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你的旨意成就
Thy Will be Done
祈禱(祈求性禱告)十題 一 每個基督徒似乎都知道“什麼是禱告”。然而對“禱告是什麼“這個問題卻無一致的答案。《貝克聖經百科全書》認為禱告是“向神說話和祈求”;《聖經新詞典》則說 “聖經中的禱告是敬拜,它包含着人類靈性在接近上帝的過程中的一切態度”2;《威斯敏斯特簡要教義問答》曾給出了一個傳統定義:“禱告是奉基督的名,向神獻上我們的意願,求他的旨意成全,承認我們的罪,認知他的憐憫而獻身感謝”3。神學家Richard J. Foster 稱禱告為“回家”、“找到心靈的真家”。他把禱告分別為三大範疇和二十一種形式4。但是無論如何定義和分類,禱告總是(“always” and “all ways”) 包含祈求。 眾所周知的“主的禱告” (Lord’ s Prayer, 又稱“主禱文”)就主要是祈求式禱告。Foster 雖然把祈求式禱告列為二十一種禱告形式之一,但他仍然說,“祈求式禱告依然主要貫穿我們的生活。因為我們永遠依靠上帝。……實際上,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用於禱告的詞語,其意即是祈求。聖經中滿有祈求式禱告,並且無愧地介紹給我們。“真的,正如H.H.Farmer所說 “如果禱告是宗教的中心,那麼祈求就是禱告的中心5”。 二 禱告能被分類嗎?R.J.Foster把禱告分成“向內(尋求我們所需要的轉變)”,“向上(尋求我們所需的親密)”,“向外(尋求我們所需要的事工)”三大範疇。每個範疇各有七種形式。這是對禱告進行分析的一種嘗試。他的分析系統看似整齊,但不精密;每個範疇中的各種形式並不完全對應。例如,在“向上”的禱告中,有“心靈的禱告”,“不住的禱告”,“安息的禱告”,“成聖的禱告”等。而“祈求的禱告”。則被歸為“向外”的禱告之中。其實,我們若要對禱告進行分類,莫如分為感恩、讚美、認罪、祈求,因為任何禱告中都包含著這四個方面。而本質上,真正的禱告是聖靈的工作,人豈能對之強行“分類”?倘若按照“類別”去禱告,只會攔阻聖靈的工作。而一個完整的禱告也就可能因此被分解得支離破碎。 三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基督賜給我們一個禱告的範式,即我們所稱的“主禱文”。我們必須注意其中各種祈求的順序。它始於求告神的名,“我們在天上的父”。聖經中的禱告始於亞當之子塞特之時,首先是對神的名的呼求;“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4:26)。實際上,列祖時代的禱告大多是求告神名。(創12:8;13:4;21:33;26:25 等等)主禱文的前三個祈求雖然與神及神的榮耀直接相關,但卻仍然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好處:“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意即 “使我們都能夠置你於只有你配得的、至高無上和獨一無二的位置”。“願你的國降臨”,意即 “使我們都能夠在你的國度之中”。“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意即 “使我們都能夠完全順服你的旨意”。因為神的旨意高過我們的意思。主禱文的後三個祈求則直接關乎我們日常的需求和所處的狀態。因而,這個禱告不僅把我們的全部生活帶到神的面前,而且祈求神進入我們的全部生活之中。“主禱文”中祈求的順序,表明了“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6:33)這一基本原則。 四 禱告的難題和禱告神學的兩難處境集中在祈求性禱告上。祈求性禱告不同於讚美、感恩和認罪。通過後三者我們顯示自己的“態度”,而在祈求性禱告中,我們則盼望蒙神應允。這樣,就產生了有關禱告、尤其是祈求性禱告的一系列問題。神會垂聽我們的祈求嗎?神為何應允一些禱告,而不應允另一些禱告?達到何種“指標”,禱告方蒙應允?根本而言,這些從人的立場提出的問題,對人而言都是奧秘。神通過聖經向我們作了些微啟示。全知萬能的神當然知道我們的所思所想,聽見我們的呼求祈禱( “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21:2]“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6:8])。但是他卻會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 因為 “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5)。“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 但是 “你們站着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常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可11;24-25)。大衛為他與拔示巴犯罪所生之子禱告固然不會蒙應允,而保羅為肉體上的一根刺 “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林後12 :7-9),雖然正當,竟也蒙應允。為的是 “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高於自高 ”。看來,無論祈禱是否蒙應允,都是為了使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 8:28) 五 進一步,祈禱能改變神的計劃和旨意嗎?這個問題本身就大有問題。神難道會隨人的意思不斷 “調整” 自己?即使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祈求父神:“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太26:36;可14:36;路22:42)。“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約12:27b)。也並未蒙父應允。耶穌既知父神的救贖計劃,“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約12:27c),就獻上了最完全也是最簡明的禱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b 可14:36b 路22:42b)“願你的旨意成全。”(太26:42)耶穌“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2:8),是我們祈禱和行為的最高典範。 六 當我們明白神的計劃是既定和不變更的,即使禱告也無法改變神的旨意時,“求你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這句話,就即可能是完全信靠交託的禱告,也可能是無可奈何的呻吟。……既然神有他的安排,我們為何還要祈禱?讓萬能的神創造萬物,推行萬事吧。然而,神卻要求甚至命令我們為他的旨意和目的禱告祈求。舊約中,當神要潔淨他的子民,賜給他們新心,將他的靈放在他們裡面,並使國度復興時,他也預定以色列人為此祈求(結36:22-38)。因而,“禱告是被委託去傳達神預定要賜下的福氣”(Prayer was appointed convey the blessing God designs to give.- - - Joseph Hart)。 七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的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鑑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6-27)。這是整部新約中有關祈禱的最重要經文之一。真正的禱告是聖靈的工作。“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7-8)。“聖靈照著神的旨意” 把我們當祈求的,當尋找的,當叩門的,即我們當作,當禱告的,放在我們心裡;我們就這樣作,這樣禱告了,也就得到、尋見、進門了。這並非我們的禱告所成就的,乃是神所預定、願意或可能願意成就的。“禱告乃是在我們裡面的神靈向在我們上面的神靈請求”(Prayer is the Divine in us appealing to the Divine above us. - - - C.D.Dodd)。是的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八 禱告能否蒙應允的 “指標”,不在乎個人的需要、感受或精神狀態。有人確實能在禱告時聽到 “聖靈” 或 “神” 的說話,但要分辨是否真是聖靈或神的回應,則應當首先認識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旨意。因為神的旨意,人所能知道的,已經完完全全啟示在聖經里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常常將讀經與禱告聯繫在一起的根本理由。
九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太7:9-11)神會將更好的東西賜給求他的人。可是我們有時卻會把石頭當作餅,把蛇當作魚來求。我們正像無知的孩子,不識別對於我們什麼是最好的:甚至不知道所求的正是 “壞東西”。但是神卻知道。神也知道以何種方式、在什麼時候應允我們合他的旨意的祈求。對我們最好。注意:路加福音相應的經文是 “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11:13) 十 我們會在禱告中落入試探,進而試探神嗎?魔鬼會用神的話語作為它試探耶的工具,來引誘耶穌試探神(太4:6-7;路4:9-12):“魔鬼用完了各種的試探,就暫時離開了耶穌”(路4:13)。暫時離開,表明還會再來。難道魔鬼不會在我們禱告時誘惑我們試探神?我們有沒有像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那樣求神跡?求異能?我們有沒有像法利賽人那樣,使禱告徒具形式,“能說不能行”(太23:3)?……看來,在禱告中和在其它處境中一樣,既會與神相遇,也會與魔鬼相遇。如何才能 “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4:7)?而使我們的禱告蒙垂聽,根本在於我們與神的關係。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15:7)。“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壹3:22) 。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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