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之后 (1) 行不更名,坐可改姓---埃里克森的姓名危机 埃里可森(1902-1994) 的全名是“埃里克.杭堡格.埃里可森”,曾用名是“埃里克.杭堡”。杭堡这个姓据说是在来了美国之后,有了孩子之后,被孩子们否决了。他们觉得杭堡格这个姓好像不是很酷,听起来容易被误认为“汉堡”或者“汉堡包”。倒也是,有哪个中国孩子喜欢自己被别人叫作“糖包子”或者“肉包子”?有哪个美国孩子喜欢自己被别人叫作“热狗”?捉狭鬼说不定来一句“为什么不叫‘炸薯条’呢?”那不知道会让人怎样地灰头土脸颜面尽失哦!于是富有远见的少年们向一贯以民主作风持家的老爸进柬:咱们家改一改姓怎么样?我可不要老被人叫作汉堡包!于是埃里克 便问儿子,那你说说,改成个啥名儿?儿子说,嗯,你是埃里克,我就是埃里克的儿子,我们就叫埃里可森,成不?这是根据斯堪的那维亚的命名风格,儿子以老子的名字为姓,有根有据,就这样了! 埃里克拍板,就这么定了! 从此,杭堡格缩成了一个字母H,成为一个中间名。埃里克的正式名字就是埃里克. H. 埃里克森。埃里克森--即埃里克的儿子。埃里克好像成了自己的父亲。 出身的疑问 其实,埃里克倒是好像真的与自己的父亲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耿耿于怀。父子之间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面。埃里克出生在德国法兰克福附近。母亲在他出生以前,就与他生父分手了。似乎算是未婚妈妈?他的生身父亲是一个个子高大的丹麦人,而小埃里克则继承了父亲的基因,也是高挑个子,蓝眼睛,金发。婴儿期的埃里克老是生病,所以埃妈妈总是要带着他去医院看儿科。有时候,坏事也能变成好事,比如小贝比埃里克老生病。单亲妈妈带着病儿投医,与儿科医生一回生,两回熟,三四回,五六回就双双堕入情网。由于常生病,小小埃里克一不小心就为自己的母亲充当了一回红娘,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当医生的继父。继父进家门那时埃里克才三岁。根据佛洛伊德婴儿期遗忘症的说法(三岁之前发生的事我们一般不记得),埃里克一点儿也不清楚有这么一回事。事实正是这样。 整个童年时期,小埃里克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老爸其实是继父,不是自己的生身父亲。这个被埃妈妈保守着的秘密,直到何时才透露给埃里克?待查。但有一点很清楚,就是小埃里克其实一直有点儿怀疑,觉得自己不是这家人家的亲生儿子,觉得自己的真正的父母应该比现任的这对父母要更好一些。(这一点,倒是同许多这个年龄的孩子心中所暗藏的疑虑和希望差不多,呵呵。) 鹤立鸡群 埃里克的儿科医生继父是个犹太人,全家就住在犹太社区,周末得上犹太的圣尼嘎格(教堂)。埃里克在学校里,是被当成犹太孩子对待的;可是在教堂里,却被人称为“郭也”即“非犹太人”,原因是其他的犹太孩子大都是深色头发,或棕色或黑色,个子比较矮,眼睛多为棕色。而埃里克则是高人一头,金发碧眼,与其他的同龄孩子太不一样了,简直是鹤立鸡群。这样一来,不单别人对他另眼相看,他自己也觉得与人格格不入。这个童年的困惑经历,应该在他的自我身份认同理论的形成建树和论述中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 不肯当医生 埃里克的继父自己是儿科医生,也希望儿子继承衣钵,当上医生,这好像是犹太族裔比较风行的做法。因为总是被人另眼相看,他们必须拥有足够自立自强的本事和职业吧。尽管是继子,作为儿科医生的继父仍然对埃里克设定了高标准(父子关系想必还是相当密切的)。当医生好啊! 悬壶济世受人尊敬,又可以得到相当高的收入,衣食无忧(同老中的想法何其相似!)。可是埃里克 对当医生毫无兴趣,一口拒绝了。高中毕业后拒绝上大学。这个逆反举动是否造成亲子关系紧张,不得而知。但我们所知道的是,埃里克一卷铺盖,走出了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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