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一句老話:“生於憂患,死於安樂”。這句老話道出了這麼一個真理:一個生命體的生機、活力、和潛力只有在面對生存危機時才會被激發出來。在安逸狀態下生命體會活力漸失,身體內部“混亂度”不斷增大,直至陷入“滅亡”的境地。對於一個生命體而言,沒有危機或沒有危機感反而會成為一個真正的生存危機。由於社會本質上是一個由人構成的生命系統,這樣的原理也完全適用於人類社會,或者說這句話本來就是對中國歷史治亂循環的一個總結。
沒有一個所謂“理想”的社會制度,一旦建立起來就可以保障人類千秋萬代的美好生活,只有不斷出現的各種危機。所有危機的本質都是生存危機(如果沒有威脅到人類的生存也就談不上是真正的危機)。人類文明的所有“進步”都可以看作是人類為應對生存危機所作的努力。沒有比人類生存更高意義的概念,如“自由”,如“快樂”,如“富裕”。俺這麼說又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因為有這麼一首廣為傳頌的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明確把生命排在愛情和自由之後了。在俺看來只有一樣東西比個體的生命更寶貴,那就是個體所在的“社會”的生存,即所謂“捨生取義”。“義”者,大公無私之價值觀也。
這樣看來,中華民族在近代所遭遇的空前的生存危機反而成為極大激發中華民族活力和豪情的契機。“唯有犧牲多壯志,敢叫日月換新天!”中華民族因為這次的生存危機,已經實現了自身生存能力的一個極大進步;而在進步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新危機,將會推動中華民族實現更大的進步。我們到底實現了那些進步?到底還需要實現怎樣的進步?這將是下一篇要討論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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