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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日华2011的博客  
探秘日本文化之深层,展望中日对决之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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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中日“吃人”文化争议(附图) 2011-04-30 03:37:05

Y先生在某大学教汉语。一天下课后,一个日本学生来咨询问题,把他吓了一跳。原来,那位学生想打听一下哪些文献里对“中国的吃人习惯”有详细介绍。在一次课堂讨论上,日本教师留了一个课题,要求全班学生就中国的“吃人文化”整理出一篇报告来。

日本的一些庸俗刊物中经常编造一些所谓中国人的 “恶俗”,现在居然有人把它搬到大学的课堂上。日本的确有些低级趣味的学者喜欢造这方面的舆论。他们津津乐道地搬出鲁迅的“狂人日记”等为佐证,以此来证明中华民族的野蛮,同时强调日本历史上从未有过吃人的记载,所以说日本民族是文明的。这样的学者虽然为数不多,但造成的民族偏见却危害不小。

七十多年前有个叫桑原笃藏的中国历史学家还专门为此花了几年的时间苦心研究“中国的吃人习俗”并发表了长篇大论。因为这些论调往往出自有相当知名度的学者,又从未遭遇过正面的批评,所以有不少日本人真的以为中国人有什么“吃人习惯”。改变这种看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连在中国倍受尊敬的鲁迅都承认了,还有什么好否认的呢?

    鲁迅的小说《狂人日记》里确实讲了狼子村吃人的事。主人公来到哥哥家里养病,发现了吃人的秘密。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来告荒,我大哥,他村里的一个大人,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

  后来,主人公惊恐地发现哥哥一家都参与了吃人。

    然而,稍有一点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鲁迅讲的吃人是讽刺礼教,批判孔孟之道的一种比喻而已。《狂人日记》中写道: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看了半夜,才从字里看出字来,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把儒教的“仁义道德”比喻成跟吃人一般残忍的思想。而如果中国人对吃人早就习以为常,那鲁迅的批判也就没有意义了。正因为中国人历来把吃人看做是最残忍、最异常的行为,鲁迅用它来形容礼教才具有了深刻的讽喻效果。

中国历史上留下的“吃人”纪录的确不少。除了《狂人日记》,在《三国演义》里有猎户杀妻给刘备做菜, 《水浒传》也有人肉包子和李逵吃李鬼的描述。不仅仅在文学作品中,史书里有守城将军杀妻女给将士充饥的事迹,至于饥年人吃人的记载就更多了。

中国有如此多的吃人“事实”,那么如果日本历史上找不出吃人的痕迹,似乎说“中国存在吃人文化”也并不过分。桑原笃藏也正是以此为论据证明吃人是中国的习俗,在日本则从未有过。

“我们没有发现日本人在饥荒和围城的时候吃人肉的纪录。太田锦城以日本开国以来从未有过人吃人的现象为自豪,这一点连中国人也不得不承认。”

然而,这只能说明桑原笃藏的研究还不到位。他光顾看中国吃人,却没有认真挖掘日本的吃人历史。其实,日本著名的人类学家南方熊楠就曾经考察过日本的吃人行为。我们来看一看他找出的几段纪录。

“〔18世纪时,〕江户有一个僧人在给死去的女性化妆时,刮头发不小心刮掉了死人头上的一块肉,为了不让死者家属发现,他把这片肉塞进嘴里,从此养成了吃死人肉的毛病。他每天晚上都到自己管理的墓地里挖死尸来吃。〔《新著闻集》第十 奇怪篇〕”

1159年的1月,国土遭受天灾,发生了异常的疫病和干旱。当时的首都-京都的街上,出现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尼姑坐在死尸上吃死人肉。〔《五代帝王物语》〕”

“〔丰臣秀吉1580年攻取鸟取和三木城时,〕城里的人粮食吃光,不得不吃马肉和牛肉。后来连这个也吃光了,只好吃死人的肉。当时,为了不让别人把自己亲属的肉吃了,人们费尽心机。所以出现了人们吃自己兄弟或父亲来维系生命的惨状。〔《群书类从》合战部 丰鉴〕”

“平贞盛为了治好皮肤病,盼望儿媳怀孕时割开肚子取出婴儿供自己使用。他儿子却贿赂了父亲的侍医,让他以妻子腹中的婴儿不一定适合药用为理由说服父亲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其他人家的两个怀孕女性被割开肚子,其中的一个男婴被呈献给贞盛,治好了他的皮肤病。(《今昔物语》卷29“丹波守平贞盛取儿干语第25”〕”

从南方熊楠的研究来看,日本历史上确实存在“吃人”的事实。到了现代, 荻原一的《骷髅证词》一描述了二战期间在菲律宾战场上日军官兵多吃人的事实。只不过,谈论中国吃人的日本学者兴趣往往不在研究吃人文化本身,而是要论证中国人在民族性上的优劣。所以他们对本民族的同类行为基本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

 

附图说明:日本江户时代的天明年间发生大饥荒,出现人吃人的现象

 

 

中国和日本历史上都可以找到“吃人”的事实,那么这种“吃人”事实是不是意味着“吃人文化”的存在呢?或者说,中国已经发现的“吃人”事实要比日本多,所以中国的“吃人”可以构成“吃人文化”,而日本的“吃人”则只是偶然发生的个别事实。

 “吃人”现象从动机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发生饥荒时出于生存本能的“吃人”,还有一类是与生存本能无关的“吃人”风俗或习俗。后者才是真正的“吃人文化”。 日本的《文化人类学事典》把吃人习俗定义为“为社会所容忍的、或制度化的吃人行为”。按照这个定义,在极端饥饿或精神异常的情况下发生的吃人行为或神话传说里出现的吃人鬼等非现实的东西应该排除在吃人习俗之外。也就是说,不属于“吃人文化”。因此,无论中国还是日本, 历史上所记载的“吃人”事实基本上属于出自生存本能的吃人,都不能构成“吃人文化”。

那么,真正的“吃人文化”具体又是什么样的呢?

“吃人” 习俗的英语名称是“cannibalism”。西印度群岛的加勒比族有吃人习俗,欧洲人把这个民族称做“Canibales, 吃人习俗也因此而得名。这一习俗在中西非各地、美拉尼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毛利族、波利尼西亚各地、、南美和北美的许多部族里至今仍可以看到。吃人习俗按照目的的不同分为两种,一种是食用,就是把人肉看成是与动物的肉相同的食物来吃。据说毛利族就吃杀死的敌人的肉,还把抓到的俘虏当做食物贩卖。另一种是礼仪用,出于宗教或咒术的目的吃人肉,认为吃了人体的某个特定的部位或器官就能获得特殊的力量或妖术。舒踏典的手记便记录了南美的朵频印巴族的吃人仪式。朵频印巴族在部族战争中抓到战俘后,先养活一段时间,然后举办仪式。俘虏被带到会场,人们在他的周围跳表示威慑、憎恶和嘲弄的舞蹈,之后由抓住俘虏的战士用特制的祭器将其一击毙命。其他男人则把俘虏的尸体肢解并取出内脏,女人负责烹调。

    不过,这些关于吃人习俗的记录大多来自大航海时代欧洲冒险家们的游记,其中包含许多为了吸引读者而故意夸张的成分,资料的真实性受到后人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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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起哄架秧子 留言时间:2011-05-02 16:58:44
你的问题是不能正确勇敢地面对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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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Cl 留言时间:2011-05-02 16:24:21
悠久的中国食人史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中国人因为干旱、洪水、蝗灾、暴政、暴民等天灾人祸,经常发生饥荒,特别是王朝交替的战乱时期更是灾祸不断。“吃人事件”在中国历史上史不绝书,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记》、《新唐书》、《资治通鉴》、《明史》等史书都有详细记载。从西元前205年到1930年,正史记载中国历史上共有118个时期发生过人相食的记载,这还不包括稗官野史的记载。

《尚书·虞书·皋陶谟》“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者,有人解释说“一日”是将犯人缚在十字架上砍下四肢和头颅,“二日”是把绑犯人于十字架上任其死去,“兢兢”(借为矜)是举矛刺喉,业业(借为削)是割削犯人肌肉,“有邦”是炙饔,也就是火烤犯人而食之(详见蔡枢衡《中国刑法史》)。
周朝
商纣王因疑惧西伯昌,将之囚于羑里,伯邑考携带贡物见纣王欲赎其父,却反遭到王后妲己的纠缠而被纣王杀死并制成馅饼送给西伯昌,以之来试探西伯昌。据说西伯昌因惧怕纣王而吃了馅饼,后来吐出了一只白兔。
齐桓公北伐回国,叹道:“天下异味皆尝,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听了,把长子烹煮,献给桓公品尝。
魏国将领乐羊攻打中山国,中山国君杀了乐羊的儿子,制成羹给他吃。乐羊把羹一饮而尽,并消灭了中山国。虽然乐羊有破敌国之功,但魏侯却对他存有介心,不再重用他。(《战国策·魏策一》)
汉朝
《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谨。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 ,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资治通鉴》)
《史记·黥布列传》记载:“汉诛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
汉武帝时(前140年-前87年)“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无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过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秋至今未复。”(《汉书·夏侯胜传》)
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转旁郡钱、谷以相救。”
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
汉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新王莽天凤元年(14年),“缘边大饥,人相食。”
王莽地皇三年(23年),王莽被杀,悬首示众,“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民饥饿,相食。”
汉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关中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资治通鉴》)
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
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汉灵帝建宁三年(170年),“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汉献帝兴平元年(194年),出现煌灾,“六月,蝗虫起,百姓大饥,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
兴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三辅民尚数十万户。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饥馑,二年间民相食略尽”。(《资治通鉴》)
三国
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太祖(曹操)军乘氏(钜野西南)。大饥,人相食。(《三国志·魏书·荀彧传》)
“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萧条。”、兴平元年(194年),“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三国志·魏书·程昱传》)
《后汉书·臧洪传》记载兴平二年(195年),臧洪让士兵吃自己妻子,“绍(袁绍)兵围洪,城中粮尽,洪(臧洪)杀爱妾,以食兵将,兵将成流涕,无能仰视。”
吴国将领高澧“嗜杀人而饮血,日暮,必于宅前,后掠行人而食之”。
魏明帝青龙四年(236年),辽东公孙渊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马懿将四万人讨渊。六月,至辽东,围襄平(辽阳市)。七月,大雨,雨霁,合围,百计攻之,矢石如雨。渊窘急,粮尽,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渊请降,不听。城溃,斩渊父子于梁水上。(《三国志·魏书·公孙渊传》)
西晋
晋怀帝永嘉五年(311年),“关西饥馑,白骨蔽野,民存者百无一二。”(《资治通鉴》)《晋书·卷37司马模传》:“时关中饥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盗贼公行,模力不能制。”
晋愍帝建兴四年(316年),八月,刘曜进逼长安。司马模之子司马保遣胡嵩兵入援,打击刘曜于灵台(长安西)。“嵩恐国威复振,则曲索(曲允、索琳守长安)势威,乃帅城西诸郡兵屯渭北不进,遂还槐里(长安西兴平)。曜攻陷长安外城,曲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内外断绝,城中饥甚。斗米值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凉州义众千人守死不移。太仓有曲数十饼,曲允屑之为粥以供帝,既而亦尽。”(《资治通鉴》)
东晋
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前秦苻坚朝飨群臣,时长安饥,人相食,诸将归,吐肉以饲妻子。(《资治通鉴》)
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经年,幽、 冀大饥,人相食,邑落萧条,燕之军士多饿死,燕王(慕容)垂禁民养蚕,以桑椹为食”(《资治通鉴》)
前秦苻登攻打羌军,是时岁旱众饥,把羌人尸体称为“熟食”,激励手下战士说:“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患于饥!”氐军听从,每战必大嚼羌军死人肉,“欢健能斗”。姚苌闻之,急召硕德曰:“汝不来,必为苻登所食尽。”(《晋书》载记第十五 苻丕 苻登)
南北朝
宋人刘敬叔的《异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食之。”
元嘉十八年北魏世祖拓跋焘遣镇南将军奚眷出击酒泉,北凉沮渠无讳派遣堂弟沮渠天周据守,“酒泉城中食尽,万余口皆饿死,沮渠天周杀妻以食战士。”[1]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年),“张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为军士所杀,刳肠割心,诸将脔食其肉,生啖之。”(《资治通鉴》)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饥,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围困,“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饿死,存者百无一二。”、“军人屠马于殿省间,杂以人肉,食者必病”。
侯景死后,尸体被抢食,元帝承圣元年(552年)“暴景尸于市,市民争取食之骨皆尽……”,侯景参谋王伟,也被烹食。
隋朝
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年),江淮饥馑,“始采树皮叶,或捣槁为末,或煮土而食;诸物皆尽,乃自相食。”
隋代末年,“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贼。生灵歼于此矣。”,朱粲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唐·张族《朝野佥载》)
隋末的诸葛昂与高瓒嗜食人肉。高瓒将双胞胎小孩杀掉,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做成“双子宴”,与诸葛昂一起享用;诸葛昂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请高瓒吃。(《唐人说荟》卷五,引张骞《耳目记》)
唐朝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二月,秦王李世民大败王世充,军傅洛阳城,堑而守之。王世充粮且尽,人相食,至以水汩泥去砾,取浮土糅屑为饼。民病肿股弱,相藉倚道上。其尚书郎卢君业郭子高等皆饿死。御史大夫郑颐丐为浮屠,世充恶其言,杀之。(《新唐书卷85 王世充传》)
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年)一月,鄠尉游文芝告发代州都督刘兰成谋反,一月戊申,兰成坐腰斩。右武候将军丘行恭,探兰成心肝食之。上(唐太宗)闻而让之曰:兰成谋反,国有常刑,何至如此!若以为忠孝,则太子诸王先食之矣,岂至卿耶?行恭惭而拜谢。[2]
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四月,关中饥馑,斗米三百,将幸东都(洛阳),留太子监国。”“五月,东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居民千余家。关中先水后早蝗,继以疾疫,米斗四百,两京间死者相枕于路,人相食。”(《资治通鉴》)
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于客舍,遂饮之醉。杀而脔之,以水银和煎,并骨消尽。后又欲食其妇,妇觉而遁。县令诘得其情,申州,录事奏,奉敕杖杀之。”(《朝野佥载》)
武则天时期,“周岭南首陈元光设客,令一袍裤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杀之。须臾烂煮,以食诸客。后呈其二手,客惧,攫喉而吐。”(出《摭言》。明抄本作出《朝野佥载》)
唐玄宗开元中叶人陈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遗》写吃人肉可以治病。
安史之乱(703年-757年)时,山西睢阳被围,守将张巡、许远誓死守城,粮尽食人;后来城破,人口从三万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瘦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新唐书》卷192)
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江东大疫,“死者过半”,独孤及描述这次的灾难:“辛丑岁(762年),大旱,三吴饥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为之空虚,而存者无食,亡者无棺殡悲哀之送。大抵虽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弃其骸于田野,由是道路积骨相支撑枕藉者弥二千里,春秋以来不书。”(《吊道殣文》)
白居易(772年-846年)写《轻肥》一诗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张茂昭为节镇,频吃人肉,及除统军,到京。班中有人问曰:闻尚书在镇好人肉,虚实?” 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争堪吃。”(《卢氏杂记》)
唐僖宗广明二年(881年),黄巢攻占长安,“时京畿百姓皆寨于山谷,累年费耕耘,贼坐空城,赋输无如,谷食腾踊,米斗三十钱,官军皆执山寨百姓,蠰于贼为食,人获数十万”(《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旧唐书·黄巢传》记载:“贼围陈郡三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俄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楷击陈州败死,巢自围之,略邓、许、孟、洛,东入徐、衮数十州。人大饥,倚死城堑,贼俘以食,日数千人,乃办列百巨碓,糜骨皮于臼,并啖之。”(《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下》)
“巢益怒,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时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生投于碓,并骨食之,号给粮之处曰‘舂磨寨’。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卞、曹、濮、徐、衮等数十州,咸被其毒。”“黄巢围陈州几三百日……”(《资治通鉴·第二二五卷》)
秦宗权称帝,军队用人肉干当粮食,“贼首皆剽锐惨毒,所至屠惨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光启二年(886年),“荆、襄蝗,米斗钱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来,行而不飞,浮水缘城入扬州府署,竹树幢节,一夕如剪……”
光启三年(887年),“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料值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大半。宣州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流血满于坊市。彦、师铎无如之何,颦蹙而已。”
唐僖宗中和九年(889年),“杨行密围宣州,城中食尽,人相啖……”(《资治通鉴》卷258)
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年),凤翔城被朱全忠包围,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唐昭宗天佑三年(906年):“时汴军筑垒围沧州,鸟鼠不能通,仁恭(刘仁恭)畏其(朱全忠)强,不敢战。城中食尽,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资治通鉴》卷265)
五代
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崇韬征犒军钱数万于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纵火喧哗。崇韬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诛之,籍没其家。蜀人争食宗弼之肉。”(《资治通鉴》)
后晋天福七年(942年),“南汉(割据广东、广西、海南岛)刘龚以胡僧云其名不利,改名刘䶮。912-942在位。多权数,自矜大,穷奢极侈,用刑惨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谓之水狱。”(《资治通鉴》)
天福六年(942年),后晋苌从简屠户出身,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尤好吃人肉。“……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新五代史·苌存简》)
后晋天福十二年(947年),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百姓剖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诉彦泽杀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彦泽剽掠京城,并傅住儿锁之。以彦泽之罪,宣示百官,问应死否?皆言应死。百姓亦投牒争疏彦泽罪。次日,斩彦泽及住儿于北市,仍命高勲监刑。彦泽前所杀士大夫子孙,皆绖杖号哭,随而诟詈,以杖扑之。勲命断腕出锁,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争破其脑取髓,脔其肉而食之。”(《资治通鉴》)
后汉高祖干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赵思绾喜食人肝,更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共吃人肝六十六个。“赵思绾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数,则胆无敌矣。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豖法。”(《资治通鉴》、《旧五代史》卷109)
《太平广记·蛮夷》引五代王仁裕《玉堂闲话》云:“黔巫之南,谓之南州。……(南州人)烹一犊儿,乃先取犊儿结肠中细粪,置在盘筳,以箸和调在酰中,方餐犊肉,彼人谓细粪为圣齑。若无此一味者,即不成局筵矣。”
宋朝
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王则反贝州(今清河县)。深州(治今静安县南)卒庞旦与其徒拟劫库兵为应,知州王鼎捕首谋十八人斩之。“明年(1048年),河北大饥,人相食。”(《宋史·王鼎传》)
庆历八年(1048年),“河北、京东西大水为灾,人相食,流民入京东者不可胜数”(《续资治通鉴》卷50)
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苏辙《因旱乞许群臣面对言事劄子》:“臣伏见二年以来,民气未和,天意未顺,灾沴荐至,非水即旱。淮南饥馑,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绝。京东困弊,盗贼群起。二圣遇灾忧惧,顷发仓廪以救其乏绝,独此三路所散,已仅三百万斛矣!异时赈恤未见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国用己竭,而旱势未止,夏麦失望,秋稼未立,数月之后,公私无继,群盗蜂起,势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辽天庆八年(宋重和元年,1118年),十二月,“宁昌军(治懿州)节度使刘宏(无可考)以懿州(治宁昌,今阜新市东北之塔营子村)户三千降金。时山前诸路(此指辽东,非燕山之南)大饥,干(辽宁北镇南)显(北镇北)宜(义县)锦(锦州市)兴中(朝阳市)等路,斗粟值数缣,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辽史·卷二十八·天祚帝纪》)
“甲辰宣和六年(1124年)时转粮给燕山(府治北京西南)民力疲困,重以盐额科敛,加之连年凶荒,民食榆皮野菜不给,至自相食。于是饥民并起为盗。山东有张万仙者,众十万,号敢炽。张迪者,众五万,围浚州(浚州,平川军,治滑州黎阳)五日而去。浚州去京才一百六十里,而初不知。河北有高托山者,号三十万。其余一二万者,不可胜计也。”(《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十九》)
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两路攻宋。王禀皆破之,“然人众乏粮,三军先食牛马骡,次烹弓弩皮甲,百姓煮萍实、糠籺、草茭以充腹,既而人相食。[九月]城破,禀犹率羸卒巷战,突围出,金兵追之急,遂负太原庙中太宗御容赴汾水死,子荀殉之。”(《续资治通鉴卷九十七》)
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高宗即位南京,改元建炎。“汴京大饥,米升钱三百,一鼠直数百钱,人食水藻、椿槐叶、道殣,骼无余胔。”(《宋史卷67 五行志》)
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开始吃人,江淮之间人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比猪肉还便宜;肉质还分等级,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擦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庄绰《鸡肋编》)
绍兴六年,岳飞在第二次北伐中壮志未酬,写下《满江红》,内有关于食人的诗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女,制成肉干,叫做“地鸡”。
绍定六年(1233年),南宋大将史嵩之围唐州,“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
元朝
元朝末年,大饥,“淮右军”军队开始吃人,“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剂其双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
明朝
正德
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灾,民大饥,疫病流行,人相食。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磔死,凌迟三日,共剐3300余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争以一钱买刘瑾一块肉,生吞以泄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岁,淮扬饥,人相食。”《明史·武宗纪》
嘉靖
嘉靖元年(1522年),韩邦靖“起山西左参政,分守大同。岁饥,人相食,奏请发帑,不许。复抗疏千余言,不报。乞归,不待命辄行。军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明史卷201)
嘉靖三年(1524年)“湖广、河南、大名、临清饥。南畿诸郡大饥,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弥千里。”(《明史·五行志》)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余珊应诏陈言曰:“自逆瑾(刘瑾)以来,尽天下之脂膏,输入权贵之室。近年以来,黄纸蠲放,白纸催缴;额外之敛,下及鸡豚;织造之需,自为商贾;江淮母子相食,兖豫盗贼横行,川陕湖贵疲于供饷:田野嗷嗷,无乐生之心。”(明史卷208)
嘉靖九年(1530年):“畿内、河南、湖广、山东、山西大饥。十五年(1536)湖广大饥。”(明史卷30·五行志)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宣大二镇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京师大饥,人相食,米石二两二钱。(《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金垒子》)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辽东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辽东连年饥馑,至有父食死子者,发银籴粟赈之。”(《中外历史年表》)
万历
万历六年(1578年)李时珍完成《本草纲目》,他搜集药名是为了“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人部”举凡毛发、指甲、牙齿、屎尿、唾液、乳汁、眼泪、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车)、体垢、月水、人势(阴茎)、人胆、结石……皆可入药。头发可治伤寒、肚疼,男性阴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级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万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饥,“七月,黄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诸县,有以石为粮者。”、“河南饥,民相食。”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两畿饥。阜平县(真定西北,邻山西)有杀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康熙十二年修《青州府志》第20卷载,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山东青州府推官黄槐开在一件申文中说:“自古饥年,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问矣,夫妇不问矣,兄弟不问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脍,且以人心味为美,小儿味尤为美。甚有鬻人肉于市,每斤价钱六文者;有腌人肉于家,以备不时之需者;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间有为人所诃禁,辄应曰:"我不食人,人将食我。"愚民恬不为怪,有司法无所施。枭獍在途,天地昼晦。”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东大饥,致母食死儿,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历史年表》)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连两年山东大饥,蔡州有人肉市。“中州兄弟两无子,去山东买妾,遇二女,自称姑嫂,骗兄弟往。兄得小姑。小姑私语之曰:汝弟已为我嫂制成肉羹矣。兄急往视,弟头尚扔炕下。兄急诉之县,抵嫂于罪,兄带小姑去。”(《枣林杂俎》)
天启
清皇太极之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天启时金一两合银十两),人有相食者。国中银两虽多,无外贸易,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良马银300两,牛一银百两,蟒缎一,银百五十两,布一匹,银九两。”(《清太宗实录卷三》)
“天启辛酉,延安、庆阳、平凉旱,岁大饥。东事孔棘,有司惟顾军兴,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职富者粟,惧捕诛,始聚为盗。盗起,饥益甚,连年赤地,斗米千钱不能得,人相食,从乱如归。饥民为贼由此而始。”[5]
崇祯
崇祯二年(1629年),杀袁崇焕。张岱《石匮书后集》:“(袁崇焕)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荆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犹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明崇祯四年(1631年),皇太极攻大凌河,祖大寿死守,史载“旋有王世龙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粮竭,商贾诸杂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马毙殆尽。……大寿欲突围,不得,与约许至锦州取妻室,乃誓而后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寿传》)祖大寿疏奏:“被围将及三月,城中食尽,杀人相食。”(《崇祯长编》卷五二)。《清太宗实录·卷十》亦载:“明大凌河城内,粮绝薪尽。军士饥甚,杀其修城夫役及商贾平民为食,析骸而炊。又执军士之羸弱者,杀而食之。”
崇祯六年(1633年),“河间大饥,人相食。”《明史·陈三接传》
崇祯七年(1634年),“太原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祯九年(1636年),“山西大饥,人相食。”(《明史·庄烈帝纪》)
崇祯十年(1637年),浙江闹饥荒,父子、夫妇、兄弟相食。
崇祯十二年(1639年)郑鄤以“杖母、奸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记载郑鄤被凌迟三千六百刀后,为“都人士”药用:“炮声响后,人皆跻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为疮疥药料者,遍长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气节,功名显宦,竟与参术甘皮同奏肤功,亦大奇也。”
崇祯十三年(1640年),全国有123州县发生“人相食”,98州县蝗灾。崇祯十三年“两畿、山东、河南、山、陕旱蝗,人相食。”,“北畿、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浙江、三吴皆饥。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发痤胔以食。”
崇祯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飞蝗蔽天,食草根几尽,人饥且疫”。崇祯十四年二月,时山东荒旱,寇盗益炽,徐德(南端到北端)数千里白骨纵横,父子相食,人迹断绝。(彭贻孙《平寇志》)
崇祯十四年,左懋第督催漕运,道中驰疏言:“臣自静海抵临清,见人民饥死者三,疫死者三,为盗者四。米石银二十四两,人死取以食。惟圣明垂念。”(《明史卷295·左懋第传》)
明朝末年,四川大饥,“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养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篙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庚辰山西大饥,人相食,剖心,其窍多。寡不等。或无窍,或五六,其二、三窍为多,心大小各异。”(《枣林杂俎·和集》)
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发生饥荒和蝗灾,可以吃的东西都已经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其贩卖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称之曰“菜人”。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有这样的记载:“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
《陕西通志》第86卷载有明朝崇祯年间马懋才的《备陈灾变疏》,疏中写道:“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甘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由于全球气候的变化,崇祯时期闹饥荒,持续之久,波及之广,危害之重,实为历代所仅见,明代不亡,真无道理,计六奇所谓“天降奇荒,所以资自成也!”(《明季北略》,卷5)。
崇祯十四年(1641年)二月,李自成攻陷洛阳,杀重达三百六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用他的肉和皇家园林里的梅花鹿一同烹煮,在洛阳西关周公庙举行宴会,赐给部下食用,名曰“福禄宴”。
南明时期四镇之一的刘泽清性情凶残,军纪败坏,形同盗匪,府中养著两只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设宴请客,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一名死囚,取出脑浆、心肝放在金瓯中,刘泽清吃人肝,喝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人相食。”(《清史稿·灾异志五》)
“顺治五年(1647年)春:广州、鹤庆(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东北)大饥,人相食。”(《清史稿·灾异志三》)
清顺治九年(1652年)南明将领李定国攻新会,城中粮尽,清军开始杀居民为食。姓莫的媳妇愿代婆婆而死,清军把莫氏烹食。新会被围八个月,吃掉居民近万人。
“顺治中,安邑知县鹿尽心者,得痿痹疾。有方士挟乩术,自称刘海蟾,教以食小儿脑即愈。鹿信之,辄以重价购小儿击杀食之,所杀伤甚众,而病不减。因复请于乩仙,复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凿小儿脑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随彰闻,被害之家,共置方士于法。”(王士祯《池北偶谈·鹿尽心》)
顺承门内大街骡马市、牛市、羊市,又有人市。旗下妇女欲售者丛焉。牙人或引至其家递阅。噫!诚天之刍狗斯人也。(谈迁《北游录纪闻下》)
康熙十七年(1678年)吴三桂死。十月,“世璠将余从龙降。詷知粮将尽,人相食,与诸将环而攻之。世璠众内乱,欲擒世璠以降,世璠自杀。”(《清史稿·卷254赉塔传》)
康熙十八年(1679年),山东“终年不雨,大饥,人相食。”(乾隆《青城(即今高青)县志》卷10)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春:平定、乐平大饥,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灾·异志五》)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永年(邯郸东北)、东明(大名府之南部,山东曹州西)饥。秋:沛县、亳州、东阿、曲阜、蒲县(属隰州,非蒲城县)、滕县大饥。冬:汶上、沂州、莒州、兖州、东昌、郓城大饥,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灾·异志五》)
四十三年(1704年),泰安大饥,人相食,死者枕藉。肥城,东平大饥,人相食。武定(惠民)、滨州(武定东)、商河(武定西南)、阳信(武定北)、利津、沾化饥;兖州、登州大饥,民死大半,至食屋草;昌邑、即墨、掖县、高密、胶州大饥,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灾·异志五》)
嘉庆六年(1801年),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开始吃俘虏,共吃三千五百多人。
“道光十二年(1832),紫阳大饥,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灾异志五》)
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价格大涨。《曾国藩日记》记载:“洪杨之乱,江苏人肉卖九十文一斤,涨到一百三十文钱一斤。”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时逢战乱,瘟疫并起,人相食。
中华民国
1948年6月国共内战期间,中共将领林彪进行长春围城,造成很多人饿死街头。到了10月,长春城内开始卖人肉。10月21日,城内守军郑洞国投降。活过来的人说,“就喝死人脑瓜壳里的,都是蛆。就这么熬著,盼著,盼开卡子放人。就那么几步远,就那么瞅著,等人家一句话放生。卡子上天天宣传,说谁有枪就放谁出去。真有有枪的,真放,交上去就放人。每天都有,都是有钱人,在城里买了准备好的,都是手枪。咱不知道。就是知道,哪有钱买呀!”参加围城的中共官兵说:“在外边就听说城里饿死多少人,还不觉怎么的。从死人堆里爬出多少回了,见多了,心肠硬了,不在乎了。可进城一看那样子就震惊了,不少人就流泪了。”[6]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9年-1961年“大跃进”期间,中国大陆发生“三年大饥荒”。死亡人数约在三千万到六千万之间,是人类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饿殍遍野,到处都有饿死倒毙在路边的人,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吃人肉的现象。《墓碑》一书引梁志远的《关于“特种案件”的汇报——安徽亳县人吃人见闻录》记载指人吃人并不是个别现象:“其面积之广,数量之多,时间之长,实属世人罕见”。1960年春,吃人肉情况不断发生,人肉的交易市场也随之出现在城郊、集镇、农民摆摊等。
1959年,重庆石桥卖人肉包子。“养父悄悄给我五角钱。生日这天,我跑到石桥一个水馆子买了两个肉包子(每个两角,余一角抵粮票),带回家,给养父与妈各一个。”“她(妈妈)拿起包子的碗,想起什么似的,问我在石桥哪家馆子买的。”“我说,当然是水馆子,每个人都说那儿的肉包子肉饺子好,真是人多得很,还排队。”“从母亲不太连贯的话语里,我听出了个大概:灾荒年水馆子的包子是用小孩的肉剁烂做的馅。……当年有人发现馅肉里有手指甲,告发了……”
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阳事件,商丘、开封饿得人身浮肿,吃树皮,饿死100万(到数百万)人口,时谚:“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得啃砖头。”“信阳五里店村一个14、15岁的小女孩,将4、5岁的弟弟杀死煮了吃了,因为父母都饿死了,只剩下这两个孩子,女孩饿得不行,就吃弟弟。”
河南省固始县官方记载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县委以“破坏尸体”为名,逮捕群众。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肃、青海、西藏、陕西、宁夏、河北、辽宁皆有耳闻。
青海人吃人事件110多起,汉东公社杨家滩生产队的妇女竟吃了9个小孩。
“有一户农家,吃得只剩了父亲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天,父亲将女儿赶出门去,等女孩回家时,弟弟不见了,锅里浮着一层白花花油乎乎的东西,灶边扔著一具骨头。几天之后,父亲又往锅里添水,然后招呼女儿过去。女孩吓得躲在门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别吃我,我给你搂草、烧火,吃了我没人给你做活。’”
作家王立新1980年代曾赴凤阳采访过,他在报告文学中写道:“梨园乡小岗生产队严俊冒告诉我:1960年,我们村附近有个死人塘,浮埋着许多饿死的人。为什么浮埋?饿得没力气呀,扔几锹土了事。说起来,对不起祖先,也对不起冤魂。人饿极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的一位亲戚见人到死人塘割死人的腿肚子吃,她也去了。开始有点怕,后来惯了,顶黑去顶黑回。我问她:‘怎么能……?’她叹息道:‘饿极了。’”
文化大革命时期,广西传出多起食人事件,其中人食人最厉害的地方之一是广西武宣县,约有130人左右被食。作家郑义曾在文革后赴广西调查,据他的统计广西全省至少有一千人被食。纪录片“文革广西武宣县红卫兵吃人肉事件”评论,这些食人事件并不是因为饥荒,而是因为政治运动制造出来的仇恨心态。
武宣“一女民兵因参与杀人坚定勇敢,且专吃男人生殖器而声名远播,并因此入党做官,官至武宣县革委副主任。处遗时期中共中央书记处一天一个电话催问处理结果,并严厉责问:‘像这样的人,为什么还不赶快开除党籍?’但该副主任拒不承认专吃生殖器,只承认一起吃过人。最后的处理是开除党籍,撤销领导职务。现已调离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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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lancedview 留言时间:2011-05-02 10:32:20
Although it is a short story by Mark Twain, but it did exist in the west countries before.

Cannibalism In The Cars

http://www.readbookonline.net/readOnLine/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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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居日华2011 留言时间:2011-04-30 20:38:25
xmac2529,谢谢光顾!
正在考虑用中文出版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后再考虑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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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mac2529 留言时间:2011-04-30 20:24:55
您是否考虑过用把这些文章用日文出版或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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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居日华2011 留言时间:2011-04-30 15:42:13
白凡,谢谢鼓励和支持!
“学者”做学术必须有客观的态度。
汉卿,谢谢回复!够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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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汉卿 留言时间:2011-04-30 10:08:48
国内的朋友给我寄来了几张现时发生在北京,人吃人的照片 (不是因为饥饿,也不是吃人解恨的那种,而是讲究补身有厨师精心调料的那种),有的可能是合成的,有的则很难说。本想贴上,但实在是太恐怖了, 没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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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1-04-30 08:42:11
好文!谢谢分享!

饥荒时代的人相食,那是文明时代的惨状,自然不是受到赞赏的文化。而用婴儿作为皮肤病的药引,就可以算得上是食人文化了。

还是那句话,当“学者”心存偏见的时候,其“学术”就得打个问号!万维也有这样的学问在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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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居日华2011 留言时间:2011-04-30 08:19:27
山哥,谢谢留言!“易子而食”的确恐怖。所谓文明,就是人类尽可能地远离生存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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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时间:2011-04-30 08:11:08
说起来真可怕。不过“天下父母,易子而食”这句古语就是描述古代饥荒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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