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博愛”真義 所謂“西方文明”的普世價值實則以基督福音為根基。以“自由、平等、博愛”為例—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自由、平等、博愛”是表達普世價值的信念格言(Motto),或政治口號(Slogan)。但是,人們對這格言或口號的理解,通常是文化、社會和政治層面上的。 英國歷史學家阿諾德·湯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把“社會”定義為“個人行動的場所”他說,“社會是一個‘行為的場所’,但是一切行為的泉源是組成這個 社會的個人”(中譯《歷史研究·節錄本(上)》曹未風等譯p.267)。 可見,“自由、平等、博愛”,無論是作為信念格言還是政治口號,都來自個人,來自人的心靈;因為社會是人行動的場所,世界是由人組成,人的心思意念及其所產生的行為方式,決定了社會和世界的狀態。一句話,社會是人的社會,世界是人的世界,根本而言,正是人的心靈狀態決定了社會和世界的樣式。 由此自然得出理性的結論:社會革命和政治運動無法從根本上改變世界;要實現文化、社會、政治層面上的“自由、平等、博愛”,必須從心靈層面上的“自由、平等、博愛”入手。只有改變人的心靈,才可能改變人的世界。 耶穌的運動開創了人類歷史的新紀元。耶穌來,並非掀起政治運動或發動社會革命,而是改變人的心靈,在人類的心靈層面上建立“自由、平等、博愛”的普世價值,讓世界得以重生。什麼是心靈上的“自由、平等、博愛”呢?簡明來說,這三者互相關聯。 1、自由:能夠擺脫一切罪、罪性、罪惡捆綁,按着福音真理和愛的金律行事,才是真正的自由。一切人都憑着“人性”即罪性行事。罪性中的首惡,是貪婪、嫉妒、自我中心。人受着罪的奴役,按照罪性的指示去行一切的邪惡—仇恨、毀謗、暴力……因此,保羅說,“人人都犯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隸”,然而,“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4,32)。認識基督,遵行福音,人才能脫離罪的奴役、罪惡的捆綁,獲得真正的自由。 2、平等: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像造人,無論種族、階級、性別、貧富、貴賤……,人人都有上帝的形像,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擁有同樣的價值和尊嚴。“上帝不偏待人”,所以說,“人生而平等”。 3、博愛:耶穌把全部聖經(“律法和先知”,主要指舊約)總結 為兩條必須遵守的誡命:“愛上帝”和“愛人如己”;耶穌又給他的門徒一條“新命令”:彼此相愛。耶穌論到上帝完全的愛時,說,“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又說:“要愛你們的仇敵”。這就是“博愛”。
以上是脫離了罪的、心靈層面的自由平等博愛。這是“真義”。
—————————————————————— 以下是沒有脫離罪的社會、政治層面的自由平等博愛。
維基百科條目: 自由、平等、博愛(法語:Liberté, Égalité, Fraternité[1],發音:[libɛʁte eɡalite fʁatɛʁnite]),又譯為「自由、平等、友愛」、「自由、平等、兄弟」、「自由、平等、團結」,是法國和海地的國家格言。 此格言首先出現於法國大革命,並在1946年第四共和、1958年第五共和被寫進法國憲法中,現在已成為法國精神的代表。 自由:1789年法國國民議會通過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指出:「自由即所有人皆擁有的,做一切不傷害其他人的自主權。除了保障社會上其他人享受同樣權利外,此天賦的權利不應有任何限制」。「不自由毋寧死」(Vivre libre ou mourir,1775年由美國政治家帕特里克·亨利提出,法國大革命後流行於世,後來成為希臘國家格言)成為共和國的一個重要格言。 平等:平等指所有人視為同等,廢棄各人生來和地位的差別,只考慮各人對國家所作出的貢獻。1793年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795年,平等的定義為「於法律面前,無論受法律保護者,或受法律懲罰者,人人皆平等。平等承認生來的差別,和不受遺傳影響的能力。」 博愛:1795年的法國憲法中,博愛即己所不欲,勿施予人;己所欲者,常施予人的精神。 法國雜誌精神的哲學編輯保羅·泰寶說[2]:「我們有多麼視自由和平等為權利,也多麼有義務以博愛去尊重他人。故此,這是道德的格言。」也有學者認為Fraternité就其本源來看並沒有博愛的意思,強調的更多是兄弟關系或類兄弟關系的社群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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