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兵論》韜晦演繹之 辯證篇
走殲之條件於敵我 走殲之條件於主動與被動,其關鍵為兵力運作之機動性能。 不利條件下,即敵主我被,敵強我弱之際,雙方皆於動態之中,故我方靈活機動能力定然優於敵方。敵重我輕,走殲之。行以走殲,意於城地;走殲走殲,宜走宜殲。 能則動,動則能。進退得失於機,機於進退得失;敵合行之以走,敵分施之以殲;敵我之輕可或,敵我之重可或,蟬雀可或,面背可或,進退可或。進退大開合,進退一隙間。 意兵馬,意寡先意眾,意眾先意寡;意城地,意大先意小,意小先意大。 有利條件下,即我主敵被態勢,敵之動乃對於我之動之被動,現於駐止之敵之重點防禦動作和作為。 此條件之下,其動作愈沉重作為愈既定,則愈不利於機動。同時,我方因贅於進攻條件,亦不利於機動。敵我雙方之動僅於戰機虛實反應之一現。 敵重我重,非大殲不可施之,於走殲尚為詐術耳。 動於靜,不可現之於形,否則必漏之於機。於身愈過重,於機愈無能;機於後會,縱敵自重之。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