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乡客,洛邑旧中丞也,厌时弊,乃挂冠游。有胡人喀什者,与有隙,闻而进玉骷髅,讥其无脑也。中丞素旷达,竟笑纳之。托灯下细审,翠色湛透,隐有光出;其形与人无异,损下颌而上齿森列如雪,且闻酒香;双目空,内视初黯然,忽豁朗似入洞天,大惊,不敢复窥。自是爱之,每把玩不已。旬日,喀什复来,见案头骷髅犹在,自忖:“中华人物果有容人量。” 中丞乃问酒香故,喀什笑道: “某初以是物助灯,然其光甚诡,畏之。乃以盛酒,味甘而烈,饮既久,竟能诗矣。”
中丞知喀什泼赖,信其以盛酒,不信其遂能诗。蓦见喀什攫骷髅起道: “某家贫少器,无此一具烂骷髅,唯伏缸牛饮,今待取归。”
中丞大怒: “物已赠人,岂可复索?”
言未已,却见喀什弃骷髅于案,袖古砚一方而走。乃哂笑曰: “此番若真了断江湖剪径行而习我中华文字,亦彼之大幸。”
遂捧骷髅再嗅,酒香愈浓,其内皎洁无瑕绝类深瓢,为饮器最得其用,乃服喀什之黠。每吟读,亦注酒至满,缓呷急吮,尽恣感怀。中丞素不作律诗,一日,忽垒然于胸,不吐不快,亟提笔而书: 弃官十载不悲秋,蹈海当年一叶舟。 别个埋金亡胆取,我家种豆放心收。 闲同鸥鹭推周易,偶助渔翁网月洲。 人问诗何醉时妙?窗前酒贮玉骷髅。
翌日再读大惊,自谓何竟作律诗耶?怪道喀什言已能诗,或真玉骷髅之助乎?因素与诗坛曹雪葵善,乃作书问之。不日答曰: “中丞固文学中人也,岂区区七律须多烦笔力哉?盖案牍劳形,抑人诗兴故尔。今掷皂帽如敝履,气爽身轻,自然墨畅无滞,此非玉骷髅之故审矣。”
读毕乃心安,然终宝之,不轻示人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