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哲学思考之一:俺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俺给自己贴上了一个“客观唯心主义”的标签。也没有受到网友的批判。这条道俺是准备走到黑了。眼下“宪政”是个热点话题。俺前面已经谈过几次宪政了。可能给网友一个印象就是俺是反“宪政”的。俺真心不是反“宪政”的,俺只是不能全盘接受那种“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最终会导致社会分崩离析的“普世”宪政。实行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好像目前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有一部“宪法”)。中国也有一部宪法,却没有“宪政”。我想这不是革命先驱们的本意。革命先驱最开始是十分真诚地想效法西方,实行宪政的。但好像“宪政”在中国总是水土不服,最终还得靠“人治”的老套来解决中国的问题。“自由主义”的宪政不合中国国情,一味地靠人治又似乎不合世界潮流,而且不能保证不重蹈王朝兴衰的历史覆辙。怎么办?中国向何处去?
在本篇俺提出一个大胆的、改良宪政、综合中西的设想:宪政不应“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而应体现“天意”。这是基于俺的“客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人类在地球上是因着“天意”而存在的。这样人的生活目标就不应是追求所谓的“自由”或“更高、更快、更大、更富、更强。。。”,而是应追求怎样顺从“天意”而至更合乎“天意”的生活和社会秩序。实行“宪政”是必要的,但关键是要实行体现“天意”的宪政。我看中国的未来或者使命就是要探索一条新的体现“天意”的宪政之路,不但在中国,而且要在全世界建立和谐的秩序,实现全人类的安居乐业,和谐共存。任重道远啊,关键是何为“天意”?如何找到大家都能认同的“天意”?这是实行“天意”宪政的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