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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BAA 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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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徘徊於基督教門外 2011-03-09 16:36:05

我與基督教頗有緣。

我幼年,是由乳母教養的。乳母是天主教徒,跟着她,我每周都去做禮拜;與教徒們不同,我跟着做禮拜,其實是看風景,並不是教徒。

但孩子的模仿能力是很強的;我學着乳母,連吃飯都禱告,謝恩。

結果引起波折。

我在祖父家,吃飯前也禱告。祖父不解,問:寶貝,你在幹嘛?

我在謝恩阿。我將謝恩的緣故講了。

祖父暴怒;他是絕對反洋教的,怎容自己孫女信洋教?

他將我的父母嚴詞訓斥。

那以後,我再也不能去教堂。

 

後來家道中落,乳母離開了我。

離開時,她對我說:你這輩子一定順利,多福多壽,心想事成。

那時,我已懂事了,我說:你別騙我,將好話說盡。我啊,就是特別倒霉的人。

乳母說:你不懂;眼前,你是不順。但你有我呢。我不管怎樣苦,天天為你禱告。

我願受一切苦,換你享福。

 

這事我當時並沒放在心上,那麼多年過去,現在回想,卻越來越感動,感激。一個平凡且未受教育的女人,給我這樣無條件的愛。

 

也不知是不是乳母的禱告起了作用,我的大多數的願望總能在曲折中得到實現。

 

十多年前,我遇上了兩位波蘭裔的女士,是母女倆;她們向我傳福音。

 

基督教有很多學派吧?她們倆是“耶和華的見證人”這一教派的。

那母女倆,向我和我的兩個孩子傳教,前後達十多年,現在我們仍有聯繫。

她們用英文傳教,我呢,每次她們走了後,就看一遍中文的聖經。

由於我英文不好,我對聖經的理解,其實是全部來自我自己的閱讀;而且,我閱讀聖經,是根據我個人的愛好的。我喜歡的章節,我百讀不厭,我不喜歡的呢,常常是跳過不看的。

 

現在我來談談我對學聖經的領悟。

基督教有原罪這一說法,我深感我是有原罪的,我實在是一罪人。

聖經說,在伊甸園,夏娃受了蛇的引誘,吃了智慧果。

如果是我,按我本性;根本不需蛇引誘。神對我說:那棵樹上的果子不可吃。那麼,神一離開,我肯定會先嘗一下這特別的果子的。

 

所有的人性之惡,我都有:自私,愛報復,自以為是;等等等等。

我認為:所有人,天性就是和我一樣:是有缺陷的。

 

美國發生911恐怖事件那一年的萬聖節,我的幼女出外討了很多糖果,零食。拿到家中對着看,不吃。我問她:“你幹嘛看着呢?想吃就吃唄。”

“媽,我聽說,糖果可能被恐怖分子下了毒的。”

“不可能吧?要是這樣,你就別吃了。”

“但我想吃啊。這樣吧,媽媽,你先吃,你吃了沒問題我才吃。”

我聽的氣暈了,那麼小的孩子那麼自私;她要我這做母親的先試吃有無毒!

人,確實本性是有缺陷的。

 

聖經中有一個概念,即:共享;我是十分贊同的。

舊約曾說,收穫時,不要收得太乾淨,留下麥穗給有需要的人撿;如果有遺留在田裡的麥捆,別回去拿,讓窮人拿回家吧。

新約就更嚴格了。

有兩件衣,拿出一件與人共享;

將所有財產分給窮人共享。

我對與這共享的概念是十分贊同的。

我覺得神創造世界,就是讓世上一切生命共享的。

天上的飛鳥,野地里的百合,都擁有分享世上一切資源的權利,何況我們的同類呢

 

我們因為受的教育,擁有的技能,特殊的機遇,可能使我們積累了財富。但,這不是我們應該奢華生活的理由。

我們聽音樂,閱讀書籍,上網聊天,靜看花開花落,感受清風明月,都是享受。

何必要過度消費呢?

 

如果我們極盡浪費資源,無視他人的需要,那麼,戰爭,匱乏,甚至全人類同歸於盡都會發生的。

將自己所余,補他人不足,施,比受有福。

我們同處一個世界,盡力付出,必得回報,那回報就是人人將處於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我信神,讀了聖經,也交了基督徒的朋友;但我並沒有受洗入教。

我認為,人類感受神,像瞎子摸象,並不能懂得全部。神,也不全是教會所闡述的那樣。

我性喜自由思考,只願按自己的喜好,盡力做我認為神所喜悅的事。

 

對於未來,對於永生,對於復活,我是不大感興趣的。

唯求此生,對此世界,給予,多於索取。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願生命終結後化為塵土;一絲魂魄,隨風消散。

 

 

PS  今天,我開博已一個月了。

一個月來,有四萬多人次來我的博客,與我分享種種感想;還有很多對我鼓勵,支持的朋友。

 

深深感謝萬維的所有網友,因為你們,我享受作為博主的一切快樂。

 

瀏覽(2584) (1) 評論(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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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玄野 留言時間:2012-03-20 07:58:16
關於宗教的問題好象找到同聲同氣的了。我信神,十分仔細地讀聖經,堅持參加基督徒聚會和崇拜,每次聚會都要發言,而且用聖經中的話把基督徒們問個啞口無言。還好,我從來不跟基督徒爭執,從來不破壞人家的信仰,只願更進一步堅定人家的信仰。我不是基督徒。
打個招呼,不留神哪天買白菜的時候碰個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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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時間:2011-03-13 18:40:18
PUMBAA,

恭賀滿月。你文章寫得這麼好,難怪有這麼多粉絲。

我住多倫多西南,也屬於G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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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靜 留言時間:2011-03-12 23:20:32
PUMBAA,你提的問題還真的不好回答。我想每個人心中的神都不一樣。有限的人如何能理解無限的上帝?路漫漫,其修遠矣。祝你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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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1 18:41:35
程靜小姐:
這是女孩子的名字。
我確實對隨大流蠻抗拒的,希望能保持自我個體的獨立性。但人的精神世界需有所皈依的,所以長時間的看聖經。
我常想:神,到底是怎樣的?
謝謝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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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靜 留言時間:2011-03-11 17:52:44
PUMBAA,你很聰明!一下就猜出我是位女士。
你很有才!從你的小說里可以看出來。從小說里還可以看出你的思想和追求。
不能說我了解你。準確地說是了解在同樣的環境中長大的中國人,常有我說的這兩個原因。這是好多好人不入教的主要原因。其實,沒有必要那麼較真。你會發現你窮盡一生也找不到完全正確的東西。思維切不可走入絕對。隨大流,有時會讓你的思維更靈活。善於獨立思考的人不至於因為隨大流就失去自己。應該會讓自己的思維更寬。還有,入教會給你一個歸屬感。不然總做個外人也不是個事兒,既然你認可大部分聖經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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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1 12:43:07
程靜小姐?

也許你說的對,我願做離群的羊。
我怎麼都不能:不思考地跟隨。
非常感謝你;真是一語點醒夢中人。你比我自己更懂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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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靜 留言時間:2011-03-11 10:56:25
PUMBAA的想法可能在中國人中比較有代表性。原因之一是不相信靈魂的存在。所以對永生和復活不感興趣。原因之二是不懂得集體的力量,情願做個離群的羊。記得CBC電台幾個月前有個節目講到人們去教會代表了什麼?那位心理學專家說:這代表了這個人屬於哪一類人,哪一個集體,而不代表他信仰上帝。我覺得有道理。應該說這也是一種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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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1 06:31:20
謝謝歡樂頌先生來訪和留言;
更感謝先生一直以來的支持。
我的小女兒確實不懂事;因為她沒經歷什麼憂患嘛。但如今,她懂得生離死別的意義了,一年多前,我母親去世,她才知道失去至親的感受。

馬上要到周末啦,周末,大家可以有時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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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歡樂頌 留言時間:2011-03-11 06:07:25
pumbaa ,

我和你對宗教的理解差不多。也祝你滿月:-)。開博後在很短的時間裡取得這麼大成功,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山月歌網友你是第二個。

另外,令嬡八歲時的話不必放在心上,小女大概也會說同樣的話,估計對女孩來說,家長的能耐很大很大,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說那個是一種依靠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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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1 05:37:22
德孤先生,我才不理有些人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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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3-11 02:24:01
pumbaa,看你的文字就知道你的為人。你不會差到哪裡去的,我看你心裡是底線的,是個有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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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obai 留言時間:2011-03-11 01:48:04
“這位落基山人,寫這混蛋文章是有意賭爛的。真是死豬不怕開水燙。他現在網羅了一批素質極低的打手,污言猥語的,和他較真一點也不值。讓落基山澤東同志領導五毛大軍賺錢吧;黨國的錢不給他們給誰呢?”

以上這些是你的原話?!難怪我一開始就覺得你有股子邪氣。我還一直以為你是個男的,心想又冒出來像腥翅一樣陰邪太監啊。
誰找了做太太,身心都不會是太健康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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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3-10 20:37:37
上面的森林之虎: 本來你與星辰的對話我不應該插嘴,但你既然又“論斷”其我了,我又罪性難忍了。你可以放心:本人這輩子不會掌權,對掌權毫無興趣。為什麼你們老是想着主張民主的人就是要奪權?還有什麼劉曉波要上位之類的。我聽了都噁心。這就是共黨給灌輸的思維:要撼動共黨專制的都是政治野心家。

本人脾氣不一定都好,尤其當我看到那些可能真無知也可能假無知的專制護法言論。你去我那裡看看,真誠地來探討的(包括今天的萬海豚),我對他們都很文明。上面潑糞的,我就把他們丟到糞坑裡去。呵呵。

你可以不喜歡我,但你更不要不喜歡民主。想想:如果我蘭某這種壞人上位了,卻沒有民主監督和權力制衡,不是很恐怖嗎? 你以為今天中共領導人比我蘭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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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gerForest 留言時間:2011-03-10 20:14:03
星辰博:

實在不願意在Pumbaa的博克與人鬥嘴。就在此斗膽請博主再原諒一次。

請別理解錯了。我對您沒有任何不滿。您是我的主內兄弟,我對您只有愛。只是覺得您“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開個玩笑阿,不是說我對江某有好感)。對於您的觀點,我只能部分同意。您說的對,神還要我們彼此相愛,因為我們在主內彼此平等。但也僅限於此。您不會不知道夏甲和薩拉所生的兒子們是生來就不平等的吧。我相信如果夏甲活在今天,一定會像您一樣大叫這不民主。位和他的兒子就不能得神的應許?類似的例子在聖經中實在太多太多。您一定比我清楚。

不知您是否像蘭冠雲博一樣以為我是反民主的。如若我反民主,22年前我就不會上街聲援學生,不會為此差點丟掉我在醫院的工作,不會不得不年紀一大把的時候還不得不背井離鄉來美國。那時我與您一樣對學生運動充滿同情心。但及至我出了國,見識了那幫民運分子的嘴臉(數一數現在的民運有多少派別!!!),知道了柴玲寧願讓其他人流血,而她要保命的真相,才使我大夢初醒(真抱歉現在她也是我的主內姐妹,挺難接受的)。原來他們跟GCD一路貨色。直到今天,我還是對當初的民主運動感到自豪,但這絲毫不會減弱我對那幫民運分子的鄙視(就如同我對GCD的鄙視一樣)。如果您看看蘭冠雲對於和他有又不同政見之人的態度,您會認為有一天他掌權了,他會民主?民主之精髓之一的“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在他呢兒可有一點點顯現?

星辰, 中國人有一句老話,叫欲速則不達,以國人對民主的認識,我們離民主真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許您又要說我認為中國人不配有民主。如果您要這麼認為,我不會作辯解。沒啥意思。因為您顯然不願意接受如今的GCD也在改良這一事實。

最後一點,不知您想過沒有。如今的中東烽火遍地。您一定為他們爭民主而高興。但您有沒有想過,如果您讓穆斯林有選舉權,我相信絕大部分民眾會要求回歸伊斯蘭主義。那意味着他們將會與以色列勢不兩立(想象伊朗叫嚷的要把以色列從地球上抹去吧)。而神的心意卻是要讓以色列永立於世。就我所知,美國的很多基督徒都不願意讓中東有伊斯蘭化的民主。想想是不是挺吊姽的?不知您對此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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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0 17:57:56
星辰,冠雲,和虎林:

你們在這兒玩吧,我要到別處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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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0 17:55:33
虎林先生:
謝謝來訪。
有很多朋友勸我受洗入教,但我喜歡自由自在,不受拘束。
我若到佛教的廟,也隨大家上香;我若到日本神社,也隨日本人拜拜,我知道那是泥像,但,隨大流,也無妨。
若是基督徒,那絕對是不可的。

關於我家庭曾受的苦難,這已過去了的。我早已超越了私人的情感。
但那種愚昧,那種刻意激起社會的仇恨,那種對於個體的精神力量的刻意催毀,我想我不會淡忘。

感謝神,告誡世人,愛,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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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3-10 17:54:56
TigerForest: Aren't you making judgment upon me now like God? I condemn an evil political system. That's what you call "making judgment"?

You initiated the attack on me under this blog, then you said it's not respectful to fight against me here. What an interesting excuse! I don't mind your revisiting my blog to fight.

You came to my blog several times before. I have never seen your good manner as what a Christian is supposed to be. I am expressing my observation of your appearance, not making 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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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0 17:40:52
謝謝依萍和德孤先生:

寫的當然比真實行為要好,我本人事實上沒有那麼好。

但我不喜歡絕對地信奉哪一種宗教;我喜歡按自己的意願,盡力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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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時間:2011-03-10 16:12:24
TigerForest,

才知道你對我的跟帖很不滿嘛,呵呵。沒關係,我們討論弄一下,既然你也是基督徒。

你說“民主只不過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一種契約關係,與神八竿子打不着。一個屬世,一個屬靈,完全兩碼事。”你說的前一部分是對的,民主是人間關係的規範,是人和人之間的契約。但屬靈的人和神之間契約,跟世界上人之間契約沒有關係嗎?摩西十誡,前四條規定了人神關係,緊接着六條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比如要孝敬父母,不要貪戀別人的財物等等。

人和神的關係是第一位的,而人和人之間關係是第二位的,這是聖經的基本觀點。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要愛人如己”。既然已經盡心盡力愛神了,怎麼還有心力去愛人呢?因為耶穌說“你做在這小子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我們愛人才是愛神的體現。

信仰是人和神的關係,而倫理是人和人的關係。沒有信仰,就沒有倫理;而倫理體現出了信仰。民主制度從一定層面體現了基督信仰,而專制制度一定是違背了基督信仰的。因此,你看所有的專制國家都敵視耶穌基督的教會。基督信仰和民主制度的親和力最強,這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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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gerForest 留言時間:2011-03-10 15:45:49
蘭冠雲博:

I don't waht to have a fight with you in Pumbaa's blog. Please show at least your respect to the blog owner. Again,what I think is not important. It is God who created this world and will have the full power to control where we are going and what we are supposed to do, although He give us free will to do things. You can say whatever you want to say.But you have no right, again no right to judge people, especially those who do not agree with you. Otherwise you are the God, which is not the case.Hope you don't use earthly stuff to mess up with God's kindom, which is gracious and p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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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3-10 15:14:41
TigerForest: 原來你也是基督徒!奇了!奇了! 聚集在山人那裡的好幾個厭惡民主喜歡專制的還倒都是所謂的基督徒,人以群分總是真的。待我今晚再給你們補補常識。

你若真讀過社會契約論,就該知道政府是人與人之間契約產物,不是啥山人所說的政府與人民立約的謬論。怎沒見你這專家出面去糾正?

你枉為基督徒,卻不知道基督精神的本質和運用,不知道西方文明與基督教的源流。講話用語還刻薄張狂得很。你若真有點斤兩,可以回到我博克下切磋。

還好,大多數基督徒還是像星辰兄、楓苑兄那樣文明、正義、言而有據,否則基督教要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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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gerForest 留言時間:2011-03-10 11:39:00
Pumbaa:

我覺得您還是受洗歸於基督門下吧。畢竟也是一個莊嚴的儀式, 宣告您正式進入了神的家。這樣也可以讓您心中對過去在大陸所受的苦難有個釋放。用主上十字架前的一句話“饒恕他們把,因為他們所行的,他們不知道”(知道這很難,但您受的苦與我們家49年以後所受的苦難,實在是小巫見大巫)

同時借您的寶地一用。

蘭冠雲博。昨天看到您的博文時已經太晚,所以沒有時間跟個貼。既然您在此大放厥詞, 那就不妨把我在山人博那兒回的一帖帖到這兒,算是對您把與您意見相左之人稱為等而下之之人的回應。

山人兄:

好文。昨天讀蘭冠雲的文章時就覺得好笑。一個對基督沒有信仰的人在哪兒大談基督教是民主的根基,簡直讓人笑掉大牙(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星辰的翅膀的跟貼)。民主只不過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一種契約關係,與神八竿子打不着。一個屬世,一個屬靈,完全兩碼事。神一再強調要我們體貼聖靈,而不要體貼肉體。看看如今的西方國家,正因為有了民主,導致今天很多的基督徒遠離了神,即便有些基督徒每個禮拜都去教堂敬拜神,但他們追求屬世的功成名就遠超對神的追求。當今的成功神學大行其道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對於盧鶴發表的對基督教大不敬的言論,那是他的觀點和他的事。主(耶穌基督)對他自有定論。實在輪不到您說三道四。勸您一句,Please do not be so judgmental. Only God has the power to judge people in this world.

另外,有時間不妨看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再來談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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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3-10 10:57:54
同意伊萍的看法。pumbaa的思想能淨化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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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萍 留言時間:2011-03-10 10:35:50
pumbaa的思想像詩一樣美,但又像現實一樣合情合理,很喜歡。
我對基督教的很多看法都與你相似。
尤其喜歡這一句:“我們同處一個世界,盡力付出,必得回報,那回報就是人人將處於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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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10 05:40:35
謝謝山哥;也很高興你喜歡我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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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時間:2011-03-09 21:28:56
pumbaa:祝賀滿月。

你的故事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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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09 18:17:48
蘭老弟:
你還好笑?我看見這種拉基督大旗做虎皮,氣死了。
我要洗衣了,先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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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3-09 18:12:58
Pumbaa, 是因為我的博文而有感吧?你的故事很有趣。

有個基督徒朋友正在我家跟我切磋呢,他生怕基督教被我利用了。那個山人急火火地發了一帖講聖經中不能引申出民主的概念,深怕基督徒都喜歡民主去了一樣,煞是可笑。 還有蘆鶴,恐怕連我的文字都讀不懂,呵呵,就趕着跳出來罵基督徒就是虛偽反民主等,也都有醜類在下頭鼓掌叫好。很好玩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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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3-09 18:07:49
謝謝飛雲先生。

德孤先生,你說的正是我得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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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3-09 18:05:32
你我都是喜歡獨立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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