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次再膽敢跟政府犯上作亂, 一律火焰噴射器清場開路!
作者:wenmiao 留言時間:2016-10-12 19:17:17
立存此照好!
作者:Pascal留言時間:2016-10-12 19:20:28
謝 Wenmiao 博 !
作者:1閱人留言時間:2016-10-12 21:23:58
89·63夜率兵第一個殺進天安門廣場的尖刀團團長:“陸軍第38集團軍 步兵第113師步兵第337團正團長—— 趙帆”歷史永遠記住了這個名字。
作者:Pascal留言時間:2016-10-12 21:39:21
向 1閱人 博這一句話致敬!
吳仁華(1956年9月12日-):最戲劇性的恐怕要算找到吳彥輝的經過 了。在一個戰友網站,有一個從坦克第一師退伍的,當時在河北衡水老 白干酒廠當推銷員,希望戰友捧場。他名叫吳彥輝,有手機號碼,我就 對他進行了搜索。他不時會來戰友網站聊天,我找到了他的一些聊天記 錄。他說他89年也曾經進北京平暴,這樣他就成了我的一個重點追蹤對 象。我經常來看他的聊天記錄,跟蹤了很長時間,最終有一天確定了他 的身份:
天津警備區坦克第一師第一團第一營第一連第一排 編號106坦克的二炮手 —— 吳彥輝 !
那一刻,我非常激動。激動得哭了。
對我來說這是個太驚人的發現。因為在我所確認身份的3,000多個戒嚴 部隊官兵中,他是有代表性一個。這輛編號為106號的坦克就是在六部 口軋人的三輛坦克車隊的第一輛!!多少人都記得這輛坦克,包括受害 者方政、天安門母親丁子霖。當年就曾經有人給丁子霖老師寫過一張條 子,上面就寫着這輛坦克的編號。六部口慘案發生時我在現場,場面太 慘烈了,銘刻在心。
我記得當時和許多學生離開現場的時候,一路呼喊着:
要記住這輛坦克! 要記住這輛坦克!!
作者:老張留言時間:2016-10-13 19:52:28
下令殺人的是鄧小平,李鵬也是個小嘍。鄧小平該殺。
作者:Next留言時間:2016-10-13 20:12:24
雖然不是罪魁, 也是殺手。
作者:Pascal留言時間:2016-10-13 21:55:44
謝老張博! Next博說得對! 上校趙,是行進大軍最前沿、最直接下令 的最高指揮官、一線首席殺手!問問西長安街沿線五棵松、軍博、木樨 地、復興門、民族宮、西單、六部口一帶的幾十萬反黨反中央反鄧李楊 反革命北京人民,他們會永遠記住步兵第337團團長、僅僅幾年過後搖 身一變、混跡平民、重返北京、隱匿人群的河北保定八達集團辦公室主 任趙帆!!
作者:achedanv2屏蔽該用戶留言時間:2016-10-13 23:07:13
呵呵,這種帖子有啥意義咧?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64清場是合法的 行動,沒有啥好指責的。如果要把中共當做敵人,就以敵人的方式跟它 鬥爭,老嚷嚷像個哀怨的女人,討不來同情。
樓主們以中共為敵人,就要以敵人的姿態與它戰鬥,哭喊啥?
作者:Pascal留言時間:2016-10-14 14:41:07
還是愛扯蛋同志法制觀念高端、大氣、上檔次!軍人嘛,壓根兒就是機 器人,指哪兒打哪兒,愛誰誰,換了誰都一樣!莫斯科的軍人拒不服從 天職軍令,拒不開槍射擊,那是作死。弄個戰地執法隊,早就就地執行 了!有多少,正法多少!
你看啊,習主席崇尚的好男兒,都在1989年的38軍113師337步兵團呢, 上封有令給我往死里打! 由五棵松一路殺將到廣場,一路槍擊男女老幼 (幼小之最為復興門立交橋周邊的九歲娃 —— 呂鵬)大活人,點射、連 發、快速射,好不痛哉!快哉!酣哉!暢哉! 老子他媽過癮死了!!
今日的好男兒,都在2016年10月中央軍委國防部大樓前的路邊候着呢: 上街的四千來、背後兩萬三營以上中級長官里,得有多少1989·63夜殺 將到廣場、風光無限、威風凜凜、人民必敗、政府必勝、戰無不勝、所 向披靡、掃射百姓、然後狂笑的當今聖上習近平、國母彭麗媛昔日的好 男兒?! 現如今哪,哼哼唧唧、膩膩歪歪、磨磨唧唧、窩窩囊囊討要兩 個小錢兒,好給中央軍委主席爺們兒我長臉!
有種的,放馬過來哈,上啊、衝啊!挖坑你就跳,哼!!!誰先反抗誰 先死,誰想抵抗誰甭活!
上一回,衝鋒鎗掃射掃倒幾百幾千刁民、賤民、地痞臭無賴,那叫合法 執行政府軍務,哪一個不是罪有應得?!觸犯設置街壘罪、聚眾鬧事罪、 妨礙戒嚴罪、阻擋軍務罪、攔截坦克罪、縱火燒車罪、襲擊軍人罪、投 擲石塊兒罪、板兒磚橫飛罪、呼喊法西斯罪、破口大罵鄧小矬逼、李鵬 傻逼、尚昆瞎逼罪、 男女萬民山呼海嘯、齊聲怒罵 —— 當兵的,操你 媽罪 !! 哪一個不是活該被當場擊斃?!這話不是瞎說,接觸過一位, 未言之意,真是這樣。
下一次,再膽敢上街跟政府犯上作亂,還想着人民軍隊魚水情衝鋒槍伺候, 太便宜你們草民、蟻民、屁民、賤民啦,一律有效射程五十米之遠的火焰 噴射器清場開路!!完成鄧公未竟刁民滅絕令指標,一路縱火噴射過去, 讓你媽的二十萬個人形火球滿地打滾!!
嘿嘿,看熱鬧,不嫌事兒大 !
作者:achedanv2 留言時間:2016-10-14 22:02:15
咱借扯淡來明理。
89學運與6-4清場是兩件有關聯又性質完全不同的事件。學運後 期,政府頒布“戒嚴令”後,公然不遵從該法令的行為就只能是 犯罪行為了,所以政府武力清場是合法行為。不幸的是,在這個 執法過程中死亡的人就只能算犯罪分子了,這就是大家所說的 “程序正義”。從另一方面講,成年人自然明了“戒嚴令”的含 義,但他們公然藐視它,說明這些人已經決心公然抗法並坦然承 擔其後果。俺應該向他們的勇氣致敬,且以為虛偽地為他們“聲 討”誰的罪過這種事情等於褻瀆這些以身抗法的勇士們!
俺希望中國人都成熟起來,勇敢面對挑戰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Pascal: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雲南省委書記周興同志於1975年7月29日凌晨3時 開始調動周邊部隊,對雲南沙甸以及附近的回族聚居村實行合法的武力清 場、軍事包圍。黎明時分,開始用榴彈炮轟擊,其中沙甸、茂克兩村遭到 非常嚴重的損害,大部分房屋被毀,馬伯華等130餘人死亡。 這場戰鬥進行了七天八夜,擊斃“叛亂分子”900多人,傷、殘600多人。 當時沙甸約有7700人參與“叛亂”。部隊也有大規模傷亡。
參加“沙甸叛亂”遭到同樣武裝鎮壓的還有開遠市的新寨,硯山縣的車白 泥、田心、茂龍、松毛坡,文山縣的茂克等回民村寨。整個事件中“叛亂 者”死亡1600多人,傷、殘近1000人。其中開遠市新寨的傷亡比例最高, 超過了沙甸。戰鬥結束之後,省州縣(雲南省、紅河州、蒙自縣)沙甸工作 組的“武裝平叛沙甸叛亂”宣傳提綱即30條指出:“沙甸等地回民村武裝 叛亂,證據確鑿,妄圖建立伊斯蘭共和國,沙甸成立‘罕指奔拉協’,派 人與蘇修聯繫,妄圖背叛祖國,反對中央領導同志,打砸搶、挑起武鬥, 反對省委、反對新生紅色政權”等等。
省州縣沙甸工作組還舉辦“沙甸武裝叛亂罪行展覽”。該展覽先在雞街、 個舊展出。
“沙甸事件”後,因“沙甸事件”而判死刑和重刑的多達數十人,進學 習班的數百人。
1979年2月,經黨中央批准,雲南省委、昆明軍區黨委聯 發了(1979) 7號文件,即《關於沙甸事件的平反通知》。通知 指出:“沙甸事件並 不是反革命叛亂,採取軍事解決是錯誤的。經黨中央批准,原定(以沙甸 為中心的反革命武裝叛亂)的結論應予撤銷,這個事件中涉及的廣大回族 幹部群眾應予平反。”
1987年8月,針對雲南省委、昆明軍區黨委聯發(1979)7號文件第 三條中的個別結論,雲南省委發了(1987)3l號文件,即《關於撤銷中共 雲南省委、中共昆明軍區委員會聯發(1979)7號文件中個別結論的通 知》。《通知》對(1979)7號文件中第三條的有關結論予以撤銷。至 此,“沙甸事件”才得到徹底的平反。
女聲合唱: 我是一隻草泥馬 !
Defiliermarsch, AM ll-168 (Faust)
Margarethen Marsch, AM II-182 (Gounod / Piefke)
Shostakovich: Symphony No. 11, 'The Year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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