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因為太窮? 對於印度這個自稱民主制度的國家人們議論頗多;最熱議的應該是印度社會的極其腐敗。我個人認為,印度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其制度無法有效運行。民主制度的有效運行是不是與民眾生活水平有關?附了圖表,世界各國中,紅色越深越腐敗。從圖表中看出,歐洲和世界其他生活水平高的國家的腐敗程度都大大低於其他生活水平低的國家。下面是一組有關印度社會的文章。其實印度方方面面的腐敗,很多您都在中國似曾相識。  *********************************************** 腐敗已成印度生活方式 官員受賄肆無忌憚 “腐敗或恐怖主義,哪個是印度在2011年更急需應對的問題?”2011年1月,印度的一份網絡調查這樣問道。 提問前的兩個月間,印度曾接連曝出多起貪腐醜聞: 2010年11月9日,國大黨發言人宣布接受馬哈拉施特拉邦首席部長阿肖克·恰范(Ashok Chavan)的辭職,恰范在任期間,曾利用職權將該邦首府孟買市專為印軍陣亡士兵及其家屬建造的安居公寓,分給政府官員、軍隊將領和自己的親屬。就在宣布恰范辭職後不到半小時,國大黨發言人告知公眾,由於2010年10月舉行的英聯邦運動會組織混亂,且80億美元的最終支出遠遠超過7500萬美元的初期預算,涉嫌貪污的運動會組委會主席蘇萊什·卡爾馬蒂(Suresh Kalmadi)宣布辭職。 11月14日,印度通訊與信息技術部長安迪穆圖·拉賈(Andimuthu Raja)宣布辭職,這位來自平等黨(DMK)的前部長,曾在2008年將2G手機運營牌照發給85個不具資質的企業並從中收受賄賂。 按照印度《今日印度》雜誌(India Today)一篇社論的話說,“2010年,有一個單詞統治了這個國家的詞彙表,那就是‘腐敗’。”於是,2011年初的那份網絡調查,其調查結果便在預料之中——超過90%的參訪者認為,在印度,腐敗猛於恐怖主義。 印度貪腐高官在2010年底相繼落馬以及由此激發的民眾肅貪訴求,顯然說明印度的腐敗問題已嚴重到相當程度。2011年1月17日,14位印度社會知名人士在致國家領導人的聯名公開信中更是直言,腐敗作為印度的“治理赤字”,正侵蝕着國家的肌體,印度必須以“緊迫感、決心和戰時體制應對這種病症。” 只是,在這個腐敗幾乎是作為生活方式而存在的國家,腐敗是否比恐怖主義更容易應對或許才是真正結果難料的問題。 小腐敗,大腐敗美國非盈利機構“追蹤國際”(Trace International)是一家旨在為企業提供守法建議和培訓的組織,該組織的總裁、反腐專家亞歷桑德拉·瑞吉(Alexandra Wrage)女士曾將印度的腐敗模式形容為“金字塔型”。“其主體是在基層易手的大量小額錢款,較高級別的政府官員則對受賄持反感態度”,瑞吉在接受美國《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的採訪時說,“儘管並非全部,但一些官員在官僚體系中攀升時會脫離腐敗。” 與瑞吉觀點相類似的是,國際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早在2005年的一份調查報告《印度腐敗研究2005——改善治理》(India Corruption Study 2005 —To improve Governance)中就指出,印度的公安、法院、土地管理、市政服務、公立醫院、農業小額貸款等公共服務部門,存在大量“小腐敗”(petty corruption)問題。 比如,印度金融中心孟買市的道路交通辦公室門外,有一群人常年守在那裡,當地居民來此辦事的時候,這些人會一窩蜂似地將其圍住,“需要駕駛證嗎?不用考試!”為了省去“繁瑣”的過程,急於開上車的人往往願意付給這些“中介”3000盧比(約合65美元),然後買到一本如假包換的駕駛證。至於“中介”們如何與辦公室里的工作人員交易,沒人知道。通過這種不合法手段獲得駕駛證的人時常會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不過只要違章司機懂事,賄賂交警的錢幾乎就是對他們的唯一懲罰。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在這個國家,從前行賄只是為了能做錯事,而現在即便是為了做正確的事,人們也要破財。”“亞洲論壇”(Asian Tribune)網站在一篇題為《印度腐敗年》(The Indian Year Of Corruption)的文章中說。 如此諷刺的事例包括,當一個農民想要從銀行獲得貸款時,他就不得不向所在村莊的會計行賄,因為銀行需要農民提供與其生產和財務相關的記錄,而這樣的文件只能由本村的會計出具。這項工作可能3天完成,也可能需要30天,關鍵在於農民究竟給了會計2美元、50美元還是250美元。為了讓銀行批准貸款申請,申請人根據慣例要用貸款額的10%賄賂銀行官員。又如當一個人到警察局報警時,如果他不向警察行賄,那麼他的案件很可能就不被受理。 醫院裡的“小腐敗”問題就更多。人們在向醫院申請一份合法的出生證明或死亡證明時,行賄幾乎是必不可少的前提;而在婦產醫院,母親們為了看一眼自己剛出生的孩子也要花錢打點護士。對於印度人來說,這樣的事並非個案,而是常識。“在印度某城市進行的調查顯示,一半以上的參訪者曾向公立醫院行賄,而在小城鎮的醫院中,這個比例上升到近90%。”聯合國開發計劃署2008年發布的題為《應對腐敗,改善生活》(Tackling Corruption, Transforming Lives)的報告中,有以上這樣的調查數據為證。 真正與“小腐敗”少有牽連的或許只能是離基層較遠的印度高官,不過他們中的大多數並非如瑞吉所說的脫離了腐敗,而是像2010年底去職的三位大員那樣奔向了大腐敗。 事實上,印度從來不乏高官腐敗的記錄。比如1987年,瑞典媒體就曾揭露印度高官在收受4620萬美元賄賂後從瑞典一家軍火公司購買了價值13億美元劣質武器的醜聞,事發時任印度總理兼國防部長的拉吉夫·甘地(Rajiv Gandhi)因被認為涉嫌貪腐而在1989年的大選中慘敗;2000年,印度前總理納拉辛哈·拉奧(Narasimha Rao)因腐敗問題被判入獄;2005年,印度外交部長納特瓦爾·辛格(Natwar Singh)則由於涉嫌在與伊拉克的石油換食品交易中受賄而辭職。 與基層公務員相比,印度官員在受賄時甚至更加肆無忌憚。2004年初,印度ZEE電視台記者維賈伊·謝卡爾假扮成商人,向艾哈邁達巴德市地方法官巴拉姆·巴特行賄4萬盧比(約合860美元)並提供了一份人名單,要求法官逮捕名單上列出的四個人。收了錢的法官巴特很可能根本沒看名單就下達了逮捕令。幾天后,記者謝卡爾將“交易”時偷拍的錄像和逮捕令交給了印度首席大法官克雷。克雷看後怒不可遏,並呼籲嚴懲司法腐敗,而那四張逮捕令上的名字則分別是大法官克雷、印度總統卡拉姆、最高法院法官辛格和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前主席簡恩。 內損傷,外損傷大大小小的腐敗問題使得印度國民和政府每年都要花大錢為之埋單。《印度腐敗研究2005》的調查顯示,印度國民每年向11個公共服務部門行賄的金額為2106.8億盧比(約合46億美元);而據印度審計部門估計,僅2010年11月曝出的三起高官腐敗案就給印度政府造成約450億美元的損失。 對於印度來說,450億美元意味着什麼? “如果用來購買食品,能供印度所有窮人生活十年;連續五年資助印度最大的就業計劃,通過這個計劃,任何印度人都可獲得100天、每天工資100盧比的就業機會;未來三年期間,保證印度所有女孩接受初等教育;建立十個空軍飛行中隊、一個航空母艦戰鬥群和幾百輛坦克;未來一年間,將所有印度人的稅率降低15%。”《華爾街日報》網站的一篇文章如此計算。 2010年11月,美國非盈利機構“全球財政健全”(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tegrity)發布報告稱,1948年至2008年間,印度因逃稅漏稅、行賄受賄、收受回扣和犯罪等行為流向國外的非法資產高達4620億美元,約為目前印度外債的兩倍,而這樣的“黑錢”還在以每年增長11.5%的幅度加速外流。該機構的組織主管雷蒙德-貝克(Raymond Baker)表示,“這份報告清楚地顯示了逃稅、腐敗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動給印度造成了巨大損失。與此同時,非法資金外流還加劇了印度的貧困並擴大了貧富差距。” “發展速度排名全球第二位的經濟體正被其‘邪惡’的本性所阻礙”,英國《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這樣認為,而印度總理曼莫漢·辛格(Manmohan Singh)則直言,“腐敗是國家經濟繁榮的唯一且最大威脅。” 對於這樣的“阻礙”和“威脅”,世界銀行(World Bank)早在1999年就已做出量化分析。當年“世行”的一份報告認為,如果印度的腐敗能降至許多北歐國家的水平,那麼印度的國民生產總值將增長1.5%,外國直接投資則可增加12%。 不過直到今天,印度的腐敗程度仍遠甚於這些國家。“透明國際”發布的“清廉指數2010”報告(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2010)顯示:2010年,印度的清廉水平在178個被評估的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87位,中國排名第78位,而北歐國家中的丹麥排名第一,即使成績最不濟的冰島也排在第11位。 “博茨瓦納(“清廉指數2010”排名第33位),這個1960年代世界上最貧窮的小國,如今也領先印度約50個名次”,因而“亞洲論壇”的文章說道,“腐敗損害了我們在國際社會中的形象,而且使我們失去了外國的尊重和很多機會。” 事實如此。一家名為“印度之窗”(WindowIndia)的網站在題為《外國投資在印度:投資者的擔憂》(Foreign investments in India: investor concerns)的文章中指出,印度的政治現狀和植根於各級政府的腐敗是阻礙外國投資者進入印度的主要因素。” 或許“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發布的《全球競爭力報告2010-2011》(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0-2011)能夠反映出人們究竟如何看待腐敗與印度發展之間的關係。這份報告顯示,2010年至2011年,印度的競爭力在被評估的139個經濟體中居於第51位;而在印度“對經營生意影響最大的消極因素”排行榜上,“腐敗”位列第二。 “為保護印度健康的形象並使國家發展免受損害,我們迫切地需要能夠遏止腐敗的法規。”印度工商聯合會在2010年12月9日,即聯合國“國際反腐敗日”當天鄭重表示。 反也難,防也難其實印度並不缺少反腐法規。目前,印度擁有包括《防止腐敗法1988》、《反洗錢法2002》、《中央文官行為準則》、《全印度文官行為準則》等在內的一系列反腐法規,以及中央監察委員會(Central Vigilance Commission)、中央調查局(Cent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等反腐機構。然而問題在於,印度與反腐相關的制度設計存在嚴重缺陷。 比如作為印度的最高監察機構的中央監察委員會需通過各層級的監控官對政府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和國有企業等進行反腐監控。監控官雖然在業務上向上級監控官負責,但在行政上卻需要服從本部門首長的領導。事實上,印度的監控官通常就是由其所在部門的人員,甚至是部門首長兼任。如是,由各級監控官組成的印度反腐監控體系雖非形同虛設,但在解決腐敗問題時顯然效率不高。 與官方監察相比,印度的反腐輿論監督和民間行為似乎更具活力。事實上,如ZEE電視台記者那樣設圈套取證的事例在印度並不少見,印度民眾則大多對這種“釣魚反腐”持支持態度,因為通過偷拍的錄像,他們得以知曉官場中的大人物其實和街上的交通警一樣熱衷索賄這個真相。 為了對付幾乎無處不在的“小腐敗”,2007年,一家總部位於印度欽奈市的非政府組織“第五支柱”(5th Pillar)別出心裁地印製了零面值的盧比鈔票。這種鈔票看上去與50盧比的鈔票差不多,只是面額為“0”,而且用“根除所有層面的腐敗”和“我承諾絕不受賄行賄”代替了50盧比鈔票上“印度儲備銀行”和“我承諾付給持票人50盧比”的字樣。 0盧比鈔票推出後頗有些效果。據說泰米爾納德邦一位負責供電服務的官員在收到這樣的鈔票後極為震驚,然後他把從一個村子裡索取的賄賂全部退了回去。另有一位銀行職員,在審核一位女士的貸款申請時試圖索賄,結果接到了0盧比鈔票。這位銀行職員最終批准了貸款,而且還為那位女士獻茶一杯。 不過,若要有效解決印度的腐敗問題,0盧比鈔票及類似措施的力量顯然不夠。事實上,腐敗之所以成為印度的社會頑疾,很大程度上應歸因於印度的反腐機制重“治”不重“防”;而若要有效預防腐敗問題,印度無疑還需找到促成腐敗的深層原因。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羅伯特·莫頓認為,如果一個社會強調經濟成就,但又使人們獲得經濟成就的機會受到嚴格限制,比如許多人因種族、缺乏技能或資金等難以接近社會的機會結構,那麼這個國家的腐敗就會比較嚴重。莫頓的理論,無疑有助於理解印度的問題。 印度中央監察委員會於2005年發布的《反腐敗指導手冊》則認為,印度的腐敗之所以難以根除在很大程度上與印度的社會結構有關。事實上,由於家族關係和種姓制度是印度社會結構的重要基礎,所以印度人通常更忠誠於其所在的集團而非整個社會,官員利用職權為集團成員謀利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此外,印度的民主政治也被認為對腐敗長期存在負有責任——如果前通訊與信息技術部長拉賈所在的平等黨不是國大黨執政聯盟中的重要成員,那麼總理辛格很可能在2008年拉賈剛被舉報時就對其下手了。換句話說,在印度民主政治的語境中,廉潔者的成功並非源於對腐敗者的打擊,而是妥協。 當這些複雜的原因交織糾纏着這個國家時,想要反腐的印度,究竟能有多少勝算? 印度反腐網站“我行賄了”躥紅 想一想吧,如果維修水管要行賄,考取駕照也要塞錢的話,你會是什麼心情?在不少印度人看來,這是稀鬆平常的小事。不過,總有人不甘向腐敗低頭。在印度網民中很紅的“我行賄了”網站就是其中一例。 兩名不堪國內腐敗橫行的印度“海龜”創辦該網站,希望通過現代科技的力量,抑制國內腐敗。如今,“我行賄了”網站已經引起政府部門的注意,印度卡納塔克邦交通部長根據網站的“舉報”,懲處了20名手下的官員。 案例:領結婚證也要行賄 打開“我行賄了”網站,一眼便會看到上面的橫幅式廣告,廣告上寫着:“揭開腐敗的市價。”點擊下面的鏈接,可以填寫自己的“行賄”故事,就像寫博客一樣,非常簡單;也可以看別人怎麼“行賄”,就像看網頁一樣。 這裡有人抱怨領結婚證竟然也被索賄。“我去了3次,每次他們都找不同的藉口,最後向我要了1000盧比。”還有人說,公立醫院的服務儘管名義上免費,但是有些醫生會額外索要3000-5000盧比。有個人為了買房子註冊登記,多付了3500盧比,他說“我很羞愧,但是沒辦法”。 目前,大約有1萬個腐敗案例記錄在“我行賄了”網站中,涉及印度全國19個部門,347個城市。回帖和留言有10多萬條。 網站創始人之一斯瓦提說:“他們的信息都得到了很好的保護。所有發帖的人都是匿名,而且能確認身份的信息,諸如所在地、電子郵件地址、職業、興趣愛好等都不會被公開。” 目的:“用人民的力量遏制腐敗” 這個網站成立於去年8月,創始人是兩名印度“海龜”拉馬什和斯瓦提。兩人在美國和英國生活多年。回到印度後,他們對“辦什麼事都得花錢”的風氣越來越不滿,便在印度IT產業基地班加羅爾組建了這個網站。 “我們也要為此(腐敗)負責,我們也曾行過賄,否則根本不能辦成任何事。”斯瓦提覺得,腐敗太多,印度民眾也有責任。民眾的不自覺助長了壞風氣。 因此,斯瓦提的團隊稱,他們創辦這一網站,是想考察一下印度的腐敗到底有多嚴重,是什麼規模。最終的目的是希望通過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賄故事,讓人們體會到腐敗的代價,形成規模和聲勢之後,能推動政府改進辦事流程,同時遏制腐敗問題發生的根源。 “我們相信用人民的力量可以遏制腐敗的蔓延。”網站的創辦人拉馬什和斯瓦提在接受採訪時說。 影響:20名官員被罰 網站創辦至今,也確實達到了警醒政府的目的,印度卡納塔克邦的交通部長就成了該網站的“粉絲”。網站創始地班加羅爾是卡納塔克邦首府。 當印度卡納塔克邦交通部部長巴哈斯科爾·拉奧得知該邦交通部經常在“我行賄了”網站上被網友舉報後,決定親自邀請網站的團隊來座談。當着所有職員的面,展示網友的留言。“我想利用這個網站來清洗我的部門。如果我只是一個人在做這些事,我可能會遇到很嚴酷的局面……但是網站證據確鑿,這無疑為我的部門改革提供了支持。”目前,已經有20名官員受到警告處分。 拉奧說,座談之後,該部門的腐敗投訴減少了很多。因為很多官員意識到,如果再行賄,這種醜事會走出辦公室,甚至傳遍全世界。 不僅如此,拉奧管轄的交通部還推出一些新的技術手段,防止受賄現象發生。比如,考駕照是人們最為詬病的腐敗高發地,今年,世界首家全自動駕照中心在班加羅爾開張了。這將大大減少行賄的可能性。拉奧現在成了“我行賄了”網站最忠實的粉絲之一。 “我行賄了”為何印度有效中國難行 印度有兩個“海龜”,回國後對本國社會生活的適應性差了,出於對腐敗的不滿和“抑制國內腐敗”的考慮,他們創辦了一個叫“我行賄了”的網站,專門搜集各種行賄故事,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留言,跟網友分享行賄經驗,比如為什麼要行賄、具體金額、結果怎樣等。這家網站在印度“躥紅”了。該網站躥紅的證據倒也踏實:目前大約有1萬多腐敗案例記錄在“我行賄了”網站中,涉及印度全國19個部門,347個城市。回帖和留言有10多萬條。更重要的是“達到了警醒政府的目的”,印度交通部長甚至表示“我想利用這個網站來清洗我的部門”——這還不是說着玩的,已經有20名官員受到警告處分,該部門的腐敗投訴減少了很多。 看來“網絡反腐”有較強的普適性,或許也各有特色國情。印度式的網絡反腐,叫喚“我行賄了”就有效。 在中國,可以確證栽倒在網絡上的貪腐官員,其實屈指可數。然而,僅從惡官“落網數”看網絡反腐的意義與價值並不客觀。網絡反腐的特點之一即“雷聲大”——對官員來說,一掛上就名滿天下,因而特別嚇人;對網民來講,於虛擬空間、千里之外射惡官落馬,因而特別鼓舞人心。所以說,網絡反腐於中國,其可見實效不多,而“無形資產”之豐厚卻難以估價。 中國式的網絡反腐,多半基於侵權控訴、涉私爆料和“窩裡鬥”式的舉報,如周久耕“天價煙”那種誘發落馬的因素,可稱之為“疑點發現”,其實這屬於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以公開“我行賄了”的這種方式反腐或控訴,中國網民亦可一試,但我預計躥紅不了。主要原因在於:雖然理性判斷中的行賄行為是被迫的,也是大惡的,但我們社會中的行賄卻是心甘情願的、積極爭取的,我們是熱情行賄,甚至是狂熱行賄。行賄領域的競爭異常慘烈,大家怕的是“燒香找不到廟門”。 我過去總結過:賄賂才是硬道理;小賄小發展,大賄大發展,不賄不發展。經濟與社會權利、利益的競爭規則,即官員決斷、大官獨裁。人家受賄就是給機會、給面子或默默認可、伺機支持,起碼是不挺身而出壞行賄者的好事。 行賄有人接受,有權力、權貴做靠山,幾乎等於事業成功、人生命運轉折,等於有錢有勢,這實際上也被世俗大眾所羨慕。可以說,大部分中國人之人生追求的“初級階段”,就是爭取到行賄罪的犯罪資格。換成難聽一點的話,爭取犯下行賄、受賄罪,就是普通中國人的“事業定位”與“人生追求”。 中國官方鼓勵說出“我受賄了”,並設立有退賄賬號;中國國民揭發“他受賄了”,全部希望寄予上級權力查處。若是喊出“我受賄了”,一般那是打算“同歸於盡”的決然之舉,這還不一定給“對手”造成實際傷害,白白搭上自家性命的可能性還不小。 與印度乃至各國對比,我們對腐敗的容忍度最高。舉個不久前發生的事情為例:安徽巢湖市委書記周光全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何幫喜和徐頂峰曾涉嫌因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分別向周行賄的事實,寫入周案判決書;但是今年兩會上,何、徐的名字仍出現在安徽團代表名單內,即便媒體反覆質疑、網聲為此大嘩,還是對其無可奈何。 “我行賄了”在印度有效,是因為有很多官員意識到,“如果再行賄,那就不僅僅是行賄者和受賄者之間的事情了,這種醜事會走出辦公室,甚至傳遍全世界”。如果像巢湖行賄事件一樣,醜聞“傳遍世界”和寫入判決書都聽之任之,也就一點用處都沒有了。 看着“我行賄了”上面的反腐留言,我們可能會發笑或納悶。不僅賄款額顯示窮酸無比,行賄對象的身份也莫名其妙。“維修水管要行賄”,純屬市場機制問題,競爭到位,給勞動付出市場價即可解決,在我們這裡,這是給民工一掙錢機會呢。考駕照環節竟然“是人們最為詬病的腐敗高發地”,所謂行賄不過給人家區區一盒煙錢。有的印度醫生會額外索要3000-5000盧比,我們這裡不享受公費醫療、交過天價醫療費的人還得拿幾千人民幣的紅包給醫生呢。索賄,沒出息!太低級、太失敗了,我們這裡行賄需要千方百計、排隊加塞呢! 正如著名的反腐專家瑞吉所說,印度的腐敗,好的一面在於它是金字塔型的,即主要由最基層的大量小額錢款往來構成,但更高級別的政府官員不(太)願意收受賄賂。我看,這種腐敗的“群眾基礎”雖好,但實際上不足為慮。怕的是我們這裡的“倒金字塔”式的腐敗——越往上撈錢越多,反腐敗成功的希望就越加渺茫。 這還不是讓人絕望的。“屁股決定”與邏輯混亂更可怕。腐敗會導致亡黨亡國——這是共識;腐敗的根子在於制度——仍然還是共識,然而,有人推出來的結論竟然是“制度不能變”……利益決定,雞同鴨講,如此,夫復何言! 印度民主制度下的腐敗 “大口袋”與“逮總統” 齋普爾城,為拉賈斯坦邦的首府,建於1727年,至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根據記載,古代愛好藝術的國王傑耶·辛哈為使城市更加美麗,下令將全城房屋建築塗成淺紅色,“玫瑰城”的名稱便由此而來。 4月30日,我們到達齋普爾的第二天,趕上下大雨。雨停之後,往上看,公路兩旁重樓疊閣,廟宇林立,四周環以高大的城牆,窺見其雄偉氣勢。但是往腳下一看,整個城市街道上積水半尺深,駱駝、牛、馬、羊的糞便漂浮在雨水上面,真是慘不忍睹。所有的行人、汽車、摩托、牛都在半尺深的髒水中行走。儘管印度有很多有錢的人,他們也要在這種環境中走路、買東西、生活。據說其中有一些人搬到開發區居住,那裡的條件好一些。但是,我們在齋普爾開發區所看到的是,那裡私人投資建設了大樓,裡面非常現代化,只要一出門,情況依然如此。 在印度負責接待我們的扎胡說:“1727年城市設計就是如此,一直到現在沒有任何改變。” 記者:“獨立之後,政府為什麼沒有提供城市的公共基礎設施的供給?” 扎胡:“雖然政府收了很多的稅,但是政府並沒有在基礎設施方面做任何事情。” 記者:“為什麼?他們不需要政績嗎?” 扎胡:“原因很簡單,比如修建一條公路立項100元錢,經過層層貪污腐敗,最後只剩下5元錢,修不成了就不修了。正如你看到的選舉,競選者會講他們做了什麼樣的事情,一旦執政之後,前兩年在幹些事情,之後就開始忙着為自己掙錢,因為政府官員們都有很大的‘Big Pocket’(大口袋)。在印度50年以來,很少懲治政府官員的腐敗。雖然總理也可以到法院聽證,看起來非常的民主。但事實是,小偷偷了1000美元會被馬上處置,但是有權力的政府官員,拿了100萬是不能夠受到處置的,因為印度的司法系統也是非常腐敗的。所以出現像齋普爾城這樣的旅遊城市基礎設想相當的不足。” 記者:“天呀!中國的修路官員們首先還是要用95元來修路的,他們貪污的是那5元。” 與我同行的一位來自美國的男士插話說:“這可真是讓小巫見了大巫。” 令人略感欣慰的是中國正在治理中。總部設在柏林的透明國際組織日前發表聲明,高度評價中國有關部門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把行賄犯罪單位或個人列入“黑名單”的做法。聲明說,“在招標和項目管理過程中,中國在引進國際反腐敗先進經驗方面開創了一個很好的先例”。聲明還援引透明國際公共採購項目主任歐萊雅的話說:“中國政府禁止腐敗的建築業者承攬工程是一個積極的步驟,表明了政府打擊和制約腐敗的決心。此舉為其他國家和一些國際組織樹立了很好的榜樣,他們也應該採取更加有效、透明的‘黑名單’制度。” 依我理解,民主國家應該是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有完善的監督體系,為什麼民主制度會如此失效?為什麼腐敗已經成為社會的系統腐敗?制度優勢體現在哪裡?當我們聽完另一個印度司法腐敗的“故事”,更是令人瞠目結舌。 在印度,商人們為了相互報復,經常賄賂法官或律師,擾亂司法程序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前不久,在一名記者的4萬盧比(約850美元)的“金錢賄賂”下,古吉拉特邦的一名法官竟然開出了四張逮捕令,捉拿包括總統卡拉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克雷、最高法院法官辛格和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前主席簡恩的4名政界要人。不過,由於逮捕令是通過“設局”簽發的,而且罪名也是莫須有的,所以逮捕令最終不可能得到執行。但是,這一“金錢換逮捕令”的案件可謂印度獨立以來司法界的一大醜聞,使司法界顏面盡失。克雷在主持召開的一次司法界高層會議上憤怒地指責說:“連法院的受賄現象都這麼嚴重,其他部門的腐敗情況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一些司法人員為什麼執法犯法?一位通訊業內人士說:“被人買通是因為經濟不好,所以制度的優勢沒有體現出來。”在印度有錢是可以辦成任何事情的。雖然這是一條潛規則,但是在印度表現得如此直白、如此淋漓盡致,還是難以令人置信。 在齋普爾機場,同行者看到一個非常漂亮的印度女孩喜愛無比。扎胡告訴記者說:“只要有錢,這個孩子就是你的,甚至所有的法律文件都能證明這個孩子是你生的,這就是印度”;在新德里的自由市場中,當問到賣水果的小商販是否交稅時,回答:“當然交稅,但不是交給稅務部門,而是交給警察”;“在印度沒有駕駛執照也可開車,當警察盤問時,100盧比就可以OK”。一位叫大雷(Dalee)的印度朋友介紹他的經驗。 優勢的民主體制、悠久的法律傳統,健全的法律體系,他們在哪裡?王紹光認為,討論印度能否追上中國,邏輯上是完全可能的。出於對中國進一步改革發展給一點激勵,這樣說也不是壞事。但要說印度因為民主、法制這些原因能夠趕上中國,我覺得沒有說服力。我不知道說印度法制優勢的人到底想要說什麼,印度有法制,但它的法院和警察其實非常Corrupt(腐敗)。菲律賓也有民主、法制,也說英文,50年前是僅次於日本的亞洲第二富國,當時所有人都看好它的“軟件”———美式民主制度。然而它在過去50年的表現如何?現在有誰會說菲律賓是下一個中國? 請別拿印度的民主說事兒。 百度 重慶吧 鏈接: http://tieba.baidu.com/f?kw=%D6%D8%C7%EC&fr=ala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