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制度建设之九:“中华宪政”vs. “普世”宪政)为“中华宪政”点了题。这个题目很大,是不可能一下说透的,是需要全体中国人共同实践、共同创造的。将会是人类政治制度演进的一个新的阶段,将会是古老中华文明新生的一个真正的标志,是中华民族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原创性的巨献。面对如此之大事业,俺只敢“试 谈”,岂敢“乱谈”。可俺只是个“臭皮匠”级的写手,“乱谈”恐难免。如有“乱谈”,请网友务必指正,“臭皮匠”多了,就有升级成“诸葛亮”的可能。俺准备用问答方式来试 谈“中华宪政”的基本治国理念。因为要谈治国理念,就从什么是“国家”谈起。
问题1:什么是“国家”?
关于什么是“国家”这么个老问题,已经有了很多不同的说法。以下摘自维 基百科:
从广义的角度,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政权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从狭义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经典定义:(国家是表示)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不一而足,俺就不多引用了。
好像政治学者们对于什么是“国家”已经研究得很久很透了,俺能说点啥新鲜东西出来?下面是俺对“国家”的理解,请网友评判是“原创”的,还是已经被某个前人说过了。
“国家”是人类社会的相对独立的组成单元,是由一定地域之内的人因着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原因而形成的一个“生命共同体”(注意关键词“生命共同体”,俺认为这是俺的“原创”)。众人组成“国家”这个生命共同体的根本原因是为了组织起来,消除内部冲突,形成“合力”,以更有效、更有力地抵御外敌,应对自然灾害,获得更大的生产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及全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一体化的趋势表明,“国家”是一种过渡的人群组织形式,全人类最终将会形成一个“统一”的生命共同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因为人类已经不可能再重新分割开来,人类巨大的能力也决定了不“共存”,则“共灭”。“中华宪政”的着眼点不只是中国,而是未来人类一体化的前景,要建立与“人类一体化”相匹配的国家治理模式和社会管理模式,以中国为起点和试验场,努力扩大、宣传和推广,最终实现全人类在地球上的和谐共存及“可持续”的生存和发展。
问题1俺今天就谈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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