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网友讨论有关美国州加入或退出联邦的辩论,甚至于有美国宪法不允许公投的说法,或许有所误解美国的民主制度。 美国州的加入或退出联邦,都是有法可依的。美国宪法并没有禁止公投分裂。美国州的分裂,就是需要公投。加州搞分裂搞了半个世纪了,没有得到独立的原因,就是没有通过第一步的公投,现在退而求其次,在搞自我分裂为南、北和加州三州了。是独立也好,分裂也罢,全要依法与公投。 不依州议会通过、联邦国会通过、州公投接受、美国总统签字的司法程序,不得成案。 南卡没有按照正当司法程序,仅州议会通过,即宣布独立,改州为“南卡共和国”,是为非法,林肯总统理直气壮,立即下令军事讨伐,因而爆发南北战争。 笔者在《夏威夷群岛王朝王国风云》书中,对于夏威夷“美国领土”,如何成为美国第五十州的过程,有着详细的描述,可作为案例参考。
高胜寒 2018年8月3日 www.gaosheng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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