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現象與霸道得不行
特有理
2015-8-21
之所以稱“魯迅現象”,是為了將一種社會現象與魯迅本人區分開來;之所以稱“魯迅現象”,是因為這種現象極具中國社會在文化層次中的代表性。
“魯迅現象”的特徵:一是文化的高層次,文筆、語言的造詣遠非常人所能比擬和企及;二是對時弊深刻的剖析和批判的入木三分,見骨見血;三是獨樹一幟,特立獨行,人格形象深受叛逆期的青年喜愛和追捧。然而,“魯迅現象”的另一方面個,是許多崇拜者所迴避的“個人私德”。其社會表現為:對異己的排斥、打壓、甚至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剿滅。其行為做派,盡顯唯我獨尊的文化蠻橫,和真理在握的思想霸道。我贊成將“關起門來的私德”與社會影響力分開,但是如果德行散布到社會,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對艷麗蘑菇裡邊的毒素進行警惕和化驗呢?
開罵、深入的罵、煽情的罵、藝術性的罵、語言精湛的罵,我們可以稱之為“思想的大師”、“文化的旗手”,但實質上還是罵。罵完之後的事天塌下來與我何干?我損失什麼了嗎?根本沒有,有的只是名利雙收。天下竟有這等好事,難怪引得無數“英雄”競開罵。文筆功夫暫且不論,罵得雄壯、罵得氣宇軒昂也算神似。
搖筆桿子的,以筆做“投槍”,那麼當然會有懂得“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革命領袖真刀真槍地去推翻那個被罵得體無完膚的“黑暗社會”。謝謝啦,大師!
問題是,“魯迅現象”背後的實質是什麼?我個人認為,毛粉和魯粉的性質是一樣的。展開談對不起周末的閒暇時光,還是看現實最為透徹。
“霸道得不行”算是一句土話,也就是沒有比這再霸道的意思。在網上,一個大眾的文化交流平台,居然有人公開限制別人的言論方式。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人正是那些極力推崇“民主制度”的人。聽其言,觀其行,這個“民主”真要是被他們實現了,“主”跑哪去了“民”還能找得到嗎?這種霸道與“民主”粘一點邊嗎?
把“魯迅現象”與“霸道得不行”這種網絡現象聯繫起來,再多說就是廢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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