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最高法院推翻了特朗普總統限制“出生公民權”的行政令,重申了憲法保障幾乎所有在美國領土出生的人均享有公民身份這一長期確立的原則。
這項以六比三作出的裁決否決了總統的行政令,對特朗普十多年來一直推動的政策構成了重大打擊。該政策旨在阻止非法移民和臨時外國居民所生子女自動取得美國公民。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代表多數方撰寫了意見書,他解釋說,特朗普的行政令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所確立的權利。他還寫道,在美國出生的非法移民或暫時居留美國的外國人的子女在出生之時即為美國公民。
“公民身份,無論在過去還是今天,都是擁有權利的權利——意味着能夠自由參與我們的政治共同體,”羅伯茨大法官寫道。“第十四修正案的制定者將這一承諾擴展至‘這片土地上的每一個自由出生的人’。”
他補充道:“我們今天依然堅守這一承諾。”
與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共同支持出生公民權的是最高法院的三名自由派大法官,以及兩名保守派同僚——艾米·科尼·巴雷特大法官和布雷特·卡瓦諾大法官。卡瓦諾大法官在意見書中表示,他推翻這項行政令的依據是聯邦法律,而非憲法。
特朗普一直密切關注此案,甚至在4月親自出席了部分口頭辯論。他是首位親自出席最高法院庭審辯論的現任總統。
裁決公布後,特朗普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最高法院的決定“對我們的國家來說太糟糕了”。隨後他表示,自己可以“輕而易舉地通過國會立法來彌補這一問題”,而且“根本不需要冗長而繁瑣的憲法修正案”。他敦促國會立即開始“着手終結這種代價高昂且對我國不公平的出生公民權制度”。
然而,這些說法似乎與法院裁決相矛盾,因為五位大法官——已構成法院多數——認定憲法保障出生公民權。無論是提交立法議案還是推動憲法修正案,都幾乎沒有成功的可能。
第十四修正案的核心條文寫道:“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其居住州之公民。”
這段文字可追溯至19世紀60年代,長期以來被理解為賦予出生公民權的法律依據。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將這一理念的淵源追溯至英國,寫道,橫渡大西洋來到北美的殖民者把“普通法中的出生公民原則”—並帶到了這裡。
這位首席大法官寫道,在“一個移民國家”,出生即取得公民身份這一理念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他提到了“成千上萬來自舊大陸的移民——蘇格蘭-愛爾蘭人、法國人、德國人、威爾士人以及更多其他人——來到美國海岸”,其中“有些人只希望短暫停留,另一些人則希望永不離開”。
羅伯茨大法官寫道,最高法院在1898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合眾國訴黃金德案”中確認了出生公民權原則。在那起案件中,法院裁定,在舊金山出生、父母均為中國公民的黃金德依據第十四修正案,因出生於美國領土而享有公民身份。
最高法的三位保守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塞繆爾·阿利托和尼爾·戈薩奇持異議。周二是最高法院本開庭期的最後一個判決日,阿利托和戈薩奇大法官當天均未出席。
托馬斯大法官撰寫了長達91頁的異議意見,戈薩奇大法官聯署。托馬斯認為,第十四修正案的立法本意是確立前奴隸及其後代的公民身份,以推翻最高法院聲名狼藉的“德雷德·斯科特案”——該判決曾否認黑人享有公民身份。
托馬斯大法官寫道:“黑人有權獲得公民身份,因為他們是美國人。他們沒有其他祖國,不效忠於任何外國政權,也不受任何其他權威管轄。”
托馬斯大法官補充道,“外國臨時訪客的子女則不然”,他們“依附於自己的祖國”,缺乏“與這個國家的類似紐帶”,並且“在戰時不會被徵召”。
阿利托大法官稱該裁決是“一個嚴重錯誤”,他寫道,法院對憲法的解讀“將公民身份賦予幾乎所有碰巧在這個國家出生的人,包括‘生育遊客’的子女”——他將後者描述為“那些專門來美國生孩子,然後迅速回國的女性”。
圍繞出生公民權的法律鬥爭始於特朗普第二任期的第一天,當時他簽署了名為《保護美國公民身份的意義和價值》的行政令。
在該命令中,他宣布,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的嬰兒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國籍。具體而言,非法進入美國的移民所生的孩子將不再是美國公民,持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或旅遊簽證等合法但臨時身份在美居留者所生的孩子也同樣如此。
該行政令甫一發布,民權組織、移民權益倡導團體及待產父母相繼提起訴訟,並成功申請到法院禁令,在訴訟進行期間阻止行政令生效。
該命令從未生效,而且幾乎沒有跡象表明,政府此前一直在為公民身份制度的重大改革做準備——而如果該命令得以實施,這種改革將是必要的。
除了憲法之外,挑戰者還指出,這項命令違反了1940年和1952年的聯邦法律,因為國會當時已將公民身份條款的內容正式寫入法律。
最高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是由兩名受總統行政令影響的嬰兒、他們的父母和一名孕婦在新罕布什爾州提起的。
特朗普政府曾主張,總統的行政令“恢復了公民身份條款的原始含義”。政府的律師還表示,該命令只會影響生效後出生的嬰兒,試圖安撫數百萬擔憂自己可能因此失去國籍的美國人。
特朗普還提請注意其所謂“生育旅遊”現象——即富裕的外國人來到美國生下孩子,以便讓孩子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周二裁決公布後,代表原告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全國法律主任王德棻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歡迎。她寫道,這項裁決“重申了美國的一項根本承諾——如果你出生在這裡,你就是美國公民”。
“總統不能通過行政令修改憲法,”她在郵件聲明中寫道,“憲法對出生公民權的保障依然堅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