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上海文汇报有关法理的两篇评论
只有事实,没有“翻倒”
作者: 上海文汇报08/24/2013:
袁夏良
薄熙来案连续两天在济南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彰显了法治精神,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决心。“刑不上大夫”,拜拜!
这是中国迈向法治社会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
法庭调查正处于“现在进行时”,有人立于“高处”告诫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的薄熙来:如果蔑视事实翻供就会翻倒自己!
贪污受贿数额究竟是多少?在法国的“枫丹·圣乔治”别墅是怎么来的?手中的职权是如何滥用的?一切有待法庭审理后依证据最后确定,依法律做出判决。法庭调查审理的过程,是证据一一呈现的过程,民众在关注,在等待。
薄熙来作为被告,法律赋予他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对于他在法庭上发表的任何辩护词,都不应从道德审判出发,将其斥之为“不老实”、“狡猾老练”。
公开审理,审的是证据,是法律事实,而不是薄熙来本人的“认罪态度”。通过审判,在证据链的基础上,还原犯罪的所有细节,定罪量刑。“蔑视事实翻供就会翻倒自己”,此言莫名,一无法治精神,二无逻辑。啥叫“蔑视事实”?啥叫“翻倒自己”?以此“告诫”,就不需要法庭调查审理的司法程序了,也不该给薄熙来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了;以此“告诫”,早已翻倒了的薄熙来会因为“坦白从宽”、“老实认罪”而“立”起来吗?不是因为蔑视事实而“翻倒”,而是事实才能将他“翻倒”。
不能再按老旧思维老旧习惯脱口教诲啦。要懂得尊重法律,提升现代法治精神,学习用法言法语说话。大喝一声的舆论审判,简单的情感批判,代替不了法律的审判。相信薄熙来案决不会被“翻倒”一说所影响,依法该怎么判还是会怎么判,但过往,我们见过太多慷慨激越的舆论影响司法审判的事件,反思才好,别落在了社会法治理念的平均水平之下!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以更多具有法理精神的舆论引导社会,引领民众法治自觉,这是媒体的责任。“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是一堂生动的、高水平的司法专业公开课,对于公诉人、法官、辩护人,是一次水平和能力的大检验。”这是网友说的,真好!
文汇报评最高法沈德咏“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震人心魄,为你鼓掌!
来源:文汇报 作者:袁夏良 时间:2013-08-25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
“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语出沈德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两天来,沈德咏发表于媒体上的这段话,总在眼前晃动。法律教科书上“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今天被中国最高法官的一个“天”字,让每个没进过法学院的公民深感震撼,对现代司法理念的真谛若有所悟。
话题十分沉重。一段时期来,不断有刑事冤假错案被披露,更有“刀下留人”的惊天冤案被曝。每个冤案,对受害人一生造成的精神摧残永难平复,对其家庭带来的毁灭性灾难永难弥补,也一次次伤害了民众对于国家法治的信心。
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在艰难中前行。冤假错案公之于众,天塌不下来;不能直面反思,还要掩饰,天倒会一片片压下来!
冤假错案一再发生,必有系统漏洞,并不是法院一家的错。如何防止冤假错案,如何通过程序公正达至司法公正,法学家可以写出洋洋洒洒的论文,也可以举办种种“论坛”,不是这里几百字能说清的。多年前美国的辛普森案,被国际司法界认为是“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这也不是我们所要回顾研究的。我们只是有感于“天”,为我国最高法院领导能有这种直面冤案的精神感到一丝欣慰,为最高院领导能大胆地说出这样震人心魄的话鼓一次掌,因为我们从中看到了今日手握审判大权的最高院的司法理念。有人说,不觉得晚了点吗?是迟来的声音,但这是一种实在不能忽视的珍贵进步。这样的进步,其意义深远,关联每个国民。我愿意相信,坚定这样的司法理念,对中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会产生巨大影响。
脚下是地,头上是天。我们生存于天地之间,没有地无可立足,没有天陷于死黑。天庇佑我们,天赋人权。苍穹下,人人都有人格尊严,都是直立的“I”。愿完善而又严密的法治,为每个公民撑住头上的那片天。
“天”说,一定会写进中国当代法治编年史!向沈德咏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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