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這是以前寫的初次回國探親的文章。看到龍鄉開門,自己又很忙,貼在這裡算給龍鄉加油。呵呵,百草自己就是粗心大意的一個“賊”,自己把雨傘送了別人。不過呢,這裡真正的賊也不止一個,龍鄉的大蝦、美眉們,你們自己找找有幾個賊。】
在美國生活了許多年以後, 1998年,我們全家終於踏上了回國探親之路。雖然父母和婆婆都曾來美國小住過,但那遊子回家的心情,仍是那麼難耐的興奮和激動。
幾次換飛機和長途跋涉的細節都記不住了,印在記憶中的是一個清晰的鏡頭,爸爸和弟弟在飛機場伸長脖子尋覓我們的樣子。當時心頭一熱,大聲地沖他們喊,我們在這兒呢!
一路坐車從機場回家,省城的面貌已經不能認了,在一片燈火輝煌的夜色中,我整個迷失了方向。這是我記憶中的家鄉嗎?太陌生啦!心中湧起一種悲喜交加的感覺,很為家鄉的發展而欣慰,也為失去了兒時記憶的家鄉,有一種淡淡的失落。
一進家門,媽媽就端上我們在電話中早已說好的稀飯和小菜,全家先香香地吃了一頓媽媽飯。
第二天,早上早早起來,全家與爸爸一起去早市。兩個孩子,從來沒見過這麼多人逛市場,也從來沒見過在露天做早點,更沒見過蔬菜堆在地上賣。女兒是見一個新奇,就讓我照一個她跟新奇的合影。最後竟為發現了一大堆垃圾,而興奮地大叫,媽咪,快,快照啊!鏡頭中留下了女兒捏着鼻子、笑嘻嘻地指着垃圾的樣子。
吃完早飯,媽媽笑咪咪地跟我說,今天的計劃是讓我跟弟妹買衣服。我先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沒有買衣服的計劃啊!媽媽說,你看你都穿得什麼,T-恤衫也就罷了,下面還穿了一條牛仔短褲,再加上你那雙旅遊鞋,沒法見親友,得去置兩套行頭。
聽了媽媽的話,乖乖地跟着弟妹去上街。走前媽媽又不滿意我拿小提包的樣子,給了我一個尼龍綢袋,讓我把我的小包放裡面,還示範了該如何下垂拎包。一出小區,先為滿眼的出租車嚇了一大跳,在美國的家,雖然也是在城市,可除了飛機場外,根本見不到出租車啊!家鄉發展太快啦!
到了百貨店,買了一條連衣裙,一身套服,又在一樓的點心部買了兩斤點心。正高高興興地與弟妹商量,準備再逛兩家商店,就聽有位婦女沖我大喊,這位大姐,你的包被人劃了!弟妹大吃一驚,一眼見我拿包的架勢,又大喊,姐!你啥時把包搭後肩上了?!我?我怎麼啦?!我也不知道啊!!!把媽媽的綢袋拿下來一看,已經割了一個4、5寸長的口子,幸好點心在外面,我的小包才沒被人拿走。這一嚇,逛店的興致全無,立馬打車回府。
第二天,全家又興致勃勃地去了北陵公園,媽媽這次給了一把雨傘,說是讓我們遮陽。仍然是由弟弟和弟妹陪着,我們高高興興地游了公園,還劃了船。回來的路上,又去了一家小飯店吃飯。到家後,媽媽迎上來,看我兩手空空,馬上問,雨傘呢?我想,對呀,雨傘呢?心中暗嘆,這幾年下雨都不用雨傘,更何況遮陽呢!只好對媽媽雙手一攤,逗逗她,雨傘不是丟飯店了,就是送出租車司機了,比你的綢袋命運好多啦,至少它還完完整整地用在別人手裡呢!
那次探親以老公讓人“順”走了照相機,達到了我們回國探親丟東西的高潮。弄得我們家不但那次探親行動失去了自由,連以後的幾次探親,身旁也總有父母派的“保鏢”。還給我們家下了定義,沒有在國內生活和逛街的能力。
那次回國最開心的是兩個孩子,看見什麼都新奇。飯店服務員穿制服帶領結,他們覺得好奇;馬路兩旁賣東西,他們覺得好玩;而最開心的事對他們來說是打車,他們對手一揮就會有一輛車停下來,覺得太神奇了,總是爭先恐後地揮手招車。我和老公可是借着親朋好友互相請客的機會,痛快淋漓地解了一把積累了多年的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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