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十五天的民众抗议后,从1981年开始统治埃及长达30年的独裁者穆巴拉克被迫下台。此后,2012年6月埃及人民举行了历史上首次自由和公开的民主选举,穆斯林兄弟会领导人穆尔西当选,成为埃及历史上首位穆斯林总统。不料,这个首任民选总统却在日前就任总统周年之际被军人政变推翻了。
埃及军事政变推翻民选总统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是当下很多人都在关心的问题。有些人幸灾乐祸,“打了某某一记耳光”;有些人不知所措,“民主道路上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已”。
其实,民选总统被军事政变推翻,埃及不是孤例更不是首例。随便搜一下就可找到:
1961年韩国5.16军事政变推翻李承晚总统。
1964年巴西军事政变推翻古拉特总统。
1965年印尼军事政变推翻苏加诺总统(虽非民选却是印尼国父在民间威望很高)。
1973年智利军事政变推翻阿连德总统。
1976年阿根廷军事政变推翻庇隆总统。
1979年韩国再次军事政变推翻崔圭夏总统。
1991年海地军事政变推翻阿里斯蒂德总统。
2009年洪都拉斯军事政变推翻塞拉亚总统。
此外还有菲律宾的马科斯总统,虽是民主选举上台。但两任期满却不愿下台,通过军管成为事实上的独裁者。
看到以上的例子,有一点想法没有?对,就是--为什么有这么多总统会被军事政变推翻。在解说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推翻民选总统的军事政变前,我先解释一下,民主制度有两大流派,议会制和总统制。我不想把这篇博文写成学术文章,只是简单地讲一下它们的区别。
欧美多数民主国家实行的叫做议会制。第三世界国家多实行的多是总统制,就是民主国家的带头大哥美国发明的三权分立的总统制。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美国之外的国家产生了很多独裁政权,不仅如此,对那些国家而言,军事政变也不是稀客。
总统制的特点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合二为一,总统直接由民选产生,并有任期保证。在此制度制下,行政权不仅完整而且还有非常强大民意基础来给它背书。在这种体制下,是很容易产生行政权力的独裁的。
更要命的是,总统因为有任期保证,即使干了很多错事,即使民意已经改变,哪怕有千千万万的人出来示威反对,只要总统没有违宪,就没有无合法手段让他下台。在立法权和已经改变了的新民意对行政权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在第三世界国家,军事集团就有可能以民意为理由登场了。军事政变在南美和亚洲那些模仿美国实行美式总统民主制度的国家一度是很常见的。
议会制是指由议会的多数党或者政党联盟组织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议会制的特点是政府首脑的权力来自议会的支持,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分开,国家元首通常是仪式性职务,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在议会制下,政府首脑由议会的多数党担任,行政权从属于立法权,司法权是独立的。政府首脑虽然有任期,但如果民意改变,倒阁提前大选的事情经常发生。
议会制国家会不会发生军事政变呢,当然会。但是其激烈的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动荡程度,比总统制国家要小。政变过后也容易恢复到正常状态,很少形成像总统制国家那样的长期的军事独裁。和埃及情况比较类似的伊斯兰国家是土耳其,最新的例子则有泰国。
1960年以后土耳其军方曾三次短暂执政并多次通过不同形式干预文官政治,但其后每次都还政于民。土耳其是典型的议会内阁制,是议会多数党领袖作为总理执掌大权,而总统只是国家元首,履行礼仪职责。
泰国也是典型的议会内阁制。前总理他信在位时,采取向乡村中下层倾斜的制度收买人心,引起了城市中产阶级的不满。虽然他信有贪腐的嫌疑,但因为下层对他的支持,他得以连任总理。以城市中产阶级为主力的“黄裳军”多次走上街头反对他信,打死不退。以乡村下层农民为主力的“红裳军”也多次走上街头,展示他们对他信的支持。
发展到街头的政争给泰国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军方趁他信出国时发动兵变把他信赶下台。但几通折腾后,通过选举再次上台的,还是支持他信的党。他们的胜选使得他信亲妹妹英拉得以担任总理。因为已经是经过几番折腾产生的结果,军方也只好认了。泰国政局现在已经稳定下来了。
民主制度并不是所谓的“人民做主”,也不是只有选举那么简单。其他的,有分权制衡,司法独立,新闻自由等等才能保证它的正常运行。从古至今,人民(通俗的说法叫屁民)从来没有机会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直接玩政治,一切势力都要通过“代言人”才能进行,因此选举只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民主制度它只是一个利用民意来对执政党进行选择的制度。它并不是一个高效的制度,但因为有民意背书,它可以对执政党提供最好的的合法性,即使GDP速度不尽人意,执政党也不用担心。而且,世界上不可能有一个永远执政的党,民主制度则是人类迄今为止找到的最好的退场机制。谁在台上也不能保证不犯错,但民主制度能保证前执政党不会因错误被暴力清算。
在理想的情况下,民主制度能将大多数原本发生在街头的博弈拉回到国会的议事大堂来进行。因此能把社会各利益集团博弈造成的社会成本降到可预见的范围。即使是议员在国会内打架,也比原本他们各自的利益集团到街头鏖战要好得多。
主流的民主制度有两种,总统制和议会制。总统制经由屁民直接选举造成行政权独大,在世界上有很多失败的例子。当然也有很多经由失败最终成功的例子。而议会制的行政权力来源于并被立法权制约,采用间接选举来产生政府首脑也使得社会成本没有总统制那样高,成熟稳定的民主国家多采用此制度。
如果有人问你“骗”3亿人的票和“骗”308个人的票哪一个更容易,你会怎么回答?我告诉你吧,“骗”3亿比“骗”308个人的票容易得多。为什么呢?因为这3亿人绝大多数谁也不认识你,他们投你的票只能是看你的政纲和你在电视上的演技来定。但那308个人却不同,他们都是圈内人士,对你都了解得很。所以,无论是小布什还是奥巴马,他们到加拿大肯定都选不上,虽然他们的演技都可圈可点。尤其是我们的奥巴马总统,才当选一届议员,如果他到了加拿大议会,在那个308个人的议事大厅里,他只能坐到后排去,而且那些能够露脸的好事也都轮不到他。
很不幸,埃及的民主实行的是总统制。所以,我对埃及军事政变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关于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比较,请参考本人以前写过一篇短文。
美式民主不是好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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