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裔別哆嗦 特有理 2016-2-18 美國華裔警察,警官梁,因執勤時哆嗦,導致手槍走火要了別人的命。結果史無前例地被判多項殺人罪名成立,面臨數年的牢獄之災。這個事件在海外華人社群引起了軒然大波,這個明顯帶有族裔色彩的荒唐判決,使許多華裔看到了自身權益的危機。在這個時刻,如果華裔社群還不能挺身而出,那可真是無可救藥了。但是,鬥爭和維權必須要有心智的依託,而這恰恰是華裔最大的缺陷。 據說美國同胞們準備在2月20號舉行全美大遊行,雖然我本人並不青睞這種方式,但既然大家願意這麼做,咱只能友情幫助參謀一下。最近看了網上的一些討論,真覺得許多女性的觀點比男性的視野還寬闊,誰讓中國一直陰盛陽衰呢?其實,遊行的目的就是要表達不滿,講理在大街上不是地方。關鍵是美國同胞要能夠凝聚這樣的共識。而問題的關鍵就是華裔從來都不會達成共識,就如我這個觀點,許多人就會想:你算老幾啊?正是因為華裔里的“高人”太多,因此算盤打得也特亂。華人辦事,有兩個主要的毛病:一是喜歡拔高調。就是一個孩子被人家欺負的事,許多人恨不能把捍衛美國社會正義的責任全攬在自己身上。二是起鬨,把遊行當成一種聚會聯歡的形式。一哄而起,一鬨而散。游完行一頓吃喝,就沒下文了。此外,還要加上一條:黨的領導。黨的領導無處不在,許多所謂的“僑領”就是給黨拉皮條的。這種場合,黨一定會想方設法展示自己的影響力。一頓指示下來,那些“僑領”就會屁顛屁顛地去落實。但是,黨也是政出多門,各方渠道也是八仙過海。到了具體實施,就是一鍋漿糊。行還沒游,說不定內部已經吵得不可開交了。 越是大規模的群眾運動,目標越要明確、主題越要簡潔、情緒越要相襯。記住:遊行就是為了表達不滿,展示一下情緒。這不是去講理,只是為講理做鋪墊。而且,遊行不是為了博得同情。說白了,就是為了製造麻煩!這個道理不明白就自己琢磨一下吧。因此,憤怒一定要表現出來,必要的情緒失控反而是一種理性的表達。憤怒的表達並不僅僅是上街,沿途的華人商店和餐館都應該罷市支持。否則,。。。對於那些挑釁的,一律痛擊;對於內部撈政治資本的,比如舉五星紅旗的,當場揍翻在地。 梁警官案件的關鍵點就是“玻璃橋心理”。人走在地面上不會肝顫,可到了懸崖邊的玻璃橋上,許多人的腿會情不自禁地哆嗦。那些讓陪審團的人模擬現場的方式就是一種低級的笑話,居然能成為定罪的推理依據,簡直是美國司法體系的一大恥辱。什麼現場判斷不判斷的?你判斷玻璃橋不會塌,能讓許多人不哆嗦嗎?其它什麼也別說,就咬住這一點不放。只要有這一點,其它的罪名就都屬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 此外,不知美國的勞工法是怎樣規定的。我們加拿大的勞工法規定:雇員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雇主承擔。而且如果不是雇員主觀疏忽(Negligent),雇員是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梁警官不過是美國警察系統的一個雇員,對於一起由於雇員緊張而造成的事故,雇主必須是首當其衝的。因此,遊行時包圍一下當地的警察局是完全必要的。 但願以上的想法能為美國的同胞們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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