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基督教頗有緣。 我幼年,是由乳母教養的。乳母是天主教徒,跟着她,我每周都去做禮拜;與教徒們不同,我跟着做禮拜,其實是看風景,並不是教徒。 但孩子的模仿能力是很強的;我學着乳母,連吃飯都禱告,謝恩。 結果引起波折。 我在祖父家,吃飯前也禱告。祖父不解,問:寶貝,你在幹嘛? 我在謝恩阿。我將謝恩的緣故講了。 祖父暴怒;他是絕對反洋教的,怎容自己孫女信洋教? 他將我的父母嚴詞訓斥。 那以後,我再也不能去教堂。 後來家道中落,乳母離開了我。 離開時,她對我說:你這輩子一定順利,多福多壽,心想事成。 那時,我已懂事了,我說:你別騙我,將好話說盡。我啊,就是特別倒霉的人。 乳母說:你不懂;眼前,你是不順。但你有我呢。我不管怎樣苦,天天為你禱告。 我願受一切苦,換你享福。 這事我當時並沒放在心上,那麼多年過去,現在回想,卻越來越感動,感激。一個平凡且未受教育的女人,給我這樣無條件的愛。 也不知是不是乳母的禱告起了作用,我的大多數的願望總能在曲折中得到實現。 十多年前,我遇上了兩位波蘭裔的女士,是母女倆;她們向我傳福音。 基督教有很多學派吧?她們倆是“耶和華的見證人”這一教派的。 那母女倆,向我和我的兩個孩子傳教,前後達十多年,現在我們仍有聯繫。 她們用英文傳教,我呢,每次她們走了後,就看一遍中文的聖經。 由於我英文不好,我對聖經的理解,其實是全部來自我自己的閱讀;而且,我閱讀聖經,是根據我個人的愛好的。我喜歡的章節,我百讀不厭,我不喜歡的呢,常常是跳過不看的。 現在我來談談我對學聖經的領悟。 基督教有原罪這一說法,我深感我是有原罪的,我實在是一罪人。 聖經說,在伊甸園,夏娃受了蛇的引誘,吃了智慧果。 如果是我,按我本性;根本不需蛇引誘。神對我說:那棵樹上的果子不可吃。那麼,神一離開,我肯定會先嘗一下這特別的果子的。 所有的人性之惡,我都有:自私,愛報復,自以為是;等等等等。 我認為:所有人,天性就是和我一樣:是有缺陷的。 美國發生911恐怖事件那一年的萬聖節,我的幼女出外討了很多糖果,零食。拿到家中對着看,不吃。我問她:“你幹嘛看着呢?想吃就吃唄。” “媽,我聽說,糖果可能被恐怖分子下了毒的。” “不可能吧?要是這樣,你就別吃了。” “但我想吃啊。這樣吧,媽媽,你先吃,你吃了沒問題我才吃。” 我聽的氣暈了,那麼小的孩子那麼自私;她要我這做母親的先試吃有無毒! 人,確實本性是有缺陷的。 聖經中有一個概念,即:共享;我是十分贊同的。 舊約曾說,收穫時,不要收得太乾淨,留下麥穗給有需要的人撿;如果有遺留在田裡的麥捆,別回去拿,讓窮人拿回家吧。 新約就更嚴格了。 有兩件衣,拿出一件與人共享; 將所有財產分給窮人共享。 我對與這共享的概念是十分贊同的。 我覺得神創造世界,就是讓世上一切生命共享的。 天上的飛鳥,野地里的百合,都擁有分享世上一切資源的權利,何況我們的同類呢 我們因為受的教育,擁有的技能,特殊的機遇,可能使我們積累了財富。但,這不是我們應該奢華生活的理由。 我們聽音樂,閱讀書籍,上網聊天,靜看花開花落,感受清風明月,都是享受。 何必要過度消費呢? 如果我們極盡浪費資源,無視他人的需要,那麼,戰爭,匱乏,甚至全人類同歸於盡都會發生的。 將自己所余,補他人不足,施,比受有福。 我們同處一個世界,盡力付出,必得回報,那回報就是人人將處於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我信神,讀了聖經,也交了基督徒的朋友;但我並沒有受洗入教。 我認為,人類感受神,像瞎子摸象,並不能懂得全部。神,也不全是教會所闡述的那樣。 我性喜自由思考,只願按自己的喜好,盡力做我認為神所喜悅的事。 對於未來,對於永生,對於復活,我是不大感興趣的。 唯求此生,對此世界,給予,多於索取。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願生命終結後化為塵土;一絲魂魄,隨風消散。 PS 今天,我開博已一個月了。 一個月來,有四萬多人次來我的博客,與我分享種種感想;還有很多對我鼓勵,支持的朋友。 深深感謝萬維的所有網友,因為你們,我享受作為博主的一切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