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先生在某大学教汉语。一天下课后,一个日本学生来咨询问题,把他吓了一跳。原来,那位学生想打听一下哪些文献里对“中国的吃人习惯”有详细介绍。在一次课堂讨论上,日本教师留了一个课题,要求全班学生就中国的“吃人文化”整理出一篇报告来。 日本的一些庸俗刊物中经常编造一些所谓中国人的 “恶俗”,现在居然有人把它搬到大学的课堂上。日本的确有些低级趣味的学者喜欢造这方面的舆论。他们津津乐道地搬出鲁迅的“狂人日记”等为佐证,以此来证明中华民族的野蛮,同时强调日本历史上从未有过吃人的记载,所以说日本民族是文明的。这样的学者虽然为数不多,但造成的民族偏见却危害不小。 七十多年前有个叫桑原笃藏的中国历史学家还专门为此花了几年的时间苦心研究“中国的吃人习俗”并发表了长篇大论。因为这些论调往往出自有相当知名度的学者,又从未遭遇过正面的批评,所以有不少日本人真的以为中国人有什么“吃人习惯”。改变这种看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连在中国倍受尊敬的鲁迅都承认了,还有什么好否认的呢? 鲁迅的小说《狂人日记》里确实讲了狼子村吃人的事。主人公来到哥哥家里养病,发现了吃人的秘密。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 后来,主人公惊恐地发现哥哥一家都参与了吃人。 然而,稍有一点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鲁迅讲的吃人是讽刺礼教,批判孔孟之道的一种比喻而已。《狂人日记》中写道: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把儒教的“仁义道德”比喻成跟吃人一般残忍的思想。而如果中国人对吃人早就习以为常,那鲁迅的批判也就没有意义了。正因为中国人历来把吃人看做是最残忍、最异常的行为,鲁迅用它来形容礼教才具有了深刻的讽喻效果。 中国历史上留下的“吃人”纪录的确不少。除了《狂人日记》,在《三国演义》里有猎户杀妻给刘备做菜, 《水浒传》也有人肉包子和李逵吃李鬼的描述。不仅仅在文学作品中,史书里有守城将军杀妻女给将士充饥的事迹,至于饥年人吃人的记载就更多了。 中国有如此多的吃人“事实”,那么如果日本历史上找不出吃人的痕迹,似乎说“中国存在吃人文化”也并不过分。桑原笃藏也正是以此为论据证明吃人是中国的习俗,在日本则从未有过。 “我们没有发现日本人在饥荒和围城的时候吃人肉的纪录。太田锦城以日本开国以来从未有过人吃人的现象为自豪,这一点连中国人也不得不承认。” 然而,这只能说明桑原笃藏的研究还不到位。他光顾看中国吃人,却没有认真挖掘日本的吃人历史。其实,日本著名的人类学家南方熊楠就曾经考察过日本的吃人行为。我们来看一看他找出的几段纪录。 “〔18世纪时,〕江户有一个僧人在给死去的女性化妆时,刮头发不小心刮掉了死人头上的一块肉,为了不让死者家属发现,他把这片肉塞进嘴里,从此养成了吃死人肉的毛病。他每天晚上都到自己管理的墓地里挖死尸来吃。〔《新著闻集》第十 奇怪篇〕” “1159年的1月,国土遭受天灾,发生了异常的疫病和干旱。当时的首都-京都的街上,出现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尼姑坐在死尸上吃死人肉。〔《五代帝王物语》〕” “〔丰臣秀吉1580年攻取鸟取和三木城时,〕城里的人粮食吃光,不得不吃马肉和牛肉。后来连这个也吃光了,只好吃死人的肉。当时,为了不让别人把自己亲属的肉吃了,人们费尽心机。所以出现了人们吃自己兄弟或父亲来维系生命的惨状。〔《群书类从》合战部 丰鉴〕” “平贞盛为了治好皮肤病,盼望儿媳怀孕时割开肚子取出婴儿供自己使用。他儿子却贿赂了父亲的侍医,让他以妻子腹中的婴儿不一定适合药用为理由说服父亲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其他人家的两个怀孕女性被割开肚子,其中的一个男婴被呈献给贞盛,治好了他的皮肤病。(《今昔物语》卷29“丹波守平贞盛取儿干语第25”〕” 从南方熊楠的研究来看,日本历史上确实存在“吃人”的事实。到了现代, 荻原长一的《骷髅的证词》一书描述了二战期间在菲律宾战场上日军官兵诸多吃人的事实。只不过,谈论中国吃人的日本学者兴趣往往不在研究吃人文化本身,而是要论证中国人在民族性上的优劣。所以他们对本民族的同类行为基本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 附图说明:日本江户时代的天明年间发生大饥荒,出现人吃人的现象 中国和日本历史上都可以找到“吃人”的事实,那么这种“吃人”事实是不是意味着“吃人文化”的存在呢?或者说,中国已经发现的“吃人”事实要比日本多,所以中国的“吃人”可以构成“吃人文化”,而日本的“吃人”则只是偶然发生的个别事实。 “吃人”现象从动机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发生饥荒时出于生存本能的“吃人”,还有一类是与生存本能无关的“吃人”风俗或习俗。后者才是真正的“吃人文化”。 日本的《文化人类学事典》把吃人习俗定义为“为社会所容忍的、或制度化的吃人行为”。按照这个定义,在极端饥饿或精神异常的情况下发生的吃人行为或神话传说里出现的吃人鬼等非现实的东西应该排除在吃人习俗之外。也就是说,不属于“吃人文化”。因此,无论中国还是日本, 历史上所记载的“吃人”事实基本上属于出自生存本能的吃人,都不能构成“吃人文化”。 那么,真正的“吃人文化”具体又是什么样的呢? “吃人” 习俗的英语名称是“cannibalism”。西印度群岛的加勒比族有吃人习俗,欧洲人把这个民族称做“Canibales”, 吃人习俗也因此而得名。这一习俗在中西非各地、美拉尼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毛利族、波利尼西亚各地、、南美和北美的许多部族里至今仍可以看到。吃人习俗按照目的的不同分为两种,一种是食用,就是把人肉看成是与动物的肉相同的食物来吃。据说毛利族就吃杀死的敌人的肉,还把抓到的俘虏当做食物贩卖。另一种是礼仪用,出于宗教或咒术的目的吃人肉,认为吃了人体的某个特定的部位或器官就能获得特殊的力量或妖术。舒踏典的手记便记录了南美的朵频印巴族的吃人仪式。朵频印巴族在部族战争中抓到战俘后,先养活一段时间,然后举办仪式。俘虏被带到会场,人们在他的周围跳表示威慑、憎恶和嘲弄的舞蹈,之后由抓住俘虏的战士用特制的祭器将其一击毙命。其他男人则把俘虏的尸体肢解并取出内脏,女人负责烹调。 不过,这些关于吃人习俗的记录大多来自大航海时代欧洲冒险家们的游记,其中包含许多为了吸引读者而故意夸张的成分,资料的真实性受到后人的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