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万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里有着高于网上平均分布的哲学爱好者,而这一生态的形成与包括大名鼎鼎的范例大师兔子在内的诸多网友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也常掺和在其中争辩,所以也常被认为是其中一员。我们这群人彼此之间虽然也常有争论,甚至有时有些出边的打闹,但是就我而言如果有一段时间看不到他们的贴就会觉得生活中少了些什么,尽管明知那些贴可能是一看就来气,恨不得去骂两句的贴。
但哲学就是一门会惹人斗嘴的学问,而这也正是历经几十个世纪,被多少顶级大师唱衰之后,哲学仍然能屹立在人类文明之巅造福社稷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尽管非常希望哲友们多多出贴,在看到某些哲友的骇世惊俗言论之后,在忍俊不禁之余(请文科的网友多多见谅我这里及后面的用词,实在觉得不这么说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觉),还是要出来较较真的。
最近有一位哲友接连出贴,耸人听闻地提出了这样三个论点:
-
康德告诉人们有一种理性直观;
-
老子说道需要“法”大自然;
-
黑格尔说现象和本质是一回事儿。
关于他的第一种论点,我只能是一声长叹,因为在他提出这个观点不久之前,我贴出了题为“糯米馕应该有几种?”的一文,其中明确指出康德否认存在有什么intellectual intuition(译成中文,既可以是我在该文中说的智能直觉,也可以是他这里说的所谓的理性直观)。这让我觉得他似乎是专门针对我的那篇文章来的。不过这里的区别是,我给出的是康德的原话,而他却是一如继往地随心所欲地塞给康德一个观点。
关于他的第二观点,那是他老调重弹,不过不是他自己发明的调调,是市面上包括象王蒙这样的大腕早就弹过的旧调。两年前,我就针对市面上对于老子的这一误解专门写过题为’老子的“道法自然”’的帖子。所以,他一再坚持弹此老调又非常凑巧地与我的贴子的观点形成对立。既然我无法说服他,那么也就不必在这里再重复批驳他的第二个论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按照我上面给出的链接看看我在那篇文章中怎么说的(其实在很多年之前我就提出了那个观点)。
现在来谈谈他的第三个观点。对于他的第三个观点的最有力的反驳其实还是给大家提供黑格尔关于现象(Apperance)与本质(in
and for itself)之间关系的论述的链接。一方面,既然指名道姓地提到黑格尔,那么黑格尔本人的话是最有力的;二来我已经不知多少次指出那位哲友在指名道姓地引述前人观点时喜欢随心所欲任意发挥指鹿为马的特点,所以这里不必再就他这一特点做过多的讨论,我只想简单地提一句,如果黑格尔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回事儿,那就不会有他的旨在寻找终极本质的所谓第一哲学。其它的就让大家以及这位哲友自己去看看黑格尔是怎么说的吧。
黑格尔相关论述的英译版链接:
https://www.marxists.org/reference/archive/hegel/works/hl/hlessenc.htm#HL2_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