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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沒那麼簡單
   

問題沒那麼簡單

 

  見“萬維網”有網友轉發“南海仲裁釋疑問答”;此文作者韓連潮先生是美國哈德遜研究所客座研究員。我在此前也寫過南海仲裁後的一點看法,覺得根本就是可以一笑置之的事情;因為此法庭沒有執行的效力。中共當局為此大肆鼓譟,可謂“醉翁之意不在酒”,無非是煽動狹隘民族主義情緒維護自身統治。看過韓連朝的文章,我覺得他恐怕是傾向於“政治正確”的主兒;然而南海仲裁這事兒未必是那麼一清二楚的。當然,您要非論個是非,我則閉嘴;因為我從來就認為,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正確”一說。

  韓先生的文章以問答形式寫的。我就其中的一些解答提點自己的看法。

 

  問:中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稱中國拒絕參與南海國際仲裁案,跟一支球隊如明知對手和裁判已經串通一氣“吹黑哨”,不可能會同意進場比賽一樣,這一說法有道理嗎?

  

  韓先生認為“沒有”。不過我認為中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吹黑哨”的說法不妥。韓先生說“仲裁庭從一開始就根據程序對中方說,為了保證不偏不倚公平裁判,你也找一個信任的裁判來參與吹哨,你選國內自己培養的裁判都可以,其他三名裁判也要參賽雙方首肯,才能前來吹哨。雙方決定不下時,再請獨立的、德高望重的老裁判指定。裁判結果由裁判團隊的多數票決定”。既然中國不來,那這個沒有執行力的仲裁庭應該拒絕仲裁。只有爭執雙方願意國際仲裁的情況下,國際仲裁庭進行仲裁才能有作用。您這“缺席審判”,可中國根本不服,也不理會,不執行,不承認。那有什麼用啊?這是其一。其二,中共執政者不是傻子,在菲律賓就南海爭端把中國告上國際仲裁法庭的時候,是會仔細研究的。明明知道自己肯定輸,為什麼到國際仲裁庭來仲裁?如果中共政府來了,那就是認定國際仲裁庭可以仲裁;結果輸了,然後再不承認。那為什麼要來呢?

………………………………………………………………

  問:中國不承認,不執行國際常設仲裁法院的裁決結果,是否違反了國際法?

   

  韓先生認為中國違反了國際法,因為不執行仲裁庭仲裁。我不清楚韓先生稱“強制仲裁是《公約》的一個創舉,允許爭端一方單方面起訴另一方”這事兒是不是單指菲律賓告中國這個案子?他說“國際常設仲裁法院審理了100多個案件,做出了70多個裁決,其中絕大部分的裁決均得到執行”。這些案子都是雙方出庭的嗎?有沒有單方出庭,而另一方拒絕的?請韓先生給出數據。他說的這點我同意,那就是“由於國際法是弱法,國際法庭沒有辦法對敗訴方強制執法,國際社會只有借道義力量敦促中國接受裁決”,“中國目前的做法實際上是破壞了海洋法爭端解決機制,或將導致整個海洋法律體系的崩潰”。如此,那國際仲裁庭為什麼要“強行仲裁”?恕我愚鈍,搞不懂啊。

………………………………………………………………

  問:在1986年尼加拉瓜訴美國一案中,美國也拒絕接受裁決,其它大國如俄國、英國都有不執行國際裁決的行為,為什麼要中國執行仲裁裁決?難道不是實行雙重標準嗎?

   

  韓先生說“美國過去的錯誤不能證明中國現在的正確”。這點我認為合乎邏輯。

  然而,美國和俄國就是在仲裁出來後當時拒絕執行的,甭管以後又採取什麼行動。如果我現在說“中國現在拒絕仲裁結果,可是會在日後變通地接受”,您會怎麼認為?您說“中共這種政權根本不會這樣做的”?先生,這麼說不妥啊。韓先生這個回答有漏洞。

………………………………………………………………

  問:美國二戰後曾支持中國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舊金山條約》等從日本手上收復了南沙群島,為什麼現在又出爾反爾?

   

  韓先生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應說明,《舊金山和約》的討論中國的大陸方面和台灣方面都沒參加。

  另外,在“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涉及如何處置日本占領地區,但是,其中只是說明日本放棄對西沙(帕拉塞爾群島)和南沙(斯普拉特利)群島的所有權利和主權要求,也沒有提到這兩個群島的歸屬”。這件事本身不能不讓人有所猜測。這樣一來當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真正接管整個南海地區和地物,並對其實行有效、連續的控制”。這叫什麼事兒?抗戰勝利後中國的國民黨政府宣布南海的十一段線,南海諸群島屬於中國;結果呢?《舊金山和約》竟然不說明這個問題。大家想想是為什麼吧。

…………………………………………………………………

  問:南海爭端不是中國先挑起,菲律賓和越南很早就填海造島,中國只到2013年才開始,為什麼不指責它們?

   

  這個問題韓先生回答的不好。其實國際輿論並沒有單單指責中共政府填海造島。說中共政府造的島特別大,所以造成的危害更大;看起來似乎是這樣。問題是,如果其他方有能力,它們也會造更大的島。

……………………………………………………………………

  問:九段線之內的海域是中國固定的領土,憑什麼仲裁庭宣布其無效?

   

  韓先生講的“仲裁庭的推理是,雖然有中國和其他國家人們歷史上都曾在南海海域航行和捕魚,利用過南海島礁,但是沒有證據表明中國歷史上對南海海域行使排他性的控制或者阻止了其他國家對該海域的資源開發。因此中國在南海海域的航行和捕魚僅僅行使公海自由的權利而非歷史性權利”。“由於公約重新分配海洋資源,即便中國過去在南海水域範圍內對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這些權利隨着公約的生效而不復存在”等等,我認定確實是這樣的實際情況。換句話說,中共政府總是強調“自古以來屬於中國”,其他很多國家是根本不認同的。

  然而,太平島不算島我不懂。如果是這樣,中日雙方爭執的釣魚島算不算島?中日就釣魚島的爭執,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東海大陸架的油氣資源,如果釣魚島屬於中國,中國將得到更多的大陸架油氣資源的開採權。如果釣魚島不算島,大家想想看會是什麼結果?或許我想得過於幼稚,那請韓先生解釋。

  我向來是反對中共專制統治的;但國家利益是國家利益,反專制是反專制,不能混為一談。南海諸群島的主權爭端,南海的油氣資源的開發權等等,中國理應去爭。中共政府在南海問題上絲毫不讓步,我認為他們是無路可退。為什麼會“無路可退”?簡單地講就是他們專制,一專制就必須“偉光正”。那還怎麼退?

附南中國海圖:

南海爭端圖.jpg



文章“國際法公約下的島礁之辨”鏈接: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8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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