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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上面”想“和解”
   

雷洋案“上面”想“和解”

 

  近日網上讀到雷洋案有關帖子。作者系雷洋同鄉,曾走訪過雷洋家屬及當地公安部門。帖子中描述的情況是,公安部門向雷洋家屬施加壓力,希望雷洋案達成“和解”;公安部門願意出錢“擺平”。目前雷洋家屬還沒有接受“解決問題的方案”。跟着我又看到網上描述公安部門內部的帖子,說“雷洋事件兩名警務人員遭處理,在公安系統內部引起譁然;部份警務人員十分抗拒,不少人私下認為,如果執法‘失誤’要遭此刑罰,勢將對公安隊伍的忠誠和信心造成打擊;且一旦涉案的兩名同袍被以此三罪起訴,將如同打開潘多拉魔盒一樣,造成難以預料的後果”。這兩個帖子的摘編附在後面。所稱“三罪起訴”是指刑事律師陳有西認為,涉案警員罪名不能定性為“玩忽職守”,應是“故意傷害致死、濫用職權、偽造隱匿證據”三項罪。

  對於雷洋的案子我一直有個疑問,就是他在被便衣警察抓住的時候,為何不辯解自己沒有嫖娼行為?雷洋激烈掙扎,他讓周圍圍觀者報警,說他們是假警察。這我們理解,來的警察穿着便服。後來穿制服的警察也駕車來了,雷洋還是沒有說自己沒有嫖娼行為,這到底是為什麼?

  我猜測有這樣一種可能,雷洋剛好路過這家洗腳店。而在不遠處的警察誤認為雷洋是嫖娼者,剛從洗腳店出來。據稱,去“掃黃”的警察事先有情報,嫖娼者中有“戴眼鏡者”,而他正好戴着眼鏡。

  雷洋大概至死都不知道警察是在抓嫖娼者。如果確實如此,那就是抓捕雷洋的警察並沒有正式向雷洋提出罪名。為什麼會如此呢?為什麼不抓住雷洋的同時宣布“你有嫖娼嫌疑,所以將被拘留”呢?我聽說過這樣的故事,不知是否能對上號?警方與賣淫場所的人相互勾結。賣淫場所的人向警方提供情報,說有嫖娼者來。警方的人來了後迅速地將嫖客帶到拘留所,然後索要大筆“贖金”。如果嫖客交錢,警方則放人,也不透露嫖客身份,說是“保護嫖客名譽”。這樣的話出了“贖金”的嫖客也不敢聲張此事。那些“贖金”當然是警方私分了。或許這是為什麼警方在抓雷洋的時候不說雷洋到底涉嫌什麼罪。警方的人不說雷洋的罪名是想收取“贖金”。也正是雷洋不知何罪,所以死命反抗;最後被警方置於死地。

  或許我的推測根本不對;但警方想私了此事肯定心裡有鬼。呵呵,這可是習近平親自過問的案子,就這樣“稀里糊塗”?別的我不說,就沖雷洋這案子辦成這個樣子,你就能想象習近平信誓旦旦的反腐有什麼作用了。

 

附錄:雷洋案最新消息 ——“真黑”(摘編)

 

  雷洋岳父是鎮政府財政所吳所長。此前,吳所長從北京回過單位兩天,為了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鎮政府的幾個主要領導請吳所長吃了頓飯,期間大家都不忍心提案件的事。吳所長就一個女兒,心情悲痛,他自己也沒對大家說個什麼,只說他也不知道真相是怎樣,只有繼續等待處理結果。他辦完交接,馬上就趕回北京去了。關於案件的信息,同事們都是從網上看到的。

  作者到了雷洋的老家,當時摩的司機都湊過來,你一句我一句地介紹開了。“雷洋是和平(村)的,村里現在只有他奶奶一個人住着,他的爸爸媽媽還沒回來。他有親戚在鎮上,他小姨回來了,就在那邊。”

  雷洋家屬中的主事人——他小姨。她中等個子,合適的身材,一身黑色絨面花樣圖案的連衣裙,脖子上戴了一條像蕾絲花邊樣子的黃金項鍊,團臉,剛燙不久的細捲兒短髮。看起來,顯得精緻講究,年輕文靜。

  雷洋的小姨說“雷洋是一九八七年出生的,我的親侄兒,就跟自己兒子一樣的。他從小就是我帶着玩的。小學一至三年級在金山村小讀書,四年級起到白衣鄉中心小學讀書,初中是在白衣中學,一上初中,他的成績就特別突出,初中畢業時,湯校長親自打電話到家裡來,要雷洋報考了澧縣一中 ”雷洋小姨強忍着淚水,告訴作者:“他那天晚上去接飛機,就是去接三個人:奶奶、嫂子和我……”

  作者問目前案子進展得怎樣了?這時她提高了聲音:“昌平警方和北京警方現在希望我們家屬接受賠償,和解。”

  “我們是不會接受賠償與他們和解的,堅持上法庭,要真相。雷洋的妻子也是這個態度,堅持到底。如果她懷疑丈夫嫖娼,會是這個態度嗎?”雷洋的小姨還說:“我們這邊的幾位官員被北京請去了幾次,去當他們的說客。”

  對於雷洋的屍檢結果的看法,雷洋的小姨說:“公檢法是站在一起的,他們能說出個什麼嗎?”

  “你們請了屍檢的專家見證人?”作者問。

  “我們現在根本見不到專家證人。他們都是一起的!”雷洋的小姨說。

  這時,雷洋的妻子打電話來,請小姨提早返回北京,家裡忙不過來,他父親身體不適,需要住院。雷洋的小姨就用手機在網上退了已經買好的高鐵票,重新買了提前的車票。

  辦好了票的事,雷洋的小姨告訴我:“雷洋爸爸媽媽明天要到家,是雷洋出事後他們首次回家,雷洋那天是去接我的,明天哥哥姐姐回家來,我都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他們……”

  對於雷洋案子最終如何,雷洋小姨一直搖頭,說現在也不是很清楚。她指着手機說。“他們的勢力太強大了。”

  感受着她內心的痛苦和身體的疲累,我不忍心打擾她更長的時間,於是便向她告辭返回市里。

  七月二十日早上,雷洋的爸媽預計會在早上九點到達。頭天,雷洋小姨並不同意我第二天去見雷洋的爸媽,理由是他們的心情很壞,性子又不好,也說不出個什麼來。因此,到底是去還是不去,作者心裡很矛盾。

  後來作者因為一件私事,要去派出所辦事,在辦理的過程中,順便與一身筆挺制服的女戶籍警察聊起了雷洋的事。作者問她:“雷洋就是我們津市的,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他是哪裡的,我不是津市人,也不關心什麼他的事。”女戶籍警說。

  “那你對這件事怎麼看啊?”

  “我說了,不知道這件事,也沒有什麼看法,你要打聽看法去我們局裡的宣傳部門打聽吧。”

  作者自己的事情辦完後去了市公安局。走進公安局的辦公樓,作者一個一個的辦公室找“宣傳部門”,只見有一扇門上掛着“政委辦公室”的門牌,其中一張辦公桌前坐了一個穿警服的人。作者便進去了,先是介紹自己,然後直奔主題。

  “政委”回答作者:“雷洋這件事,不是發生在我們這裡,我們不清楚,也沒有什麼看法,而且此事很敏感。”

  作者問“政委”:“敏感?請問你為何用‘敏感’這個詞?”

  “我感覺敏感,就敏感!不要再說了!”“政委”示意作者離開,作者只好乖乖地走了出去。

  作者後來直接去了雷洋的小姨家的雜貨店。他小姨父在看店子,見作者去,客氣地招呼坐在他收款台旁邊的凳子上,告訴作者,雷洋的小姨去市里接雷洋爸媽去了。然後,拿起手機打通了電話,遞給我接,那邊是雷洋的小姨的聲音: “因為北方暴雨,我哥哥姐姐乘坐的火車困在河南了。”

  放下電話,作者和雷洋小姨父開始聊起來。他拿出厚厚的一本冊子,給作者看,他說:“這個家譜你看得懂吧,我老婆家姓雷,她家只有三個女兒,沒有兒子,雷洋的爸爸是長安(村)的,他和二姐結婚是招贅到雷家,當作長子,改‘雷’姓。他們生了兩個兒子,小的就是雷洋,‘思’字輩。雷洋從小和我老婆的關係很親密。去年,因為爺爺去世,雷洋回過老家。”

  雷洋的小姨父說:“北京派人來過幾次,去人民醫院調查雷洋的病歷,沒有找到,但是查到襄陽街道有一個同名同姓的病歷,要帶走,人民醫院的人沒讓他們帶走去做假證。我在人民醫院有熟人,他們告訴我的。真黑!”

  “有人說,雷洋的確很慘,但是他為中國社會的文明進步做出了自己的貢獻。”作者忐忑地說道。

  “雷洋的死,不會使社會有什麼進步,他這個案件不像孫志剛案件。我們剛開始找的律師,他的上司不給發律師函。後來,是雷洋的在美國的同學幫忙找到的陳有西。現在輿論也快完了,案發後,要不是當時那麼大的輿論陣勢,連今天這個結果都不會有。如今,網上與他們口吻不一致的帖子,全部刪除,誰發的就找上誰的門。然後就是拖延時間。”雷洋的小姨父說。

   

附錄:雷洋案刑責 檢視習近平政令出不出中南海(摘編)

   

  雷洋事件因習近平親自過問批示,公安部不得不指令北京市公安局依法處理涉嫌虐殺雷洋的兩名警務人員,但公安部門同時以“隊伍內部震盪太大,不利工作”為由,拖延不究,同時以巨額賠償利誘雷洋家人放棄對涉案兩警務人員追究刑責;令當朝再次重演“政令不出中南海”。

  北京政壇人士透露,5月初雷洋事件引發舉國關注,輿論對公安執法草菅人命表示強烈不滿,社會大眾對生命安全保障失去信心後,習近平在新華社內參做出批示,要求公安部門一定要規範執法,同時要“公開、依法”查處事件,挽回影響,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

  5月20日,習近平又在他主持召開中央深改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上,有針對性地專門提出有關問題。官方新華社報道指,習近平主持的這次會議強調,要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完善公安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構建完備的執法制度體系、規範的執法辦案體系、系統的執法管理體系”。

  會議要求“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行為標準化,保障執法質量和執法公信力不斷提高”。同時“要增強執法主體依法履職能力,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嚴格執法監督,解決執法突出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會議專門通過了《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消息人士說:“正因為有習的批示,北京市公安局才對涉案的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輔警周某採取措施,然後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他們實施逮捕。”

  知情者指,雷洋家人聘請的著名刑事律師陳有西堅持認為,涉案警員罪名不能定性為玩忽職守,應是“故意傷害致死、濫用職權、偽造隱匿證據”三項罪。這都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名。

  知情者表示,雷洋事件兩名警務人員遭處理,在公安系統內部引起譁然;部份警務人員十分抗拒,不少人私下認為,如果執法“失誤”要遭此刑罰,勢將對公安隊伍的忠誠和信心造成打擊;且一旦涉案的兩名同袍被以此三罪起訴,將如同打開潘多拉魔盒一樣,造成難以預料的後果。

  在內部壓力下,公安部門一方面拖延對涉案的邢永瑞等的處理,一方面以巨額賠償誘惑雷洋家人,包括雷洋的妻子和他在湖南的父母。希望她能放棄對涉案公安的刑事追究。據透露,當局給雷洋妻子的開價是7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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