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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 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上)告子章句上 第十二章之、—— 解析:孟子曰:“今(通“金”)有(通“囿”)無名之指(直立,豎立),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通“友”)能(親善,和睦)信之者,則不遠秦(農耕)楚(鞭撻)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 即孟先生講:“被錢財所拘囿者乃沒有直立行走之人類所冠以自主之名義,屈服於威逼利誘者如同屈身爬行之動物乃不可能相信自主之人品,衣冠獸畜詆毀、嫌怨、痛恨、妨害人類公義之事業,乃依從動物王者之法則而相信主奴關係會友善和睦,由動物王者法則而引申延展至王法等級制度乃不會離開類似鞭打耕畜其馴化調教之門路,奴才雖為直立行走之衣冠者卻不等同於自主自由之正常人。直立行走之主子也不像正常人,其依照縱慾原則而厭惡自我管理;獸畜品性者之欲望亞心次心不像人類之自我本我本心,乃主子之獸品與奴才之獸性都依照縱慾原則而管不了自己卻厭惡被管理,主子奴才便叫作充當管理者而不願被管理卻管不了他人更管不了自己之動物類別。” 不自主者不是人。 透過獸畜現象看人類本質,風雲變幻,江山依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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