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這玩藝兒…… 如今一提“民意”好像挺神聖,而且是越來越神聖。各個民族、地區,以至國家的頭兒們都信誓旦旦地說,他們所作所為如何符合民意,尊從民意。在一些實施民主制度的地區、國家裡,在野的政客們也在為爭取民意想得腦仁兒疼,你看他們為什麼禿頂?在家裡着急薅光啦!您或許說我這話不對,在台上的政客腦袋更禿,女政客們怎麼都滿腦袋頭髮。我告訴您,在檯面上的傢伙們更注意這民意,更得想辦法使自己的做法符合民意,或讓人們相信他們代表老百姓的心聲,以便獲得更高的民眾支持率;那就更得薅頭髮。那女政客們呀……嘿嘿,戴假髮唄(我這是胡說,別當真)。 這對政客們來說沒什麼不對的,特別是民主體制下的國度更要如此,要不然真沒人投您的票呀,那還當什麼官兒。就是獨裁體制國家的統治者也必須強調自己符合民意。就算是中國過去的專制王朝,“朕即國家”的皇帝也得宣稱自己順應民意。還真是那麼回事,百姓是水,“水可載舟也可覆舟”,暴君荒淫無道,殘酷魚肉人民,老百姓忍無可忍,不再做順民,最終的結果就是天下揭竿而起,改朝換代了。 這麼說民意確實是一個政權的根本?可以這樣定義,不過我必須告訴您,在很多情況下,民意是相對的。民意--人民共同的意見和願望(引自現代漢語詞典),常常是指某一民族、地區或者國家、國家集團的民眾的意願。也就是說,由於現實利益、文化背景、價值觀念和思想意識的不同,民族、地區或國家、國家集團間的民意往往是不一樣的,有時甚至是激烈衝突的。世界之大,各國情況太不一樣了。怎麼解決?打唄。您翻開世界文明史看看,和平永遠是戰爭的間歇。是的,善良的人們都有着世界大同,永遠和平安寧的願望。但就可以預見的將來講,我們還看不到人類世界會有這種美好的局面到來。 一位偉人說“戰爭是政治的最高形式”。當彼此矛盾的民意相互衝突,始終無法妥協時,戰爭就來臨了。結局最終是強者擊敗弱者。那失敗一方的民意呢?失敗了還談什麼民意。這裡只體現戰勝方的民意。這話聽起來……可有時看起來是弱小的一方,最終成為勝利者。這並不自相矛盾,其實那是一時看起來弱小的一方是真正的強者;貌似強大的一方往往外強中乾。很多情況下,人們被似是而非的假象所迷惑,認識不到誰是真正的、最終的強大一方。 本人對現代漢語詞典有關“民意”的解釋有點疑問。“民意--人民共同的意見和願望”,為什麼是“共同的意見”呢?什麼時候有過100%的民眾有着某種一致的民意?因此這個“共同的”,實際上只能被看成簡單或相對多數民眾的意見。只有獨裁者口中才有自欺欺人的,100%的“民意”。您要說就是有100%的民意,而且還有全人類共同的民意,比如都要吃喝拉撒睡,都想過好的物質生活,並且活得長,咱也沒輒。然而為滿足這最基本的民意--其實也就是基本欲望,在各個不同階層、民族、地區,乃至國家和國家聯盟之間,就必定最終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民意,並時時彼此衝突。 怎麼辦?現代民主社會的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嗯,好,不同的民意相衝突了,大家在平等的原則下充份表達意見,然後投票。您所屬的利益階層、民族和地區如果在人數上是少數,那您所認同的民意就老太太打飛腳--旋(懸)啦。您再委屈也得尊從多數人的民意。這確實比非民主社會要好。權力和金錢相對不起作用,多數原則決定一切。 但意願是隨便能放棄的嗎?畢竟是切身利益呀,誰願意吃虧呀?那就爭取多數吧。所以政客在現代民主社會中的角色便越來越重要,尤其在信息化社會中,他們是利益代言人,忙得團團轉,上竄下跳,張牙舞爪,使出渾身解數製造並擴大影響去爭取民眾。聰明的政治家在其政治集團的擁戴下,能夠綜合各個利益階層的意願,儘可能地達成各種妥協,形成政治勢力,最終通過選舉在一個國家之內占據統治地位,形成多數的民意。一旦成為民族、地區和國家的主導力量之後,政客們就可以想方設法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了。 這些政客們這麼做會不會有作用?問得好。如果沒作用,他們還表演什麼?肯定是有作用。這麼說民意也是可以通過政客們的引導、鼓吹(說煽動也可以)改變了?我以為然,雖然不知道政治家在多大程度上改變民意,但一定有作用,而且是相當大的作用。 可為什麼政客們總要信誓旦旦“一切由民意來決定”呢?明明他們潛移默化地改變了民意,最後反過來又把責任推給民眾,這也太狡猾了吧?怎麼說呢?政客首先要成為民意的代言人是不言而喻的。只有得到民眾的支持,並掌握權力後,才可以逐步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進一步去實施政客們的理念,當然要引導民意,否則再義無反顧,沒有百姓跟着也會無所作為。一旦民意在政客們的作用下最終改變了,就會形成社會力量,此後的事情就順理成章,當然“一切由民意來決定”了。 不過“一切由民意來決定”是有條件的。其中主要的一條就是只能在民主體制的國家內(另外還有些特定條件限制着民意的實現)。國家間的利益衝突實際上也是不同民意間的對立,但解決的方法就沒了民主的原則。真不幸,人類社會中並沒有一個凌駕於所有國家之上的民主機構來管理世界。您說“國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這似乎讓每個國家成為個體,經濟、軍事能力、人口多數都得被排除。太平洋島國湯加和美國平起平坐。這只在利益不相干時可以接受。從歷史上看,一個小國、弱國的民意與一個大國、強國的利益(當然代表着民意)相衝突,往往是通過非民主的手段解決,弱肉強食,實現大國、強國的民意。 有人說現在人類社會在不斷的進步和民主化,各個國家已懂得相互尊重對方的民意。我不敢苟同。大國、強國確實在某些時刻妥協,那不是要尊重對方的民意,而往往是因為是經濟上的原因。世界經濟一體化是現實情況。通過暴力手段把對方揍個鼻青臉腫,也會使自己的拳頭受傷。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經濟體系中,強大一方的妥協雖然不得已,但往往是“兩害取其輕”,是明智的選擇。另外還有個原因,人類毀滅性武器的發展非常之迅速,很多國家已掌握重創大國、強國的核武器。大家應該知道,強大的一方更怕同歸於盡。 那麼弱小的一方如何保護自己民眾,繼而實現其民意呢?這就要看其政治家是否有大智慧了。如果民意確實與強鄰的利益相衝突,真正保護其自身利益的手段就要想方設法修正民意,以求自保。這看起來很窩囊,可誰讓您是弱小的一方呢。誰讓國與國之間無法用民主的原則解決利益爭端。當然,一些利令智昏的政客就是不願意看到這一點,其結果就是毀滅自己的民族、地區和國家。 民意往往也在既成事實的條件下逐步被改變。要證實這一點我們當然還得看歷史。典型的例子就是強大民族、國家的對外擴張和弱小民族、國家的被併吞。被侵占地區的民眾開始總是要激烈抵抗的,但只要占領者始終保持強大,被占領者抗拒就會被動地、主動地分化瓦解。這民意不是改變了嗎?您可別輕蔑地說“那些都是劣等民族”。世界上這樣的歷史事實太多了。 一個民族、地區和國家的民意總是隨外部、內部條件的改變而相應調整。這好像是說“民意”是個婊子。如果您看到這兒確實有這種感覺,咱可真有些惶恐。老實說,我並非不尊重民意,某種意義上說,這畢竟是立國的要素。但我還是要說,不得不說,民意有着局限性、盲目性,往往出於人的本性。如果不是這樣,世界上就不會有戰爭了。 越說越不像調侃了,不說啦。 03/2006 後記: 這是六年前寫的文章,中間還用到“人民”這樣的詞兒。為了區別中共對人民的解釋,我這裡定義的人民是全體中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