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討論中俺已將“普世之道”確立為“人類社會這一巨型生命系統在地球上的永續生存”。這樣我們就可以討論制度建設了,因為“普世之道”是一切制度建設的出發點,也是制度建設所要服務的目標。“普世之道”具有永恆價值,不隨時間而改變並且“放之四海而皆準”,而制度是要不斷嘗試、不斷調整、不斷完善的,以最大程度地合乎“普世之道”的要求。既然要討論制度建設,就應該先給什麼是“制度”下一個比較準確的定義:
制度是人類社會的一切組織形式和組織原則的總和。人類組織成社會的目的是為了增強生存能力。自從人組成社會以後,個體的人就不再是一個獨立的生命單元,個體的人的生存依賴於他所在的社會的生存狀況。在古代,人類社會是由很多相對獨立的“分社會”(部落、民族、國家等)所組成,彼此也進行着殘酷的生存競爭。在生存競爭中勝出的民族或者國家,就可以說他們有較好的“制度”。也就是說判斷一種制度好壞的唯一標準就是看按照這種制度組織起來的社會是否有更強的生存能力。俺前面說“中華之道就是普世之道”,其實更準確的說法是“中華之道更合乎普世之道”,因為按照“中華之道”組織起來的中華民族,經過了幾千年生存競爭的考驗,屢經磨難,而又不斷地奮起,不斷地發展壯大,展現出開放的胸襟和強大的生命力。雖在近代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又一次陷入亡國滅種的危險之中,但又一次活了過來。這最近一次的“鳳凰涅磐”,預示着中華民族將會有一個更加光明和輝煌的未來。這一次因為全球就要一體化了,意味着中華民族已經無法獨善其身,必須要肩負起帶領全人類共鑄美好明天的重任。重任在肩,意味着在制度上必須要有革命性的創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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