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讨论中俺已将“普世之道”确立为“人类社会这一巨型生命系统在地球上的永续生存”。这样我们就可以讨论制度建设了,因为“普世之道”是一切制度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制度建设所要服务的目标。“普世之道”具有永恒价值,不随时间而改变并且“放之四海而皆准”,而制度是要不断尝试、不断调整、不断完善的,以最大程度地合乎“普世之道”的要求。既然要讨论制度建设,就应该先给什么是“制度”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
制度是人类社会的一切组织形式和组织原则的总和。人类组织成社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生存能力。自从人组成社会以后,个体的人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单元,个体的人的生存依赖于他所在的社会的生存状况。在古代,人类社会是由很多相对独立的“分社会”(部落、民族、国家等)所组成,彼此也进行着残酷的生存竞争。在生存竞争中胜出的民族或者国家,就可以说他们有较好的“制度”。也就是说判断一种制度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按照这种制度组织起来的社会是否有更强的生存能力。俺前面说“中华之道就是普世之道”,其实更准确的说法是“中华之道更合乎普世之道”,因为按照“中华之道”组织起来的中华民族,经过了几千年生存竞争的考验,屡经磨难,而又不断地奋起,不断地发展壮大,展现出开放的胸襟和强大的生命力。虽在近代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又一次陷入亡国灭种的危险之中,但又一次活了过来。这最近一次的“凤凰涅磐”,预示着中华民族将会有一个更加光明和辉煌的未来。这一次因为全球就要一体化了,意味着中华民族已经无法独善其身,必须要肩负起带领全人类共铸美好明天的重任。重任在肩,意味着在制度上必须要有革命性的创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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