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運動簡介
“占領中環”運動爭取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民主普選產生。
“占領中環”(Occupy Central),全稱為“讓愛與和平占領中環”(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簡稱“占中”或“和平占中”,運動爭取香港行政長官“真正”民主普選,沒有任何篩選程序。
2013年,香港大學法律教授戴耀廷在報章撰文,以《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為題,要求北京方面確切履行在《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落實香港特首及全體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的承諾,文中鼓勵市民及民間領袖以公民抗命等形式表達港人自決的權利。
戴耀廷的見解,獲中文大學陳健民副教授及朱耀明牧師支持,因而發起“讓愛與和平占領中環”行動,他們三人被稱為“占中三子”,提出“占領中環”是最後手段,只要香港政府拿出誠意,拿出真正普選方案,可以避免“佔中”。
“占領中環”運動的目標是爭取2017年“真正”普選特區行政長官。他們認為運動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通過對話、商議、公民授權和不合作運動等展開。
發起人形容運動像“傳道者”,積極與不同群體進行對話,把民主普選、公平公義這些普世價值傳揚給香港市民,希望他們願意為了香港的制度和社會,去落實這些價值而付出代價,為了實踐理想而願意共同承擔責任。
該運動由個人在其所屬的群體自發組合而成,不受任何組織或政黨主導。
運動的基本信念是:
一、香港的選舉制度必須符合國際社會對普及和平等的選舉的要求,包括每名公民享有相等的票數、相等的票值和公民參選不受不合理限制的權利;
二、透過民主程序議決香港選舉制度的具體方案,過程包含商討的元素和民意的授權;
三、爭取在香港落實民主普選所採取的公民抗命行動,雖是不合法,但必須絕對非暴力。
“占領中環”步驟
簽署誓約、商討日、公民授權和公民抗命。
經過商討日和公民授權後,運動將對2017年特首選舉提出具體方案,假如有關方面漠視公民的民主要求,提出不符合國際普選標準的選舉方法,會在適當時間進行包括「占領中環」的公民抗命。
“占領中環”指出,不是挑戰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香港的主權地位,不是挑戰“一國兩制”,更不是搞“港獨”,沒有意願用行動促使梁振英下台,這更不可說是“革命”,因“占領中環”行動不是要去推翻現有的制度。
“占中”時間表
“占領中環”認為, 由於行動策劃需時,也是“終極武器”,故不適宜過早動用。行動預計香港立法會可能在2014年夏天對2017普選方案進行辯論和決議。若建議符合真普選要求,毋須“占領中環”,但若不符合,“占領中環”最好的時機應是2014年7月初。
“占中”地點
為何在中環?“佔中”認為公民抗命行動能成功,其中一方面就是要令對手若不讓步就要付出相當的代價。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經濟是香港命脈,中環是香港這個金融中心的中心。選擇中環就是要攻向香港的最脆弱的地方,令特區政府和北京政府如不落實真普選承諾,就得付出沉重代價。
中環並非住宅區,對一般人的生活影響減至最小;“占中”希望集中人力,令政府要驅散的難度增加,除非採用更大的武力。
公民抗命
“占領中環”認為,爭取在香港落實民主普選所採取的公民抗命行動,雖不合法,但必須絕對非暴力。參與公民抗命的人因公義目的而受懲處所產生的社會震撼和道德感召力,帶動整個社會反思民主普選對香港未來公平、公義及有效率的管治的重要性。
全民投票
“占領中環”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與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在2014年6月20日至22日舉行“全民投票日”。目標為“占領中環”運動,就2017年香港特首選舉辦法向特區政府提出的具體方案及原則立場,取得香港市民的授權。香港市民可以在投票日就有關政改方案的表決題及政改原則立場表決題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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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領中環”運動發起者認為,“政治緊張氣氛的中心是改革選舉制度,香港行政長官目前由一個成員約1200人的委員會任命,人們認為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是在按中國政府的命令行事。中國政府已經允諾,從2017年開始,行政長官應該由普選產生。但批評人士表示,如果變更後選舉制度只是適於篩除有爭議的候選人並選出北京青睞的候選人,這個承諾就會變成空話”。然而中國國家副主席李源潮明確表示反對“占領中環”運動。他重申了中國政府的立場,稱香港的行政長官“必須符合愛國愛港的標準”。而“占中”運動發起者稱,這一說法是在委婉地表示,香港領導人應當成為對北京訴求言聽計從的執行者。
李源潮表示,“占領中環”運動(Occupy Central)是非法活動,將會危及香港繁榮,這是中國共產黨官員對香港金融區內可能發生的抗議活動的最直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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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占領中環”運動的香港人士認為,“占領中環”不論如何掩飾或包裝,其本質是“占領”,是一場挑動社會衝突的政治運動,具有高度的“對抗性”,與“和平”沒有半點關係,最終會以流血騷亂告終;但至今為止,發動這場運動的戴耀廷等人沒有一人明確表示,一旦發生流血事件,會否負上責任。為何如此?原因在於,流血與暴力,正是他們所期望見到的結果,否則如何能贏得與中央對抗的“政治籌碼”?
目前戴耀廷的“占領中環”運動已經勢成騎虎,就算戴氏明知這場運動極其危險,有可能對香港造成毀滅性的打擊,但“食人之祿擔人之憂”,答應了別人的事已不可能收回,更何況幕後纏繞了太多的政治利益。因此,現階段要求戴耀廷就此收手,已無異於與虎謀皮。但是,“占領中環”真的如戴氏所說的,是一場“愛與和平”的“不合作運動”?恰恰相反,所謂的“愛與和平”根本是一套政治謊話,如果依足戴氏的“占中”計劃,最終流血的暴力衝突將是必然之事。“佔領中環”實質是一場政治暴力運動,這正正是反對派所期望看到的結果。
戴氏上周在報章發表的《和平佔中四個階段》一文,曾明確指出他的“佔領中環”構思,以及清晰的落實步驟:“在‘占領中環’定出日子之後,就會發動全港性的不合作運動,並逐步升級。由不違法的不合作方式,到提升為違法、非暴力但不直接影響其他人生活的方式;直至最後是違法、非暴力、但也會影響其他人生活的方式,也就是萬人堵塞中環要道的行動。”
據其構思,“占中”將經歷如下幾個步驟:從不違法到違法、從不直接影響他人生活到會影響,最後成為違法但非暴力的運動。在戴氏眼中,一場社會運動原來可以如此“完美”,每一個步驟都是可控、每一個階段都可以完全掌控。但事實會如此完美嗎?如果綜觀世界近十年來的社會運動例子,市民能不用費太大力氣發現,決定社會運動“暴力”與否的關鍵,不在於口號也不在於發動者的身份,而在於“對抗性”。所謂的“對抗性”是指抗議的一方與持相反意見的另一方相互針對的激烈程度,其情況好比球迷關係,若兩支死對頭決戰,球賽演變成騷亂幾率就越大。
以外國為例,兩年前的茉莉花革命,從突尼西亞、利比亞、巴林、埃及、阿爾及利亞,反政府與支持政府人士的相互敵視,導致了一場聲勢浩大的革命運動。而近年發生在德國、英國、法國、西班牙的大型示威事件,大多也都演變成騷亂,流血事件無一避免。
當然,香港的反對派或者會說,以上例子都是“暴力革命”,與和平理性的“占領中環”有本質區別,不能一概而論。但“和平理性”的抗議活動就百分百會避免流血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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