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与制度 先来点儿开场白。前两天先后贴了两篇在网上看到的故事。一个讲解放军特种部队一少校见义勇为,被黑社会团伙打伤。公检法拿那些黑帮没辙,因为“没有证据”。那特种部队的战友们前来报仇,打伤黑社会团伙的一些人,还不断到医院折磨这些伤者。结果这些地痞流氓只好投案自首。第二个故事讲解放军的军长在黑社会的“洗浴中心”打碎一茶杯,结果被勒索500元赔偿。部队首长一声令下来了一个侦察营,把“洗浴中心”砸了。地方上的武警、公安局和纪检委官员,以及更高的省官都被黑社会头目招来;人家一见是凶悍的部队都开溜了。黑社会头目想用钱摆平此事,部队首长根本不买账。 我随后写了点感慨,认为没有制度作保障,靠什么“人民子弟兵”打击黑社会是其实就是“黑吃黑”。有读者看了后留言,认为“民主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即使在美国,黑社会势力也一直存在。加拿大时常有不同黑社会的火拼。意大利就更不用说了。认为民主可医治百病是过于简单化了”。其实我在另一个故事的后面已经谈到西方民主制度国家也有黑社会。我当然不会认为西方民主制度可以杜绝腐败现象。此前我已不厌其烦地说到,任何制度都不能杜绝腐败现象,腐败简直可以说是与人类社会共生的,因为人性就有贪欲的的成分;只是西方民主制度在行之有效的情况下,比专制制度更有能力相对地抑制腐败现象。这里面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西方民主制度国家中没有任何人拥有绝对的权力。 我每天睡觉前总要拿起枕头边上的《聊斋志异》读上几段。那里面的小故事都是蒲松龄先生搜集的民间传说,多是借狐仙鬼怪描述人的七情六欲。我并不想从他的故事中体会出什么更深一层的意思,只是想借这些简单的故事放松一下自己。读的多了,我发现,里面涉及到官场的故事,总要提到行贿;甚至到了阴间也要行贿,大到阎王爷,小到捕快,能行贿就行贿;这不就是典型的腐败行为吗?查了一下蒲松龄生活的年代,那是正值康熙盛世。那会儿就有这么多腐败现象?没错。 或许我们该这么说,中国传统的专制社会中,腐败现象总是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同时,专制制度下的各级官吏,他们虽然都参与腐败活动,但活儿还是要干的。一个王朝的盛世就是由各级有不同程度腐败行为的官吏支撑着的。他们不单单贪腐,还得为朝廷做事情,也就是管理民众,国计民生也得搞;另外就是效忠朝廷。但随着时间的延续,大王朝的各级官吏的贪腐变本加厉;与此同时,百姓的疾苦则不闻不问,对朝廷的效忠流于形式。久而久之,地方的离心力越来越大,王朝的统治能力越来越薄弱。此时改朝换代的局面就来临了。 中国自从秦始皇统一华夏后,大王朝一个接着一个,都是中央集权的专制政权。每个王朝大同小异,都是由兴起到衰亡。在王朝覆灭的时候,官吏的腐败现象尤其让百姓痛恨,遂成为社会大动荡的导火索。两千多年莫不如此。自然,前车之鉴,每个新王朝建立之初,开国者们都要严惩腐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每当他想起那本该发给自己父母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父母饿死的情景,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一个官员们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 朱元璋严惩腐败官员残暴之极,“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 两以上银子者,立杀”。这点银子真算不得什么大数。结果大批被查处有贪腐行为的官吏被杀。杀了还不说,还有剥皮!朱元璋命令处死贪官后,还要还要把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供众人参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请看以下两段的描述: ……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这些人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床接见。 …… 自明朝开国以来……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然而)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夕腐败”。 感慨之余只能无语。为什么会如此?有人从文化上找原因,说“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也是人情历史,几千年来都是礼上往来,可是可以想见除去亲戚间的礼上往来可以用亲情去解释,红白喜事随礼外,朋友,同事,上下级之间的所有礼上往来莫不带有腐败的成分,即使不是直接的也有间接关系,即使不是直接托人办事也是为了拉笼感情,日后找人办事也可以有个照应,这些都是从民间就开始的”。这便是百姓对“腐败的认同,明明是腐败行为却还能理直气壮说这是人之常情,也就取得了社会有谅解。家庭,配偶,子女,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就是谁有什么本事,能办成别人无法办成的事,谁有能耐,家里很有钱,而明知道这钱的来历不明,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呵呵,大家“礼尚往来”,彼此好办事儿。 论及到底是先有这种文化便产生专制制度,还是专制制度下产生这种文化是个争论不休的学术问题;在我看来,文化和制度相辅相成应该没人反对。因而无论如何,专制制度下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力搞腐败就容易;而精明的官吏“游刃”于腐败之中则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权力也随着“食客”的增加见长。 再讲个小故事吧。我在农场当“知青”时,有一东北青年特能“来事儿”(意思是能说会道,随机应变)。在农场没几年他称了分场副主任,走到哪儿“小兄弟”一大堆。“上山下乡”过后他返城没几年成了法院院长!好称“哥们儿的事情到我这里全摆平”。当时真是权倾一时,跟着他一起下乡的东北青年提起他都交口称赞。 没成想,因为省里腐败案涉及了一二百处级以上官员,他也包括其中,一下子被“双规”,被“双开”。后来没几年又听说他成了某公司董事长,走到哪儿都风风光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