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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民主不是好东东 2010-09-07 10:47:38
民主是个好东西,但美式民主不是。全世界民主后进国家的人民都对民主制度充满希望,但对民主政体却都不是很了解。一提起民主,人们往往就会想起美国的总统制和三权分立。殊不知,美式民主是民主制度中的特例,在成熟的发达的民主国家中,采用总统制的只此一家,其余发达国家多采用议会制。反而是后进的民主国家喜欢以美国为榜样采用总统制,但无一列外都失败了。有的国家从总统制民主政体转回专制政体,有的国家几经周折才又重回到民主政体。

民主制度下的政治体制分为两种,分别为议会制和总统制。总统制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各自分别由选举产生,各不统属。总统制的代表国家和成功的例子就是美国。美式民主的特点是:总统制(行政权归总统),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总统的选举与议会的选举分别进行,议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亦无权解散议会。但是总统违宪的话,议会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案,并交由最高法院审理。(想起了尼克松和克林顿)

总统制下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合二为一,有任期保障。总统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拥有民意背书,因而拥有很大的权力。总统制下的国会议员也有任期保障,因此不一定能反映最新的民意。同时因为单个议员的民意基础即选票数量不如总统,总统相对于议会来讲处于强势。

议会制是指由议会的多数党或者政党联盟组织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也可称为议会内阁制或责任内阁制。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德、意、日、西,葡,加拿大,荷兰等,总之,除法国外的几乎所有西欧,北欧的发达国家和日本都采用议会制。(法国是混合式)

议会制的特点是政府首脑的权力来自议会的支持,所属政党未能赢得议会大选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议会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议会重新在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议会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分开,国家元首通常是仪式性职务,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

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区别在于立法权与行政权间的关系。总统制两者并立,议会制者合二为一,行政机关由立法机关选举产生,政府向议会负责。政府首脑由议员选举产生属于间接民主,相对于直接民主产生的总统制下的总统,议会制下的政府首脑民意基础没有那么强,处于相对弱势。

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另一个区别在于议会制下的政府首脑和议员都没有任期保障,在野党随时可以倒阁,执政党也可以提前解散议会大选。因此总能反映最新的民意。

由美国帮助制定(或者直接指定)民主制度的国家有德国,日本,菲律宾,伊拉克等,除了菲律宾外,其余都是议会制。

全世界政治体制最像美国的国家是菲律宾,几乎就是美国的翻版。看了下文的描述,如果我不告诉你那是菲律宾,你一定会以为我说的是美国: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总统拥有行政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最高立法机构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由全国普选选出。司法权属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最高法院由1名首席法官和14名陪审法官组成,由总统任命。

菲律宾的美式民主制度从1946年独立后就开始实施,期间经历了马科斯独裁,阿基诺夫人上台后才又重新回到了民主的正轨。然而在其后的20多年里,美式民主仍然没有帮助菲律宾摆脱政局持续动荡、经济长期萎靡的恶性循环。最近的人质事件更说明,菲律宾的民主制度已经成了夹生饭。美式民主和菲式独裁都解决不了问题。

比起菲律宾来,同样实施总统制的韩国似乎已经步入民主的正规。但其实韩国的例子又一次证明了美式民主容易导致独裁。韩国也是经历了朴正熙独裁后才又回到民主体制的。回到民主正轨的韩国迄今已经付出了两个前总统入狱,一个前总统自杀的代价,除金大中外的前总统全部出了事,韩国的民主之路走得其实是很艰辛的。而且如果没有北韩在卧榻边的虎视眈眈,没有美军在韩国的长期驻扎,韩国能否顺利从独裁回到民主还是一个问题。

总统制下的总统权力非常大,易形成独裁统治,之后不是革命就是政变,最后民选政府要靠军事强人支撑,或者军事强人干脆就直接走上台面。如上面例子中的菲律宾马科斯,韩国的朴正熙都是这样。总统制最盛行的中美洲及南美洲许多国家往往都是军事强人专制的局面。

实施总统制似乎已经成功的另一个例子是中国台湾地区。本来,中华民国的政体是倾向议会制的,因为总统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是为间接选举;行政院长(政府首脑)对立法院(国会)负责具有典型议会制的特征。不过,从李登辉修宪后就改成了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同时还拿掉了立法院对行政院长的同意权。在半吊子的改革后,虽然,号称类似法国的“双首长制”,可是因为其总统直选和五权分立(多出了考试和监察两全),任期保障(议会对内阁没有同意权因此难以倒阁)等特征,台湾的政体应该说是偏向于总统制的。

对民主制度存疑的朋友经常举的列子中有一个就是“百万红裳军围城”却倒不掉民意低下的阿扁总统,其实那正反映了美式民主总统制的一个大弊病——任期保障,而那正好是议会制民主制度的一个强项——反映最新民意。即使在总统制的老祖宗美国也存在这样的弊病。声望再低的美国总统,即使低到什么政策也推行不了成了跛鸭总统,他只要不被弹劾,就可以作满任期,徒然浪费时间。而内阁制就不同了,反对党随时可以倒阁,执政党随时可以换将,也可以解散国会,总可以及时反映最新民意。

另一个常被人们举出的例子“两颗子弹”,则反映了美式民主总统制的另一个大弊病——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即直接民主。相对于先由选民选出议员,然后由议员来选举政府首脑的间接民主,直接民主的激烈程度要大得多,容易造成社会动荡,选民大分化。间接民主因为选民只是选出本选区的议员,激烈程度受到限制,不易造成全体国民分化,相对而言付出的 的社会成本就要少得多。

更为要紧的是,在直接民主下,竞选者胜负之间的待遇差别太大,胜者全盘捧去,负者一无所获,因此对参与者而言作弊的诱惑是很强的。间接民主由于只是对本选区议员的选举,大选失败的党也不会一无所获,作弊的诱惑就没有那么强了。

最为重要的一点,由于直接民主的选民即一般老百姓对被选举人的了解度不够,选出的多是会做秀的领导人如阿扁。即使在美国也是这样。如本届选出的几无治国经验的“Change”先生,上届选出的明明是富豪却冒充“邻家大叔”的“小灌木”先生,演技都是好莱坞级别的。

反之,间接民主因为由议员来选政府首脑,有点像职业演员之间互选,他们互相比较了解,候选人发挥演技的作用的空间就比较少。这时,人品,政策,纲领,人脉等就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选出的领导人比总统制的领导人通常能力更强。如布莱尔相对于小布什就是这样。

总统制还有一个大缺点,当执政的一方即总统所在党在立法机关中占少数时,行政与立法机关常在一些问题上陷于僵局。美国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这个问题在议会制下就不存在,因为它是由议会中占多数的党来组阁的,政府首脑(首相/总理)由立法机构最大政党的党魁出任,从而可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在立法机构得到支持。

最后还有一点,总统制下的总统任期是固定的,再杰出的领导人任期一到即不能连任,新上台者往往不如卸任者,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熟悉环境。而议会制的政府首脑虽无任期保障,但杰出称职者却可以一再连任,如英国的撒切尔夫人那样。在没有独裁威胁的情况下, 这对国家来讲是一件好事。

相对于总统制,议会制只有一个缺点,即容易造成党派林立,极端势力(极左极右)容易进入国会。这一缺点可以通过选举制度来矫正。一个正常的社会,总会有各种不同观点的人,从极左到极右都有。但各种不同观点并不是呈匀态分布的,总是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特征。即偏激的人,不管偏左还是偏右总占人口的少数。当然这指的是正常的社会,我们暂不讨论不正常的情况,如纳粹德国和1956年以后的毛共中国。(万维网民也是这样一个正常的社会)

如果选举制度是比例代表制,而当选门槛又比较低的话,极端势力(极左极右)容易进入国会。举个例子,比如日本共产党(当然日共从来都不是极端势力,我只是举个例子,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日共的例子很典型),在全体选民中的支持率大约是6%,如果比例代表制当选门槛是5%,则日共在国会中就能拿到6%的席次。如果当选门槛提高到8%则拥有6%选民支持的日共在国会中就被排除了。

更进一步,则可以弃比例代表制而采用小选区制度。小选区每区只当选一人,则每一个当选者都需要绝对多数。在全国每个选区都拥有大约6%支持度的日共,由于在每个小选区都没有拿到绝多多数的票,将会形成无人当选的局面。说明一下实际的情况,日本目前的选举制度是比例代表制和小选区制的混合,日共当选的议员全部都是从比例代表制中得到的,从小选区里日共无一人当选。

综上所述,实行议会制的国家大部份是发达成熟的民主国家,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大部份都是失败的,容易引起独裁,消耗巨大的社会成本。实行总统制的民主国家成功的例子只有美国,至于为什么美国可以成功,则将是另一篇博文的课题了。套句目前流行的话来讲,美国的成功不是偶然的,美式民主制度不可复制。连美国人在德国,日本和伊拉克都没有试图去复制他们的制度。

民主是个好东西,但美式民主不是。我看到有的网友在枫苑梦客兄的大作后的留言,提到三权分立,窃以为万万不可,那是毒药不是补药。行文至此,一时好奇,去看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一个令我吃惊的发现:中国已经是议会制的民主国家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果如是,千万不要费事搞什么政改,中国的民主制度已经比美国还要先进了。中国的政改,千万不要试图去复制美式民主。

我废了大半天事,得出这个令我吃惊的结论,(台下的童鞋不要笑,我也且忍住一会),下一篇博文的题目出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个好东东。中国需要的只是行宪就可以了,多省事,我得给我们的党说说去。

浏览(7529) (0) 评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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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1-10-19 20:39:02
庄锐,我很喜欢你在米笑那的回答:中国成立了整整100年。我知道你是湖北人,我也有湖北血统。我外公是麻城人,但他的老祖宗是从竹山来的,那是个连有的湖北人都不大知道的地方。谢谢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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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10-19 12:50:02
我其实看过这篇,但是对民主我还真是觉得说不清。没有任何真正的先例,你看美国的所谓民主又出新问题了吧! 不过,令狐的态度值得称许,就留一句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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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24 20:37:20
谢谢山哥光临!

谢谢白凡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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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时间:2010-09-19 08:33:56
令狐这篇有很多的扎实探索,令人钦佩。

总统制还是议会内阁制差别的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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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0-09-14 13:26:34
看到评论数又增加了,所以过来瞄一眼。发现黄皮夷的评论,觉得有点意思,所以再来掺和几句。

关于向社会募集竟选经费和富人自己出资参与竞选,其实都不能改变金钱操纵民主的事实。事实上,象罗斯佩罗这样的富人自己自掏腰包,自己赤膊上阵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允许向社会募集竟选经费,实际就是一种金钱影响政治的机制。当然比起台湾那样政治献金可以被阿扁冠冕堂皇揣入腰包,美国对于政治献金有一定限制,但是金钱大佬们自然有办法。这个“白手套”正是其中的奥妙所在。是万万不可少的。

关于“美国资产阶级专政的手法是通过将简单的事搞得很复杂来实施”这一点,说到点子上了。知道奥巴马care的法律文件高达2000多页吗? 2010年的金融监管法案,也绝非为了用几句话来为整个金融业设置简明的规则而已。它的当前版本花费了大约3000页。这一点,在我翻译的安杰洛卡德维拉的<a href="http://jimyoung.homelinux.com/?p=879><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eed9b">美国的统治阶级 - 与革命的危险</font></a>一文中,作者有过相当的论述。“由于现代法律主要就是赋予酌情权(discretionary power),任何人,所有人所必须要知道的,就是权力授予谁。”只要这一点清楚了,法律越复杂冗长,对统治者就越有利。所以,我们的统治阶级的成员也承认,他们根本不读这些法律。因为没有必要。只要明了这个酌情权被授予给谁就可以了。其他的事,小民就不必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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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皮夷 留言时间:2010-09-14 11:41:07
我认为即使是规定不许向社会募集竟经费也比现在的情况更好。虽然这样会使得总统成为资产阶级的专有,但是由于资产阶级少了“资助无产阶级小子登基”这个白手套,如果他们贪污,更容易被发现。

美国资产阶级专政的手法是通过将简单的事搞得很复杂来实施的。法律啊医药啊税收啊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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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皮夷 留言时间:2010-09-14 11:20:56
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9 20:27:56
黄皮夷,你的问题问得好!这个问题很多人都问过,既然是他们要竞选,为什么不能让他们自费参选呢?结论是,如果全部自费,选举就会变成纯富人的游戏,能够参与的都是富豪级的,像我们熟悉的卡特,克林顿,奥巴马等都不够财力的。富人其实巴不得所有的选举都自费,反正他们有的是钱。


==================
我根本不是说“应当让他们自己出钱竟选”。我是说,四年美国总统的实际负工资,客观上将一切挣工资生活的无产阶级排除在白房子之外。即使大多数美国总统是苦出身,他们更加卖身。反而是豪门出身的人当总统可能更有理想,比如啃泥的。

其实美国付总统这么点工钱,根本就是忽悠人民。不给钱就会让愚蠢的人民觉醒了。

美国必须由国家全额报销总统竟选的花销才是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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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语 留言时间:2010-09-13 21:01:04
令狐兄好文,自成一家之言,中肯,讲事实,无虚言,令人深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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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9 17:56:16
关于议会制也会产生独裁,认真写起来,是需要很长的篇幅的。希特勒是从议会制上台的。上台后炮制了“国会纵火案”,从抓共产党开始一步步分化瓦解他的对手,最后实现独裁。30年代的德国有其特殊性,受美国大萧条影响,德国国家资不抵债,面临破产;一战后被法国严惩,愤青太多,当时的魏玛共和国宪法有缺陷等等。当时即使不是议会制而是总统制,在那样的情况下,纳粹也会崛起的,因为土壤在那。二战后的西德宪法已经针对原先的魏玛宪法的弱点作出了补强。

相对于议会制偶尔出现独裁,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除了美国以外,每一个都产生过独裁。所以,总统制在美国以外的地方还真的不是一个好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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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9 17:30:36
方鲲鹏兄,谢谢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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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9 17:27:56
黄皮夷,你的问题问得好!这个问题很多人都问过,既然是他们要竞选,为什么不能让他们自费参选呢?结论是,如果全部自费,选举就会变成纯富人的游戏,能够参与的都是富豪级的,像我们熟悉的卡特,克林顿,奥巴马等都不够财力的。富人其实巴不得所有的选举都自费,反正他们有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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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9 17:22:04
葛瑜,谢谢来访!居然要等到2013年才能看到你的博文,会不会太晚了一点啊?你让我等革命群众扑了一个空,你的,良心大大地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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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9 17:19:01
散人乙,谢谢来访!的确,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可能更为容易达到。美国建国之初,相对于立法权和行政权,司法权是处于非常弱的弱势的。后来利用行政和立法的党争,司法权的独立和强势才逐步建立起来的。所以,中共内部的党争可能不是坏事。我觉得,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对共产党政府可能还是好事,至少对中央政府来讲,所以他们更有可能放手。现在中国至少在名义上,法院检察院是从地方政府独立的,比同级的公安要高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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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09-08 19:02:31
这个命题没有什么研究,不加入讨论了。楼主认真归纳,网友各抒高见使我很受启发。除此之外礼貌辩论给我印象深刻。我在中国网站贴过几篇,评论者看也没看得懂就开骂,左翼骂作者是右派,右翼骂作者是左派的托,结果唯有关闭评论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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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皮夷 留言时间:2010-09-08 18:23:33
美国总统四年挣多少钱?竟选花多少?为什么美国找工作的interview的开销都由老板出,而总统与群众的interview的开销却要竟选者出,是不是说明群众不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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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瑜 留言时间:2010-09-08 17:12:55
少见的好文. 不过说开去,美式民主确实不等于只是三权分立,自由媒体的作用一点不比哪一权小.

另外老调重弹: 管他什么"总统制"还是"议会大",没有社会物质和大众素质的基础,设想再好的民主制度也会出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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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散人乙 留言时间:2010-09-08 17:11:13
大侠好文,冒泡顶一下。
总统制和议会制民主各有长短,但民主能够落实的基本条件是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窃以为,中国三千年来国家和集体/宗族太强势,而个人太弱势。以现在中国的情况实行民主,不管是总统制还是议会制,只能便宜那些期待“时势”的“英雄”们。
然何以民富国强和谐发展呢?
吾以为,可先图“虚名”民主,民选议员,只管立法。议会提名法官,只管释法。而余行政,司法和军队不动。加以时日,法立法行,司法逐渐独立,个人权利和义务张显,社会各角色明确,再追求民主不迟。
还望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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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6:06:05
Oldman3,对的,但程度有不同。总统制的美国可以选出一个主要演员(里根),议会制的德国却可以选出一个朴实无华的默克尔,默克尔如果在美国是选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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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6:02:48
白凡兄,日本近年的政府换届,只有去年民主党取代自民党是通过大选的,其余都是在同一个执政党之间,因为党魁民望低下,党内换将引起的。因为首相由执政党党魁担任,执政党换党魁政府就换首相,这样的换将,社会成本并不高。日本的问题在于经济,是泡沫经济破裂后,人口老化,消费减少,近20年找不到出路引起的,大环境使然,和我们中国整体经济还在上升的过程不同,反而是美国很担心不要陷入日本式的通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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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5:52:15
西岸,你提出了我在打马虎眼的第二个问题,因为这个话题很长,我不可能深入也就不想多谈的,即议会制也会产生独裁,希特勒和墨索里尼都是从议会制上台的,上台以后他们改了宪法,从民主政体改为独裁政体。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这的确是个问题。但是相对于总统制,议会制的立法权很大,产生独裁的机率要小得多,

在政治学里,共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用词。无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制都可以是民主国家,民主国家根据行政与立法部门的关系分为议会制和总统制。总统制的核心是“三权分立”,“总统直选”,“国会选举和总统选举分开举行”。

你提出的“美国如果是民主制(应为“议会制”),那么如今茶党在议会获得席位是不可阻挡的,甚至被联合组成政府也是可能,那么美国就进入法西斯时代了。”的确是一个问题,但是因为以前有过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教训,办法已经想出来了。就是选举制度的改变,如是比例代表制,把当选门槛订得很高,还有就是小选区制,请参看本文中关于日本共产党的那部分。

相对于总统制而言,议会制更侧重于精英治国,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制衡也更大,也因此对独裁政权的防止作用更大,第三世界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无一例外都出现了独裁政权,而实行议会制的国家成功的例子却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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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ldman3 留言时间:2010-09-08 15:48:26
钱穆曾说过全民投票就是"popularity contest",最后演员,推销员等就容易当选。有思想深度的人反不容易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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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ldman3 留言时间:2010-09-08 15:43:34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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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5:31:17
Liny,谢谢光临!北欧的社会制度正是是议会制啊,澳纽也是啊。“三权分立”造成很多问题,最为严重的就是行政权独大,易于造成独裁,这已被诸多实行美式民主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实践证明,无一例外。在总统制下立法权监督不了行政权,国民党即使在立法院有3/4的席次也不敢罢免阿扁,因为阿扁是500多万票选出来的。反而阿扁可以对立法委员进行分化瓦解,削弱立法权。只有在议会制下才能解决行政权独大的问题。

美国的成功是很特殊的例子,因为美国的例子,国人皆以为“三权分立”就是民主的常态,包括吴邦国等人,我以为是不对的。土共用来说服老百姓说民主不好的话,包括“硬着陆”等,其实都是总统制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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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5:19:52
5daziyou,我这篇博文就是想破除一个迷思:“三权分立是民主制度的共同特征”,不,三权分立只是总统制民主制度的特征,对议会制不是的。议会制是以立法权为中心的,行政权由立法权派生出来,并受到立法权很强的制约。

我观察台湾选举有十几年了,对国民党也有感情,但我觉得我们都会失望的。总统制的台湾总是选出了最不好的领导人,小马哥已失去拨乱反正的机会,楚瑜老矣。南明尚有一个李定国将军“兩蹶名王,天下震動”,当今台湾定国将军何在?天命已在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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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5:09:32
谢谢欧阳前辈,万维博客的江湖上是先有欧阳峰,再有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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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5:07:37
汉卿啊汉卿,你到底是姓关还是姓张?(我写过一个张汉卿 :-))

中共的执政合法性在一代一代递减。我小时候看到市长觉得他很了不得,因为那都是“20年打个来回”的老红军一样的人。大学时再见到的市长就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了,因为他也就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只不过运气好而已。

对老红军,江山是他们打下来的,他们就是法。对工程师出身的市长,他就需要法和他的上级的背书了。总有一天,他的上级也需要法来背书,否则无以服人。我是审慎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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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4:57:33
谢谢brush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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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4:56:54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是“母法”,它不可能太细致。“规定了政务的财务明细表与事务进程时间表的公开透明的步骤与时限了”那不是宪法的事,现在这部宪法并没有那么差,只是中共不行宪罢了。只要宪法在,随着中共执政合法性的递减,它将来总有机会要依靠宪法依法治国的一天。

对了,我看的宪法是从下面连接找到的: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09/16/content_1990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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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留言时间:2010-09-08 14:49:03
关于“人民共和国”,国名上有“人民”两个字的都是前苏联集团国家,都是共产党专政的一党独裁国家。我觉得将来中国国名会去掉这两个字,党名也会拿掉“共产”,“三个代表”以后这个党其实质已经不是共产党了。但因为执政的合法化问题,轻易也不敢改动,否则,法统不在。

其实,我认为,自1978年开始,现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是“第二共和”了。毛时代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到邓时代已经倒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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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0-09-08 14:47:33
西岸的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我很不看好的关于日本等的议会民主的就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一年几个政府的情形。或者是执政党看情况好了,动不动就提前大选,虚耗国家资源。在这两者之间,可不可以找出第三种民主的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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