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也談談《騙子定律》 特有理 2020-11-25
老閻走了,可老閻的文學遺產留下來了。趁着老閻無法開口了,一群騙子開始吃起人血饅頭了。 最近不止一次看到有人高舉起潤濤閻第三十三也有說三十四定律:說,"當一個靠欺騙成功的騙子失敗的時候,一定認為對手是靠欺騙贏的,因為他本人一生的成功就是靠欺騙得來的。" 你能說這話不對嗎?反正我覺得挺有道理。 民主黨自打川普勝選,就急吼吼地拋出了“通俄門”的絆馬索。折騰六夠沒得逞,又搞了個“通烏門”彈劾。四年下來沒一會兒消停,最後都已查無實據告終。你說老閻這三十好幾的定律在說誰呢? 但是,老閻這定律有很大漏洞。既然老閻已經走了,咱就不與他較勁了。可這漏洞有必要予以彌補。為了向老閻學習,就管它叫特有理第N+1定律吧:【但凡是騙子都善於把自己的心理和行為反彈污衊到別人身上。而且是以先栽贓再嫁禍的方式。】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老閻的“定律”有一個預置的前提,那就是“一個靠欺騙成功的騙子”這句話。如果不能證明前提為真,則後面的結論就必然不符合邏輯。如果前提不成立,這個“定律”就是一個先栽贓,再嫁禍的騙術表達。只有那些具有很強欺騙意識的人,才會用老閻這種局部合理的“定律”來栽贓嫁禍一個實際清白的人。 既然用到邏輯了,那就要求邏輯必須嚴謹。 【只有騙子才喜歡使用不嚴謹的邏輯表述】- 特有理第N+2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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