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會一點畫,被校刊主編看中,雇我給校刊畫插圖。是我的愛好,又能賺幾個零花錢,何樂而不為?沒啥謙虛的,欣然接受。
但是,未曾料到,插圖沒畫幾幅,酬勞還沒拿到,很不幸,初戀就俘虜了我。
和我一起編輯校刊的是一個中文系的男生,也是學生會主席。初次見面,印象深刻,成熟穩重趨近於大叔級別,不由得感嘆,不愧是學生會幹部,是一塊當官的料,崇拜之心悄然萌芽了。
再次見面,一手好字頓時讓我傾到,心不禁怦然一跳。
第三次見面,是在學校圖書館樓前的宣傳牆上,共同畫一幅大型宣傳畫。這小子,不僅字寫得好,畫也不賴,是一個人才。
就這樣,一見動心,二見傾心,三見就想交心了!此子的才氣完全迷住了我的心。而我又不是普通女孩子,毅然決定女追男。我不想錯過了如此優秀的男孩子,更不想眼睜睜看着他成為別人的男朋友。
此時,剛好是大一下學期。我是行動派,做事一向果斷。宣傳畫完成後,打聽到我的老鄉和他一個班。於是托他去做紅娘。
女追男隔層紗,何況,外觀上,我還占點上鋒,一點沒費周折,學生會主席屈駕成了我的初戀男友。
但是,又一個未曾料到,只約會了三次,我就決定和他分手。
原因奇葩又簡單,但在情理之中。
我實在聽不慣他的嗓音,太蒼桑,太沙啞。偶爾聽聽不覺啥,可一直聽就覺得太壓抑,太沒有年輕人該有的活波勁兒和青春的氣息,整個人就一大叔。我擔心,如果自己和他處下去,很快不變成老太婆,也會化為中年婦女。
一輩子的事,生物學上某個點不習慣,不喜歡,絕對不能將就和湊合。此子甚是優秀,但本姑娘無福消受,只能長痛不如短痛,趁彼此還沒陷得太深,早日分手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還有,三次約會,了解到,他家是純粹的農民,四兄弟,家境貧寒,只能供他一個人上學。由此,他告訴我,將來他有責任和義務照顧下面三個弟弟。
我自認能力很有限,境界也不高,無法履行“長嫂如母”的大任,還是趁早“退位讓賢”比較好。
一旦主意定了,就立即找紅娘去傳話,找了個不傷彼此的理由,乾乾脆脆地和他分了手,分得一乾二淨,半點也不拖泥帶水。
我不去給校刊畫插圖了。小小有點心痛,因為,外快沒了。這應了,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怎麼講,大錯在我,付出一點代價是應該的。
後來,老鄉告訴我,因為我,他拒絕了高中女同學對他一兩年的追求。可我不以為然,追求他一兩年,他都不為所動,誰信呢?高中女同學那麼執着地追求他,能介意他和別的女生剛開始便就結束的曇花之戀而不繼續追求他?
當然,他生我的氣,我完全理解,只是別把和我不相幹的事情扯進來責怪我就行。
是我追的他。但是,並沒有因此,交往了,覺得不合適,就不能提出分手的道理。相反,當機立斷,快刀斬亂麻,儘早分手才是對雙方最負責任的做法。
事實證明,我的眼光沒錯。畢業後,此子分到了省委組織部。後來聽說下放到縣裡鍛練。再後來就完全沒有了消息。不過,大概率他官運亨通應該是無疑的。
祝福他,祝福他老婆不但喜歡聽他的煙槍嗓子,更是做到了大仁大義,盡到了“長嫂如母”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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