劾安德鲁·约翰逊总统的祸源。 ≈≈≈≈≈≈≈≈≈≈≈≈≈≈≈≈≈≈≈≈≈≈≈≈≈≈≈≈≈≈≈≈≈≈≈≈≈≈≈≈≈≈≈≈≈≈≈≈≈≈≈≈≈≈≈≈≈≈≈≈≈≈≈≈≈≈≈≈≈≈≈ 在美国历史上,只有两位总统斗胆否决国会通过的《民权法案》,一次是1866年的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另外一次是在一百二十二年后,罗纳德·里根总统又对《1988年民权重建法案(Civil Rights Restoration Act of 1988)》签署了否决令。但这两位总统的否决美梦都没有做成,都被国会以强大的票数反否决掉。 弗里德曼管理局运作至1872年,被刚上任的尤利西斯·格兰特总统下令废止,后来《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成为《1866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866)》精神的延续和理论根据。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特朗布尔是一位功勳显著的响当当人物,他不仅是《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最主要的推手之一,更是《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主要推手之一。 对美利坚民族有着空前绝后影响力的《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有三,一是确认美国公民的定义(Citizenship Clause),二是保证了所有美国公民的一律平等(Equal Protection Clause),三是不得一罪两罚与正当司法程序(Due Process Clause)。 《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是美利坚民族的正义守护神,亦是促使美国走向现代文明的最大动力之一。自从第24任国务卿威廉·西沃德在1868年7月20日将之签署成《美国宪法》后的一百四十馀年以来,几乎绝大部分有关民权的官司案例,全在《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照妖镜之前,溃不成军,淹没在浩浩荡荡的民权运动里。 ≈≈≈≈≈≈≈≈≈≈≈≈≈≈≈≈≈≈≈≈≈≈≈≈≈≈≈≈≈≈≈≈≈≈≈≈≈≈≈≈≈≈≈≈≈≈≈≈≈≈≈≈≈≈≈≈≈≈≈≈≈≈≈≈≈≈≈≈≈≈≈ 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的学费,比马里兰大学法学院便宜多了,然而就算是如此,马歇尔还是拿不出来。1930年秋,马上就要开学了,虽然马歇尔拼命地工作和赚钱,但还是不够交学费,他不由愁得心神不宁,寝食难安。 马歇尔的母亲诺玛,这位美国近代伟大的母亲知道自己儿子的难处,她也无法接受自己大学毕业高材生儿子被逼去端盘子的冷酷现实,于是不动声色,有计划地、静静地变卖和抵押了包括自己的结婚戒指在内的所有家当,几经困难,多番周折,终于为马歇尔勉强地筹够了第一年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的学费。 马歇尔双手接过了母亲的血汗钱,也接过了母亲的慈爱与期待,激动得两眼含泪,嘴唇微抖,从婴孩时代就爱哭的马歇尔,一言不发,弯腰亲吻了母亲一下,转身直奔霍华德大学法学院而去。 ≈≈≈≈≈≈≈≈≈≈≈≈≈≈≈≈≈≈≈≈≈≈≈≈≈≈≈≈≈≈≈≈≈≈≈≈≈≈≈≈≈≈≈≈≈≈≈≈≈≈≈≈≈≈≈≈≈≈≈≈≈≈≈≈≈≈≈≈≈≈≈ 马歇尔住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而在华盛顿市区内的霍华德大学法学院读书,事实上是不切实际的。但马歇尔没有选择馀地。他在全家的帮助下勉强的交出了学费后,已经身无分文,在不可能另在华盛顿找一个住宿地方的情况下,他只得每天早上五时时出门,夹带著书本,步行半个小时到车站,搭乘第一班火车进城,晚上再摸着黑回家,以节省开支。 马歇尔每天乘火车来回的路上,就是他读书和思考的时间,马歇尔习惯性地在火车上写笔记,回家后再用打字机打好,这就是一篇完整的作业。 休斯顿的三个人中会有两个在明年离开的说法将马歇尔镇吓住了,他暗自下定决心,自己绝对不能是那两个人之一,这间简陋的法学院就是自己人生的起点,一定要在这里成功。何况靠着妻子的工作、母亲的牺牲,才换来得之不易的机会,林肯大学时代的胡闹与荒唐,对马歇尔来说已经是一段一去不复返的荒唐岁月了。 在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的期间,马歇尔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完全是在拼命。由于过度的拼命和苦读,同学们在他背后皆以火鸡的外号称之,意指其只知一味读书而其馀什么都不干,由此可见其用功之深。 马歇尔的努力没有白费,不出一年,由于他的好学不倦和才华横溢,他不但是学校拔尖的学生领袖,休斯顿还雇用为法律图书馆的助理。这个职位,一来有了部分的收入,可以减轻家庭日渐维艰的经济压力,二来使他有机会大量地读到各类的法律书籍,三来更为重要,是使他有机会与休斯顿一起工作,因而建立了深厚的个人关系和友谊。 ≈≈≈≈≈≈≈≈≈≈≈≈≈≈≈≈≈≈≈≈≈≈≈≈≈≈≈≈≈≈≈≈≈≈≈≈≈≈≈≈≈≈≈≈≈≈≈≈≈≈≈≈≈≈≈≈≈≈≈≈≈≈≈≈≈≈≈≈≈≈≈ 马歇尔在霍华德大学法学院跟着休斯顿实际办理的第一件刑事案件,是在马歇尔毕业前,发生在维吉尼亚州一宗深具种族歧视色彩的刑事凶杀案。 事情发生在1932年1月13日,住在维吉尼亚州东部小镇米德尔堡(Middleburg,VA)的富有的寡妇阿格尼丝·莱尔(Agnes Boeing Lisle),被人用刀子杀死在她自己豪宅内的睡床上,她的白人女管家米娜·巴克纳(Mina Buckner),亦同时被刺毙在自己的房间里。 查案的警察发现死者家中并没有丢失任何的东西,显然与入屋行劫导致杀人灭口无关,由莱尔的生前好友威廉·米切尔陆军准将(William Mitchell)为主的左邻右舍们,愤怒地将嫌疑犯的箭头指向了一名叫做乔治·克劳福德(George Crawford)的非洲裔美国人。 克劳福德是在凶杀案发生一年前被莱尔聘请的驾驶司机,当她发现自己家中的藏酒无故地被偷后,立即将嫌疑最大的克劳福德解雇。克劳福德有多次犯罪案底的记录,曾因接受贼赃而被维吉尼亚州法庭判处过5年的苦力劳动,他也曾在米德尔堡因盗窃罪而被拘捕过,但因证据不足而被撤销控诉。 维吉尼亚州大陪审团批准了检察官对克劳福德的双料谋杀罪名的起诉。维吉尼亚州法庭接着下达全州通缉令,逮捕克劳福德归案受审。米切尔与一大帮子以前是追捕狐狸的白人们,带着猎狗、鸟枪和吊绳,群体出动,四处搜捕克劳福德,如果在那种情况下逮到了克劳福德的话,那肯定会将他立即私刑处死。 ≈≈≈≈≈≈≈≈≈≈≈≈≈≈≈≈≈≈≈≈≈≈≈≈≈≈≈≈≈≈≈≈≈≈≈≈≈≈≈≈≈≈≈≈≈≈≈≈≈≈≈≈≈≈≈≈≈≈≈≈≈≈≈≈≈≈≈≈≈≈≈ 大陪审团(Grand Jury)和陪审团(Jury)两者是有分别的,这是美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特点,也是目前西方国家仅存的大陪审团制度国家。大多数的西方国家以提审或预审制度替代不是由专司法业人士组成的大陪审团。 为了保护公民权利与平衡与节制检察官的权力,司法先贤们严格要求,在没有得到由普通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的多数票批准之前,任何检察官不得任意用刑事罪名起诉任何人。 大陪审团在听取政府检察官提出的初步证据时,并不需要被起诉的当事人在场,什至连通知当事人的义务都没有,当事人有权在大陪审团听证时出席做自我辩护,但法律不允许当事人的律师代为出席,或者协助申辩。 大陪审团并没有将案件定罪与否的权力,只有允许或不允许司法部将案件提出公诉的权力,如果一件刑事案件得不到大陪审团的批准,那么只能寿终正寝,就此结束。 陪审团的作用刚好相反,它是所有文明司法制度的必需程序,多数国家都将这种司法制度明列在其宪法之内,作为其公民不可递夺的基本权利和保障。 陪审团是在开庭审判时,由与案件俱无利益冲突的公民组成,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作出被告罪名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决。陪审团有向法庭提出特别建议刑期的权利,这个决定与建议,往往就是主审法官裁决案情的主要依据。主审法官有权拒绝陪审团的裁决,也可以解散陪审团。 ≈≈≈≈≈≈≈≈≈≈≈≈≈≈≈≈≈≈≈≈≈≈≈≈≈≈≈≈≈≈≈≈≈≈≈≈≈≈≈≈≈≈≈≈≈≈≈≈≈≈≈≈≈≈≈≈≈≈≈≈≈≈≈≈≈≈≈≈≈≈≈ 克劳福德因为害怕在维吉尼亚州被私刑处死而逃跑到马萨诸塞州,找了个乡下躲了起来。一年后,他见风声已经过去了,贼性难改,又在波士顿犯起案来。在一次偷盗事件中落网,马萨诸塞州的警察认出了他就是来自维吉尼亚州的杀人嫌疑通缉逃犯。 但是克劳福德坚决地否认他与维吉尼亚州米德尔堡双尸命案有任何关联,因为在米德尔堡命案前的几个月,他就已经离开了那里。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立即插手这件扑朔迷离的双尸命案,并且将这件案件移交给了查尔斯·休斯顿教授(Charles Houston)。 休斯顿接手案件后,就用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的课堂作为办理案件的总部,并且发动了全体师生,准备与封建的而且种族歧视极深的维吉尼亚州法庭打上一场硬仗。马歇尔在这案件中最为卖力,也最为认真,使休斯顿对他刮目相看。 休斯顿首先递状马萨诸塞州法院,以维吉尼亚州是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一州,他们的客户克劳福德不可能得到公平的审判为理由,要求阻挡引渡。 马萨诸塞州开庭审判,研究是否必须将克劳福德引渡回维吉尼亚州受审,和这样的话,是否违反了《美国宪法》所赋予的人身保护权利。 来自波士顿的人证,指出了事发时克劳福德已经在马萨诸塞州的事实,但是来自维吉尼亚州的人证,却指出在事发时亲眼见到克劳福德在米德尔堡出现过。双方僵持不下,法庭难做取舍,案情一下子卡死在这里,马萨诸塞州司法部将克劳福德拘留在当地的监狱里,等待着下一步的司法认可程序。 维吉尼亚州州长约翰·普勒德(John Pollard)亲自写信给马萨诸塞州州长约翰夫·伊莱(Joseph Ely),要求将克劳福德引渡回维吉尼亚州受审,伊莱州长允之,案情急转直下。 休斯顿为了阻挡马萨诸塞州将克劳福德引渡回维吉尼亚州受审,立即将案件移向联邦法院为克劳福德申请《人身保护令》,由于新闻界的渲染报道,一夜之间,克劳福德成了全国最出名的黑人杀人嫌疑通缉犯。 波士顿联邦法院詹姆斯·洛厄尔法官(James Lowell)认可了休斯顿的推理:克劳福德不可能在维吉尼亚州得到公平、公开而且公正的审判,因而批准了克劳福德的《人身保护令》。 洛厄尔法官在判决书中简单地指出,因为维吉尼亚州州法庭不允许非洲裔美国人担任陪审团,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赋予美国人民公平待遇的原则,基于此,任何维吉尼亚州法庭对克劳福德的裁决,最终都将被最高法院所推翻。 洛厄尔法官在判决书中又写道:“整件案情是一个绝对的错误。这完全违反了我们美国人的基本常识。我宁可说错了我的法律,也不愿对这些乱七八糟的案件乱判之。他们说司法是盲目的,但并不应该像蝙蝠那样的瞎眼。” 洛厄尔法官的判决并没有为克劳福德带来任何的自由,因为马萨诸塞州检察官立即对他的裁决提出非常上诉,而在上诉期间,克劳福德并没有能力支付高达两万五千元的保释金,所以依然被扣押在马萨诸塞州的监狱里。 这位有十一年法官经验的洛厄尔法官,并没有想到自己这次充满了正义感的判决,为自己惹来像捅了马蜂窝一样的麻烦!洛厄尔法官的判决,惹怒了一大帮子的种族歧视的封建家伙,在维吉尼亚州,他们公开扬言说,只要洛厄尔法官的判决被执行的话,他们会立即将克劳福德私刑处死! 洛厄尔法官的判决出来不到两天,维吉尼亚州联邦众议员霍华德·史密斯(Howard Smith),在众议院里拍案叫嚣,一片怒气全朝着洛厄尔法官撒去,坚决要弹劾这位联邦法官! 史密斯正式以七大罪为理由,要求全院投票弹劾洛厄尔法官。那七大罪的总结点是刚愎地、故意地、邪恶地企图摧毁掉维吉尼亚州惩罚罪犯的法律。 史密斯向他的同僚们解释说:“我对于一位法官无心的过失是不会藐视和提议将之弹劾的,但是我对于罪恶昭彰地藐视法律,释放一个明知已经自我招供认罪的邪恶罪犯,就是一种无法忍受的行为。” 洛厄尔法官对于史密斯的这些政治小动作根本不加理会,一点儿也不生气,他说:“我不在乎史密斯在说什么,我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我也不想知道。” 联邦上诉法院最后还是推翻了洛厄尔法官的判决,他们在法理上认为,克劳福德能否在维吉尼亚州得到公平的审判,是维吉尼亚州法院本身的事务,除非被告将维吉尼亚州法院的裁决上诉至最高法院,否则无权过问。 休斯顿又将联邦上诉法院抗拒引渡案件所做的裁决,上诉至最高法院,但被最高法院排挡于门外,拒绝受理。于是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就是克劳福德引渡案件最后的定议。经过了风风雨雨,经过了奔奔波波,克罗福特还是被从马萨诸塞州引渡回维吉尼亚州受审。 ≈≈≈≈≈≈≈≈≈≈≈≈≈≈≈≈≈≈≈≈≈≈≈≈≈≈≈≈≈≈≈≈≈≈≈≈≈≈≈≈≈≈≈≈≈≈≈≈≈≈≈≈≈≈≈≈≈≈≈≈≈≈≈≈≈≈≈≈≈≈≈ 在充满了种族歧视意识和封建保守心态的维吉尼亚州,由全是白人组成的十二名陪审团来决定一件黑人谋杀白人的案件,是一件任何人都不会寄予希望和乐观的事情,在维吉尼亚州法庭审理此案,意味着克劳福德将面临因为罪名成立而被吊死的可能。 休斯顿和他的学生们决定入状维吉尼亚州法庭,挑战由全是十二名恨不得立即将克劳福德吊死的白人来充当陪审团的公平性,并且郑重地指出,这种安排是严重地违反了维吉尼亚州的法律精神与原则的。 这个挑战被维吉尼亚州法庭否决掉。法律原则与程序手段都已经失效后,休斯顿师生们只有加强案情的准备工作,在法庭上,为了克劳福德的生死存亡,全力以赴地与之斡旋。 克劳福德的谋杀案在维吉尼亚州里斯堡(Leesburg, VA)开庭,里斯堡是距华府五十英里的乡间小镇,居民全是白人,里斯堡是一个颇有名气的历史小镇,在中国国共和谈时充当鲁仲连的美国代表乔治·马歇尔将军(George Marshall),就是来自这里,当年蒋介石夫人宋美龄为了拉拢乔治·马歇尔,曾经不辞劳苦,累得大汗淋漓来访问过他的农庄,一时传为美谈。 休斯顿和马歇尔等人在里斯堡办案是极度困难的,由于维吉尼亚州的严重种族歧视环境,他们找不到允许黑人居住的地方,只有每天化大量的时间浪费在来回一百馀里的路途上。 在里斯堡的刑事法庭上,由休斯顿担任被告人的主要辩护律师,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的另外一位非洲裔美国人法学教授利昂·兰塞姆(Leon Ransom)为第二辩护律师,马歇尔是作为他们二人的法律助理,主控方是维吉尼亚州州政府司法部。 这是维吉尼亚州司法史上,第一次由全是黑人组成的律师团,来替黑人谋杀嫌疑犯进行抗告辩护,因而格外地引人注目。 休斯顿开门见山地就告诉十二名白人的陪审团,这不是一件公平公正的审判,何况至今为止,控方并没有提出有效的人证,什至于连最关键性的凶器都提供不出来,从法律上来说,既然人证物证俱无,所谓的谋杀罪名是无法成立的。 维吉尼亚州政府检察官反驳说,被告人克劳福德已经签字承认了案发时在场的《宣誓书》,承认了他当时在场的原因是想行劫事主,被告人声称他并没有动手杀人,而是他的“朋友 ”动手杀死事主和其管家的,但是一直到现今,被告人尚且没法提出或说明谁是他的所谓朋友,克劳福德的所谓朋友,没名没姓没有特征也没有来历,因为根本就没有这个虚拟的人物,而凶手就是克劳福德自己。 审判的结果当然是罪名成立,但由于这是一件受到高度关注的案件,克劳福德被法官宣判终生监禁,不得保释,但也捡回了一条命,没有被吊死。 在事后的庆功宴上,休斯顿对大家说:“其实这已经是胜利了,在维吉尼亚州的白人法院,一个黑人谋杀了两个白人却不被判吊死,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奇迹,通常来说,这种案件在维吉尼亚州的法庭里,是死路一条的。” 在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内部,有许多人认为没有黑人在陪审团中就是不公平审判,足够成为上诉的法理根据。休斯顿不同意这个法理推断,他并不鼓励克劳福德上诉,在答复来自全国的指责下,他在一篇文章中解释说:“在毫无把握之下,全白人年陪审团的确是个问题,但克劳福德并不想用自己的生命来做赌注。他是我的客户,我奉他之命放弃上诉。”于是全案就此结束。 马歇尔在这件案件中的热情和执着,那种夜以继日的干劲,使两位与他一起工作的法学教授对他刮目相看。兰塞姆教授事后回忆说:“那个瘦高而且急性子的法学院年轻学生,每一次开会都在场,从不缺席,他在挑战对方法律观点时的那种果断和执着精神,直追其师,没用多久,我就知道了他的优良价值了,你要他做的事,他必定会如期完成,从搜集案例,到名不见经传的法律意见,到大家的咖啡和三明治,他总是毫无疑义地热情参与。” 这是马歇尔第一次亲眼目睹了他老师如何为了挽救一条性命,在学校里不知疲倦地研究案情,发掘案例,查阅法典,制定策略,在法庭紧追不舍地艰苦奋斗。这使马歇尔明白了人生更深一层的道理:牧师、记者、议员、或者是商人,他们可以坐而论道,可以说天论地,但在法庭上的生死存亡之际,唯有律师才能起死回生,才能救人于存亡。 ≈≈≈≈≈≈≈≈≈≈≈≈≈≈≈≈≈≈≈≈≈≈≈≈≈≈≈≈≈≈≈≈≈≈≈≈≈≈≈≈≈≈≈≈≈≈≈≈≈≈≈≈≈≈≈≈≈≈≈≈≈≈≈≈≈≈≈≈≈≈≈ 1933年6月,马歇尔在霍华德大学法学院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他拿着霍华德大学法学院的毕业证书。回首前尘,百感交集,入学时的三十六名同学,经过了严峻的考验和无情的淘汰,到毕业时只剩下了六名,而自己又是这仅存的六名中的第一名,自己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没有辜负母亲的迫切期望,没有浪费妻子的辛勤劳动。 休斯顿对马歇尔的影响是无以复加的,对马歇尔来说,休斯顿不光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也是自己人生的照明灯,他使自己找到了人生奋斗的目标,只要稍微清静下来,马歇尔就会想起恩师休斯顿的名言:“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所培训出来的司法人才,不仅只是律师,还是改造社会的工程师。” 从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马歇尔又面临着如何生存下去的现实环境的考验。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是培养非洲裔美国人司法人才的著名学府。全美国没有一间白人的律师事务所愿意向他提供哪怕是实习生的机会。由非洲裔美国人开设的律师事务所,大多数都是些单打独斗的夫妻店,都在那里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即使愿意为新毕业的黑人律师提供学习的机会,也都是心有馀而力不足。为了生存,马歇尔毫不犹豫地返回吉布森岛俱乐部,当了一夏天的餐厅服务员。 1934年,休斯顿出任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特别法律顾问,领导着一批优秀的年轻的民权律师如詹姆斯·纳布里特(James Nabrit)、斯波茨伍德·鲁宾逊(Spotswood Robinson )、艾洛伊修斯·希金博特姆(Aloysius Higginbotham)、罗伯特·卡特、威廉·赫斯特、乔治·哈耶斯(George Hayes)和杰克·格林伯格(Jack Greenberg)等,全力在美国各地攻打《吉姆·克劳法》。 这批年轻的民权律师后来都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名留史册,都有非凡的功勳,而且大部分都成为美国法官。1940年,因为健康的原因,休斯顿从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特别法律顾问的岗位上退休。 1940年秋天,马歇尔应他恩师休斯顿之邀,前往美国南方诸州,为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做关于黑人学校实际情况的实地考察和研究,作为全面挑战《吉姆·克劳法》的前期作业。 马歇尔和休斯顿开着一部老爷车,从华盛顿到了新奥尔良,大部分的饮食都靠他们自己带着的水果和面包来解决,在那个年代的新奥尔良,由于《吉姆·克劳法》的规定,任何黑人都不准进入白人专用的饭店,就算有钱也得不到服务。 两人寄居在朋友家里,吃着油腻而不健康的饭菜,但比这个更糟糕的是,他们亲眼看到了一间间环境是绝对无法适合人类使用、犹如地狱一般环境的黑人小学,到了密西西比州,情况并没有因为州政府的大力德政宣传而有所不同。 有一天,他们两人来到了一所乡下的所谓小学,那栋处处是用破木条支撑着、几乎要倒塌的破烂的建筑物里,由于没有自来水和洗手间,导致整个后园全是排泄物,臭不可闻,两人发现附近的非洲裔居民,每人的脸上都写着失败、惘然和无奈。 在这所破落户一般的公家小学校转了几圈后,马歇尔和休斯顿从背包里取出水果,当作午饭。当马歇尔正要剥橘子时,忽然发现有一个一直跟着自己的黑人小孩子,用一种盼求和好奇的眼神盯住自己手中的橘子。 马歇尔问他是否想吃这个橘子,那个可爱的黑人小孩子害羞地点了点头。马歇尔就把自己手中的橘子给了他,孩子带着感激的眼神接过橘子后,连皮带肉的咬着吃起来。马歇尔惊讶地发现,这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居然连橘子都没见过,什至于连吃橘子要剥皮的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这趟南方之行,让马歇尔觉得自己身为一名律师,有责任来改造这个社会,至于如何去改造,从何处来入手,马歇尔一点儿都没谱,但是他许诺自己,一定要做些什么,他更向自己保证,绝对不会就此罢手,不能让不公不义的《吉姆·克劳法》继续在世间横行霸道。 2013年12月25日 高胜寒 在 美国华府 www.gaoshengh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