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兵論》韜晦演繹之
要素篇
兵說
三邦而兵,一主二輔。
一半為主,一半為輔;輔中亦分主輔,繼而階之連坐。主輔一體,以規則制之。
兵者。
可方圓,可縱橫,可點線,可聚散;然,其必以主輔衡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