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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萬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這裡有着高於網上平均分布的哲學愛好者,而這一生態的形成與包括大名鼎鼎的範例大師兔子在內的諸多網友的努力是分不開的,因為我也常摻和在其中爭辯,所以也常被認為是其中一員。我們這群人彼此之間雖然也常有爭論,甚至有時有些出邊的打鬧,但是就我而言如果有一段時間看不到他們的貼就會覺得生活中少了些什麼,儘管明知那些貼可能是一看就來氣,恨不得去罵兩句的貼。
但哲學就是一門會惹人鬥嘴的學問,而這也正是歷經幾十個世紀,被多少頂級大師唱衰之後,哲學仍然能屹立在人類文明之巔造福社稷的一個重要原因。所以,儘管非常希望哲友們多多出貼,在看到某些哲友的駭世驚俗言論之後,在忍俊不禁之餘(請文科的網友多多見諒我這裡及後面的用詞,實在覺得不這麼說不足以表達自己的感覺),還是要出來較較真的。
最近有一位哲友接連出貼,聳人聽聞地提出了這樣三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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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告訴人們有一種理性直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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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說道需要“法”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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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說現象和本質是一回事兒。
關於他的第一種論點,我只能是一聲長嘆,因為在他提出這個觀點不久之前,我貼出了題為“糯米饢應該有幾種?”的一文,其中明確指出康德否認存在有什麼intellectual intuition(譯成中文,既可以是我在該文中說的智能直覺,也可以是他這裡說的所謂的理性直觀)。這讓我覺得他似乎是專門針對我的那篇文章來的。不過這裡的區別是,我給出的是康德的原話,而他卻是一如繼往地隨心所欲地塞給康德一個觀點。
關於他的第二觀點,那是他老調重彈,不過不是他自己發明的調調,是市面上包括象王蒙這樣的大腕早就彈過的舊調。兩年前,我就針對市面上對於老子的這一誤解專門寫過題為’老子的“道法自然”’的帖子。所以,他一再堅持彈此老調又非常湊巧地與我的貼子的觀點形成對立。既然我無法說服他,那麼也就不必在這裡再重複批駁他的第二個論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按照我上面給出的鏈接看看我在那篇文章中怎麼說的(其實在很多年之前我就提出了那個觀點)。
現在來談談他的第三個觀點。對於他的第三個觀點的最有力的反駁其實還是給大家提供黑格爾關於現象(Apperance)與本質(in
and for itself)之間關係的論述的鏈接。一方面,既然指名道姓地提到黑格爾,那麼黑格爾本人的話是最有力的;二來我已經不知多少次指出那位哲友在指名道姓地引述前人觀點時喜歡隨心所欲任意發揮指鹿為馬的特點,所以這裡不必再就他這一特點做過多的討論,我只想簡單地提一句,如果黑格爾認為現象和本質是一回事兒,那就不會有他的旨在尋找終極本質的所謂第一哲學。其它的就讓大家以及這位哲友自己去看看黑格爾是怎麼說的吧。
黑格爾相關論述的英譯版鏈接:
https://www.marxists.org/reference/archive/hegel/works/hl/hlessenc.htm#HL2_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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