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一位智利女演員的到來引起了全日本的關注。她的知名度如此之高並不是因為她的藝術成就,而是因為她的丈夫千田郁夫,一位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的貪污犯。這位青森縣住宅供給公社的低級官員為了滿足心愛女人的物質欲望,貪污了14億日元的公款。之所以這個案件這麼轟動,也是因為日本官員的貪污太少見了。
日本的政治家和政府官員的廉潔程度不僅在亞洲國家裡美名遠揚,與其他任何一個發達國家相比,也毫不遜色。這裡所說的廉潔是指不濫用職權為個人或親屬謀取利益。“透明國際”發表的《2005全球腐敗排行榜》中日本排在第21位,低於同為亞洲地區的新加坡和香港。在人口超過一億的大國中,僅次於美國(17位)。
日本時常有一些國會議員接受非法的政治獻金而受法律制裁,其中有金額比較大的。所謂“政治獻金”就是黨費,是為了贏得選舉勝利的活動資金。除少數議員有機會擔任大臣或次官外,絕大多數國會議員是政治家而不是官員,他們有行使立法權來影響行政的力量,但沒有行政權。所以涉嫌政治獻金的國會議員不能算貪“官”。
近幾年,日本揪出的最大貪官是原防衛廳次官(相當於國防部副部長)守屋昌夫。守屋一共從軍品貿易公司收取了1千多萬日元的賄賂。賄賂中比例最大的部分是軍品貿易公司招待他打的高爾夫球。據說一共打了200次高爾夫球,每次3萬日元中他僅負擔1萬,剩餘的金額便成了賄賂。每次打完球又去吃烤肉,他從未付過錢,自然也成了受賄。受賄的總金額約合人民幣100萬。這與他的年薪基本相當或略少一些。在日本人看來,他所處職位之高,情節之惡劣,簡直是罪大惡極。他被逮捕後,防衛廳將他除名,取消了準備支付給他的7000萬日元(約合1000萬人民幣)的退休金。真是占小便宜吃大虧。在中國真正夠得上貪官資格的少說也得貪上幾百萬人民幣,而日本最大的貪官也不過如此。
日本官員的廉潔很大程度上來源於這個國家官僚制度的合理性。這種合理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選拔幹部靠考試,一考定終身。二是幹部晉升按工作年限,基本不看業績,不論能力。這種方式保證了選拔和提升政府官員過程的公平和透明,絕不給買官賣官的腐敗行為留下可乘之機。
每年4月,位於東京霞之關地區的中央政府各部委都要舉行儀式,迎接剛剛走出大學校門的幾千名年輕人正式加入到國家公務員的行列中。這些年輕人中,有7百人左右被請到富麗堂皇的大禮堂,參加專為他們舉行的隆重儀式。除了各省大臣以外,內閣總理也要親自到場講話,勉勵青年們為國盡職。而其他年輕人則直接走進他們所屬的政府機關, 直屬上司簡單寒喧幾句後,就直接進入熟悉工作的研修程序。
同是剛走上工作崗位的年輕人,為什麼會受到如此明顯的區別對待呢。原因就在於“資格組”和“非資格組”的區別上。
日本的中央政府把每年雇用的新官員嚴格區分為“資格組”和“非資格組”兩類。前者是通過了“1級國家公務員考試”的人,後者則是2級和3級公務員考試的合格者。
“1級國家公務員考試”勘稱現代科舉。其難度與獲得律師資格的司法考試相當,每年只有900個名額。這是在日本唯一可以進入高級官員隊伍的途徑,其競爭的嚴酷不言而喻。其中百分之五十的合格者出自東京大學,百分之二十齣自京都大學。兩家最大的名牌校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2級和3級公務員儘管也有一定難度,但遠遠比不上1級。
“資格組”和“非資格組”的官員從進機關的第一天起,終生命運就已基本劃定。官員的升遷完全依照年齡來自動進行。“非資格組”的絕大多數人只能終身從事一般事務性工作,由普通官員升為“系長”(相當於股長)之類的低級官員。晉升為中高級官員的機會基本上只留給“資格組”的人。“資格組”的人只要靠到年頭,都有機會晉升到“課長”(相當於處長),晉升基本上是根據參加工作的年份同步進行,無論怎樣優秀、怎樣業績輝煌的官員都絕對沒有破格提拔的可能。干若干年“課長”後,部分人可升到“局長”甚至“事務次官” (相當於副部長。“大臣”和“政務次官”則由內閣首相直接任命,一般由國會議員和著名人士擔任)一級的要員。
為了避免與自己同年或比自己更晚參加工作的人成為上級領導而導致自尊心受損或影響工作熱情,在同屆人升官的同時,沒有晉升到高級官員的“資格組”被派往地方分局一些外圍團體擔任領導,也有的人退官參加國會議員競選,走上政治家的道路。有些“資格組”的官員懷着未能晉升“局長”或“事務次官”的遺憾, 退官競選上國會議員,偶爾有幸被任命為原部委的“大臣”或“政務次官”,實現了“ 衣錦還鄉”的美夢。
升官不是干出來的,而是考出來的。二十剛出頭的大學畢業生只要拿到“1級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合格證,輝煌而又平坦的仕途就在腳下了。
有部非常火的電影名叫“大江戶搜查線”,寫的是某地警察局轄內發生了一起重大案件,中央警察廳派來一個特別偵察小組。小組組長和警察局裡負責偵破的警官原是大學同班同學, 後來小組組長通過了“1級國家公務員考試”,而那位警官則落榜了。兩個人同時當了警察,而前途天差地別。小組長的級別高於警察局裡所有職員,大家都必須聽命於他。但這個小組長缺乏實踐經驗,最後破案只好求助於他的同學。
很明顯,日本的官員選拔制度有非常教條主義的一面。還未走上社會的年輕人在考場上就把一生的命運決定了。而考試失敗或只拿到2級和3級公務員資格的人無論將來工作怎樣出色,也難以指望得到提拔。但這個制度有個最大的優點,就是保證了選拔過程的公正和高級官員隊伍的廉潔。實現幹部選拔的公正最重要的是兩條,一是客觀的選拔標準,二是公正的選拔過程。一次考試定終身,有可能使不善長學習歸納書本知識但實踐能力強的人才失去榮升為高級官員的機會,筆頭考試和形式上的面試也無法考察出考生的人品。但對實踐能力和人品的考察難以制定出科學的、一般化的標準,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握有考察或推薦權的人加入自己的主觀判斷,而這恰恰是吏治腐敗產生的溫床。在日本的公務員制度中,選拔和提升過程基本上是固定化、程序化的,自然不會發生買官賣官的現象,也不需要製造政績來抬高自己,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就行了。在價值多元化的社會裡,不會考試但工作能力強的人不一定去做官,可以通過其他各式各樣的職業選擇來展示自己的才能。
“學而優則仕”對保持官員的士氣和忠誠也有很大作用。一個人為什麼要當公務員?他的動機是什麼?建立優秀而又忠誠的幹部隊伍需要解決“動機”的問題,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大部分當公務員的人動機不會是單一的,而是多重的,即有利他主義的一面,也有利己主義的一面。前者包括對國家的熱愛、民族自豪感、為社會正義做貢獻的欲望、做人民公僕的欲望等等,後者則包括工作和收入上的穩定、名譽和社會地位上的優越感、權力欲望等。最理想的方式是這兩種動機能同時得到滿足。“資格組”的官員帶着“1級國家公務員考試”合格的榮耀走進官場,他們深知自己肩負着國民的信任和期待,也知道只要努力工作,前途就有保證。霞之關地區的政府機關往往徹夜燈火不熄,“資格組”的官員每天大多工作到深夜,幾乎個個是工作狂。
現在的皇太子妃雅子曾是外務省的“資格組”的官員。目前因精神憂鬱而很少從事公務活動。據說她的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懷念外務省時代的充實生活而不習慣於幽居深宮只做一些禮儀性活動的皇室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