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制度建設之九:“中華憲政”vs. “普世”憲政)為“中華憲政”點了題。這個題目很大,是不可能一下說透的,是需要全體中國人共同實踐、共同創造的。將會是人類政治制度演進的一個新的階段,將會是古老中華文明新生的一個真正的標誌,是中華民族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原創性的巨獻。面對如此之大事業,俺只敢“試 談”,豈敢“亂談”。可俺只是個“臭皮匠”級的寫手,“亂談”恐難免。如有“亂談”,請網友務必指正,“臭皮匠”多了,就有升級成“諸葛亮”的可能。俺準備用問答方式來試 談“中華憲政”的基本治國理念。因為要談治國理念,就從什麼是“國家”談起。
問題1:什麼是“國家”?
關於什麼是“國家”這麼個老問題,已經有了很多不同的說法。以下摘自維 基百科:
從廣義的角度,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血統、領土、政權或者歷史的社會群體。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馬克思主義對國家的經典定義:(國家是表示)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又無力擺脫這些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互相衝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鬥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面上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衝突,把衝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不一而足,俺就不多引用了。
好像政治學者們對於什麼是“國家”已經研究得很久很透了,俺能說點啥新鮮東西出來?下面是俺對“國家”的理解,請網友評判是“原創”的,還是已經被某個前人說過了。
“國家”是人類社會的相對獨立的組成單元,是由一定地域之內的人因着歷史、地理、政治、經濟、及文化的原因而形成的一個“生命共同體”(注意關鍵詞“生命共同體”,俺認為這是俺的“原創”)。眾人組成“國家”這個生命共同體的根本原因是為了組織起來,消除內部衝突,形成“合力”,以更有效、更有力地抵禦外敵,應對自然災害,獲得更大的生產能力,從而更好地保障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及全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人類一體化的趨勢表明,“國家”是一種過渡的人群組織形式,全人類最終將會形成一個“統一”的生命共同體。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因為人類已經不可能再重新分割開來,人類巨大的能力也決定了不“共存”,則“共滅”。“中華憲政”的着眼點不只是中國,而是未來人類一體化的前景,要建立與“人類一體化”相匹配的國家治理模式和社會管理模式,以中國為起點和試驗場,努力擴大、宣傳和推廣,最終實現全人類在地球上的和諧共存及“可持續”的生存和發展。
問題1俺今天就談到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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