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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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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財的夢……
   

我發財的夢……

 

    下午散步歸來,發現前門上貼着一個聯邦快遞公司(Fedex)貼的條;意思是送貨時家中無人,但送此郵件需要收件人簽字,所以沒有留下送的貨。那張條上說,聯邦快遞的工作人員將在下次時間再次送貨。如果還沒有得到收件人還不在家,他們仍將送第三次。當然,那次是最後一次。三次送貨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星期。假如收貨人希望自己取貨,可在網上和當地聯邦快遞公司聯繫。條子上還寫道:如果收件人先在聯邦快遞公司留下的條子的指定位置簽名(條子上有個表示收件人簽名的地方,那條紙條可以揭下來,貼到送貨人的工作日誌上),聯邦快遞送貨人員將把所送的貨留下,不過這意味着此後貨物丟失或損壞,聯邦快遞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這些天老伴兒網購了些東西,會不會有個網購的商品通過聯邦快遞公司送?看來這件商品比較貴重,不然聯邦快遞公司方面不會要求收件人簽名的。那老伴兒網購的什麼東西呢?她下班回來,我一問,還真有些奇怪。她說沒有網購的東西通過聯邦快遞公司送來。可人家留下的條子上明明寫的是我們住的公寓的門牌號碼呀。老伴兒隨口說一句,“他們送錯門了。”

    儘管老伴兒這麼說了,我還是在聯邦快遞的條子上悄悄地簽了字,並把條子鄭重地重新貼在我們住的公寓的前門上。我的圖謀不軌的意圖明顯;可為自己的辯解很卻振振有詞:也就是想發點兒“天上掉餡餅”的小小外財。我想入非非:又沒偷沒搶,聯邦快遞公司就算送錯了貨,我裝糊塗收下來又能怎麼樣?說不定這個貨物的真正購買者會向聯邦快遞索賠,而投錯地方的工作人員怕承擔責任,便推卸責任,硬說自己確實把東西送到了。最終結果當然是聯邦快遞公司飲泣吞聲地賠償真正的購貨者。哈哈,我成為“人不發外財不富”的應驗者。其實我的邏輯很成問題,因為聯邦快遞公司馬上就知道送錯的地址,因為那是寫在送貨人的工作日誌上的,和發貨公司所標明的投遞地址不同;而且,收件人的姓名也不同呀。可我為什麼還存在僥倖心理呢?不知道這種行為……唉,無論什麼人,都有鬼迷心竅的時候。記住,任何人的內心深處都會產生卑鄙的,不可告人的念頭。

    我不由自主地想,送來的東西是什麼呢?也許是個我朝思暮想的長焦距定焦鏡頭,價格在5千美元以上;嗯,最起碼是個高級的筆記本電腦;或許是個很好手機哪。

    第二天我在家中等了一天,聯邦快遞公司的送貨員沒有再來送貨。第三天還是如此。我懊惱地想:第一天送貨員送貨的時候我怎麼就不在家呢?或許這是上帝對我真正的憐憫,因為我有貪婪的念想,全能的主不忍看到我如此的可憐。

………………………………………………………………

附錄:喜從天降 亞馬遜包裹郵錯地址 小伙被贈所有商品

 

文章來源: 國際在線

 

英國小伙被贈予亞馬遜郵錯地址的包裹,商品價值5600美元

 

    據阿根廷Infobae網站122日報道,日前,一名英國小伙意外收到一個來自亞馬遜網上商城的快遞包裹,包裹里有一個55英寸3D電視、一台電腦和其他一些商品,總價值5600美元。小伙發現自己從未下過該訂單,他將此事告知亞馬遜後,竟被後者慷慨贈與了這些商品。

    這名幸運的男孩叫羅伯特,22歲,是一名工程系的大學生。顯然,他對這段經歷津津樂道,他稱,這個被他收到的包裹,其實是一位買家要退貨到亞馬遜倉庫的。但因為一個地址信息的錯誤,這才郵到了他的家裡。

    羅伯特稱,“我曾聯繫過亞馬遜三次,他們跟我說,這些商品我可以留下,送給我了”。“我回復他們說,不想讓退貨者因此退不回錢,但亞馬遜的工作人員告訴我,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樣,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我可以留下那些商品”,羅伯特補充道。

    除了上面提到的幾樣商品外,該包裹中還有一個頻遊戲機、一個電腦支架、一個散熱器、一把電動剃鬚刀和一支鋼筆。羅伯特稱,他有意出售這些商品中的一部分。


網友評論

eBay就噁心,從什麼時候起網頁設計有問題,買方只是聯繫查詢賣方東西未到或有問題,網頁就自動發ClaimeBay反過來指責買方濫用Claim權力,把戶頭給禁了,多次給eBay解釋那是他網頁的問題,卻完全不理,都是一兩塊錢的東西,賣家都沒有異議,eBay完全蠻不講理,把自己的錯誤賴在客戶身上,希望淘寶儘早把這樣的鳥站徹底打垮。

我咋沒碰到這好事?

上次是UPS弄錯,把別人的郵包送到我家。我打了電話,被告知他們會在來人解決。結果,他們人還沒來,收件人本人來了。不知道裡面是啥呀?

前幾年在亞馬遜買了個電器,1000刀。是UPS弄錯,送到別人家。俺在網上查到,立刻給亞馬遜打電話,他們馬上又發一個。UPS3天把送錯的包裹再送來,亞馬遜的第2個包裹也馬上到了。俺給亞馬遜打電話說要不要退回一個,他們說算了算了。

讀了網友們分享的趣事;本人也有相似的:本人的手提電腦電池不到一年出了點問題;電話聯繫廠家;結果寄來一盒紐扣電池 (100 );再聯繫;重新寄來一塊電腦電池;並告知不用寄回紐扣電池;搞得哥們見朋友就問;需要紐扣電池嗎?呵呵。

Amazon不是會做人,是會做生意啊。5600做了一個全球多語言廣告啊!很多在美國開公司的華裔印裔老闆都該學着點。生意如開車,看得越遠行得越正。

Amazon $5600塊做個全球的廣告。太便宜了。

一個55寸電視,加一個遊戲機,羨慕嫉妒恨啊。

只要差錯率控制在極低,這點成本不算什麼。幹什麼沒成本呀,進一箱水果還有爛掉的呢。

我碰到過email in rebate過了時間期限沒收到,去店裡問,店裡就把錢給了我,過些時候我收到email in rebate,又去店裡準備他多的錢退給他麼,他們說不要了。

Amazon customer service 一向一流, 聽說過很多類似的事情, 不過金額沒這麼大而已。

最真實的聖誕禮物!

AMZN股票的趕緊賣了吧,多少錢也禁不住這麼造。

上次我從Fender買一個吉他箱子,結果他們給我寄了兩個,我告訴他們多收到一個,他們給我一個UPS標籤寄回去,我肯定他們虧了,來回兩次郵費70多美元,那個箱子本身80多。

關鍵是退回很容易,但Amazon沒法找到應該收貨的人。因為他們每天都要成百萬地發貨。

小伙子收到的本來就是客人退貨產品,amazon收回後要重新檢查包裝再處理,加上小伙子再退一次費用。大店都有額外的損失費用。這麼麻煩的事情他們就當成損失費用了。

拜託,樓下該醒醒了。查什麼查?這些貨品原封退回amazon很難嘛?(^^)

其實即使退貨,對亞馬遜也不划算。一來退回的商品一旦已被拆封開箱,便無法再以原價賣出了;二來亞馬遜還必須支付多一筆退貨運費。

這個是法律。在美國,如果有商家按你的正確姓名和地址寄給你商品,這件商品就是你的了。商家不能事後向你索要貨款或讓你退回貨品,那樣是違法的。

Amazon $5600塊做個全球的廣告。太便宜了。

小伙子誠實或嚇着了沒錯。事實上amazon是查不到的。mailing label貼錯了。 就像你發一百萬封信,其中有兩個地址搞混了,你不可能去查一百萬個人。收錯信的人自己不講你永遠不會知道。如果兩人中一個講了,你還是找不到另外那個收錯信的人。所以最省錢省力的辦法就是把東西送給你,因為找到沒收到東西的人太費力。

只能說amazon會做人。箱子上有tracking號,送到哪裡都查得到。

小伙子是個好人,該得到這份禮物。

好實誠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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