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到CBC報道,前聯邦利益衝突與操守專員Mary Dawson(她於今年一月8日剛剛離任,在這個崗位上已整整幹了十一年)裁定,加拿大總理小土豆違反了利益衝突法中的四款(Justin Trudeau breached 4 sections of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 Act)。Dawson上周三告訴國會下院倫理委員會,總理在接受去阿迦-汗(Aga Khan,伊斯蘭教宗教領袖)的私人島嶼上免費度假時沒考慮到潛在的道德陷阱,是非常不幸,令人遺憾的。小土豆是乘坐了阿加-汗的私人直升機到達阿迦-汗的私人島嶼的。
Dawson認為這事本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小土豆在乘機去Bell Island過聖誕節前詢問一下她的辦公室的意見。儘管小土豆為此使出渾身解數,百般辯解,為自己開脫,但始終無法自圓其說。他辯稱阿迦-汗和他是朋友,根據利益衝突法,接受朋友的饋贈是合法的。可是,除了阿迦-汗在2000年出席了老土豆的葬禮,在1983至2013年秋天這三十年裡,他們沒有過任何接觸,這能算是朋友嗎?退一步,如果他們算是朋友,那當小土豆出席關於給阿迦-汗的基金會提供政府撥款的討論會議時就違反利益衝突法。所以Dawson在國會作證時說,無論如何,這裡總有問題。Dawson還發現,小土豆沒有迴避,而是在2016年參加了與阿迦-汗的幾次私人會議,討論給後者的多元文化全球中心提供一千五百萬加元的資助,這也違反了利益衝突法。在Dawson的報告於去年底發布後,小土豆已公開道歉:“"I'm sorry I didn't [check with the commissioner before booking the vacation], and in the future I will be clearing all my family vacations with the commissioner," he s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